小说下载尽在https://www.256zww.com---256中文【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陆小凤同人——天地为证,小凤为媒》作者:小猫一尾 【文案】 天下第一毒仙的女儿乐菀从家里跑了出来,大雪天里陆小凤借给她暖暖的屋子和被子,可惜却说错了话,调戏错了人,让小姑娘阴差阳错间对西门吹雪一见钟情。使毒撒娇,出尽法宝,努力追求冰山大人。毒跑丫鬟们,洗衣做饭,修指甲全部包揽,在此间隙再吃点剑神大人的嫩豆腐生活好生美丽。本文行文流畅,用词遣句干净利落,颇有古龙的风骨。作者用寥寥数笔就勾勒出女主天真烂漫的外表和与外表反差强烈的性格,再加上可爱的配角、有趣的剧情,使本文成为一个轻松诙谐的武侠甜文。如果我说这是一个没怎么看过原著也能看的同人,有人信么? 好吧,我知道我会被PIA飞。。。。 这是一个极其倒霉的陆小凤把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嫁掉的故事。 乐菀与爹,娘和姐姐住在西南群山的一处桃源中,她的爹自称天下第一刀客,她的娘自称天下第一毒仙,她的姐姐叫凌潇,随爹学刀,她叫乐菀,随娘学毒。有一天,她从家里跑了出来。 内容标签:武侠江湖恩怨情有独钟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菀,西门吹雪,陆小凤,花满楼,凌潇┃配角:陆小凤众┃其它:西门吹雪,陆小凤,花满楼 ======================================================= 第一章 正月初十,万梅山庄。 万梅山庄并非只有梅,它门前山坡上还有杜鹃和桃花,故一年四季这里都是美的。只不过它既是赋了一个梅字,那山庄里也少不得梅,而自从西门吹雪当家了后,这庄里便只有梅了。是以陆小凤每每入了冬,都必要来这里盘桓上几日,因为这里的梅,也因为过年的时候,美丽的姑娘都不出门,而花满楼也回了家,甚至连酒馆都歇业了,于是他想到了西门吹雪。这个不爱姑娘,没什么朋友,有不少好酒却从来不喝的人。 所幸虽然这万梅山庄一般人都不敢靠近,但对于陆小凤,它的大门总是开着的。对此陆小凤一直引以为傲。 如今陆小凤正坐在他惯常坐着的长青翅编成的软椅上,从炉子上提起一锡质的烫酒壶,将清亮而冒着热气的酒倒进一个酒杯里。然后又从另外一个炉子上提起一个铁质的煮茶壶,将碧绿而沸腾的茶水倒进一个茶碗里。 雪下的很大,每一片雪花都不比盛开的梅花娇小,它们覆盖了屋顶,倔强的压在梅花上,但是万梅山庄的梅花总是有着不寻常的傲骨。 西门吹雪依旧穿着他那身轻而柔软的白色长衫,白衣似雪,却比雪白,便是西门吹雪,陆小凤很难想象有一天西门吹雪不穿白色衣裳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但他想那一定很有意思,所以他一直很期望西门吹雪能成亲,因为西门吹雪总是不能在成亲那天也穿白色的。可西门吹雪成亲这样的事他连想都不敢想,或者说西门吹雪早已经成亲了,他娶了他那把世人忌惮的乌鞘剑。 陆小凤穿着一身青色的衣裳,质地自是没有西门吹雪的那身好,对于衣裳他没有西门吹雪那样执著,他执著的只有披风,那件但凡被江湖上的人看见,就知道他在附近的红色披风这会子正搭在软椅的靠背上,上面已然覆了一层雪,就和陆小凤的四条眉毛一样。 西门吹雪停下手里的琴,拿起茶碗,清淡的茶香在鼻间飘过。他从来不喝酒,因为喝酒的人手易发抖,虽然他从来没见陆小凤的手抖过,但他绝不会尝试。不过他的地窖里还是有很多好酒,因为他有一个嗜酒的朋友,叫陆小凤。 乐菀便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她穿着蓝色的小袄,脖子上挂着一把银锁,梳着小丫头惯梳的发式,两条长长的红色发带垂下来,这些都和每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一样,不一样的是她的腰上挂了一把约莫两尺长的弯刀,和一个大大红色的绣花布袋子。而她红色绣花鞋上绣的不是花鸟,而是一条小蛇,这看起来有些诡异。 可是陆小凤压根就没注意到这个,他只用了一眨眼的工夫瞥了一眼这个忽然出现的小姑娘的衣着,而后便把视线放到她那被高高的毛领围住的脖子以上。 陆小凤好色,好色的陆小凤见过许多好看的女子,她们中有的千娇百媚,有的柔情似水,有的让陆小凤只要看上一眼便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她们大都是陆小凤身负麻烦的根源。 而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却让他有些难受,难受于为什么她还是个小姑娘,她看起来最多才十五岁,如果她再大上两岁,或者是大上一岁,不要说赴汤蹈火,就是让陆小凤躺在火里再不起来也是可以的。 西门吹雪慢慢的喝着茶,茶若是凉了便不好喝了,虽然他并不是嗜茶,但也从来不浪费好茶。 要说西门吹雪也不是完全没有注意到门外站了一个人,只是这个人没有踏进他的门槛,所以他便没有必要多加理会。 陆小凤也没有说话,他在等着那个小姑娘说话,因为他知道,有的时候,男人应该让女人先说话,哪怕对方还是一个小姑娘。非常难得的,他希望这个小姑娘是有事相求,最好是千里迢迢特地来求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的。 当然,他已经决定了,不管她求什么事,他都会答应。无论什么事! 然后,陆小凤看见那两瓣唇轻启,声音和他想象中的一样清脆悦耳。 “可以借我一床被子么?” “可以!” “可以再借我一张床么?” “可以!” “可以把它们放在一个有暖炉的房间里么?” “可以!” 乐菀笑了,她的笑让陆小凤觉得春暖花开,万梅山庄里盛开的不是梅花,而是桃花。她说:“我可以进来么?” “当然可以。”天下不可能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在你想着或许要赔上一条命的时候,对方却只要一床被子,一张床和一个有暖炉的房间,这样的惊喜让陆小凤甚至忘记了这里是万梅山庄,被子,床和有暖炉的房间都是西门吹雪的,并不是他的。 西门吹雪依旧在喝茶,慢慢的。陆小凤是他的朋友,他的朋友不多,所以他对自己的朋友都很纵容,特别是陆小凤。 乐菀迈进了门槛,向陆小凤和西门吹雪走了过来,她的脚有些冻僵了,可脚步还是轻快的,因为她的心情很好。冰天雪地里的一床被子,一张床和一个有暖炉的房间已经足够让一个离家的小姑娘马上高兴起来。 她走到陆小凤的边上停下来,跺着脚,搓着手,呵着气,咧开嘴,两个大大的酒窝,还有两颗小虎牙,她迫不及待的说:“是你带我去么?还是其他人?” 这样的事,陆小凤是绝不会假手他人,他马上放下了手里的酒杯,站了起来,他说:“我带你去,现在就去。”他拿起红披风的时候,上面的雪飞了起来,却一点都没有撒到乐菀和西门吹雪的身上。 乐菀还是在原地跺着脚,她说:“你的胡子真有意思,怎么和眉毛一样。” 陆小凤说:“因为我是陆小凤。”说完话,他看着这个小姑娘,可是这个小姑娘的脸上没有任何他预料会看到的表情,就好象他说的是“我是张三,李四,王麻子。” 乐菀说道:“陆小凤?是你的名字么?我叫乐菀。” 现在陆小凤有些怀疑这个小姑娘是不是刚从天上掉下来的,不然她怎么会不知道陆小凤!于是陆小凤又说:“这个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依旧在喝茶,慢慢的。他甚至没有分一点余光给这个叫乐菀的小姑娘,他的白衣上覆有些许的雪花,却没有化开,因为他的冰冷更胜于雪。 乐菀说道:“我叫乐菀。”可是西门吹雪没有看她,更没有说话,他依旧在喝茶,慢慢的。 “那我们走吧。”乐菀对陆小凤说道。 这个小姑娘也没听过西门吹雪,陆小凤觉得有些意思了,他说:“我们走吧。”说着话他便往庄子里头走,乐菀跟在他的后面,把柔软的雪踩得沙沙响。陆小凤回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她低着头,一脸新奇的把每一脚都踩得很用力,哪怕她的绣花鞋已经有些湿了,她就像一个孩子。 然后陆小凤说了一句话,一句他后悔了半辈子的话,他说:“除了被子,床和有暖炉的房间,你还要借点别的么?”他停顿了一下,扬起一个让江湖上多少女子都痴迷的笑,他说:“比如我。” 陆小凤还在笑,因为他知道自己说完这句话,乐菀一定会抬头看他。于是乐菀停下了脚步,她抬头看着陆小凤,但陆小凤随即发现她没有笑,她看起来有些为难。 当然,为难是对的,任何一个小姑娘听到一个男人问你要不要他陪你睡觉,都会有些为难。可是乐菀看起来特别的为难,她的为难就好象……有人逼一个连鱼都没有杀过的人去杀另外一个人。 陆小凤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想到这样的比喻,但等他想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他发现自己连个小指头都动不了,然后直挺挺的倒在了身后无人踩过的雪里。 他曾无数次接近死亡,但从来没有一次这样的近。美丽的女人都不好惹,他早就知道的,哪怕现在看来她还是个小姑娘。 这会子陆小凤唯一庆幸的是他是躺在万梅山庄的雪上,他的好朋友西门吹雪就在边上。可是他的庆幸没能维持多久,因为他看见西门吹雪虽然拿起了他的乌鞘剑,却没有拔剑。 然后他听见西门吹雪冷淡的说:“他没死?” 陆小凤真的想死了,如果他是倒在花满楼的身边该有多好,花满楼至少会说:“谢谢你没有杀了他。” 乐菀低着头,她用右边的绣花鞋尖在地上画着圈,小声的说:“爹说不能随便杀人。” 西门吹雪认为这话说的不错,可是他说:“可陆小凤若是不能动,就会有很多人来杀他。” 乐菀从来没有想过有这样的后续情况,她瘪着嘴,皱着眉,说:“但我娘说,只要是没和我成亲,又想和我睡觉的男人都该死。” 躺在雪里的陆小凤用他唯一能动的眼珠子悲剧的看见西门吹雪似乎又一次的接受了乐菀的这个说法。 西门吹雪问:“他多久不能动?” 乐菀说:“三天。” 西门吹雪坐回了椅子里,拿起茶碗,可茶已经凉了,于是放下茶碗,他开始抚琴。 清幽的琴声在梅花和雪花中回旋,小半晌后,被乐菀打断了,她说:“你能借我一床被子,一张床和一个有暖炉的房间么?“ 西门吹雪说道:“左边第二间。” 于是乐菀的脚步又轻快了起来,她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地上的陆小凤和刚才的为难,一边往分给自己的房间走,一边说:“谢谢了,西门吹雪。” 这天,西门吹雪弹的一直是陆小凤最不喜欢的那种极慢极慢,听的就想打瞌睡的曲子,往日里,只要陆小凤听到这样的曲子一定会跑,如今他跑不了,可是他也不能睡,他若是睡着了会被冻死的。 第二章 乐菀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了,推开门,雪停了,所有看得见的地方都覆盖着厚厚的雪,除了一条小路上的雪被人铲到了一边。她走到池塘边,发现池塘里都结上了冰,用两个指头敲了敲,咚咚的声音有些沉闷,这冰结得还真厚。 她偏偏不走在那条没有雪的小路上,要踩在路边皑皑的白雪上。寻着香,她走到了厨房,靠在门框上,对着里面忙着的人可怜西西的说:“可以给我些热水洗脸么?” 吴妈在万梅山庄已经做了三十多年的工了,当年买进来的便是死契。乐菀说话的这会子她正坐在板凳上择菜,她蹭的一下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大声的说道:“有的,有的,马上就来。”她大步的走到灶的边上,一边拎起灶上的开水壶,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边上的一个正磕着瓜子的小男孩:“叫你去人家小姐门口守着,就是不听……” 她将热水倒进一个脸盆里,又从水缸里舀了少许冷水掺上,搬了个高些的凳子放在乐菀的面前,把脸盆放上,又搬了个小板凳给乐菀坐。她说:“你的床头有根红绳,以后你醒了就拉那根绳,拉了那个绳,这里的铃铛就会响了,我就给你把热水送过去。” 乐菀坐在小板凳上,把手伸进热乎乎的水里,冲着吴妈咧嘴一笑,说:“谢谢婶婶。”将热毛巾盖在脸上后,话说得委屈极了:“我都好久没能用热水洗脸了。” 吴妈立时的心疼了,张罗着热水送过来,待乐菀漱过口,面前摆的便是一碗热腾腾的粥和几张饼,刚要下口,却被吴妈拦着了:“你是少爷的客人,怎么能在厨房里用饭,我给你端到房里去。” “不了不了!厨房暖和又热闹,房里冷清得很!”乐菀伸手便把粥碗抱回了怀里,喝了一口,说:“我叫乐菀,婶婶叫我小菀就好了。我该怎么叫婶婶。” 吴妈的笑声洪亮的跟带了内力一样:“什么婶婶,我就是个佣人,他们都叫我吴妈。” 乐菀在饼上咬下一口,笑着唤道:“吴妈好。” “吴妈,这里有辣椒么?” “有!有!有!我这就给你拿来!” “谢谢吴妈。” 吃饱了过后,暖和了的乐菀眯着眼,像一只猫,她说:“好饱好饱,我要去转转。” 吴妈很激动的说:“对!是要转转!我们万梅山庄每年这个时候最好看了,皇宫就比不上。少爷在后院!少爷在后院!……” 乐菀在吴妈的目光护送下从厨房出来了,可半刻钟后又回来了,扒在门框上问:“那个不能动的陆小凤哪里去了?” 吴妈显然很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她还是说了:“他在最后一排东边的厢房里。”说完她又补充道:“我们少爷这会子在后院练剑,少爷练剑好可好看了!全天下没有人比我家少爷的剑使得更好,那个陆小凤也不行,他连件象样的兵器都没有。” 乐菀听了呵呵的笑,她说:“谢谢吴妈。”然后蹦蹦跳跳的往着最后一排东边的厢房去了。 看着她的背影,吴妈感慨啊!多少年我们山庄里没来过女客了,好不容易来一个千万不要跑了。 - 乐菀坐在陆小凤床沿边,对着他呵呵的露齿一笑,说:“我刚才还去院子里找你,怕你被雪给埋了,可你倒好,躺床上来了。” 陆小凤的眼珠子打着转,他实在不知道自己哪一点看起来是“好”了。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比现在更糟过,一个小孩子都可以砍掉他的头。他看见乐菀拿出一个小皮囊,挤出了些碧绿色的药膏在手上,然后越来越近,陆小凤看见了那两颗小虎牙演绎出的邪恶之笑,他想躲,可是也只能想想,躲是躲不掉的。最后…… 药膏被涂到了他的耳朵上,乐菀说:“真不经吓!”她将皮囊的盖子盖好,然后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圈,蔑视的说:“你的胆子就这样大!这是治冻伤的,你躺在雪里时候不短,肯定会冻到!” 陆小凤承认这个叫乐菀的小姑娘心肠倒不算坏,毕竟他还活着,而且还有冻创膏可以擦,如果能说话,他一定会说:“我脚也冻了,顺便帮个忙?” 所以……幸好他不能说话。 跟一个不能说话又不能动的人没什么好玩的,乐菀在陆小凤的棉被上拍了三下,说:“你好好睡,我去后院看西门吹雪练剑了。”说着话便往房门走去,陆小凤想说,现在出去不是一个好的时机,可是他说不了。 乐菀打开房门前的确有隐约听到声响,可是,毕竟她刚踏入这个江湖十天,没什么经验,她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而一等她打开房门,便只觉得眼前白光一晃,劲风扑面而来,迫得她啪的退了一步,跌到了地上,脑子一片空白之时一柄尖刀已到了鼻前。 这一刻她想的是:出来十天便死了,太丢人了。 可是那柄刀就这样停住了,停在了乐菀鼻尖前一寸的位置,她那双水灵的眼睛眨巴眨巴……看见一朵血花从那人的喉咙里喷了出来,在地上也溅出一朵血花,并蔓延开,而少许的血洒在西门吹雪那柄乌亮的长剑上,化成一颗一颗的血珠子,西门吹雪轻轻的吹了吹,它们便一颗接着一颗的从剑尖上滴下,落在地上。 直到这个时候乐菀才仔细的看清楚西门吹雪的样貌。他的唇很薄,面色冰冷,发被一条白色的发带束起,白色长衣,白色腰带,长身直立,没有任何一件饰物。 乐菀想着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傻,至少她知道自己的嘴张大了不只是小半会子,直到那柄剑归了鞘,她才从地上跳了起来。 她的两个酒窝让她的笑看起来很甜,她说:“谢谢你!西门吹雪!” 可是西门吹雪没有看她,他说:“不用!”然后便进门往陆小凤的床边走去,他仔细的为陆小凤把着脉,以确认他除了不能动以外,身体没有别的损伤。 乐菀跟到陆小凤的床边上,说道:“你不用担心,他只是不能动而已。”她又说:“如果你想让他现在动也可以的。” 听到这个话的时候陆小凤心里非常的激动,可是马上被西门吹雪的话吹得透心凉。 西门吹雪说:“我从来不求人。” 若是陆小凤快死了,西门吹雪会用剑比着对方的喉咙拿解药。如今他只是三天不能动,那就没有这个必要。 乐菀自然是看到了陆小凤的眼珠子里传递出的悲催,她说:“你不用求我,你既然救了我,我送你些东西也是应该的。” 多知恩图报的小姑娘啊!于是陆小凤的心里又燃起了希望,然后听到西门吹雪说:“并不是救你,只不过没有人可以在万梅山庄杀人。” 陆小凤的人生是一片灰暗,如果是花满楼在多好!哪怕是司空摘星,或者是老实和尚也好!可是他偏偏栽在了万梅山庄?! 乐菀咯咯的笑,她看着西门吹雪依旧冰冷的脸,问:“你们两个是朋友?” 西门吹雪说:“是。” 乐菀又问:“怎么样可以做你的朋友?” 西门吹雪却说:“陆小凤可以做我的朋友。” 乐菀没有想到西门吹雪会这样说,她想了想说:“我也做你的朋友,好不好?若你是我的朋友,你的朋友便也是我的朋友,我便可以给他解药。” 可是西门吹雪说:“不好!”也不知他说的是不做朋友,还是不给解药。但这个答案是陆小凤意料之中的,西门吹雪不是那么容易交朋友的,更不会为了他的解药和人交朋友,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小姑娘。 乐菀蹙着一对秀眉,看着西门吹雪从房间里走了出去,最后视线回到了陆小凤的身上,她说:“他一定是觉得你现在不痛苦,所以才不急要解药,我若是给你下点别的什么,他一定会和我做朋友的。” 陆小凤快疯了,西门吹雪走的时候为什么不把这个小姑娘也带走! 乐菀低头在她那个挂在腰上哐当响的绣花布袋子里拿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一枚紫色的药丸,然后往陆小凤的嘴里送去。陆小凤知道这肯定不是冻伤膏,他把眼睛瞪得有平时的两个大。 最终药丸在陆小凤的嘴边上停了下来,乐菀叹了口气说:“他真的不来救你,你们真的是朋友么?” 陆小凤的眼珠子上下转转。 “他就不怕我杀了你?”乐菀似乎有些不能理解的喃喃道,然后用一种非常委屈的口气说:“那我和你做朋友,好不好?若我们是朋友,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那么他也是我朋友了!而且,若你是我的朋友,我便可以给你解药。” 这一次,陆小凤的眼珠子上下转得飞快。 - 陆小凤和乐菀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管家丁叔正带着几个家厅在搬门口的尸体,几个家丁站在边上有些害怕的样子,因为这具据说刚死没多久的尸体呈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绿色。 乐菀摆摆手说:“不用怕的,这毒不会传给你们。”几个家丁这才咽了咽唾沫开始动手。 陆小凤问道:“如果西门吹雪不出现,他还是会死?” 乐菀说:“是的,但我可能也会比他先死,这种毒太慢了。” 陆小凤又问:“当时你为什么不跑?”在他看来这小姑娘应是有些内力,轻功就算不很好,也还是会的。 乐菀瘪了瘪嘴,显然,她觉得有些丢人,半晌后才说:“忘了。”然后听见陆小凤的笑,便马上把手伸进了腰间的布袋子里,于是陆小凤马上不笑了。 “第一次有人要杀你的时候,你还记得跑么?!”乐菀反问道。 陆小凤当然记得,不然他早就死了,但是他不会说,因为他不想再躺着只有眼珠子可以动。 第三章 寻常的城镇每年春节后都是约莫初四就开张了,最晚的也不会超过初五,可万梅山庄下普风镇上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却是要到了十一才开张。这也是乐菀昨日不得不找西门吹雪借地方睡觉的原因。 而正因为这个节过得比别的地方要长上许多,每年到了十一这天,镇上的集市也会特别的热闹。正好这日雪停了,风也没那么大,虽然大家的脸还是被冻的有些发白,但过年的喜庆劲还是一点都不少,到处可以听到拜年的声音。 集市这样的热闹的事情是绝不会少了乐菀的,她这会子正在镇上最大的一间裁缝铺子里,请据吴妈所说的镇上最好的裁缝师傅量着尺寸,而吴妈站在一边眉开眼笑的和几个老熟人聊着天。 “这姑娘标致得很!是你们家什么人?”说话的是镇南酱油铺子的老板娘。吴妈是她多年的老主顾了,自是熟得很,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发着光,声音压得却是很低,因为看着这没见过的小姑娘身上穿的衣裳便不贱,刚才挑的料子也都是好的,莫不是什么贵客?!其实本来想到这茬她就不该当场多问,只是她又怎么能忍得住八卦的冲动! 吴妈这会子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因为刚才乐菀挑完料子后对那掌柜的说:“春夏秋冬的每一季做五套。”这意味着她准备在此长住。 “这是我们家少爷的客人!乐小姐!”说这个话时吴妈那个心里甜的啊!而她话音刚落,乐菀便转头对着这边笑呵呵的说:“我叫乐菀,各位婶婶好!” 一群老妈子赶紧的点头说好,吴妈更高兴了,说着:“什么婶婶不婶婶的,就是一群老妈子。”然后一一的把几个老熟人介绍给了乐菀,乐菀自然的一个个唤得那叫一个欢快。 老妈子们都喜欢小姑娘,特别是乖巧漂亮的小姑娘,看着这样的小姑娘就好象看见了当年的自己一样。 “乐小姐今年多大了啊?” “十五,叫我小菀就好了。” “许了人家没?” 老妈子没事了就关心这个,话没说几句就往这上头问,若是一般的姑娘少不得要摊个红脸,只是乐菀听到这个似乎有些迷茫的样子,这让吴妈顿时心里一紧。 半晌后,乐菀有些迟疑的问:“你们是说订亲?” “是!就是订亲?”吴妈马上接道。 乐菀听明白后脸上泛了些红,说:“还没。” 吴妈的脸也红了,激动的! 量完了尺寸便要付钱了,乐菀在她那红色的袋子里翻啊翻,拿出了一些碎银子,这显然是不够的,一时掌柜的脸上有些尴尬,吴妈这边正待说话,却又见她拿出一个袋子,伸进去,拿出来,张开手,上面赫然是几个金豆子。 “我光想着裁衣裳,忘记先去钱庄换银子了,你们收这个么?”乐菀前几天就知道了,有些铺子是不收金子的,可是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乐菀自是什么值钱又容易拿就拿什么。 而这时在大家惊羡的目光中吴妈更是大大的吐了一口气,虽说万梅山庄也不缺钱,但有个家底好的夫人总是面上有光! “收!在这个镇上谁敢嫌弃我们万梅山庄的钱!金子就不是钱么?”吴妈这一嗓子喊得那是一条街都听到了。 嫌弃万梅山庄这样的事掌柜的可是万万担不起,马上伸出双手道:“多谢小姐了,应是一颗就够了,我这边称一称,马上找银子给您。” “掌柜的人好!下次我一定记得换好银子。”乐菀拿了颗金豆子丢到了掌柜的手里。 而等到乐菀抱着一套现买的成衣小袄从店子里出来的时候,几乎整个集市上已然传遍了如“万梅山庄来了个标致的[女客],家财万贯。”之类的八卦。谁都知道万梅山庄只有一个主子,若大一个山庄里只住了一个主子和一个正当嫁龄的女客…… 显然,在这样八卦需要的时候,陆小凤被有选择性的忽略了,哪怕这镇上的人都知道那他是万梅山庄庄主的朋友,每年过年都来。 乐菀不可避免的也听到了些,但是她没说什么,吴妈便当她是默认了。 - 乐菀与吴妈回到万梅山庄的时候天已经暗了,见到她回来,原本躺在屋脊上的陆小凤一跃而起:“开饭了!”乐菀快速的从跟着她们下山买东西的家丁的小推车上把自己东西搬了下来,丢进了她那有暖炉的房间里,然后跑到饭厅坐好。这个时候,陆小凤也刚刚把从地窖抱来的酒放在桌子上。 家丁开始上菜的时候,西门吹雪进来了,坐下。 原本坐在陆小凤边上的乐菀立刻带着自己面前那副碗筷换到了西门吹雪左边的位置上,嘻嘻一笑:“今天集市好热闹,回来的晚了,以后我一定早点回来,你就不用等我吃饭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看着西门吹雪,如春日清晨的阳光照在寒雪上,陆小凤知道这代表什么。 直到很多年后,陆小凤还在想,假如当时他直接把她领进有暖炉的房里,给她盖上被子,然后故作君子的走开,后来的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了。至少那样西门吹雪就不会有机会把剑刺进差点杀了她的那个人喉咙里。可是没有这个假如,陆小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君子。 女人总是很容易爱上那个救了自己一命的男人,特别是这个男人长得也不错,而这个女人也很年轻的时候。 西门吹雪也知道这代表什么,西门吹雪没有过女人,但是他不傻。 “你买了些什么?”陆小凤掀开酒坛子上的油纸封,酒香弥漫。 只要是女人说要买东西都会很高兴,小姑娘也不例外,乐菀兴致勃勃的例数着她今天的收获,她说:“我裁了二十套衣裳,一套棉袄,四件披风。六双绣花鞋,两双靴子,十根发带,两把梳子……” 陆小凤知道有些话西门吹雪不会问,他决定帮这个忙,他问道:“你要在这里长住?”然后他又看见了那两颗邪恶的小虎牙,笑容甜美,声音悦耳:“是啊!” 乐菀从来没说过自己只是借宿一晚而已,陆小凤和西门吹雪应下她的时候也没有说只能借给她一晚,所以除非他们开口赶她走,她可以一直住下去。 陆小凤不会赶她走,因为东西是西门吹雪借给她的,而这里是万梅山庄。 而如今西门吹雪也不知该怎么赶她走,原因…… 原因是,她是陆小凤请进门的,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这是西门吹雪想到的最恰当而充分的理由。 乐菀看着西门吹雪,他没有说话,但是她知道他已经默许了。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拿起碗开始吃饭,她饿了,吃的有些快,但这也不意味着她就自顾自的吃,她的筷子极为灵巧的夹下一整片的鱼肚,然后将里面的次都挑了出来,最后把它放到西门吹雪的碗里。 西门吹雪看着碗里是那片鱼肚愣了一下,要知道往他的碗里夹菜的人已经都死了很多年了,从他成为万梅山庄庄主的那天起就再也没出现过。因为很少有人和他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而陆小凤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乐菀却没有过多的注意西门吹雪的表情,她的确是饿了,在确认自己夹的菜没有被丢出来后,她笑着开始吃饭,一边笑一边吃饭,就像一个孩子,你只要是让小孩子如愿,小孩子都会马上的笑,不管她是不是还有别的事。 陆小凤忽然说:“我会算命,要我给你算算么?” 乐菀听了一脸的新奇,她说:“算命?什么是算命?” 陆小凤没想到乐菀会这样问,但是他很有耐心的解释道:“算命就是算一些有关你的,但是你没告诉我的事。” 乐菀说:“我都没有告诉你,你怎么会知道?” 陆小凤说:“我就是知道,要不我们打赌,若是我算对了,你以后都不可以对我下毒。” 而乐菀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她放下了手里的筷子和碗,说:“你算吧。”甚至忘记说,假如陆小凤没算对要怎么样。 当然,陆小凤自然不会提醒她,他最喜欢的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你父母皆在,身体健朗。” “对!” “你在家里排行老幺。” “对!” 连着对了个两次明显让陆小凤这个江湖术士有些得意,他继续说:“上有长兄……”却还没说完便被乐菀一脸兴奋的打断了:“错!” 邪恶的小虎牙再现:“我是老幺,可上面是个姐姐!” 陆小凤愕然…… 在他看来一个十多岁了,却还像个孩子一样肆无忌惮的小姑娘必须有一对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父母,家资殷实,让她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这绝对不够,她还要有一个极宠她的哥哥,对她千依百顺。 她不可能有一个姐姐,因为姐姐和妹妹虽然要亲密些,但少不得会吵嘴斗气,为了一条裙子,一根簪,或者随便是什么东西,都可以让她们吵起来。 乐菀发现了比吃饭更有意思的事,于是她压根就忘记了吃饭,她说:“你猜错了,该怎么罚?” 陆小凤说:“刚才我们没有说错了就要罚。” 乐菀说:“现在说了!你对了我就不对你下毒,你错了自然就要受罚!你不受罚就是赖皮!”她笑嘻嘻的从袋子里摸出三个瓶子,在桌子上一字摆开,说道:“赖皮的话,你就要在这三瓶里面选一个!不用担心,它们都不会毒死你,我们是朋友,我不会毒死我的朋友。” 陆小凤想离开万梅山庄,立刻!马上!可是他猜如果现在跑的话,可能乐菀会帮他从这三瓶里选一个。有了之前的经验他实在不想冒险确认一下他是不是真的可以在她的手下逃过一劫。 “你最擅长什么?”乐菀问。 陆小凤不想说,他现在什么都不想说,他觉得说什么都会有麻烦。于是一直沉默的西门吹雪帮他说了:“灵犀一指。” 听到西门吹雪接话,乐菀的脸上泛起了一些好看的粉红色,她的声音明显的比刚才小而柔了一些,她问:“什么是灵犀一指?” 西门吹雪说:“用两根手指夹住对方的剑。” “真的么?好厉害!”这话听起来好象是在表扬陆小凤,可是说话的人全神贯注的看着西门吹雪。然后随意的说:“那你用手指夹五十只苍蝇给我看看。” 陆小凤发誓,他看见西门吹雪笑了。 他要离开万梅山庄!立刻!马上! 不行,他最好还是先夹完五十只苍蝇。 第四章 这房顶上的雪都还没有化,陆小凤上哪里能找到五十只苍蝇?!他很努力的摆事实,讲道理,企图让乐菀明白,不是他赖皮,而是情况不允许。大冬天的叫人去找苍蝇,不是奇怪得很么? “冬天就没有苍蝇么?”这是一个从来没有过过冬天的孩子才会问的话。 陆小凤极富耐心的说:“绝对没有!”然后补充道:“不信你问西门吹雪!” 刷刷的四只眼睛看着西门吹雪,陆小凤的那双所透出的目光甚至比乐菀的来得更为炽热。 西门吹雪绝不会承认他有些遗憾,他说:“是没有。”然后在陆小凤快乐的笑容里补充道:“可以等夏天了再夹。” 陆小凤要离开万梅山庄!立刻!马上! 可是他不敢走,因为他又看见了那两颗邪恶的小虎牙。 “夏天的时候我们再赌别的好了。”善解人意的乐菀说:“我刚才回来的时候在山下的湖里看见一种很漂亮的鱼,你帮我捉回来,五条就够了。” “湖上一定结了冰!”陆小凤肯定的说。 “所以才要你去。” 陆小凤要离开万梅山庄!立刻!马上!因为他要去山下的湖里去抓鱼。 但他决定把五条讨债的鱼交给这个有毒的小姑娘后就再也不回来了,他要去找花满楼,至少花满楼不会建议一个有毒的小姑娘逼他用灵犀一指去夹苍蝇,也不会纵容一个有毒的小姑娘逼他正月十一的化雪天里破冰抓鱼! 可最终陆小凤还是没能立刻马上离开万梅山庄,因为天已经黑了,即使他下山也抓不了鱼,而且这样的冬夜下水会冻断他的胳膊和腿。 - 第二日的上午用过早饭后,乐菀便拎着一个小桶和陆小凤一起下山了。走出万梅山庄的大门后,她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西门吹雪不和我们一起,这样你抓完鱼走了,我就可以和他两个人上山。” 陆小凤最近两天常常觉得自己很悲哀,他这边活还没干完,人家就开始想着把他赶走以后的事了。然后他听见乐菀又说:“我之前还猜着他一定很想看见你冻得发抖的样子,难道我猜错了?!” 其实这句话才是陆小凤悲哀的根本所在。他知道乐菀猜得一点都没错,只是对于西门吹雪来说,没有任何事比练剑更重要。 陆小凤还是有些不死心的问:“你真的只有一个姐姐?” 乐菀将小桶在手上甩来甩去,说:“当然是真的,我姐姐大我快两岁,下半年就满十七了,按我们那的规矩,就可以去寨子了。” “你今年多大?” “十五。” “那你为什么出来了?” “……哎呀!你看!那里有只兔子!”乐菀指着边上的树丛说,可是陆小凤压根就看都没看一眼,那里连只耗子都没有,不要说兔子。 乐菀见陆小凤没有上当,低下头小声的争辩道:“我娘也是十五岁就出来了。” “你娘是谁?”陆小凤问。 乐菀却说:“我娘说有一天我出来了最好不要告诉别人我娘是谁。” 听了这样的话陆小凤也就不再问了,虽然他有满满的好奇心。不过接着他又听见乐菀说:“但你是我朋友,我就告诉你,你不告诉别就好了。我娘名字叫七娘。” 说完,乐菀睁大了眼睛看着陆小凤,问:“你有听过么?” 听过!怎么会没听过!十八年前江湖上人人皆知的毒七娘,哪怕那个时候陆小凤还是江湖上默默无闻的一个街头孤儿,也不可能不知道。 江湖传闻这个毒七娘癖好独特,就喜欢杀男人,死在她手下的男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陆小凤想到乐菀说的那句话:我娘说,只要是没和我成亲,又想和我睡觉的男人都该死。 看看乐菀便知这毒七娘样貌定是不俗,若是想和她睡觉的男人都该死的话,那死掉一百个也不算希奇。 “怎么样?怎么样?我娘是不是名声很大?你们都知道?”乐菀一脸兴奋的问道。 陆小凤不得不点头,说:“的确是名声大得很!”仇家定也多得很。他觉得完全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个有毒的小姑娘:“以后最好不要再告诉别人你娘是谁。” “哦!”乐菀看起来很满意陆小凤的答案,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娘一定是江湖上很有名望的人,如今得到陆小凤的证实她就更高兴了,可转而她又说:“连西门吹雪也不能告诉么?” 西门吹雪的话应该知道了也没什么关系,而陆小凤关心的是另外一个救了他命的人,也就是那个跟这个有毒的小姑娘说“不能随便杀人”的人,他问:“你爹是谁?” “我爹?”乐菀很喜欢谈论起自己的家人,在她看来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她仰着下巴说:“我爹可厉害了,他跟我说我如果是遇到什么麻烦,报他的名字一定会有很多人来帮我。”她停顿了一下,等到陆小凤摆好洗耳恭听的态度后,才说:“我爹是凌攸江!” 凌攸江,天下第一刀客,也是十八年前江湖上人人皆知的人物,他刀下死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是和毒七娘不一样,凌攸江的刀下死的没有一个不是大女干大恶之辈,侠气干云凌攸江,十八年前他的名声丝毫不输于现在的陆小凤,或者说是比陆小凤更胜一筹,毕竟凌攸江不贪酒,不狎妓,也不赌钱,专心惩恶扬善。只是没有人想到的是,他最后居然娶了全天下最毒的女人。 陆小凤必须在心里说,干得好!若不是凌攸江收了这个毒女,江湖上还不知要死多少人! 只是十八年后又出了一个小毒女,如今想来只怕西门吹雪要做第二个造福江湖的凌攸江了。 陆小凤想马上回到万梅山庄去,好好的和西门吹雪喝一坛酒,虽然西门吹雪不喝酒。 乐菀这边原是等着陆小凤说“果然是英雄!”之类的话,怎想的陆小凤的面色凝重的很。她伸着脖子蹙着眉,问:“你没听说过我爹么?” 陆小凤马上说道:“听过!你爹和你娘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怎么会没听过!” 于是乐菀马上眉开眼笑,又甩着手上的小桶蹦蹦跳跳的往山下走了。她说:“等过些日子,他们也都会知道我和我姐姐的名字,你不知道,我姐姐的刀可厉害了,跟西门吹雪的剑一样快……” 和西门吹雪的剑一样快的刀,陆小凤想不出那又会是一个什么样女人。 - 乐菀要陆小凤抓的这种鱼叫霜龙,是一种只有在结冰的时候才可以看见的鱼,它们除了头部以外全身都长满了刺,刺的顶端发出晶蓝晶蓝的光,非常的漂亮,但也很危险,只要碰到就会全身麻痹,而后便奇痒无比。所以乐菀也只是听乐七娘说过,从来没有见过,因为她家那边的湖结不了冰。 将长长的红绸系到陆小凤的腰上时,乐菀终还是有些子不好意思,她说:“你一定要抓它的头,不要碰其他的地方,如果被刺扎到了你就喊一声,我马上拉你上来。”然后又再三强调道:“这个毒我解得了,真的!绝对不骗你。”最后她说:“麻烦你了!我好不容易看到这种鱼,我们是朋友!你一定要帮我!” 其实也不是很麻烦。显然,乐菀对于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并不是那么的有信心。陆小凤遇到过太多比这要麻烦得多的事,那些人有的时候甚至都没有说过“麻烦你了!”好象所有的人都以为陆小凤就活该被麻烦。 乐菀在冰上倒了指甲盖大小的一点黄色的液体,湖面的冰上便快速的升腾起一阵浓浓的雾气,不过顷刻的工夫,偌大一个湖面上的冰竟然都化了,她手上拉着红绸在岸边激动的跳着说:“快点快点,过会子它们就不见了!” 感慨着这个小姑娘太毒了,被系上红绸的陆小凤认命的趟进了冷得刺骨的湖水里,他仅穿了一件单衣,其实他觉得不穿更好,只是他怕脱光了会被人毒死。 “冷不冷啊?”红绸的另外一端问。 不冷才是见鬼了! “不冷!”红绸的这一端无力的说。 陆小凤一头扎进了水里,冻得心都快不跳了,却又不得不浮了起来,马上便听到岸上喊道:“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被扎到了?” “把绸子放长一点!” 于是绸子放长了一点。 半晌后…… “抓到了吗?还是被扎到了?” “……把绸子放长一点!” 又一个半晌后…… “你嘴唇好白,没事吧?” “……把绸子放长一点!” 再一个半晌后…… “要不你别拉着那东西了。我抓到了就起来。” “那怎么行!万一你抓鱼死了,西门吹雪一定会怪我的!” 陆小凤发誓,他再也不来陪西门吹雪过年了。 第五章 被陆小凤如和尚念经一样在心里默念了几天的“离开万梅山庄!立刻!马上!”终于成了现实。在把乐菀的小水桶里终于有了五条希奇古怪,不知道又会变成什么毒药的鱼后,陆小凤头也不会的飞走了。他的轻功很好,转眼便消失在了乐菀的视野里。 留了乐菀一个人在湖边嘀咕:“跑那么快做什么?!”不过等她拎着小水桶回到万梅山庄,见到西门吹雪的时候,马上就把陆小凤抛到九霄云外了。 娘说,不重色轻友的便不是女人,更甚者,那根本不算是个人。 西门吹雪看着乐菀如孩子看到糖果似的朝着自己跑了过来,身上挂的银锁叮当作响,最后在他的面前站定,脸上红扑扑的,极甜的唤了一声:“西门吹雪!” “嗯!”西门吹雪应了一声,然后走开,叮叮当当的声音夹杂着水声便跟上了他,倒也没多说话,就是跟着。直到他停了下来,回头,她也停了下来,看着他呵呵一笑,又唤了声:“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确定她就是无事喊着玩,跟着他也是好玩罢了。他说:“你抓这鱼有什么用?” “哎呀!”那傻笑着的小脸一时失了色,回头一溜烟的就跑了,叮叮当当的伴着水声,还有:“死了死了,快死了!我先去把这鱼收拾了再找你!” 这时吴妈却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说道:“我看小菀不错,又乖巧懂事。老爷和夫人如果还在一定很喜欢。” 大户人家里总是有那么一两个老仆人,即使是主人家也要对其礼让三分,万梅山庄也不例外,西门吹雪回头,走开。 - 五条霜龙让乐菀忙活了大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她天没亮便站在西门吹雪的门口等着他起来,然后爬到后院的房顶上吹着冷风看他练剑。吃饭的时候把鱼里的刺剔出来,肉里的骨头剔出来,再夹到他的碗里。晚上约莫二更的时候再跑到他的窗户外面喊上一嗓子“睡觉了!”听着窗户里面沉闷的一声“嗯”。其他的时候她都在后山的某个地方倒腾这五条霜龙里提出来的毒。 而就在乐菀没事可做,又有些无聊了的时候,吴妈忽然如起火了一般的跑来说:“少爷要出门了。” “他现在在哪?” “庄门口。” 山庄门口的西门吹雪依旧是一袭白衣,背着他那从不离手的乌鞘长剑,翻身上马的一刹那让小跑而来的乐菀差点看呆了。 西门吹雪是准备离开的,他只是迟了那么一点点,便走不了啦。他的座骑是一匹黑马,全身的皮毛如黑缎子一般,唯有四只马蹄白得胜似雪,跑起来如腾云驾雾一般。如今它的马脖子被两根细细的胳膊抱得紧紧的。 “你要去哪里?” “关南。” “做什么?” “杀人。” “杀什么人?” “该杀的人。” “我和你一起去。” “不行。” “为什么?” “一个人就够了。” “那你为什么带上她们?!” 乐菀的小脸气鼓鼓的指着边上的马车边站着的四个如鲜花般年华正好的女子,西门吹雪却依旧是面不改色,说:“有用。” “有什么用?” “沐浴,熨衣,束发,修指甲。” 西门吹雪把这四件事说的如吃饭喝水一般的平常,可单单就“沐浴”两个字就可以让乐菀足够的生气。 要说在大户人家,丫鬟伺候男主子洗澡也是常事,而熨衣,束发和修指甲就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乐菀的家里没有这样的规矩,过去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绝不会有。何况这四个人原来还是□,所幸这一点乐菀还不知道,不然只怕她们是活不成了。毕竟乐菀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她是当年名镇江湖毒七娘的女儿。 她松开马脖子,拉住马缰,当她的另一只手上出现四根银针的时候,四个如鲜花般年华正好的女子开始尖叫着跑开。只是她们没有一个人能走出超过十步便倒在了地上,哀声的呻吟起来。 一个小纸包被丢给了旁边围观的吴妈。 “解药!”她说完又抱住了马脖子,说:“她们没有用了,我有用。沐浴,熨衣,束发,修指甲,我都会!不收工钱!” 这时将解药收好的吴妈非常适时的把手里上好鞍的马牵到边上递给乐菀,她翻身上马。 “走吧!”西门吹雪说。 气鼓鼓的包子脸上两个酒窝舒展开来。 - 方德雄,鹰嘴帮二堂堂主,使六合枪,借宿之时见主人家女儿貌美,起了歹意,怎想得此女抵死不从,遂全家被杀。 这就是西门吹雪这一趟出门的目标。他们用了五天的时间快马赶到这个叫沙州的城,又用了三天的时间斋戒,如今只差熏香沐浴,便可以去了结那个人。 在沙州最好的一间酒楼的上房里,香柏木的澡盆里已经热气腾腾,一边的香炉上青烟袅袅,淡淡的茉莉花香在空气中蔓延。西门吹雪的白色外衫搭在架子上,而直到他解开中衣的带子时,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伺候他沐浴的人还是呆呆的站在一边,昏黄的琉璃灯下一张脸绯红。 乐菀这会子已经完全的晕了,眼前这个男人要脱光了,西门吹雪要脱光了,她还要帮他沐浴! 其实她应该把那四个女的赶走后建议他换成四个男的……但是那样的话他还是不会带着她出来。 她真的会沐浴,熨衣,束发,修指甲,她只是从来没有过给男人沐浴,熨衣,束发,修指甲罢了。这个娘和爹都没有教过她。 她不由的咽了一口唾沫,然后发现这个声音在肃静的房间里特别的响,于是她觉得更晕了。 “衣服熨好了么?”西门吹雪问。 “啊!”乐菀怔一下后马上如绝地逢生一般的低头开始在包袱里找那套西门吹雪沐浴完了要穿的新衣,小衣,中衣,外衫,袜子,都是白的。事实上,那个包袱里所有的衣裳都是白的。而等乐菀从许多件白色的衣裳里找出那套新的时,西门吹雪已经坐进了澡盆里。 乐菀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她一定要告诉娘,还有姐姐,寨子外的男人太……太不一样了。当年娘遇到爹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么?这个也一定要问一下。其实她应该问清楚了再出来的。 而这时,西门吹雪说:“过来挠背。” 乐菀一惊,手里的衣裳便掉了,所幸救得及时,未落到地上,只是扑倒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转,赶紧的起来,把衣裳放到架子上往澡盆走,只是那步子越走越慢,越走越慢…… “衣服熨了么?”西门吹雪忽然又出声问道。 “没!”乐菀回头抱起衣裳,声音很大:“我马上熨,马上熨!熨完了再帮你……帮你……挠背。”说着话便拿起铁壶冲出了门:“我找店家要些热水熨衣裳!马上回!马上!” 等到门外那近些日子总是在耳边响着,此时却是前所未有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了,澡盆里的西门吹雪伸手拿起澡胰子,抹在身上。勾起嘴角,笑了。 所谓卤水点豆腐,一屋降一物,正是如此。但是话说回来,假如是陆小凤在乐菀面前脱光了跳进澡盆里,还叫她来挠背,估计早就被毒死了。乐家女人的遗传病就是对男人的近视眼,天下占了半数的男人,她们只看得清一个。 再说西门吹雪原以为乐菀这样跑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怎想的她真的如她自己所说的一般,很快就拿着装满了热水的铁壶回来了,然后开始熨衣裳。 熨完了衣裳,一本正经的问:“还要我帮你挠背么?” 西门吹雪应该在乐菀熨完前从澡盆里出来的,这样他就不需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可他没有在乐菀熨完衣裳之前从澡盆里出来,所以他这会子不得不回答这个问题,这个他自己给自己找的问题。因为,若是他之前不要乐菀来挠背,乐菀一定不会主动的问他。 “不用了!”西门吹雪说。 可是乐菀说:“我真的会,在家的时候我经常给我娘挠。” “不用了!”西门吹雪又说。 “我是不是熨衣裳熨得太久了?” “不是的。” “下一次我一定在你洗澡前就把衣裳熨好。” “嗯。” “水是不是已经凉了?我给你添些热水。” “不用了!” “这样冷的天,一定凉了,你等着,我去找店家要些热水给你添上!” “不用了!” 西门吹雪听着门一关一合,那一蹦一跳的脚步声从近到远,甚是欢快。他觉得自己应该在她回来之前从澡盆里出来,穿好衣裳。 还好,衣裳已经熨好了。 第六章 等到乐菀端着一盆热水踢开房门的时候,西门吹雪已经穿上她刚熨好的中衣,闭目卧在软塌上,等着人给他修指甲了 于是乐菀有些失望,娘如果知道她出现这样大的失误一定会用指拐拐敲破她的头!放下热水,关好门,从梳妆台上拿起指甲剪和挫子,搬了把凳子在塌边坐下,托起西门吹雪的手时,她的心不由的快了几拍。扑腾了那么多天,她似乎一直连他的指甲尖都没碰到。 不过如今终于整个手都在她的手里了,过会子她还要帮他梳头,想到这个乐菀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沙州的天气比万梅山庄要暖和一些,何况如今是二月了,外面没有雪,但这个清晨还是有些阴冷,风从窗口吹进来,西门吹雪白色的衣袂轻摆。 “冷么?拿张毯子给你盖着。” “不用。” 乐菀修的指甲出乎西门吹雪意料的好,长短适中,且平整圆滑,她说:“我娘经常帮我爹修,其实爹喜欢自己修,但是娘偏要帮他修。姐姐也喜欢自己修,不过我无聊的时候也会帮她修。” “你爹用剑?” “不!我爹是使刀的。” 乐菀的腰上挂着一把弯刀,和西门吹雪的剑一样,这把刀对于她也是从不离身的,西门吹雪自然不会看不见,他说:“从未见你练过刀。” 西门吹雪说这话的时候,乐菀正给他束着发,头也没抬的应道:“太忙了。”然后听见西门吹雪说:“改日练给我看看。” 乐菀愕然…… 所谓术业有专攻,乐菀一直都觉得一个家里有两个天下顶尖的刀客就够了,而乐七娘不巧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乐菀的刀法虽然不能说有多么的烂,但作为凌攸江的女儿确实是有些汗颜。可凌攸江在给凌潇打刀的时候,还是顺便给乐菀也打了一把,按他的说法是:我凌攸江的女儿怎么能没有刀! 通常西门吹雪说一句话,乐菀会应上五句,这次说完了竟没有回声,他回头,却看见那个应该正专心帮他束发的小姑娘眼睛直勾勾的往下看,目光的落点是他中衣那实在不算贴身的衣领以内…… 好一片风光! 乐菀终于发现西门吹雪在看她了,非常若无其事的把目光收回来,将刚才一时失神松开的发又拢起,梳平了,白色的丝带绕上几圈,系上简单而好看的结,露齿一笑:“好了!” 多纯洁的一个小姑娘!说她窥视男色有人信么? 即使是西门吹雪说,也没人会信! - 沙州并非鹰嘴帮的总堂所在,鹰嘴帮却是沙州最大的帮会,在沙州,即使是官府也要给它几分面子。 分堂的门常年都是打开的,据说几十年都没有关过了,只是惯来有两个人守门,每日三班,贾三和彭海刚从夜班的人手里接过班就看到了从街的一头走过来的两个人。 这时刚过卯时,看着红火,却并不温暖的太阳刚刚升起,街上并没有多少人。但他们相信,即使是街上站满了人,他们还是会一眼看到这两个人,因为这两个人太不一样了。 那个男子穿了一身白色的衣裳,自上而下,半个褶子都没有,更不要说哪怕一点污渍,他背着一把乌鞘剑,哪怕你只看到一个剑柄,也知道那是一把会要人命的剑,他的冰冷让这个原本就不温暖的清晨便得更加寒冷,或者说,看到他之前,你只觉得手冷,脚冷,他却可以让你的心都充斥着寒气。 可是贾三和彭海的心里的寒气却在一刹那后被趋散了,因为他们看见了另外一个人,那是一个穿着红色绣花小皮靴,紫色小袄,挂着银锁,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小姑娘,她笑起来有两个大大的酒窝,两颗可爱的小虎牙,她比贾三和彭海之前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好看。以至于他们和陆小凤一样忽略了那双绣花小皮靴上绣的不是牡丹,而是蛇。 男人总是很容易色、欲熏心,不然十八年前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在乐七娘的手下。在西门吹雪和乐菀踏上堂口前的台阶时,贾三和彭海几乎同时的往乐菀迎了上去。 “有什么事?和我说。”他们不约而同的戴上了名叫猥琐的面具,然后听着乐菀低头咯咯的笑。 “方德雄!”西门吹雪在杀人的时候从来不多话,应该说,他平时话就不多,杀人的时候更少。 贾三有些不耐烦,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喜欢一个好看女人身边站的另外一个男人,他说:“堂主不在。” 彭海也很不耐烦,他指着乐菀对西门吹雪说:“你可以滚了,她可以留下慢慢等!”他不知道这将是他这辈子说的最后一句话,若是他早知道的话,也许他会说些更有用的话,比如他的床底下有张一百两的银票,麻烦谁用那些钱给他买口好些的棺材,刻个好些的碑,墓边上最好种上一棵柿子树,他喜欢吃柿子。 可惜,他不知道,所以他眼睁睁的看着一朵血花从自己的喉咙里喷出,然后倒下。贾三也看见了那朵血花,他还看见西门吹雪轻轻一吹,血珠子便滚到了地上。贾三接着看见的便是乐菀手里的银针向他飞了过来,然后他便除了疼痛的在地上翻滚外,再也顾及不到其他任何东西, 乐菀的声音依旧很愉快,她问:“方德雄在么?” 贾三费了很大的劲才让自己舌头不因为疼痛而失控,他答得很快:“不在。” “去哪了?” “倚翠楼。” 等到贾三颤抖着把地上那包东西丢进嘴里,从地上坐起来,从自己的身上拔出那枚银针的时候,堂口的大门边依旧只有他和彭海两个人,只是彭海已经死了。如果不是彭海死了,他手上拿着那枚银针的话,也许他会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个梦罢了,一个很吓人的梦,一个会死人的梦。 - 倚翠楼是沙州最大最好的青楼,方德雄这会子正躺在花魁紫仙儿的香塌上,紫仙儿是一个让男人□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很贵,但是方德雄从来不是一个吃亏的男人,他的每一文钱都花得很值,所以他睡得很沉,紫仙儿睡得也很沉。 清晨是青楼每天最安静的时候,楼里所有的人都睡了,连狗都睡了,门是开着的,无论什么时候这里的门都是开着的,进来的就是客人,这里从来不会拒绝客人。只是似乎老鸨子也没想到这个时候也会有人来,所以进门后除了歪倒的酒壶和一些残羹冷炙外,半个人都没有看到。 乐菀跟在西门吹雪的后面,踏进门槛,她说:“看来人都还在睡觉。” 西门吹雪回头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继续往前走,可就在他要踏上楼梯的时候,几声呻、吟从楼上传来。声音并不大,可西门吹雪和乐菀都听到了。 乐菀说:“看来有人醒了。” 西门吹雪回头又看了她一眼,她看着他呵呵一笑很无邪。西门吹雪说:“在这等着。” 乐菀一时有些不明白,但她还是应道:“好。” 西门吹雪走上楼梯,进了其中一个房间的门,然后里面一点都不意外的响起了一声尖叫! 有女人!这是乐菀的脑子里唯一想到的事,于是她完全忽略了西门吹雪让她在原地等着这件事,半刻不迟疑的冲进了那个房间。哪知刚进房间还没走上一步,便被西门吹雪的剑气逼了出来,一个踉跄,差点没摔了,她没有再进去,因为只进门那一眼,还没看到女人,她便看见了一坨肥肉,赫然是个光溜溜的男人。 有点反胃,幸好西门吹雪把她赶出来了,恶心到了。 没过多大一会子,一个衣裳不整的女人从房里走了出来,后面跟着西门吹雪,乐菀可以想象刚才她应该也跟那个男人一样是光着的,于是她有了杀人的冲动,还是死后没全尸的那种,可是西门吹雪说:“楼下等着!” 于是乐菀嘟着嘴把楼梯踩得咯吱咯吱响。 那声尖叫那是惊醒了不少夜里忙碌着的人,渐渐的有一些从房间里伸出头,然后嗖嗖的一排银针飞过,尖叫一阵后,都缩回去了。 方德雄死得很安静,西门吹雪的剑若是想杀谁,那个人绝对不会有鬼哭狼嚎的时间,他从楼上下来的时候,一袭白衣上依旧是半分褶子都没有,一尘不染。 西门吹雪的剑上载着使命,这个使命驱使着他不断的追求致高的剑道,这个使命驱使着他用剑杀掉每一个他觉得该死的人。他便是剑,剑便是他。而每当剑又一次完成了使命时,他便会孤独,沁骨入髓的孤独! 乐菀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孤独,她只知道西门吹雪刚刚杀了一个该杀,而他又想杀的人。她蹦蹦跳跳的往西门吹雪跑过去,然后笑着唤道:“西门吹雪!” “嗯!”西门吹雪如往常一样应了一声,然后往外走。叮叮当当的声音跟在他的后面。 第七章 紫仙儿从楼里追出来的时候西门吹雪和乐菀还没走远,她小跑着出来,在西门吹雪注意到她以后便慢了下来,一步三摇,最后轻倚在了楼前一根廊柱上。 廊柱是红色的,更衬得她的肌肤雪白而透亮,她穿着一件翠绿色的锦缎长衫,也仅穿了这么一件翠绿色的锦缎长衫,长衫很长,长袖过手,长摆及地,可她轻撩发丝的手让袖子滑了下来,露出的一条粉臂如新藕一般,她的腿交叉站着,浑圆的大腿从衣摆中钻了出来。长衫显然不是刚从柜子里拿出来的,上面布满了褶子,可以想象曾经有人怎么样的蹂、躏过它。 紫仙儿就这样风情而庸懒的站在那里,用她那刚睡醒,还迷离着的眼眸看着西门吹雪,她说:“我知道你是西门吹雪,我还知道你是陆小凤的朋友,因为我认识陆小凤。我和你这个朋友的交情可不浅,每每他路过沙州都要到我的房里坐一坐,你要不要也来坐一坐?”说到这里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会子,然后用极慢的调子说:“让我看看你们两个好朋友有什么……不同。” 西门吹雪没有停,可乐菀停了下来,她眯起眼睛看着紫仙儿,显然紫仙儿也看到了她,紫仙儿并不急着追西门吹雪,她还是用那种极慢的调子说:“这个小丫头长得倒是好。不过,女人光长得好……没用。” 乐菀不喜欢别人抢她喜欢的东西,哪怕是企图抢她喜欢的东西,光起了这个心都不行,因为娘说过,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若是发现有贼惦记着你的东西,特别是惦记着你的人时,最好就是马上毒得她七孔流血,一劳永逸,顺便还杀鸡警猴。 可是爹说,不能随便杀人。 不杀人,教训一下还是要的。乐菀的银针一点不迟疑,嗖嗖嗖的朝紫仙儿飞了过去,怎想那紫仙儿在乐菀发针的时候竟然笑了,极妩媚的笑了,然后长袖一卷,三根银针都到了她的手上,她对着乐菀轻笑了一下,笑得乐菀差点忘了爹说的话。 紫仙儿随意的将三根银针丢到了地上,还不失俏皮的拍了拍手,然后飞身而起,往西门吹雪追去。 一个只穿了件长衫的女人飞身而起的时候,一片景致可想而知,乐菀终还是决定忘记了爹的话,爹的话如果对女人有用就不会那么多年都拿娘没有办法了,乐菀对自己说,以后对男人她尽量不忘记爹的话。 可乐菀还没出手,紫仙儿扭身便回来了,因为西门吹雪说:“再往前,杀了你!” 乐菀笑了,她看都没看紫仙儿一眼,踩着欢快的脚步跟上了西门吹雪。 - “你给她下了什么?”那三根银针看起来是往那个青楼女子去的,但在西门吹雪看来,那几乎就是乐菀送到那个女子手里的。 “枯泪!”乐菀说:“娘跟我说,这个可以让女人只要和男人在一起,就会很疼!她不是喜欢男人么?疼死她!” 西门吹雪的余光淡淡的飘过乐菀的脸,再淡淡的收回。 “西门吹雪,你说陆小凤怎么认识这样的女人?”乐菀问。西门吹雪却没有应,就好象西门吹雪不知道陆小凤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一样,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陆小凤会那么的喜欢女人,各种各样的那么多的女人。 乐菀又说:“这药还是娘给我的,也没教我方子。我之前还从来没给人下过这药,不知道药性发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们在这里多留一日,回头我看看药性是什么样的。” 西门吹雪没有说留,也没有说不留,他问:“你娘是谁?” 乐菀的眼睛亮了,她说:“七娘,我娘是七娘,陆小凤说他有听过的,你听过么?” “听过。你爹是谁?” “凌攸江,我爹是凌攸江!听过么?陆小凤都听过的!” “听过。” “你给陆小凤下药的时候没有用针。” “我的针能打到陆小凤么?” “不能!” 乐菀得意的笑了:“我早就看出来,所以我给他用了最好的药!” 听起来陆小凤真是占了大便宜。 - 西门吹雪怎么也不会让乐菀再到青楼去看那女子中了她的毒后,和男人在一起是怎么个疼法。回到客栈,也不多说,直接上马出城,乐菀自然的就跟上了,至于药性什么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下次再看就好。 回去的时候不比来的时候,两人走的不快。乐菀本就是第一次出门,看见什么都觉得希奇,又是和西门吹雪在一起,她便更是高兴,以至于这一路倒颇有些游山玩水的意思。只是临到万梅山庄的前一日,却是出了点小事。 这一日,两人牵着马走在街上,人群熙熙攘攘,小摊小贩,卖艺杂耍的,乐菀也都看过不少,只是这回她又看见了一个希奇的,那便是卖身葬父的。 一个比乐菀大一点的女子着麻衣跪在地上,她的身边躺着一个老人,毫无血色,没有声息,显然是已经亡故了。因为这女子的面前一块麻布上写着四个大字:卖身葬父。 不断的有男子上前蹲下来看那女子的样貌,思量着到底值不值得买。这个女子样貌还算是好的,目前的价格已经喊到了五两银子,而她一直低着头咬着唇。 乐菀有些奇怪的是:“有人死了没钱葬,村里不帮忙的么?” 显然,这天下老百姓的福利还没有好到这个地步。 “走吧。”西门吹雪往前走,乐菀却往那女子走过去,她在那女子面前蹲下,伸开手,上面是一颗金豆子,说:“拿这个去把你爹葬了。” 于是在场的人皆哗然,要说这卖身葬父的多是被人买去做妾了,要不便是被青楼买去,也有些子好心的大户人家妇人买去做丫鬟的,倒是很少有小姑娘买了去的,出手还这样的大方。 这女子也是怔住了,半晌后才开始磕头,说着:“多谢小姐,以后奴婢一定做牛做马好生报答小姐的大恩。”而乐菀则笑呵呵的说:“我不要奴婢,你拿去把你爹葬了就好,剩下的你自己留着用。” 头磕过了那女子伸手接乐菀手上的金豆子,只是还没拿到手里,金豆子便飞了。再一看金主乐菀却是被西门吹雪拉到了一边。 众人不由窃窃私语,那女子也是被惊得站了起来。 有人喊道:“这小丫头乱花钱,你家男人不依了!” 乐菀听了这话脸颊一时便红透了,看着西门吹雪眨巴着眼睛说:“不给就不给,我们走。” 这话却是吓到了那卖身的女子,马上扑到地上又磕起头来,直说:“公子就可怜可怜我吧……”诸如此类的话。而边上那些原本欲买她的男子又起了劲,说起了些子“他不买,我买,你就跟了我。”等等的话。 于是乐菀的心又有些软了,眼巴巴的看着西门吹雪,说;“那我少给她点钱,不带她回家?” 西门吹雪倒也依旧不说话,只是拿过她手上的金豆子,嗖的一声便往那死去的老人身上掷去。 那金豆子落在老人的身上,然后一弹,又回到了西门吹雪的手上。而那老人竟然一声惊呼从地上跳了起来,然后又躺回地上哀嚎起来。 一时围观的众人与乐菀张口结舌。 “爹!”那刚才还一个劲磕头女子回身便扑到了那老人的边上,而再回头时,方才那张还我见尤怜的脸已经是凶气逼人,怒斥道:“你们怎么出手伤人!” 更夸张的是下一刻这女子便拳脚而来…… 这样的人实在是不配西门吹雪动剑,乐菀直接给了她一针,只是她倒下惨叫连连后,那老头竟然又扑了过来,于是又补了一针。 西门吹雪把金豆子递回到乐菀的手里,说:“走吧!” 接过金豆子后乐菀便完全听不到身后的惨叫了,她只看到西门吹雪牵着她的手。她的笑容如花般的绽放开:“走吧。” “西门吹雪,你说那人爹没死,为什么还要卖身葬父?” “问吴妈。” - 乐菀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吃着梅花糕,吴妈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她的边上。 “吴妈,你也吃!” “我不吃,你多吃一点,特地给你做的!” “吴妈,你真好。” “应该的!应该的!那个……小菀啊。” “嗯。” “这次跟少爷出去好玩么?” “好玩!” “要说我们少爷很少不带奴婢出门,这次辛苦你了。” “不辛苦!” “怎么不辛苦!一定很辛苦!是你给他修的指甲吧?” “是啊!不辛苦!我也帮我姐姐修过。” “是你帮他束发?” “是啊!” “是你帮他熨的衣裳?” “是啊!” “这还不辛苦?!太辛苦了!那是你帮他沐浴?” “呃……水是我调的,我还要给他添热水,谁知道水端回来,他洗完了。” “这少爷怎么不多洗洗?!” “就是!怎么不多洗洗!” 乐菀发现吴妈脸上的悲痛一点都不比她少,吴妈果然是个好人!而且如果不是她,自己一定不能跟着西门吹雪出去玩。 “吴妈教你,下次把烧水的炉子拎到澡盆边上,要放在那少爷伸手刚好够不着的地方,这样你就不用出去端水了。” 吴妈果然是个好人!而且还是一个聪明的好人! “吴妈,你说如果一个人的爹没死,却要装死,然后她出来卖身葬父是为什么?” “哎呀!你和少爷有遇到?可千万不能买!最近可有不少人被骗,那骗子拿了卖身钱,到家里还要打劫杀人,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卷走!” 乐菀觉得吴妈太见多识广了,坐在家里知天下事,难怪西门吹雪说来问她。 第八章 在家的时候,乐菀每天都要看爹和姐姐练刀,到了万梅山庄以后,她每天都要看西门吹雪练剑,天没亮就起来,用些小点便在屋顶上坐下,托着下巴看着底下的人剑光如电气如虹。 初时乐菀去的时候,西门吹雪以为看个一回两回便要走的,可是她竟然日日都去。就好象西门吹雪练剑是一种习惯,看人练剑耍刀也成了乐菀的一种习惯,是以她可以炯炯有神的一看就是几个时辰眼睛都不眨一下,十多年如一日也不腻。按凌攸江说的,若是乐菀能把看的工夫都用来自己练,只怕也不会如此不堪。 这一日,西门吹雪收剑归鞘,乐菀如往常一般从屋顶上跳下来。往饭厅去的时候却被西门吹雪叫住了。 “把你的刀使给我看!”西门吹雪说。 乐菀的腿脚却是比往常快得不只一倍:“吃饭去喽!”结果还是被人拎着后领子提了回去,落地后再跑,又被拎了回去。 “个子高欺负人!”乐菀气鼓鼓的指控道。 这不是个子高低的问题,完全是轻功好不好的问题!转移话题是无用的,西门吹雪还是那句话:“把你的刀使给我看!” 西门吹雪是个执著的人,他若不执著也就练不成绝世的剑法。所以任何在他面前耍花样的行为都是无用的,这些乐菀也是知道的,只是忍不住还是做了些无谓的挣扎。 凌攸江自从与乐七娘成亲后只出过一次寨子,便是在乐菀五岁那年,他去找了一个江湖上只闻其名,却鲜少有人见过其人的刀匠雷老头子,以一千两黄金的酬劳,打了三把刀,第一把长三尺一寸,第二把长二尺二寸,两把皆是流波纹,双血槽,为姊妹刀,凌潇所用。而乐菀的这把长一尺六寸,弯如新月,牛角柄。 在把刀□的时候,乐菀心里有一种担心,应该不会生锈了吧?她觉得假如刀真的锈了,西门吹雪一定会很生气。 所幸,凌攸江的钱不是白花的,哪怕已经有大半年没见天日,那刀哧拉一声出鞘的时候,还是气如寒霜,没给乐菀掉脸子。 乐菀看了一眼西门吹雪,那双眸子压根就没看她,只是看着她的刀。乐菀低头也看看自己的刀,多漂亮的刀啊!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它! “它叫绯衣!我给它缠的红线!”细细的红线编成结实而扁平的大股,然后缠在黑色牛角柄上,配上红色的刀鞘,可不正是绯衣么?! “嗯!”西门吹雪依旧如往常一样应了一声,但也依旧站在场子中间,没有让开。 乐菀深吸一口气,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路数,退后几步,刚提了气,便听见西门吹雪说:“往这边。” 西门吹雪就站在那里,剑还在鞘里,那姿态似是赏花一般,乐菀一时有些血气上涌,这简直是太瞧不起人了! 可是当乐菀的绯衣还没扫到西门吹雪的衣襟,竟然被剑鞘击掉到地上的时候,她的血气马上就下去了。 乐菀从地上把绯衣拣了起来,拿出帕子把上面的土擦擦干净,归鞘……却被拦住了。她的手腕被西门吹雪握住,这是多让人激动的事情!如果她没有听到那声“再来!”的话。 瘪着嘴,摆出最可怜的表情:“我饿了……” 西门吹雪的回答简单而明了:“再来。” 于是……再来,哐当遭遇剑鞘,哐当绯衣落地,拣起来。再来,哐当遭遇剑鞘,哐当绯衣落地,拣起来…… 习武之人大都有很多的耐心,何况娘曾经说过,对喜欢的男人一定要有比任何事都多百倍的耐心,所以乐菀一点都不介意,她只希望绯衣也不介意。 终于,西门吹雪说:“到此为止。”乐菀立时高兴的拿出帕子,呵了一口气,把她的绯衣擦得亮亮的,归鞘! “好了!吃饭去吧!”乐菀觉得自己需要点奖励,于是凑到西门吹雪的边上,拉起他的手,磨啊!蹭啊! 西门吹雪低头看着她,她呵呵的一笑,西门吹雪却说:“你的刀没有势。” 乐菀毫不介意的点点头,说:“爹也这样跟我说的。” “受过伤?” “哪有!” 乐菀答得很快,而当西门吹雪突然反手再握上她的手腕时,她不由的把手往后缩了一下。 “这只手。”西门吹雪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比刚才小了一点,但是这不是一个问话,而是肯定。 西门吹雪的乌鞘剑被放在石桌上,两人在两张相邻的石凳上坐下,乐菀看着在修指甲的时候被她每一寸都仔细摩挲过的那双手一寸又一寸的又摩挲回来,想着,果然是礼尚往来,如果是一张长凳该多好。 “什么时候伤的?”西门吹雪抬头正好看见一个傻妞看着自己的手在傻傻的笑。 “八岁的时候。”某傻妞乐呵呵的说。 “怎么伤的?” “去山上玩,摔了。” “疼么?” “当时疼,现在不疼了。你也可以多捏捏,说不定捏捏就疼了。” “后来便没有练过刀了?” “也有练,就是不怎么使得上劲。” 西门吹雪来来回回的把乐菀右手上每一寸骨头都捏了一遍,用了小半个时辰的工夫,最后说:“已经好了。” 却听到乐菀咯咯的笑声:“什么好了!我当时折的是手腕,又不是手!”而他一抬头,那笑声马上消失了,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他:“我们吃饭去吧,我饿了。” 西门吹雪不会说诸如“你明知是手腕怎么不早说!”这样的话,他只是低下手,重新开始检查手腕上的骨头和经脉。 “西门吹雪!” “嗯。” “你在笑!” “没有。” “狡辩也不行!” “没有。” “西门吹雪!” “嗯。” “你以后见到我姐姐千万不要提手腕的事,当时她是跟我一起上的山,后来我都跟她说手没事。” “……手腕也没事。” 西门吹雪也饿了,他拿起桌上的乌鞘剑,往饭厅走,又说了一遍:“骨头和经脉都是好的。” 骨头和经脉都是好的,乐菀有点不敢相信,因为在受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她的确是做什么都不顺手,不只是使刀,连银针也没有之前准,为了怕姐姐看出来,她就直接不去爹那里练刀了。 可是,娘说,勾搭喜欢的男人时,他说的都是对的。所以西门吹雪说的都是对的。于是……她的手腕就是好的了? 还是有点难以相信。 - 西门吹雪做任何事从来没有多余的解释,包括杀人。所以等到乐菀发现的时候,后山空地上的一百个靶子已经立好九十九个了。 “你娘曾经一次放出六十根针,针针不空。”西门吹雪说。 乐菀受到了惊吓:“不可能!她最厉害的一次才四十九只麻雀。” 西门吹雪难道的好说话,他说:“那便四十九个。” “说笑的吧?” 乐菀看着一点都没有笑的西门吹雪,知道他是认真的。不管她的手腕是不是好的,都已经错过了练刀法最好的年龄,所以他要她练银针。 可是…… “其实我娘是我家祖上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 “嗯。” 如今已经是入了春,满山的杜鹃开得鲜艳似朝霞云绕,西门吹雪一身白衣立于其中,青丝长剑,看着她,那寒星般的眸子里竟然有着那么一丝暖意,直达心底。 乐菀立时的便沦陷了,感叹,若自己非如娘一般的百年一遇的奇才,怎么配得上这样一个人! 想必当年娘把爹带回寨子的时候也没少费工夫,四十九根针罢了!她认了! - 乐菀当时是从很高的山崖上摔下去的,中间万幸挂在了树枝上,凌潇把乐七娘和凌攸江喊来的时候,那个树枝刚好在他们的面前断了,凌潇当场就吓哭了。按照不靠谱的说法,她是老天爷保佑才活了,还只是摔折了手。于是后来,乐七娘和凌攸江就再也没怎么管过她,不管是刀法还是毒药。 所以说,多少年了,相对于凌潇来说,乐菀完全是属于被放养的,怎想的多少年以后遇到个西门吹雪,乐菀算是真的明白什么叫作人为情苦了。 原以为四十九跟银针就够了,可西门吹雪似乎还是没有放弃乐菀的刀。以至于乐菀晚上做梦都在回想着当年她爹教给她的那些招是什么样的来着?好象和凌潇平时练的不一样? 肯定不一样了,凌潇是双刀! 一个月的时间,乐菀还没能让西门吹雪的剑出鞘。 蹦蹦跳跳的乐菀终于蹦不起来了,她老实交代道:“我已经有七年没怎么练过刀了,如今练也练不起来了。” 西门吹雪竟然赞同了她的话,应了一声。 乐菀说:“我娘说,乐家的女人绝不拖累男人,我做的到,我保证!” 她说这话的时候是在后院的练功场上,庄内是没有杜鹃花的,只有已经已经花败了的梅树,青草也刚刚发芽,绯衣躺在青石板的地上,一个月来,它无数次的哐当的掉在地上。 西门吹雪看着难得耷拉着头的乐菀,他没有料到她是这样想的。一时间,他的面上滑过些无措,但转瞬即逝。他把那把手柄缠得很好看,名叫绯衣的弯刀拣了起来,递回给了她。 乐菀接过刀,依旧如往日一般拿出帕子仔细的擦干净,然后归鞘,抬起头,看着西门吹雪,瘪着嘴。 西门吹雪看着她,却没有说话。 半晌后,她还是拔出了绯衣,有些无力的说:“还是继续吧,你的剑天下第一,我的确应该更有出息一些才是。” “你之前受过伤,虽然好了,但如今招中无势,带了怯意,不只是刀法,银针也是,这样若遇强敌,难以保命。练刀可以帮你去了怯意,到时再弃了也好。”西门吹雪又顿了一下,方说:“你若不想练也可。” “你不是嫌弃我太没用么?” “不是!” 绯衣哧拉一声归鞘!乐菀立时乐呵呵的蹭到了西门吹雪的边上:“我们先去后山玩玩,过会子再回来练!” “好!” 第九章 很多时候,乐菀喜欢植物和动物更胜于人,有毒的最好,没毒的也可以。在寨子里的时候,她能整天都待在树林花丛中,枕着蟒蛇的肚子,抱着小熊崽,听着各种各样的鸟儿唱歌,长年累月都这样的也可以,她一点都不觉得无聊。就好象她长年累月的看人练刀舞剑,也不会无聊。 于是当春天完全到来的时候,她就爱上了万梅山庄的山坡,那里百花齐放,争奇斗艳,偶尔的也可以找到一棵两棵有毒的,或者是她在寨子里没有见过的。这都让她不得不每天都花些时候在山坡上的乐园里。 于是西门吹雪忽然发现身边安静了不少,但他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快,甚至并没有提她因此还减少练武时间的事,事实上,从上次她耷拉下头说他嫌弃她以后,他就再没有如过去一样督促她练武了。 这个春天,西门吹雪发现他之前对自己家山前山后的了解实在是少了些,他竟然不知道上面有几只兔子,几头鹿,几只猴子,所幸现在他都知道了,并且每天都有最新的消息,他甚至知道近一个月有几只小猴子出生了。 乐菀便是在这个春天只剩最后一点尾巴的时候遇到花满楼的。不算是偶遇,因为那个时候花满楼就站在万梅山庄的门边上。 已近黄昏,斜阳透过叶子洒在花满楼的身上,将他那身浅黄色,银线滚边的衣裳映成浅浅橘色,他听见一个叮叮当当的声音由远而近,带着淡淡的青草味,一个眷花忘返的姑娘? “你找人么?”乐菀有些疑惑的问,几个月来她第一次见到有人来山庄拜访。 “不,我等人。”花满楼道。 乐菀更是疑惑了,又问:“你等谁?” 花满楼道:“陆小凤。” “哎呀!陆小凤要来么?”乐菀听到这个眼睛一亮,随即便笑了,她说:“那他可要跑得快些,万梅山庄天黑后谁也不让进了。”然后她想了想,说:“不过若是他求我的话,看在他是我朋友的份上,到时候我倒可以帮他想些法子进去。” 花满楼仿佛也看到乐菀眉飞色舞的样子一般,原本微笑的嘴角又轻扬起更高的弧度,他说:“你一定是乐菀乐姑娘,我听陆小凤提过你。” 乐菀轻哼了一声,说:“我知道他怎么和你说我的,他一定跟你说,我是个坏丫头,把他毒倒在雪里,还叫他去冰湖里抓有毒的鱼。” 可是花满楼说:“他只说,你是个可爱的姑娘。” “他真这样说?” “真的。” “那还算他够朋友。” 乐菀拎着她的小花篮走上前,说:“你是他的朋友么?叫什么名字?进庄子等他罢,我叫人给你沏茶。” “在下花满楼!”花满楼拱手道:“他已经进去了,我在这里等他出来。” “进去了?!”乐菀有些不明白为什么陆小凤进去了,花满楼却站在外面,她自然不会想到花满楼之所以站在外面是因为庄内有杀气,西门吹雪的杀气。可她也没有多想这事,只因她发现了另外一件更让她感兴趣的事。 乐菀闭住呼吸,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在花满楼的眼前晃了晃…… “我是个瞎子!”花满楼微笑着说,已经有太多人用手在他的眼前试探了,每一回他都会微笑着说出这句话。他甚至知道接下来会听到什么,因为每回都是一样的。 乐菀有些慌张的把手收了回去,然后小声说:“对不起。”就和花满楼意料之中的一样。 这样的事从花满楼瞎了开始发生了无数回,而且未来还会不断的重复发生,他听过无数次对不起,也将继续听下去。除非他不再结交新的朋友,那这样的事就不会再有的。可是这个世上有那么多可爱的人,他怎么会舍得把他们拒之于千里之外! 花满楼说:“无妨,我七岁就瞎了。”说话的时候他很平静的依旧微笑着,就好象他说的不是一件一般人看来都很悲惨的事,而是一件大好事一样。 乐菀有些惊奇的看着花满楼,她知道这样看着一个人是不好的,特别他还是个瞎子,可她还是忍不住,她从来不是一个能管住自己好奇心的人。 “你的眼睛看起来是好的。”虽然这个时候光线已经很昏暗,但是乐菀还是很肯定的说。 花满楼说:“我是生病烧坏的眼睛,并非外力所致。” 乐菀又盯着他的眼睛看了许久,最后支吾的说:“我能看看你的眼睛,给你把把脉么?你不知道有很多人中了毒却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中了毒,你看起来就有些象是的。所以我想看看你是不是中毒了。”她说完又快速的加了一句:“你是陆小凤的朋友,我一定不会害你,你如果不愿意也是可以的……可以的。” 她的话刚一说完,花满楼便欣然道:“可以。” 乐菀呵呵的笑了,她一手拎着她的小篮子,一手拉着花满楼的袖子,说:“那先进来!” - 而这个时候,万梅山庄的一个屋子里,陆小凤正坐在那把几乎快成他专用椅子的长青翅编成的软椅上,喝着刚从地窖里拿出的酒,酒是浅碧色的,那个家丁竟然还特地给他拿了个白玉的杯子,这让他有些感动,万梅山庄下人对他陆小凤比他们家的主人要好得多了。 西门吹雪依旧是一身白衣的坐在边上喝茶,不慌不忙,他甚至在笑,很愉悦的笑,他手边的案子上放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陆小凤刚用它们把他那两条和眉毛一模一样的胡子给剃了。 陆小凤没骨头一样的窝在他的椅子里,人人都知道陆小凤能躺着的时候绝不会坐着,他将白玉杯里的酒轻轻的荡起,看着里面波光粼粼,然后用余光看着西门吹雪那时不时扬起的笑,西门吹雪从来不是一个不笑的人,只是他笑的很少,他不喜欢笑,他甚至笑会影响他的心境,让他的剑不再锋利,这个理由在陆小凤看来很荒谬,但西门吹雪从来不需要别人理解他。 可是他还是会在陆小凤面前笑,在他想笑的时候。因为他把陆小凤当朋友,也几乎是唯一的朋友。所以若是天下人看见西门吹雪笑都会惊讶的合不拢嘴,这个人一定不包括陆小凤。 但陆小凤却觉得西门吹雪这会子的笑与之前见到的不一样,西门吹雪看起来很放松,也很……柔软。陆小凤都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可笑,西门吹雪怎么会柔软。可接着他便想到另外一个人,一个让他头疼的人。 “那个毒丫头走了?”陆小凤问,如果她在,陆小凤相信他早就听见那叮叮当当的声音,并又不知道要倒什么霉了。 西门吹雪听到陆小凤的话后眼睛里的亮光一闪而过,然后说:“她出去玩了,天黑前会回来。”他顿了一下,然后淡淡的说:“你可以等她回来,她一定很想见你。” “我一点都不想见她!”陆小凤马上接道。 于是西门吹雪又笑了。 以前陆小凤每次看见西门吹雪的笑,哪怕不惊讶,都还是觉得很难得,可是如今他很想给西门吹雪一拳,为了他刚被迫剃掉的胡子,也为了几个月前那系在他腰上的红绸子。 可是他还没喝醉,他清楚的看到西门吹雪放在手边上的那把剑,他知道惹了西门吹雪是什么后果。所以他说:“我走了,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他往窗户外面看了一眼,天还没有黑,天黑前他一定要下山。 而就在这个时候,陆小凤听到了那让他一个激灵的声音,叮叮当当,他知道它来自一把银锁,挂在一个漂亮而有毒的小姑娘脖子上。 西门吹雪起身往外走,他说:“她回来了。”刚走到门口,一个影子便窜到了他的边上,拉起他的手,说:“我看见花满楼站在外面,便把他带进来了。” 花满楼拱手道:“西门庄主!” 西门吹雪道:“花满楼。” 就如花满楼不会没听过西门吹雪的名声,而西门吹雪也不会没听过花满楼的名声,他还知道这个人一直就在门外,却过门未入。 这时乐菀扭头对着陆小凤咧嘴一笑,两颗小虎牙:“陆小凤!” 陆小凤这次却没被她吓到,他的注意力全在西门吹雪和乐菀牵着的手上。感叹的是…… 他的朋友,西门吹雪,终于要成为又一个拯救江湖儿郎的凌攸江了! 第十章 西门吹雪与花满楼之间的气场有些冰冷,或者说是西门吹雪有些冷,而花满楼依旧是如沐春风。 西门吹雪道:“我以为阁下要一直站在门外。” 花满楼道:“原是如此,但不忍拂了乐姑娘的意。” 而乐菀与陆小凤之间的气场是欢欣的,至少乐菀很欢欣,陆小凤难得的也很欢欣。 乐菀看着陆小凤惊讶的说:“陆小凤,你那两条和眉毛一模一样的胡子怎么不见了?”她高兴的拍了下手说:“是不是你去找什么姑娘,结果没钱付帐,被人家剃了胡子抵债了。” 显然,乐菀对于那个什么紫仙儿打着陆小凤的名号企图勾搭西门吹雪的事还耿耿于怀,只是她没想到的是陆小凤的胡子是被西门吹雪逼着剃掉的。 陆小凤笑了,若是他现在还有那两条和眉毛一样的胡子的话,他的笑容一定会更加的让人想在他身上戳一个血窟窿。但现在他没有那两条和眉毛一样的胡子,所以在他说完话以后,还好好的站在那里。 他说:“说对了,这个姑娘我仰慕多年,就是脾气怪得很,动不动就喜欢剃人胡子,真是让人苦恼。” 乐菀眨眨眼睛,她总觉得陆小凤是话里有话,意有所指,但一时就想不出他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她便听到西门吹雪冷冷一声:“小菀!”马上便跑回到了西门吹雪的边上。 - 乐菀验毒的方式陆小凤从来没有见过,西门吹雪也没有见过,她先仔细的看了看花满楼的眼睛,又把了脉,问了他失明的过程,最后拿出一根银针取了一些他眼睛边血管的血。 陆小凤很紧张,他甚至比花满楼还要紧张,他知道花满楼失明后花家请了很多名医为他诊治,但都没有成效,也有人说过可能是中毒,可是谁也不敢给肯定的说法。当然,花满楼现在也很好,但是……也许可以更好。 乐菀将沾了花满楼血的银针送到舌边,还没伸出舌头,却是西门吹雪拦住了她,陆小凤也道:“这样若是有毒,你不是也会中毒!” 这个笑话有些好笑,于是乐菀笑了,她说:“陆小凤你想看我中毒,下辈子也不可能!” 每个人都有自己骄傲的东西,比如西门吹雪的剑,比如陆小凤的两根手指,比如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再比如乐菀的毒。 在自己有骄傲的同时实在不应该随便否认别人的骄傲,哪怕她只是一个小姑娘。 西门吹雪松开手,乐菀将银针送入口中。 这时,陆小凤忽然觉得轻松了,他甚至从心里希望花满楼真的是中了毒,那样就好办了。 可是…… 乐菀很失望,她说:“没有毒。” 花满楼道:“多谢乐姑娘。” 乐菀说:“不谢,又没帮到你!你叫我小菀就好了。” - 这时已入了夜,家丁前来询问是不是可以上晚饭,陆小凤和花满楼自然是留下用饭。吃饭的时候,乐菀还是不禁看着花满楼,自己手里的筷子倒是没动几下,她觉得太神奇了,明明是看不见的,可是他竟然可以精确的知道碗筷,菜色的位置。就好象他只是眼珠不会动一样。 直到西门吹雪说:“吃饭!” “吃饭!吃饭!”乐菀赶紧收回目光,低下头开始扒饭。 陆小凤在一边却是暗呼神奇,这小姑娘怎么对人的差别就这样大呢! 花满楼却似不知道一般,依旧微笑着,他觉得陆小凤说的没错,乐菀的确是个可爱的小姑娘,他完全不介意小姑娘的那么一点点好奇心。 可是马上花满楼的微笑就不见了,他的表情变得很奇怪,有些震惊,因为他听到了歌声,上官飞燕的歌声。 不只是花满楼听到了,西门吹雪,陆小凤和乐菀都听到了,悲伤还幽怨的歌声,只是他们不知道唱歌的是上官飞燕,直到花满楼说出来。 而即使是花满楼说出来以后,乐菀也不知道上官飞燕是谁,但她看见花满楼掠出饭厅的时候还是马上就跟了上去,因为陆小凤和西门吹雪都跟上了。 花满楼,陆小凤和西门吹雪都是天下少有的高手,不过若是说轻功,人人可能都以为司空摘星是天下第一,但司空摘星却是不敢担下这个第一,因为他知道陆小凤的轻功绝不弱于他,而陆小凤也是不敢担着个第一的,因为他从来不知道花满楼和西门吹雪的轻功到底如何,他不会因为花满楼看不见就以为他的轻功不好,他也不会因为西门吹雪的思量里从来没有后退就以为西门吹雪的轻功不好。 可总的来说,这三个人的轻功都比乐菀要好的多,好的多的意思就是一里路,她可以落后十丈之多!这着实让她觉得有些丢人。 但马上她就不觉得丢人了,因为西门吹雪回头把她抱了起来,一声惊呼过后,她便窝在了西门吹雪的怀里,鼻息间都是他身上那淡淡的茉莉香,树影在快速的后退,只有月亮一直跟着他们。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边颈下,手挂到他的身上,像个孩子一样咯咯的笑。 最后他们停在了万梅山庄后山的一座小庙前,只是待他们到的时候只有一盏孤灯的光在飘摇的闪动,半个人都没有,更不要说上官飞燕。 一个盛水的铜盆放在神案上,水里有一缕发丝。花满楼说那是上官飞燕的头发。 这座庙供奉的是山神,就在万梅山庄后山的山脚下,香火惯来也不怎么旺盛,除了放着那盆水的神案,其他的地方都落了厚厚的灰。很难想象的出一个姑娘家为什么要跑到这个地方来梳头唱歌,然后等到他们来的时候又走了。 花满楼依旧在笑,可是他的笑连心情很好的乐菀看来都觉得有些悲伤。 乐菀皱着眉,捏着鼻子说:“有血味!你们没闻到么?” 当然,每个人都闻到了,浓重的血腥,想忽略都难。 而就在这个时候,庙里的山神像却裂开了。一点一点的,直到完全的倾塌,最后,在漫天的尘土中,乐菀从西门吹雪的身后伸出头,却不禁“啊!”了一声。 一个人被一根判官笔钉在山神像后面的墙壁上,边上还有两句话。 “以血还血。” “这就是多管闲事的榜样。” 花满楼关心的是:“是不是上官飞燕?” 乐菀马上接道:“不是!”虽然她不知道上官飞燕是什么样,但知道那一定是个姑娘,而死的是一个男人。 花满楼这才松了一口气。 乐菀疑惑的是:“谁多管闲事了?这是给我们看的么?” 答的是西门吹雪:“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他既然已经剃了陆小凤的胡子,那他也不得不管这个闲事了。 乐菀却是嘟起了嘴,问:“为什么你们都有份,就是没有我。” 陆小凤道:“这可不好玩。” 乐菀有些生气,道:“我又不是只会玩。” 为了证明自己不只是会玩,乐菀唤来了一只在门外徘徊很久的野狗,让它在铜盆的边上嗅了一下,然后拍拍它的背。那野狗原还想跳到台子上在那个死人身上咬块肉吃的,但最后还是空着肚子跑了。 乐菀赶紧的跟上,她说:“跟着它,找到的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是那个上官飞燕。” 总比什么线索都没有好,于是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都跟上了。 陆小凤看着前面的乐菀,问西门吹雪:“你家后山还有野狗?还听人的话?” 西门吹雪的语气平静,说道:“两只公的,一黑一黄。一只母的,白色。三只狗崽子,一黑两白,上个月出生的。” 花满楼不自觉的把脸偏向了西门吹雪这边,他记得陆小凤说,西门吹雪除了剑什么都不关心。 西门吹雪的确不关心,可是有人每天和他说,他本不是个记性很差的人。 陆小凤没注意脚下一滑,花满楼扶了他一把。 - 就这般一直往西跑了一夜,清晨的时候,四人在陆小凤找的一个粥铺里吃粥,那只野狗则心满意足的趴在乐菀的脚下吃了五个大馅的牛肉包子。这会子,陆小凤已经知道了,这只狗叫黑子,两个月前刚被乐菀收入门下。 香滑细嫩的鲜虾蟹肉粥,配上一些酸笋和青菜,对于晚饭吃了一半,又奔波了一夜的四个人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了,可偏偏这个时候陆小凤要唱歌。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他用筷子敲着碗,似乎是在打拍子,可是每一下都没敲到点上,而且红日初生,香粥小菜,哪里来的金樽,哪里来的月!?但他偏偏就唱这两句,只唱这两句,翻来覆去。 总的来说,他就是败兴的。其实他原是想唱到花满楼受不了啦,好让花满楼来唱,怎想的花满楼还没受不了,乐菀先受不了啦。 “陆小凤!你再不闭嘴我毒哑你!” 陆小凤立刻闭嘴了。 西门吹雪却说:“继续唱。” 陆小凤暂时有求于西门吹雪,西门吹雪的话他不能不听,可他如果听了西门吹雪的话,乐菀就要毒哑他…… 花满楼终于笑了,发自心底的笑,而不是悲伤的笑。于是陆小凤的目的总的来说也算是达到了。但是…… 他现在到底是应该继续唱还是闭嘴? 第十一章 乐菀说:“昨天下午的时候,我见过那个死了的人,他赶着一辆马车,马车里应该有人,但我没看见长什么样。” 陆小凤听了心里却是一紧,能让独孤方驾车的人除了上官丹凤还能是谁,难道上官丹凤也和上官飞燕一样被人抓走了? 花满楼的面色也是凝重的,任何一个关于别人不幸的消息都会让他难过,何况这还有关上官飞燕。 四人不眠不休的跟着那条叫黑子的野狗追了一天半,终于在一个夜里,黑子冲进了一家客栈,当他们进入房间前,每个人都在想,里面的到底是杀死独孤方的凶手还是上官飞燕。而等到他们进入房间后,发现里面有两个人,一个陆小凤,西门吹雪和乐菀都没有见过的女人,十七八岁的年纪,很好看。而陆小凤没空多看一眼,因为有一个要命的铁钩冲着他过来。 可他马上就有空仔细的看这个好看的女人了,因为那个铁钩的主人死了,死在了这个好看的女人手下。连陆小凤都不得不赞叹她出手果断而及时。 死的是柳余恨,那个一直想死的人,他终于死了,死之前他回头看了杀掉他的人一眼,充满了感激。 只是乐菀被恶心到了,不是因为他死了,而是因为他的脸,那根本就不算是一个人的脸,他的右眼只是一个洞,脸上被刀刻出各式的疤痕,他的手被人齐腕砍断,那企图杀掉陆小凤的铁钩是镶在他右手腕的肉里,他另一只手的手腕上装的是一个很大的铁球。 “是丹凤公主?”花满楼有些疑惑的问,虽然他是一个瞎子,但是他很少认错人,可这一次他却有些不确定,他想这可能是因为他太希望面前这个人是上官飞燕了。 这个好看的女人当然不会是上官丹凤,陆小凤见过上官丹凤,他知道上官丹凤没有眼前这个女人好看。 她便是上官飞燕。 上官飞燕在听到花满楼的话后似乎受了很大的委屈,要知道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忍受自己喜欢的男人把自己认成另外一个女人,哪怕这个男人是个瞎子。 她扑到了花满楼的怀里,声音有些颤抖,她说:“我是飞燕。” 花满楼紧皱了两天眉终于舒展开了,他微笑着将上官飞燕抱在怀里,如同珍宝一般,他问:“你这些日子好么?” 在这样的时候,陆小凤,西门吹雪和乐菀都非常识趣的退到了房门外,陆小凤还顺手把柳余痕从房里拎了出来,帮他们把门关好。不得不说,陆小凤真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黑子已经趴在房间外的走廊上睡着了。乐菀唤来小二要了间上房便一头栽进床里睡觉去了,她已经两个晚上没有睡了。而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入了夜,西门吹雪,陆小凤和花满楼围坐在隔壁房间的桌子边,西门吹雪喝的茶,花满楼和陆小凤喝的是酒。 “西门吹雪!”乐菀推开门的时候唤了一声,西门吹雪轻轻的应了一声后她便大刺刺的在最后一个位置上坐下来,唤道:“陆小凤!花满楼!” 陆小凤从他的酒杯里分了那么一丁点的注意力给乐菀,却没有出声。谁都知道陆小凤爱交朋友,也够朋友,而且谁也不能不知道陆小凤嗜酒如命,如今他身边坐着他平生最好的两个朋友,他的怀里还抱着酒,这个世界真的不能再更美好了,以至于这会子他连说话都懒得动嘴皮子。 其实还能更美好的,因为陆小凤不是还爱美人么?如今美人来了,只是有毒,还是别家的,所以他当作没看见。 倒是花满楼微笑着道了一声:“小菀。” 乐菀冲着陆小凤挤着鼻子眼睛哼了一声,然后唤来小二叫了几个小菜便用起饭来。四个人一直也无话,西门吹雪在品茶,乐菀在吃饭,陆小凤在喝酒,花满楼在……微笑。 直到乐菀吃得差不多半饱了才忽然想起来,问:“那个上官飞燕呢?也睡觉去了没起?” 花满楼听到这个面色有些黯然,道:“她走了?” 于是乐菀费解得连筷子都停了,问道:“走了?为什么走了?去哪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当乐菀扒饭的声音都没有了后,好象周围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微风从窗户钻了进来,吹动花满楼的发丝,他的微笑终于不见了,他说:“不知道。” 这时,陆小凤看了乐菀一眼,乐菀又拿起筷子,低头吃饭。 可是乐菀从来就不是一个心里憋得了话的人,半晌后,她将筷子拍到了桌子上,站了起来,说道:“我不喜欢那个上官飞燕。” 静默,依旧是静默,乐菀看着西门吹雪,西门吹雪在喝茶,他本不是多话的人,何况他都没看清那个叫上官飞燕的长什么样。乐菀看着陆小凤,陆小凤在喝酒,他从不对朋友的女人做出任何的评价。乐菀看着花满楼…… 于是花满楼说:“你的确可以不喜欢她。” 乐菀撅着嘴,其实她希望听见人问她为什么,她就是想说这个为什么,可是没有人问,所以她就不说“她觉得上官飞燕在花满楼的怀里时还看着陆小凤!”反正上官飞燕看的又不是西门吹雪! 可是她不说心里总是不舒服,她气冲冲的往外走,每一步都踩得很重,她说:“我去给西门吹雪买衣裳。” 这个话题转换的太跳跃,陆小凤一时脑子没转过来,而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屋里已经只有他和花满楼两个人了。 一个白衣似雪,冰冷胜雪的西门吹雪,加上一个嘻嘻哈哈,全身是毒的乐菀,不知道哪家裁缝铺子那么倒霉会半夜的被他们找上,希望那个裁缝的胆子够大。 乐菀还在二楼的窗户边的时候就看见西门吹雪已经站在客栈的门口了,一楼的大门已经关上了,她从二楼飘到西门吹雪的身边,将他冰凉的手放在自己手心里,因为他的手比较大,所以她用了两只手。 西门吹雪说:“你知道尺寸么?” 乐菀呵呵一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说道:“吴妈都给我了,她是说让我给你缝件衣裳,可是我不会……”她问:“我买衣裳给你穿,行么?” 西门吹雪说:“好。” “你能告诉吴妈就说是我做的么?” “……好。” - 西门吹雪第二日早上便穿上了一身城里手艺最好的裁缝连夜赶制出来的衣裳,那个裁缝甚至非常积极的天刚亮便把衣裳送到了客栈,不只是因为他的胆子够大,更是因为乐菀的金豆子够大。 也就是这个时候,陆小凤忽然有些为西门吹雪高兴,甚至说有些嫉妒西门吹雪,毕竟不管是陆小凤一文不名的过去,还是声名显赫的如今,就算是曾经有很有女人愿意爬上他的床,也好象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的衣裳是不是已经脏了,是不是已经破,是不是需要一件新衣裳。 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香喷喷的美人撞进了陆小凤的怀里,哭得梨花带雪,我见犹怜:“小凤,你可要为奴家做主啊!” 要陆小凤做主的美人实在是太多了,陆小凤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怀里的人拉出一段距离后认清:“紫仙儿!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紫仙儿未语泪先流,而一边的乐菀却是忍不住笑出了声。终于让紫仙儿注意到了她。 紫仙儿用她那青葱细指羞愤的指着乐菀,拉着陆小凤的衣襟,道:“就是她!就是她!她竟然下药害我!” 话说自从紫仙儿中了乐菀的毒后,但凡与男人快活的时候便是怎的也起不了兴致,原本快活的事变成了折磨,这对于她这样的烟花女子来说自是比死了还要难受,她知道去找西门吹雪是没用的,只怕把命都丢了,于是她便四处的打听陆小凤的下落,怎想的这陆小凤行踪不定,很是费了她一些工夫和银子,总算是找到了。 陆小凤心软是谁都知道的,这紫仙儿二话不说的先是哭得个暗无天日,才开始断断续续的说因由,她说:“我不过看他是你的朋友,才出面招待,结果竟然着了道,你可不能不管!你若不管,以后到了沙州我可还怎么伺候你!” 而此时陆小凤的心里却是叫苦,这女人怎么会想着打西门吹雪的主意!就算是没有乐菀,找上西门吹雪基本就是活腻了,而有了乐菀,这不简直就是找死!所幸她还有个爹叫她不要随便杀人。 陆小凤在心里思量着这毒丫头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药都有,假如自己去找她要解药的话,她会给么?然后便听见乐菀走了过来,她问紫仙儿:“这药真的让你很难受么?” 紫仙儿拽着陆小凤,横了她一眼,说:“当然!最恶毒的药!用药的人一定会被雷劈!” “很毒么?”乐菀显然很满意这个答案,她认为让人越难受的毒药是越好的毒药。她说:“我倒不怕被雷劈,只是我以前都从来没用过这个药,你跟我说说怎么个毒法,到底是怎么毒发的,我看在你跑了这么远的份上就给解药你!” 紫仙儿听了这话愣了一下,然后给了西门吹雪一个极蔑视的眼神,然后对乐菀说:“你还是个处吧?这样的东西也就是你这样不识男人味的处才下得了手!问我做什么!把解药给我,问你男人去!” 陆小凤看见西门吹雪的脸刷得一下黑了! 第十二章 说完这句话,紫仙儿原就不该再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西门吹雪动了杀她之心。虽然她构不上背信弃义,但她侮辱了西门吹雪,所以她即使死了也不算冤。 可紫仙儿没有死,她早知道陆小凤不会让她因为一句话就死了,她还知道,花满楼也不会让一个人因为一句话死在他面前,哪怕她之前根本不认识他。虽然要阻止西门吹雪很难,也很麻烦,但是她相信陆小凤和花满楼一定会救她,所以她才会冲撞西门吹雪,她就是想看陆小凤和花满楼为了她和西门吹雪动手。 女人大都有着虚荣心,但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样虚荣的机会,紫仙儿当然不会放过,这足够她回味和得意一辈子,直到她老得天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愿意多看她一眼。 可是,这一切都是紫仙儿想的,现实永远是和人脑子里的那个剧本有所差池的,除非你不是人,是神。紫仙儿是个仙,但不是玉皇大帝封的,而是买她的老鸨子封的,这作不得数。 毫无疑问的,紫仙儿够不上西门吹雪拔剑给她一个一剑封喉,于是就是西门吹雪稍微迟疑了一下她该怎么死,而陆小凤和花满楼心下一凝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乐菀将一颗药丸塞到了紫仙儿水润而微张的嘴里:“这是解药,吃下去就好了。”她说:“你说的对,我就是没有过男人,可我娘说,我还小,没有男人也没什么丢人的,迟早我会找到全天下最好的男人!”说到这里她笑着看了一眼西门吹雪,脸上一红说:“我娘说的没错,我已经找到了。” 最后她说:“你是陆小凤的朋友,本来也应该算是我的朋友,但我娘和我爹都说不能和睡过太多男人的女人做朋友,不过我可以给你解药。” 也就是这个时候,陆小凤想到乐菀说过的话:若我们是朋友,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或许她说这话时,并不知道陆小凤有多少乱七八糟的朋友,就好象西门吹雪结交陆小凤的时候,陆小凤一文不名到西门吹雪也不知道他未来会有多少的麻烦缠身,可是乐菀会为了花满楼验毒,绝不只是因为她好奇,更因为他是陆小凤的朋友,还会为了他惹的麻烦奔波两天不合眼。就像西门吹雪虽然会剃掉陆小凤的胡子,但一样会为了他去惹一个很麻烦的麻烦。 陆小凤识得不少讲义气的男人,但讲义气的女人却是少之又少,或者说从来没有遇到过,大多数陆小凤认识的女人心里要么就只装着男人,或者是钱,要么就是装着陆小凤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嫉妒?也或者是别的什么。 乐菀无疑是特别的一个,也许是因为她爹是当年名震天下的凌攸江。 又一次,陆小凤觉得自己的朋友西门吹雪的运气真的还算是不错。并且,他做了一个决定,下一个冬天,他一定要再抓几条那个什么只在冰下才会有的毒鱼给这个毒丫头。当然,事先不能让她知道,不然她又要在他的腰上系红绸子,直到现在他只要看见红色的绸子就觉得一股透心凉。 紫仙儿走了,走之前她坐在陆小凤的腿上说:“也不知道那解药是不是真的,你帮我试一试?” 陆小凤不是没有想过试一试,毕竟他还是喜欢紫仙儿的,不然不会每次去沙州都要去找她。可紫仙儿说这话的时候,花满楼正坐在桌子的另外一边微笑,他并不太介意陆小凤试不试,乐菀眨巴着她的大眼睛全是好奇,她希望陆小凤试一试,西门吹雪的面色有些凝重,似乎还没想好这个紫仙儿到底是不是该死…… 所以,还是算了吧。 - 但是麻烦并没有随着紫仙儿一齐走了,紫仙儿给西门吹雪留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相当的麻烦,而对于陆小凤根本就不算是麻烦的麻烦。 可是因为西门吹雪觉得很麻烦,所以陆小凤每天都觉得西门吹雪好象随时都准备用剑刺穿他的喉咙。 这个麻烦来自于乐菀,乐菀本就是一个像孩子一样的小姑娘,保留着不输于任何一。个孩子的好奇心,只要她想知道的事情她会锲而不舍的探究下去,比如她老早就想知道关于男女之间那些药的药理等等,可是乐七娘一直都不告诉她,如今紫仙儿叫她去问“她男人”,她却知道“她男人”一定不会告诉她,于是她决定自己求索。 华灯初上的时候偷偷从房间的窗户翻出去,跟上一个笑得跟陆小凤一样难看的男人,便可以找到当地的青楼,正门是走不得的,最好是后门忘记关了,就走后门,若是后门关了就只能爬墙。以她的轻功要挂在房檐上还不被人发现有点难,于是通常要选一楼的房间,扒在窗户外面,左右看看,再把窗户纸捅破一个洞,眼睛凑上去…… 连陆小凤都不知道是第几回看见西门吹雪黑着脸从外面回来,后面跟着低着头,貌似乖巧的毒丫头。好象每隔两天,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会发生一次。 等到西门吹雪和乐菀上了楼梯,进了房间,陆小凤对花满楼说:“有时候我怀疑西门吹雪到底是不是个男人。” 花满楼在喝酒,最近他的酒喝得一点都不比陆小凤少,也就是最近,陆小凤才发现,花满楼的酒量一点都比他小。花满楼说:“西门庄主本不是一个贪欢之人。” “不对!”陆小凤摸着已经长出一些的小胡子,坚决的否认了花满楼的说法,他觉得问题的关键是:“那丫头的娘跟她说了,没和她成亲,又和她睡觉的人都要死。” - 而在房间内,西门吹雪说:“以后不准再去!” 乐菀乖乖的点头,应了声:“嗯!” 可经过这样多次,西门吹雪已经知道,这声“嗯!”是作不得数了,最近他甚至发现她的轻功因此进步了不少。 西门吹雪鲜少遇到这样麻烦的事,他那句万试万灵的“XXX,否则杀了你!”显然不适合乐菀。于是他说:“你娘说,只要是没和你成亲,又和你睡觉的男人都该死。”西门吹雪不怕死,但他希望可以约束一下乐菀。 乐菀听到西门吹雪终于愿意跟她讨论这个事,显然很高兴,她马上说:“可我爹说不能随便杀人!我娘听我爹的。而且我打不过你,我娘也不能怪我。到时候我们把亲事再补上就行了。” 说的如此之顺,可见已经想过不只一次了。说着话,她便搬着凳子往西门吹雪靠近了几寸。 西门吹雪问:“你有十五?” “六月初六就满十五了,还有不到两个月。”乐菀又凑近了几分,她说:“我有把八字给吴妈,算命的说我们是绝配!” 这话若吴妈说的,西门吹雪倒是最多信一半,只要不是相克,吴妈都会说是绝配。 乐菀说:“西门吹雪,我们六月初六成亲,我保证对你比我娘对我爹还要好。” 直到很久以后,乐菀都觉得这天这个时候,她说的话,西门吹雪说的话跟做梦一样,一个不会更美的梦,她看着西门吹雪沉吟了许久,然后他看着她说:“六月初六过于仓促,你家住在哪里,我写信回去让吴妈去提亲,日子再请人算……” 西门吹雪话还没有说完,便被一把抱住了,脸上啵的一声,他笑了。 “你真的和我成亲么?” “真的。” “那等这事完了跟我回寨子一趟就行。” “好。” “跟我成亲你就不能有别的女人。” “好。” “那我们睡觉吧。” 西门吹雪把乐菀从自己的身上拉下来,在她傻傻的目光中往门口走,出房门之前停了一下,他说:“别再去那个地方,否则不成亲。” “好!”乐菀回答的毫不犹豫。 陆小凤看着西门吹雪从乐菀的房里出来,原本黑着的脸带着笑,看了他和花满楼一眼,却又好象没有看见,进了隔壁他自己的房间。 再后来,乐菀从房间里冲了出来,从二楼的栏杆上跳到了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桌子上,陆小凤赶紧的把酒壶和酒杯抱在怀里,然后听见她说:“听好了!我和西门吹雪要成亲了!!!” 她指着赶紧的从柜台里走出来准备道贺的掌柜说:“今天你这的酒菜全算我帐上。” 只是话刚说完,却是西门吹雪在大堂里响起,依旧冰冷冰冷,但因是内力所传,带着些回声:“算万梅山庄的。” 乐菀嘻嘻一笑,道:“听他的,都一样!以后都一样!” 13 13、第十三章... 自从西门吹雪应了乐菀的亲事后,乐菀的脚步便快了许多,心心念念的只想着赶紧的把陆小凤揽上的麻烦解决掉,然后带着西门吹雪回寨子。特别是想到当年她娘十五岁偷跑出寨子,十八岁才把她爹带回去,她不过出去半年就带着西门吹雪回去了,她不自觉的就会很得意。她幻想着回到寨子以后,大家都对她竖着大拇指说:“小菀比她娘要厉害多了!”这样的幻想让她总是会时不时的就傻笑起来。 西门吹雪并不介意乐菀怎么笑,在他看来,只要不整天想着往青楼跑就好了,他本是一个要求不多的人。而花满楼更是不会介意,这在他看来是一种美好事物的体现。 受不了的是陆小凤,你说本来是一很好看的小姑娘,就算已经是别人家的了,看一下也是好的,可是她时不时的痴一下,傻一下,对于陆小凤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但是陆小凤忍了,他不做声,他只喝酒,然后寻思着西门吹雪成亲他该给多少红包合适。 另外还有一件事,陆小凤觉得很重要,那就是他一定要和西门吹雪一起去那个乐菀完全没透露方位的寨子,一个毒七娘和天下第一刀客隐居的地方应该是简单不了,而且乐菀之前自己的承认她是偷跑出来的,自家女儿偷跑出去半年,然后带个男人回去说要嫁人,陆小凤有些担心那两位传奇人物会控制不住情绪。 陆小凤找了一个非常堂而皇之的理由:“我是你俩的媒人,我也要去!” 这样说也没错,毕竟乐菀的确是陆小凤请进万梅山庄大门的,乐菀回答的干脆利落:“好!”这样一桌子的人就剩下花满楼了,既然都是朋友,乐菀说:“花满楼也一起去吧,我们寨子的花开得可好了!” 陆小凤的眼睛里掠过惊喜,多个花满楼,如果遇到什么意外,自是更好应付,而且,陆小凤至今还没见过花满楼周旋不了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何况是花满楼的脸,天下没几个下得了手的。 想到这里,陆小凤生怕花满楼不答应,赶紧在桌子下踩了花满楼一脚,一激动,踩得重了,硬是让花满楼常挂在嘴边的微笑僵了一下,才又说:“荣幸之至!” - 四人一路到了山西的时候,陆小凤的胡子终于长出来了,这天早上他特地的站在镜子前多欣赏了一下他那又和眉毛一样的两条胡子,然后满意的出门,刚在桌子边坐下,便有人送来了四张帖子,帖子是紫红色烫金的,熏了檀香,看得出发帖子的应该是一个极为讲究的人。 西门吹雪略略看了一眼,便将帖子放到了一边。 陆小凤看着帖子,摸着他的胡子,若有所思:“霍天青。” 花满楼摸着帖子上极重的墨迹,说:“霍总管真是个周到的人。” 乐菀很激动的捧着帖子,眼睛死死的盯着帖子上方那端正的“乐女侠”三个字,不敢相信的拉着西门吹雪的袖子,说:“你看!你看!我也有!我也有!单独的一张!乐女侠!” 西门吹雪应了一声,把自己的那张递给她:“也给你。” 乐菀知道西门吹雪在取笑她,但还是马上把西门吹雪的张也拿到了手里,说:“你给我的我都要,以后你的帖子都是要过我的手,都是我的。” 西门吹雪本就不稀罕理会这些什么邀贴,听了这个自是应了。 花满楼道:“小菀聪敏过人,自是不输我等。” 乐菀的眼睛还是看着属于她的那张帖子,听了花满楼的话更是高兴了,要说以前即使是在寨子里,家里收到的帖子大都是给乐七娘的,偶尔也会有给凌攸江的,她别说是帖子,就是一封普通的书信都没有收到过,怎么能不激动!? 她问那个送帖子的人:“我又不认识这个霍天青,他怎么知道我的?” 那人躬身道:“这方圆八百里,很少有我们霍总管不知道的事,乐女侠贵为万梅山庄未来主母,我们总管怎能不识!” 于是,乐菀这边刚出了寨子摆脱了乐七娘女儿的帽子,又马上要戴上一顶万梅山庄未来主母的帽子,依旧跟她乐菀一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帖子上写的是乐女侠,不过是看她还未与西门吹雪正式成亲,才特别另出了张贴,跟花满楼说的什么聪敏过人也是一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 陆小凤摸着胡子斜着眼睛,指着乐菀拽得紧紧的那张帖子,说:“这张可要好生收着,先不说它是珠光宝气霍天青亲笔的帖子,指不准以后可就再没有第二张写着你名字的帖子了。” 乐菀听了这话立时的便鼓起了腮帮子,道:“怎么可能!将来我的名声一定不输于我爹和我娘,帖子收都收不完!” 陆小凤听了她的话,正中下怀,马上把早准备在肚子里的话说了出来:“以后啊,你名声再大,也跟乐菀两个字没什么关系了。”他在乐菀疑惑的目光中用手指戳着帖子上那个乐字,说:“以后人家最多就是给西门吹雪帖子,然后加上‘携妻’二字,那就是你了!” 其实陆小凤说的就是大多数江湖上那些女侠不会很早成亲的原因,一来,不是每个人一出道就可以找到一个中意的,二来就是一旦成亲,名声再响也是“XXX之妻”,除非此女成亲前早已成名。陆小凤知道乐菀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 果然,乐菀听了这话愣了一下,随即马上便懂了,她那总是转个不停的眼珠子几乎难以让人察觉的往西门吹雪看了一眼,然后笑嘻嘻的说:“到时候,西门吹雪之妻便是我,那也是我的帖子!连西门吹雪也是我的!他们都要来求我!不然他们连帖子都送不进来!” 她指着陆小凤说:“你也是!以后你若是惹我不高兴了,你也进不了万梅山庄的门!”而这时,西门吹雪非常适时的应了一声:“嗯。” 乐菀见西门吹雪应了更是眉开眼笑,得意的不行,扬手便丢了一颗金豆子给送帖子来的人,说:“你家总管眼界好,你说的话里有我爱听的,赏你了。” 早先这人知道收帖子的人里有万梅山庄的庄主和花家七少爷,便想着指不准可以讨个好赏钱,心里欢喜不已,只是他之前万万没想到四个人里,给他赏的竟然是名不经传的乐菀。而给他赏的乐菀最终却没有上他的马车,因为西门吹雪说他要晚些时候到。于是陆小凤与花满楼先去了。二人踏上霍天青派来的马车时听见乐菀道:“有好吃的可别忘了给我留一些。” 这话说得陆小凤和花满楼差点真的错以为自己是去吃酒筵去的了。 霍天青是珠光宝气阁的总管,酒筵就设在珠光宝气阁,而他们这次要寻的三个人之一阎铁珊,也就是当年大金鹏国内库总管如今便是珠光宝气阁的老板,所以此去少不得一番杀戮,西门吹雪的规矩,杀人前他须沐浴,熏香,换衣,梳发,修指甲,既然对方是关中第一的珠光宝气阁,这些规矩更是少不得。 陆小凤和花满楼走后,乐菀很兴奋的跑到厨房要了热水,给西门吹雪调了一大盆的雾气腾腾的洗澡水,并把一个在烧水的炉子郑重的放在离澡盆一臂以外的地方,又把熏香点上,最后睁着大眼睛看着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几次张口,半晌后说:“衣裳熨好了么?” 乐菀的头点的得如捣蒜一般,答的那叫一个快,她说:“熨好了!”说完她强调道:“我现在除了帮你沐浴没别的事了。” 西门吹雪看着乐菀闪着天真的光芒,水亮亮的大眼睛,忽然觉得有些头疼,他用极其缓慢的速度在那眨也不眨的大眼睛注视下解开外衫的带子,终于还是说:“你出去。” 乐菀的嘴立时便撅得老高了:“为什么?我还要帮你沐浴!” 西门吹雪道:“阎铁珊手下众多,你也要帮忙,当然也要沐浴。他二人已先行,若是帮我,你便没有时间了。” 这话显然是在忽悠小孩子,可乐菀本来也没多大,而且她一想吧,既然西门吹雪杀人前有沐浴的习惯,她也要保持一致才是。于是她撅着嘴,极不情愿的又跑到厨房里去给她自己打了一盆雾气腾腾的洗澡水,点了一盏熏香。只是泡在水里,她在想…… 又放过了给西门吹雪沐浴的机会,回去吴妈问起来可怎么办才好。 - 乐菀认为不管是乐女侠第一次受邀吃酒筵,还是乐女侠第一次受邀杀人,这个事情都万万轻慢不得。所幸她给西门吹雪裁衣裳的时候也没有忘了她自个儿,也拿了一套新衣裳换上,梳头的时候先按之前的梳了一个惯常梳的丫头包包头,后来又拆了,换了一个寨子里大些的姑娘经常梳的发式,这才出了房门,而西门吹雪已经在大堂里等着了,略看了她一眼,道:“走吧。” “嗯!”哪怕梳上了姑娘发式,银锁却是依旧挂着,叮叮当当的,蹦蹦跳跳,乐菀的心情很好,精神百倍,她看着西门吹雪颀长的背影,心里冒的都是快乐的泡泡,她觉得这都是因为西门吹雪让她刚刚沐浴熏香换衣裳的关系。果然,她乐菀看上的男人说的话总是对的。 14 14、第十四章... 珠光宝气阁是一个水阁,四面临水,由一道鲜红的九曲桥栏通到岸上。西门吹雪和乐菀到之前阁内有六个人,陆小凤和花满楼为客,阎铁珊和霍天青为主,化名为苏少卿的娥眉苏少英以及关中联营镖局的总镖头“云里神龙”马行空为陪客。 一直到走在九曲桥栏上时,乐菀想的都是去了那个珠光宝气阁先好好的吃些东西,喝些酒,然后才是问话或者是杀人,可等到她和西门吹雪进到水阁的时候却正好听见阎铁珊说:“花公子和陆公子已不想在这里呆下去,快去为他们准备车马,他们即刻就要动身。”这让她的心情变得有些糟。 可不管这酒吃不吃得了,阎铁珊是走不得的,毕竟四人远远的从燕北一路到了山西,终于找到了他,他家总管亲自下的帖子请来的人,请神容易送神难,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阎铁珊被挡住去路的时候有些惊讶,要知道敢挡他路的人已经几十年都没有出现过了。可等他看清来人的时候便心中了然,霍天青跟他说过,今天的客人里除了陆小凤和花满楼,还有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以及他没过门的妻子。 西门吹雪的声音冰冷的没有半点温度,他说:“他们还不想走,你也最好还是留在这里。” 白衣如雪,剑未出鞘,却锐气逼人。 阎铁珊一时对他向来倚重的霍天青有些生气,他怎么会请了这样一个杀神来!虽然这个时候他也知道,就算是霍天青不请,只怕西门吹雪还是会来的。 而接下来他又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如清晨的黄莺,只是带了点怨:“你这人真是有意思,你请我来,我还坐都没坐下,一口酒没喝,一口饭都没吃,你就赶人走!哪里有这样的待客之道?!” 听了这话,花满楼嘴角上的弧度不由的上扬,他想起陆小凤之前说的话,陆小凤说,那就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还有剧毒! 一个小丫头接到这辈子第一次邀贴,兴冲冲的赶来赴约,主人家却要赶人,当然会有些生气,哪怕你早就告诉她,主人家的身份有多显赫,武功有多高,他们本也不只的来吃酒的,她还是会生气。 而陆小凤这会子却不认为乐菀只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了,而且他相信,这会子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认为眼前这个女人只是一个小丫头。 乐菀的确很重视这个夜晚,她特地穿的一件宝蓝色缎面的衫子,银线与金线交织绣了一种从来没有人见过的有五片花瓣的花,衫子不长,只到膝盖以上,下面是同色的长裤,袖口和裤脚都用七彩绣了七道不同颜色的波浪纹。衫子是裁缝做的,绣工却是乐菀这些日子在路上的时候,晚上没事自己绣的,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她不会裁衣裳,却会绣花,而且只会绣这种有五片花瓣的花,波浪纹和她绣花鞋上的小蛇,并绣得很好,就算把这件衫子那去给神针薛老太看,她也会说绣得很好。 她梳了一种很少有人见过的发式,没有有半根朱钗,只是发丝与宝蓝色的丝线缠缠绕绕,而后垂与肩前,素雅而别致。让她的脸颊原本略带的婴儿肥不那么明显,再加上此时面带了些愠色,更是少了些子孩子气,在纱灯的映照下,肤色更是白皙滑腻如玉脂一般,未施脂粉,却更娇。 这就是乐菀,之前的也是乐菀,虽然样子变得甚至让陆小凤有些不确定,但如今的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自然,就好象她天生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乐家的每一个女人天生都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只要见过一个乐家女人的人,便可以认出每一个姓乐的女人。 阎铁珊显然已经认出来了,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极为奇怪的表情,他没有后退,只是身子却略往后倾了倾,他问:“乐七娘是你什么人?” 原本有些生气的乐菀在听到她娘名字的时候立时便笑了,她惊喜的问:“你认识我娘?你以前见过她么?”其惊喜程度让人怀疑她完全已经忘记了来这里最初的目的,而就在刚才她还在生气。 阎铁珊已经活很久了,他既为珠光宝气阁的老板,本身有是武功极好,他自然认识近四十年来江湖上出现过的绝大多数声名显赫的人,自然包括乐七娘,那个杀人时总是穿着宝蓝色绣金银线交织五瓣花短衫,在他看来脾气极怪,武功并不多高,却让所有人胆战心惊的女人。 而且他不只是认识乐七娘,他更认识凌攸江,只是他不会知道凌攸江是眼前这个姑娘的父亲。如今他只知道这姑娘是乐七娘的女儿,还是西门吹雪的未婚妻子。 正因为他认识乐七娘,所以他多少知道一些她的习惯,比如对朋友,她从来不论是非。于是他说:“认识!我和你娘是朋友。” 可他一说完,乐菀却是嘻嘻的笑了,她说:“陆小凤说的没错。你这个老头子果然不是好人,喜欢说谎。” 阎铁珊却并不慌张,他说:“你既然是她的女儿,我骗你做什么。你娘当年来我这里的时候就跟你差不多大,她最喜欢喝的是一种青梅酒,而且要在里面加上一种她自己特制的琼花露,猪蹄只吃脚尖,而且极为嗜辣,可是这样?” 乐菀听了却说:“你这老头子真不是好人,当年请我娘定是好酒好菜的,拣着她喜欢的做,如今换了我,还没来,你竟然就要走!你若真是我娘的朋友,我倒不跟你计较,可你明明不是还想冒充,骗我年纪小!倘若过会子陆小凤问你话你不好好答,我定要叫你吃苦头。” 阎铁珊不知道为什么乐菀会认定他不是乐七娘的朋友,但一计不成,他也不想多言语,退后几步,大喊了一声:“来人!” 乐菀毕竟是江湖经验少,没想到刚才还笑眯眯好好说着话的阎铁珊忽然变脸,窗外陡然飞进五个持兵器的人时愣了一下,被西门吹雪拉至身后方才回了神。 西门吹雪说道:“我的剑一离鞘,必伤人命,你们一定要逼我拔剑吗?”乐菀从后面伸出一个头,一本正经的加上一句:“他是说真的,你们好好想想再动手,我们只是来找阎铁珊的。” 原本与霍天青正眼对眼僵持着的陆小凤没忍住笑了,花满楼笑道:“小菀说的正是,我们可以和阎老板好好说话。” 西门吹雪的额头上青筋跳了跳,在这里,乃至天下有任何人会以为西门吹雪说的话是假的。 可即使知道是真的又如何,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即使是要死,也没有退路,这就是江湖。而江湖上还有一个没有明文规定,却也是天经地义的规矩,那就是恃强凌弱。 于是,五个在江湖上都不算是无名无号的人物同时的将目标选作了怎么看怎么都中看不中用的乐菀。 ““呀!”乐菀不由的惊呼了一声,清亮如啸声,西门吹雪的剑已离鞘。 乐菀既然惯使银针,自是非擅长近身而战的人,而不巧这水阁不只是小,这会子人又多而杂,场面混乱,她也不能使如放倒陆小凤那次使的无色雾药。放了几根银针也未见中是不中,一跃便上了梁,只是她的轻功本也算不得高明,刚在梁上落下脚一柄雁翎刀随后便跟上了,眼见着就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而这时,西门吹雪的剑却是跟着另外两人的喉咙,他的剑本就是杀人的剑,而非救人的剑,他将乐菀拉于身后,说明拔剑前他确有护她之意,只是剑一旦出了鞘,意便不由他了。 剑心重于人心,才是西门吹雪 花满楼也听得了动静,只是这个时候他的袍袖上正卷着马行空的紫金滚龙棒,陆小凤看起来倒是最得空的,他和霍天青面对面的坐在那里,霍天青既为天禽老人的幼子,其武功之高,陆小凤却是不敢小看,他希望霍天青一直就这样坐着,永远也不要动。可是他知道,只要他一动,霍天青必动。 所以陆小凤还知道,霍天青要动了,因为陆小凤不得不动了,陆小凤总不能看着那个好不容易把她自个儿收拾得像个大姑娘的毒丫头被砍成两半。 只是陆小凤刚作势要起,哧拉一声,那把花了凌攸江三百多两金子的绯衣得见天日。 当绯衣呛的一声对上那把比它长了两倍以上的雁翎刀时,陆小凤的屁股立时的又在凳子上坐稳了,专心的和霍天青继续瞪眼睛。花满楼袍袖一卷,一人掉入了水阁边的荷塘里。而西门吹雪的剑下血花飞溅,又一人挺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很多时候,对于西门吹雪,陆小凤和花满楼来说,只用一眼或者一声就可以看出高低。 而和他们想的一样,三招过后,乐菀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她说:“你这个人真有意思,刀使得竟然比我还差!” 西门吹雪说过乐菀的刀里带怯,怎么能不带怯?!谁如果只有过三个对手,一个是天下第一刀客的父亲,一个是使刀使得连天下第一刀客的父亲都称赞的姐姐,再加上一个叫西门吹雪的男人,谁能不带怯?! 如果让她没事跟如今这个拿雁翎刀的人练练,不到三招,什么怯不怯的就都忘了。事实上,如今她便全忘了。 再然后,阎铁珊唤进来的五个人,除了拿雁翎刀的那个以外,都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他接着唤进来的几个人也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最后连作为陪客的娥眉苏少英也死了在西门吹雪的剑下,霍天青和陆小凤聊起了天,花满楼在为死去了苏少英轻声叹息,西门吹雪用他杀完人后孤独的眼睛看了一眼乐菀,她还在和那个拿雁翎刀的玩,但似乎没有人介意她多玩一会子,她本来就是个孩子,带孩子出门,不就让她玩的么,难得她自己找了个好玩的伴。 她一直玩到阎铁珊终于放手一博,后无奈承认了他便是大金鹏国的内库总管严立本,然后一柄剑忽然从后面刺入了他的胸口。 杀了阎铁珊的人是上官丹凤,又一个乐菀久闻其名,站在她面前的第二个姓上官的女人。她穿着一身黑色鲨鱼皮的水靠,湿漉漉的,紧紧的贴着她的曲线,她扯下头巾的时候,一头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披在肩上,她杀了人,可是眉宇间却带着淡淡的悲哀。她是一个非常知道如何吸引男人目光的女人。 血腥中哀伤的美人总是很容易让男人陷进去,忘记事情本来的样子。当然,我们说的是如果现场没有一些子不怎么协调声音的话。 “不打了!不打了!我们是来问这个老头子话的,他都死了,不打了!”乐菀有些生气的把绯衣归鞘,也不管“雁翎刀”是不是已经同意了她的建议。 “雁翎刀”早就不想打了,之前他也不过是因为出钱的老板在看着,他不好停手罢了,刚才有别的人往乐菀攻来的时候他恨不得自己把那些人给砍了,毕竟乐菀如果没了,他就要去面对西门吹雪,这会子和他一起来的人全部都死了,连老板都死了,他觉得乐菀简直是仙女,如果不是她,他肯定早就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了。 在自己的救命恩人面前,“雁翎刀”完全忽略了湿漉漉的上官丹凤,何况他的救命恩人本来就很好看很好看,他说:“我叫蒋英,不知姑娘……” 乐菀对“雁翎刀”还是有好感的,毕竟他帮她找了点自信。 “我叫乐菀,叫我小菀就可以了。” “小……” “雁翎刀”的后半个字被西门吹雪的冷气硬生生的逼了回去,然后听见乐菀说:“虽然你也是使刀的,但是你别喜欢我,我喜欢使剑的,并且是穿白色衣裳使黑色剑的。”说到高兴的事,乐菀总是嘻嘻的笑。 但这话显然把“雁翎刀”吓坏了,借他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喜欢西门吹雪的女人,他把头摇得如波浪鼓一般,连连说了十多个“没有!没有!就是认识一下而已!认识一下而已……” 乐菀看着他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她丢了一个蓝色的小药丸给他,说:“这个可以解一些一般的毒,送给你了,你还是走罢。” “雁翎刀”觉得自己这辈子没这样好运过,收了人的钱来对付西门吹雪,陆小凤和花满楼,所有人都死了,他不仅毫发无伤,还得了一粒解毒丸,他片刻都不停留,生怕有人反悔的跑了,他要赶回去给家里的祖宗牌位好好的上几柱香。 15 15、第十五章... “雁翎刀”走了,一切回复到了事情本来应该有的样子,上官丹凤淡淡哀伤着散发美丽,只是难以避免的少了一些气氛。 乐菀皱眉看着上官丹凤,她想说“你如果只是想杀了他就早些说,哪里需要四个人,直接偷偷下点毒,保证他喘不到三口气!”,可是她没有说,因为西门吹雪先说话了。 西门吹雪说:“从今以后,你若再用剑,我就要你死!” 上官丹凤不解,也不知道她是真不解,还是假不解,反正看起来她是有点不解西门吹雪的话。 乐菀不喜欢西门吹雪和这个女人说话,她不喜欢上官飞燕,所以也喜欢不了这个上官飞燕的表姐,于是她帮西门吹雪说:“我爹说了,剑乃君子,不可用来在背后杀人,那样剑就会不高兴,以后就不听你的话。”她裂开嘴,露出两颗小虎牙,挥了挥手上的绯衣说:“刀就没那么大的脾气,从哪里杀人都可以。” 西门吹雪有些讶异的看了乐菀一眼,乐菀对着他甜甜一笑,没有虎牙的版本。西门吹雪回头却是连一丝眼角的余光也未分给压抑着羞愤的上官丹凤,提起她那把从阎铁珊的胸口掉落的剑,随手一抖,剑便断成数截。 上官丹凤的眼泪顿时如珍珠般一颗颗的落下。 西门吹雪未再多说半个字,白衣溶进了水阁边的夜雾中,乐菀也与西门吹雪没入了同一片夜雾中。 “我娘说在男人面前哭哭涕涕的女人最没用了。”乐菀的声音从雾中传来,陆小凤叹了口气,他说:“小菀还是个孩子,你不要跟她计较。” 初夏之夜,叮叮当当的银锁声离那一地的血腥越来越远,而塘中荷叶正香。 - 而这果然是一个诸事不宜的夜晚,乐菀和西门吹雪从珠光宝气阁出来策马而行没多大一会子,刚走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庙的地方,便下起了雨,还非一般的小雨,顷刻间豆大的雨滴便将两人浇得……连小衣都无一块布头是干的了。 两人都没有说话,因为这会子哪怕是说一个字,都不免要喝上一口雨水。就这样又跑了约莫一刻钟,才见到了一座小庙。 还是一座山神庙,供奉的山神和万梅山庄后山脚下的那尊碎掉的几乎一模一样,乐菀进去后马上跳到神像的后面,看了看后面是不是和之前一样有个死人。 当然,山神庙一般都不会有死人,除非你是和倒霉的陆小凤在一起。而这会子倒霉的陆小凤还在珠光宝气阁,所以这座山神庙里除了无除不在的灰尘和蜘蛛网外什么都没有。 只是周围黑漆漆的,乐菀也看不清楚,她缩缩鼻子以确认有没有血腥味,闻不出来便想伸手摸,然后被西门吹雪拎着领子放回了地上,西门吹雪说:“没有死人。” “哦!”乐菀应了一声,乖乖的站在西门吹雪让她站的地方。 这个时候,乐菀和西门吹雪两人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头发和衣裳都在滴着水,脚更是跟泡在水里一样。 西门吹雪杀人的时候除了剑什么都不会带,自然不会有诸如火折子这样的东西。所幸最近他除了剑,还习惯带上乐菀,对于毒药等同于生命的乐菀来说,她随身的红色口袋里一般是想有的都有,而她的口袋里唯一一件不是毒也不是药的东西就是火折子。 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口袋,因为它保管着乐菀的命,所以即使它从外面看起来已经湿透了,里面的毒药和火折子却都是干的,毒药拿出来可以马上杀死几百个人,火折子拿出来可以让乐菀看到西门吹雪,和神案边上的一堆木头。 那是一堆烧了一半的木头,在墙角还有一堆干稻草,显然之前也有人在这里借宿过。当火升起来的时候,乐菀小声的问道:“我能把衣服脱了烤一烤么?湿的穿的身上不舒服。”说完了她还快速的补充了一句:“我保证不脱完,真的。” 然后她低着头,似乎是在玩着手指,眼睛却是不住的往西门吹雪瞄。 西门吹雪默然,然后听到她又说:“你的衣裳也湿了也要烤一烤,不然受寒了。” 事情发展到这里,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绝对将是一个让人无限遐想的夜晚,乐菀的嘴角不自觉的往上翘,她努力不让西门吹雪看出来,因为乐七娘跟她说过,在快到手的时候一定要特别的谨慎,千万不能笑,话也不要多,不然男人很容易害羞。可是…… 乐菀有些惆怅,娘好象没有告诉她怎么样“得手”。 果然青楼还是一个不得不去的地方,这过会子该怎么办呢? 怎么办这个问题从来就不应该是女人思考的,西门吹雪再怎么的也是个男人,怎么办他还是知道的。 “呀!”在乐菀的惊呼中,西门吹雪由远而近,然后…… 哧拉一声,绯衣落到了西门吹雪的手里,一阵噼里啪啦加灰尘蒙面后,等到掩着口鼻的乐菀回过神来时,一个大大的晾衣架子立在了火堆的另一边,两根立着的木条被用内力栽进了地里,一根横着的木条两端被压进了它们的顶部,坚固而牢靠,一点不比木匠师傅用销子固定的差,而就在刚才,这三根木条还作为横梁立在他们的头顶上。 西门吹雪的外衫搭在架子上,如屏风一般将乐菀和火堆隔绝在了另一边。乐菀看着绯衣从对面飞过来,正好落进刀鞘中。 原来西门吹雪的刀使的也很好。 乐菀看着屏风上接连着出现白色的中衣,白色的袜子,白色的长裤…… “你为什么不用你自己的剑!要用我的刀!”乐菀撅起的嘴上已经可以挂油壶了。 西门吹雪的声音里却带着些几不可察的笑,他说:“剑乃君子,怎可削木?” 她的绯衣也不是一般的刀!值三百三十多两黄金!!! 第二天清晨离开的时候,乐菀把那个讨厌之极的衣架砍成了十八段,然后瞪着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的脚步很稳,说话的语调都没有一丝的变化,他牵过马说:“走吧。” “走就走!”乐菀的马蹬蹬蹬冲到了前面。 - 尽管如此,等到乐菀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入了夜,早上还怨气冲天的她也不生气了,甚至是满面春风。因为在路上,西门吹雪买了一条丝带送给她,蓝色的,她最喜欢了!她不能当场披了头发把它扎上,所以她把它系到了手腕上,马跑起来的时候,丝带便飞了起来,她的心情也飞了起来。 一走进院子里,乐菀便闻到了一股皂胰子的味道从厨房里飘了出来,她知道一定是陆小凤在洗澡,这人很奇怪,偏偏喜欢在厨房里洗澡。 然后她听见了陆小凤的声音:“我洗澡的时候,你们能闯进来,你们洗澡的时候,我若闯进去了,你们当然也不会生气,这种机会并不是人人都有的,我怎么能不高兴?” 接着便有四个身段模样都还算好的女子红着脸从厨房里跑了出来。乐菀不由的揉了揉眼睛,再次确定,没错!就是四个! 若说西门吹雪洗澡的时候叫人伺候,而只是洗澡的话,乐菀还是信的,但这个人若换成是陆小凤,乐菀是万万都不信的。 乐菀再次肯定,陆小凤!就是个流氓!半年前让他在雪地里躺了几个时辰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陆小凤在里面不可避免的打了一个喷嚏,他想不出是谁在想他,但他猜一定是个美人。 不过这次乐菀真的冤枉陆小凤了,陆小凤这次真的什么都没干,这四个女人是给他添了一些水没错,可是差点就把他烫死了!他最多也就是在口舌上讨了那么一点点便宜,鉴于他的皮都被烫红了,调戏调戏一点都不过分吧? 乐菀虽然不认识这四个女人,但是她们竟然四个人一起帮流氓陆小凤洗澡,那一定不是好女人,所以她也一点不想认识她们,重要的是她不希望西门吹雪认识她们。 可这四个女人却认识西门吹雪,因为天下没有一个用剑的不认识西门吹雪,而她们不只是用剑,还是有名有号,江湖上响当当的娥眉四秀。 马秀真是大师姐,她看起来很愤怒,她问西门吹雪:“你杀了苏少英?” “你们要复仇?”西门吹雪不杀女人,所以他不太希望这是真的。 可是,若娥眉的人都如此的善解人意,苏少英便不会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了,明知道是西门吹雪,却依旧要把喉咙往他的剑下伸,世上总有这样的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所以他们的气总是比其他的人要来的短。 而石秀雪却不只是有一口气,她还很自信,在西门吹雪要她们四个一起的时候,她说:“用不着一起过去,我一个人就足够杀了你。” 乐菀在一边惊讶的合不拢嘴,难道这是一个跟她姐姐一样的高高手?拔剑的动作看起来有点慢,莫非后面有高招? 其实她最关心的事情是,这个女人刚帮陆小凤洗完澡,就被西门吹雪杀了,过会子陆小凤会不会找西门吹雪的麻烦?她是不是先去把陆小凤毒晕了比较好? 16 16、第十六章... 假如连乐菀这样不能让西门吹雪的剑出鞘的人都觉得石秀雪的剑有些慢,那这石秀雪的剑的确也算不上快了,是以她那一双短剑出鞘后,西门吹雪依旧纹丝不动,他不杀女人,不到最后,他不会拔剑。因为他一旦拔剑,石秀雪就等于死了。 西门吹雪的仁慈,乐菀看得懂,陆小凤看得懂,甚至花满楼都看得懂,但除了他们以外,天下没几个人能懂,至少石秀雪不懂,娥眉四秀也都不懂。 好好的四个女子,干吗要帮同一个男人洗澡?好好的四个女子,干吗要寻死?这是乐菀想不通的。 而也就是这个时候,花满楼出现了,乐菀觉得他就好象凭空出现的,刚才明明他不在这里,可忽然间他的手指已经捏住了石秀雪的双剑。 这四个女子都不用死了,可是显然她们并不领情,石秀雪冷笑了一声,说:“想不到西门吹雪居然还有帮手。” 西门吹雪更冷,他的剑只是随意的一划,娥眉四秀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剑锋所向,边上那棵一人合抱的大树已经被削为两段。 西门吹雪走了,乐菀想他一定是回房沐浴了。 石秀雪的脸终于还是红了,她本也是一个知道羞愧的女子,她这会子总算知道是花满楼救了她的命。 “陆小凤!”乐菀看见了倚在厨房门边的陆小凤,他正乐呵呵的看着笑话。 陆小凤看见乐菀叮叮当当的朝他跑了过来,等她跑到边上,陆小凤笑得极为难看的小声对她说:“昨天晚上你一定过的很好。” 乐菀原本很高兴的脸立刻拉了下来,她说:“一点都不好!” 于是陆小凤笑了,他当然知道“不好”,一个姑娘是女孩还是女人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但得到证实后,他又在想,西门吹雪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昨天不是下暴雨了么?! 但是乐菀随即在陆小凤的面前举起手,把手腕上的丝带递给他看:“这是他送我的,好看吧?” 陆小凤敢打赌,如果他说一句不好看,也许不会被毒死,但至少不是哑就是聋,或者是瘫痪。于是他看起来非常真诚的说:“好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丝带。”然后看着乐菀眉开眼笑,在心中不禁感叹,这毒丫头也太好糊弄了,一根丝带罢了。 “陆小凤!” “嗯。” “我有话跟你说。” “说罢。” “很秘密的话。” 陆小凤想不出乐菀有什么秘密不和西门吹雪说,要和他说。 “你不是想找个地方对我下毒吧?” 乐菀的眼神里都是鄙视,她说:“我要对你下毒还需要另外找个地方?!” 陆小凤很不想承认,但这的确是事实。所以尽管他还是想不出乐菀有什么秘密的话,他还是带着刚洗完澡的懒洋洋踱回了客房。 一进客房,乐菀便把门关上了。 然后陆小凤说了他平生最君子的一句话,他说:“这样不太好吧?”说完他就很瞧不起自己,但他把原因归为怕西门吹雪误会。他绝不承认是因为怕被毒死了也没有人看见。 乐菀听了陆小凤的话也觉得这样可能不太好,这不就是爹说的孤男寡女么?于是她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了。然后坐到陆小凤的对面,表情很严肃。她说:“我跟你说的事你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是我告诉你的。” 陆小凤挑挑他眼睛上方的两条眉毛,摸摸他嘴巴上方的两条眉毛,说:“连西门吹雪也不行?” 乐菀有些激动,她的声音忽然变大,然后骤然有变得很小:“绝对……不行!” 陆小凤忽然觉得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能让乐菀这样紧张,却不想让西门吹雪知道…… 而事实上,乐菀说的事比陆小凤想象中的要“有趣”的多,乐菀伸着脖子神秘而小声的说:“那个什么上官丹凤的脸是易容了的。” 陆小凤有些疑惑的看着乐菀,也把脖子伸了过去,说:“你怎么知道?” “我……”这个事显然对于乐菀来说很难说出口,她停顿了一下,才说:“因为我娘也教过我易容,所以我看得出来。” “你易容了?”陆小凤早就觉得乐菀这张脸漂亮的有点不真实,难怪她不想让西门吹雪知道! “没有!”乐菀立刻反驳道:“我娘说只有丑女人才会易容。” 陆小凤似乎明白一点点了,乐菀就是想告诉他,上官丹凤是个丑女人。而他不明白的是:“这事为什么不能让西门吹雪知道。” 乐菀觉得陆小凤有些笨,没常识:“我娘跟我说,若是不会易容的看出易容人的破绽,那是易容的那个手艺不精,若是本身会易容的,即使是看出另外一个易容的破绽也绝不能说!否则这人就是坏规矩!就是……”她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用词,然后说:“就是不好的。” 所有不好的事都不能让西门吹雪知道。 陆小凤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事,不过这样的话,倒可以解释为什么司空摘星见过上官丹凤却没有说她是易容。 “那你为什么要坏了规矩告诉我?” 说到这个乐菀有些生气,生陆小凤的气,她说:“我若不是看你好象很喜欢她的样子,怕你被她骗了,才不会跟你说。”后又说:“其实女人丑点也没什么,只是她装成好看的样子骗你就是不对!到时候你跟她成亲了,结果发现她完全变了一个人,怎么办?” 乐菀这完全是自说自话,成亲这样的事陆小凤压根就没想过,下辈子不知道会不会想。 “你要相信我!”乐菀说。 “我没有说不信你。”陆小凤说。 乐菀准备走了,走之前她说:“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是我告诉你她易容了的。”然后到门口了又说:“你如果想知道她真面目,我可以帮你把她毒晕了,然后把她的易容拆了。事后别让人知道是我干的就行。” 陆小凤说:“不用了。” “哦,那我走了。” “西门吹雪这会不在客栈。” “他去哪了?” “珠光宝气阁。” “他回那里去做什么?” “杀独孤一鹤。” 乐菀不明白为什么西门吹雪出门却没有带着她,不过娘说男人也不是总是要栓在手边上,乐菀决定先回房好好睡一觉。 她这一觉的确睡得并不好,不到两个时辰她便醒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然后她马上发现陆小凤不见了,花满楼也不见了。他们床上的背子都叠得好好的,而且是凉的,这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在客栈里睡下过。 西门吹雪也还没有回来,乐菀独自走到客栈的大堂坐在一张桌子边,一张四人的桌子,只有她一个人,她忽然想起刚从寨子里跑出来的那十天。 事实上,乐菀回房后不到一刻钟,陆小凤和花满楼便离开了客栈,因为花满楼告诉陆小凤,独孤一鹤是七大剑派里武功最高的一个,花满楼用了一个词,深不可测。于是陆小凤决定马上去找西门吹雪,他不敢想象西门吹雪若是死在独孤一鹤的剑下会怎么办。一时间,他非常后悔去万梅山庄请了西门吹雪。 思量再三,他没有叫上乐菀。 - 乐菀在空无一人,黑漆漆的大堂坐了约莫半刻钟,然后到马厩牵了马出来,往珠光宝气阁去了,她不知道陆小凤和花满楼是不是去了那里,但按陆小凤所说的,西门吹雪一定在那里。 这个时候,几乎所有的店家都已经关门了,大路上只有乐菀的马蹄声,她想快点到珠光宝气阁去,她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虽然她想不出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在她看来西门吹雪怎么都不可能败。 可是她的马蹄却在经过一片桑树林的时候慢了下来,因为她听到桑树林边的一个小木屋内传出两句话。 “听说西门吹雪不但剑法无双,家世也很好,万梅山庄的富贵荣华,也绝不在江南花家之下。” “我喜欢他,倒不是因为他的身世,就算他只不过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我还是一样喜欢他的。” 有人喜欢她的西门吹雪,如果是平时,她会停下来看看说话的是什么人,可是这会子她慢下来却不是因为这些话,而是她看见了那个穿着一身利落白衫的身影,虽然他的边上站着陆小凤和花满楼,他看来还是那么的孤独,月光洒在他的身上,更是为了他增了一分寒气。 “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别过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乐菀一手撑在马背上跳了起来,头上垂下的两条长长的丝带飞起。 这动作对于不善骑,又不善轻功的乐菀来说太危险了,只不过她自己完全没发现,于是毫不意外的四脚朝天的跌了下来,陆小凤很不厚道的捂住了眼睛。 乐菀当然没有跌到地上,她被捞进了西门吹雪的怀里,挂在西门吹雪的脖子上,她嘻嘻的笑,她觉得自己跳进西门吹雪的怀里和西门吹雪把她捞进怀里区别不大,结果都一样。 西门吹雪企图把她放到地上站好,可是她两条腿绻得高高的,就是不着地,靠着两条胳膊挂在他的脖子上,于是西门吹雪有些无奈。 “吃些东西回家。” “事情完了么?不是还有一个人?” “那个是陆小凤的朋友。” “哦。为什么回家!不是跟我回寨子么?” “等陆小凤和花满楼到万梅山庄,我们就去。” 西门吹雪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然后说:“要回去把吴妈带上。” “好!” “你站好。” “不!” “不下来,不回寨子。” 于是西门吹雪的脖子终于从两条胳膊下解放了。 17 17、第十七章... 四个人走进那间小店,叫了几个小菜,叫了些酒,陆小凤和花满楼喝酒,西门吹雪和乐菀吃饭。西门吹雪并没有多往一边那个桌子上的娥眉四秀多看一眼,所以乐菀很乖的埋头吃饭。 孙秀青自西门吹雪进来那一刻开始,脸就涨得通红,她知道西门吹雪听到她之前说的话了,她也看出西门吹雪和乐菀的关系不一般,只是她还是不能控制的望着他。 乐菀终于还是受不了孙秀青的目光了,那种灼热而饱含爱意的目光,毫不避讳的落在西门吹雪的身上,以至于坐在边上的乐菀想忽略都不行。 她放下手里的筷子,说:“你们师父都死了,为什么不去准备葬礼?”她说这话的时候,石秀雪刚起身准备望花满楼这边走。 当然,这是一个巧合,乐菀绝对不是故意阻拦石秀雪的脚步。 石秀雪听了这话,止步,大惊,说道:“这不可能!” 然而西门吹雪说:“是我杀的。” 石秀雪道:“我二师姐这么喜欢你,你……你……你怎么能做这种事?” 乐菀很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话,她说:“她如果再喜欢下去,我就让她马上去陪你们的师父。”她没有笑,事实上,她很少有不笑的时候,她说:“喜欢别人家男人,还敢大声说出来的女人死了便死了!” 孙秀青此时是又羞又愤,她红着眼圈,拔、出双剑便朝西门吹雪扑了过来,她说:“你杀了我师父,我跟你拼了!” 西门吹雪未动,却是乐菀动了,只是她手上的银针刚拿出,手腕却被花满楼制住了。于是她眼前着西门吹雪剑未出,只是往孙秀青肘上一拍,便夺了双剑。 孙秀青在西门吹雪手下过了一招,竟然没死!显然是西门吹雪心软了,乐菀更不高兴了。她对花满楼说:“她们的师父既然是什么青衣楼的,她们也不是什么好人,怎么就死不得了!我不杀你那一个,你放了我!” 花满楼叹了一口气,手里却是不放,他说:“那是她们师父的事,她们也不一定知道。” 这时,孙秀青却是泪眼婆娑的反驳道:“你说我师父是青衣楼的人?你是不是疯了?他老人家这次到关中来,就因为他得到这个消息,知道青衣第一楼就在……” 而后的一切太快了,乐菀觉得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孙秀青和石秀雪竟然倒在了地上,她几乎没有看清楚暗器来的方向。但是她知道,这两个人是中毒了。 让人惊讶的是,她先看的竟然是孙秀青,然后她快速的拿出了一枚药丸用水化开,将浸了药水的银针扎进孙秀青的血管里,又同样的为石秀雪扎了一针。 等到马秀真和叶秀珠追人不得而回的时候,孙秀青和石秀雪已经可以自己坐起,两人身上的针是被花满楼用内力逼出来的。 西门吹雪一直坐在边上,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孙秀青的双剑被他放在桌子上。陆小凤也没有说话,他忽然有些不懂乐菀,在他刚才所看,那会子,她已经动了杀意。 孙秀青看着西门吹雪,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一种让乐菀肯定不喜欢的眼神。 乐菀坐回了位置上,她仔细的看着两根细如牛毛的针。她没有回头看孙秀青,就好象是自言自语一样的说:“你们两个欠我一条命,下次想杀西门吹雪前先把欠我的命还给我。想说什么乱七八糟我不喜欢听的话时,也要记得欠了我一条命。眼珠子想放到不该放的地方时,也要记得欠了我一条命,如果你们不记得了,我就把你们那没什么用的脑子砍下来。” 她说完,又说了一遍:“喜欢别人家男人,还敢大声说出来的女人,死了便死了。” 西门吹雪一句话都没有说的走到了小木屋的门口,略停了停,乐菀跟上后,两人便没入了夜色中。 陆小凤看着泪水不断落下的孙秀青,那软的像豆腐一样的心又有些同情心泛滥了。若是没有乐菀的话,也许她和西门吹雪也不是完全没可能,毕竟西门吹雪刚才没杀了她。 可如今她欠了乐菀一条命,以至于她没有办法再坚持为自己的师父报仇,也没有办法再喜欢自己最喜欢的男人。 在陆小凤看来,这的确是有些悲哀。他知道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还不如杀了她。乐菀这丫头果然有毒,并且很毒。 - 要说按照西门吹雪心底最真实的想法,他与乐菀直接点上两根蜡烛拜个天地也未尝不可。但万梅山庄即使已经人丁凋零的只剩下他一个主子了,那也是天下富贵与江南花家相媲美的万梅山庄。他是万梅山庄唯一的主子,万梅山庄却绝不只是他一个人的,至少还有他爹娘死前托付的那些个老人,这些人很多从出生到死与别人说到自己的时候都说的是:“我是万梅山庄的XXX。”,若是成亲这样的大事都不与他们说上一声,是怎么都说不过去的。 西门吹雪虽然冰冷,却绝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 而绝不忘恩负义的西门吹雪在踏进门槛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的看见了自家那六个遍布在天南地北,一年才会聚一次的大掌柜整齐的坐在大厅两边的椅子上。有些事,只要是吴妈知道了,就表示整个万梅山庄的人都知道了,西门吹雪从来不需要另行通知,想来这也省事。 “见过少爷。”六人起身向西门吹雪行礼,目光却一致的落在乐菀的身上。 西门吹雪点点头,应了一声,乐菀睁着大眼睛,一个挨着一个的看过去,说:“今天家里真热闹,好多叔叔伯伯。” 再说西门吹雪特地在万梅山庄落一下脚,要带上吴妈的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带上她,西门吹雪可以少说许多话。 比如…… “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乐小姐。” “叔叔伯伯好,我是乐菀,叫我小菀就好了。” “小菀啊!这个是我们燕北的大掌柜,佟老头子。” “佟伯伯好。” “乐小姐好。” “这个是江北的大掌柜,赵麻子。” “赵伯伯好。” “乐小姐好。” “这个是关中的大掌柜,李话唠子。” 李话唠子受不了啦:“吴素芬!我跟你说了好多年,要改!你怎么还这样说!如今跟以后的夫人介绍也如此不成体统……” 这人果然是个话唠子,说开了就停不下了,乐菀完全插不上嘴,回头看西门吹雪早就不知去哪里了…… 吴妈拉着乐菀的手直接忽略掉李话唠子,往下一个大掌柜边上走,她跟乐菀说:“我从来都不跟他这个话唠子说话。” 而就在吴妈又说:“这个是关西的大掌柜,张小……” 那个中年的掌柜自己接上了:“张斗见过乐小姐。” “张掌柜好。” 吴妈对自己的话被打断了很不高兴,拉着乐菀就走:“张小豆子就是张小豆子,还给自己改个名,叫什么张斗,他小的时侯,我叫他小豆子,他笑得跟什么似的。” 这些掌柜与西门吹雪下午在书房里说了会子事,又住了一个晚上,第二日的清晨便走了,走之前,乐菀拿了六个小荷包出来,荷包是头一天她溜到山下的镇子上新买的,每个里面装了八颗金豆子。 掌柜们都是整日里跟钱打交道的,还没接到手上,只听着响便知是何物了,便是怎么也不肯收了,只说是:“万万使不得……” 乐菀却只是嘻嘻一笑,说:“我不懂你们这里的规矩,但这是我们寨子里的规矩,第一次到男子家里,要给那家的老人上礼,之前我和西门吹雪的事没说定,虽说住在这里,但不算数,这回算是说定后第一次来,若是你们不收,回头我娘一定会骂我。只怪我这次出门身上带的不多,这些日子又花了一些,如今这个都少得很,叔叔伯伯也不要怪我,日后定然补给你们。” 这番话一说,几个掌柜面面相观,最后说话的是吴妈口中的佟老头子,这老头子确实老,往日里有何事多是他做主,而正因为他老,他也迂腐,他说道:“我等做的不过是些子份内的事,怎能……” 只是他这话未说完,吴妈却从乐菀的手里拿了一个荷包塞到了袖子里,说:“这老头子当了三十年的大掌柜,有钱得很,他的让给我了。”然后便将剩下的五个分别塞进了几个掌柜的手里,说道:“你们几个没他有钱,给你们的就收着,少把你们那副做生意,假情假意的嘴脸摆给我个老妈子看!” 一时,佟老头子气得瞪眼睛,另外五个手里拿着荷包,不愿意得罪他,也不愿意得罪吴妈,于是不敢作收下了道谢,也不敢退了回去。 最后倒是那个张斗出来说:“这个我收不了,乐小姐都说了要给老人,我又不老。”他将自己的荷包递到了吴妈的面前,说:“我这借花献佛,您就当帮我个忙。” 乐菀眨眨眼睛,看看张斗,看看吴妈,又看看那佟老头子,一时也不知这是怎么回事,不过这张斗的确不老就是了,她说:“那吴妈就好心帮一帮他。” 吴妈接过张斗手上的荷包,心里还是高兴的,这张斗本就是庄里出生的,父母死的都早,跟着她长大,只是很小就被送出去当学徒,这些年总是疏远了许多。她将那原本应该是佟老头子的荷包丢给他身边跟着的一个伙计:“帮你们家的老头子拿好。” 到这个时候,佟老头子也不便再推辞,自是作揖道了谢。 直到这些人的马车都走远了,吴妈说:“你家里是真有这规矩?要我说也不用特地赏他们,他们每年的薪俸不少,这些年也没亏待过他们。” 乐菀被拆穿了总是有些不好意思,她说“规矩是有,就是一般不会有这样多。” 吴妈忽然觉得有些欣慰,虽然乐菀也不怎么管事的样子,但似乎比她家少爷圆滑那么一点点。至少还知道出来送送人,发点赏。 18 18、第十八章... 陆小凤是在第三日到的,显然,西门吹雪和乐菀走后不久,那个有关大金鹏国遗留财产的麻烦便解决了,他也没多说后来怎么了,乐菀和西门吹雪在这个上面都没有好奇心。只是花满楼没有和他一起来,因为他接了花家的一封信,要回一趟花家堡,是以比陆小凤又要晚上几日。 他特地把花满楼致歉的信在乐菀的面前晃来晃去,说:“他还说要来给你过生辰,为你准备了礼物。”他就惟恐乐菀赶着嫁人,不等花满楼。 “礼物!”乐菀的两只眼睛发亮,当即决定:“那我在万梅山庄过完生辰再走,西门吹雪,好不好?” 西门吹雪看了看紧张的陆小凤,又看看一脸期盼的乐菀,应了一声:“好。” 于是陆小凤摸着两条胡子躺回了他长青翅编的软椅上,乐菀的秋千又甩了起来。 话说陆小凤今年二十有八,乐菀马上便满十五,可这两人坐到一起的时候,总共的年龄不超过三十。 对于陆小凤来说,乐菀就是一个小丫头。而在乐菀看来,陆小凤也不算是个多明白的人。于是她一遍又一遍的折磨陆小凤的耳朵。 “陆小凤!我们寨子里民风淳朴,你到了那里千万不能总是盯着姑娘家看。不然……” “你就毒瞎我。” “对!被我毒瞎总比被别人毒瞎好,我的药好一些,不会伤到其他的地方。” “又不是我和你成亲,你这些话怎么不去跟西门吹雪说?” “他是君子,不需要提醒。” “我是小人,至少也是记性很好的小人,不用说那么多遍。” “不!你不是小人,你只是个流氓。” 陆小凤不明白自己纵横情场多少年,怎么就成了流氓!他已经解释过好多次了,娥眉四秀虽然是从他洗澡的屋里出来的,但他什么便宜也没占到,可就是没有人信。 当然,他知道西门吹雪是信的,西门吹雪也是个男人,西门吹雪看着娥眉四秀从他洗澡的屋里出来,有没有什么,一目了然。可西门吹雪也不帮他解释,西门吹雪就在边上,喝茶,抚琴,练剑,看他抓狂。 “对了!还有一点!”乐菀忽然说。 “又有什么?”陆小凤无奈的摸着他的胡子。 这次乐菀很严肃,她说:“最重要的是,你绝对不能用你那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姐姐看!不然我毒死你。” 陆小凤完全相信这点很重要,因为不是毒瞎,不是毒哑,也不是毒晕,而是毒死! “你姐姐很好看?” “很好看。” “比你好看?” 就陆小凤所知,大多数的女人都不会承认别人比自己好看,哪怕是自己的亲姐妹,即使是乐菀,她从来也不承认什么上官飞燕,上官丹凤比她好看,虽然事实上,这两人也说不上比她好看。 可这一回,乐菀说:“比我好看……很多。” 于是陆小凤坐在他的软椅上立时开始浮想翩翩,什么样的女人能比这个毒丫头好看,而且好看很多? - 而凌潇就是这个时候出现在万梅山庄的,这个时候,乐菀在荡着秋千,陆小凤在的脑子里组合着他能想到最美的美人,西门吹雪正弹着一个不知名的曲子。 她穿着一身宝蓝色绣金银线交织五瓣花短衫,袖口和裤角绣七色波浪纹,绣花鞋上有一条小蛇,就和半个月前在珠光宝气阁里乐菀穿的那身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的腰上没有别着一个大红的口袋,而是一左一右,一长一短两把黑柄的刀。 她就站在半年前乐菀站的位置上,声音很轻:“小菀。” 乐菀的秋千正荡到最高的地方,听到声音回头:“呀!姐姐!”人便飞了出去…… 凌潇立时的纵身而去,又在半路上落下,因为乐菀已经掉进了西门吹雪的怀里。 “姐姐!”当乐菀跑到凌潇边上的时候,她扬手拿掉了头上垂着黑纱的斗笠,只是让人失望的,依旧是黑纱蒙住了眼睛以下的半张脸颊,三角形的黑纱下边如流苏般并排垂着两寸长的菱形蓝色晶石,阳光下如水波流动。 可哪怕她用黑纱挡住了半张脸颊,陆小凤还是马上相信了乐菀的话,这是一个比乐菀要好看的多的女人。因为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并不大,眼线却很长,微微的上扬,她有并不长,却浓密的睫毛,这都不是她的眼睛格外迷人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她的眼睛并没有看你,你却觉得她在看你,明明冷淡之极,你却总觉得含情脉脉。 陆小凤觉得她就应该用面纱蒙上半张脸,因为只这双眼睛更能让男人陷进去。 “姐姐!姐姐!你怎么来了!”乐菀拖着凌潇的手一跳一跳的,脚貌似不经意的狠狠在陆小凤的小腿上踢了一脚。 “爹和娘让我来找你的。”凌潇看着依旧是和半年前一样活蹦乱跳的乐菀轻轻的笑了,只是没有声音,也没有人可以看见她黑纱下上扬的嘴角。 “那你怎么会和花满楼一起来?”乐菀看着从进门就一直没有说话的花满楼,说:“陆小凤说你要送我生辰礼物,真的么?他如果是骗我的我就让他用灵犀一指夹苍蝇!” 花满楼听到灵犀一指夹苍蝇时笑了,他说:“现在我真想说他是骗你的。”于是乐菀也笑得更开心了。 只是陆小凤没笑,不只是因为连最忠厚的花满楼也想让他用灵犀一指夹苍蝇,而是因为他发现西门吹雪没有笑,而凌潇也没有笑,西门吹雪的背很直,而凌潇的背也很直。他不了解凌潇,但他了解西门吹雪,他知道有一种状态叫作蓄势待发。 凌潇松开乐菀的手时,乐菀也感觉到了,她看见陆小凤和花满楼的脸都变了,西门吹雪拿起了他的剑。 “凌潇奉家父家母之命向万梅山庄庄主讨教几招。” 讨教…… 或许连西门吹雪都不记得又多少年没有人站在他面前对他说这个词了。因为天下的人都知道,西门吹雪只会杀人的剑,向他讨教的人,只有一条路,那便是死。天下没有几个人是想死的,而即使是想死的几个人也不都是有勇气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 那种刺骨的冰冷有时候比死更可怕。 可凌潇不怕,不怕死,也不怕冷,而且她也不认为自己会死,也不认为西门吹雪冰冷。因为西门吹雪剑拔、出得远比她想象中的晚,这说明他并不那么的冰冷。 凌潇的双刀名曰墨音,墨黑的刀柄,墨黑的刀身,之所以谓之墨音是因为它在每一次切开空气之时都会发出一声如龙吟一般的啸声。 可正是这样的啸声如今对于花满楼这样一个看不见的人来说,却是一种折磨,他若是知道凌潇来了万梅山庄会是这般情形,他一定不会带她来。 刀光剑影穿梭在早已无花的梅树间,但不是惯常看到的银光闪烁,而一道又一道的黑影,如阎王在生死薄上用浓墨在一个又一个名字上划的勾,看似轻描淡写,甚至是漫不经心,但每一笔划的都不只是勾,是命!这也许是巧合,西门吹雪的剑的漆黑如墨,而凌潇的刀也是漆黑如墨。 刀更快了,剑也更快了,快得陆小凤已经几乎看不清了。他想起乐菀说过的一句话“我姐姐的刀和西门吹雪的剑一样快。” 乐菀自然知道凌潇的刀有多快,可陆小凤不清楚乐菀怎么知道西门吹雪的剑能有多快,但在这之前陆小凤从来不知道西门吹雪的剑能这样快。就像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在西门吹雪的剑下活这样长的时间,而且看起来还能继续活下去,就连陆小凤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做到。 一个超出想象的女人。 直到很多年以后,陆小凤说到凌潇的时候,他都要说:“那是一个超出想象的女人。” 墨音的啸声一声接着一声,紧密的甚至让人觉得那是一声长吟。而就在这个时候,凌潇那淡如静湖一般的声音轻起:“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自是没有应,没有人会在这样的时候应声,而他有些奇怪的是,凌潇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说话。 不只是西门吹雪觉得奇怪,陆小凤也觉得奇怪,花满楼自然也是。 忽然,西门吹雪觉得眼前划过一些水波,隔着这些水波,他有些没有办法看清楚凌潇的刀和他的人,他知道这是幻觉。 “姐姐!”西门吹雪听见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远而近,而后哧拉一声,那是绯衣出鞘的声音,她不是习惯用毒么? 乐菀往西门吹雪跑过去的时候,陆小凤便知大事不好,他看见她拔、出了刀时,想的和西门吹雪一样,为什么她不用毒? 可比乐菀和陆小凤更快的却是花满楼,花满楼什么都看不见,但是他听得见。在刀和剑都快到极限的时候,墨音的声音却依旧将它的消息传到了花满楼的耳朵里。 陆小凤有时候觉得全天下最笨的就是他自己,有人问他,西门吹雪的剑很厉害么?他说很厉害。那有多厉害?他还是只能说“很厉害”。同样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司空摘星的武功有多厉害,一点都不知道老实和尚的武功有多厉害,也一点都不知道花满楼到底有多厉害。 他知道的只有,大家都很厉害。所以他是全天下最笨的人。 这也好象如今他看见花满楼的袍袖飞进一道道墨影之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从来不知道花满楼的“流云飞袖”这样好用,西门吹雪的剑没能割破一管袖子,这个笑话太好笑了。 这不是普通的袖子,这是“流云飞袖”。 陆小凤想说,早知道流云飞袖这样好用,他就不舔着脸教花满楼灵犀一指了。要知道自从这花满楼学会了灵犀一指,就很少用流云飞袖了,因为他说,大家都觉得被一个瞎子捏住刀剑会很有意思。 花满楼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只是大家都不知道。就好象大家都不知道西门吹雪也会笑一样。 陆小凤拉住了还准备往前冲的乐菀,他说:“没位子了,我们等等。” 乐菀却是狠狠的甩开了陆小凤的手:“陆小凤!你这个笨蛋!” 而也就是这个时候,那边的混局结束了,凌潇在花满楼的身前,西门吹雪的剑刺入了凌潇的肩膀,就静止的情形上来看,是凌潇帮花满楼挡了一剑。而真实的情况,却只有西门吹雪,凌潇和花满楼知道。 陆小凤看着凌潇把自己肩膀上剑拔了出来,血缓缓的流下,她对着西门吹雪拱手,就好象刚才她说要奉命讨教时的动作一样,只是这个时候她的衣裳上有血,她说:“多谢赐教。我输了。” 然后她回头,对花满楼说:“多谢。” 乐菀跑到她的边上,说:“我带你去包扎。” 等到凌潇和乐菀进了通往后院的门,陆小凤看着花满楼,看着西门吹雪,可是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却都没有看陆小凤。他们都在想着什么,陆小凤不知道,除了他们自己之外谁都不会知道。 19 19、第十九章... 花满楼的耳朵很好用,总是能不经意间听到比别人的耳朵能听到的更多的东西,于是当他听到乐菀说有秘密要说给陆小凤听时,他便退到了客栈的外面,直到乐菀离开了陆小凤的房间,陆小凤走出客栈,问他:“你觉得,如果上官丹凤不是上官丹凤,那她会是谁?” 他知道,若是陆小凤这样问,那上官丹凤便一定不是上官丹凤了。那样的话,她只能是那一个人,那一个他知道是谁的人,那一个他知道陆小凤也知道是谁的人,那一个人就是上官飞燕。 从上官飞燕在客栈杀死柳无痕的时候花满楼就猜到她与上官丹凤是同一个人,那天今天她没有猜到会有人跟上她,虽然没有易容,却也没有擦上每次用上官飞燕的身份见花满楼时擦的那种香粉,于是花满楼耳朵告诉他,这个人是上官飞燕,可他的鼻子告诉他,这个人是上官丹凤。 除非花满楼的耳朵和鼻子都错了,可这样的事连他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所以只有一种可能,他的耳朵和鼻子都是对的,那么上官丹凤和上官飞燕就是同一个人。 但是花满楼没有对陆小凤说,他没有办法亲手拆穿她,他还不知道她有什么目的,也许她也没有什么坏心思,虽然她杀了柳无痕,但这也许是被迫的,也许秦秋雨和独孤方并不是她杀的。他一直喝着酒为她找许多许多的也许,可是他都没有醉,陆小凤说第一次发现花满楼的酒量这样好,而他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酒量这样好。 然后花满楼看着她杀了阎铁珊,看着她与陆小凤你来我往,他只是拿着酒杯独自站在窗边,听风嗅雨。 直到她又出手杀石秀雪和孙秀青,当然,这两个人没有死,幸好她们没有死,如果她们死了,花满楼会愧疚一辈子。愧疚着自己的自私害死了两个美丽的生命。 花满楼一直等到乐菀和西门吹雪离开那个小酒馆了后,才说:“你出来罢。”他还是不想她死,如果西门吹雪在,她一定会死,没有人可以戏弄西门吹雪。 她依旧想杀娥眉四秀,因为她们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东西,花满楼制住了她的手,从她的手上取下那要人命的暗器,她惊讶的看着他竟然没有中毒,他依旧在微笑,他说:“刚才小菀给了我解药。” 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很聪明,别人很傻,但很多时候,以为别人傻的人才是最傻的。 花满楼和陆小凤都没有杀上官飞燕,她几乎不敢相信,他们居然没有杀她,就好象她不敢相信,即使他们没有杀她,她竟然还是死了。陆小凤说她死的时候表情看起来很惊恐,永远的,到死。她死在了一个她永远想不到的人手上。 花满楼那个时候忽然想到,他好象从来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他摸了摸她的脸,冰冷的脸。 他问陆小凤:“她好看么?” 陆小凤说:“好看!” 只是心肠狠了些。 - 当这一切都结束后,花满楼回了花家堡一趟,因为老太君说,她的宋梅起了黑斑。 老太君让他在家多住几天,可他笑着说:“我这还要赶着去给西门吹雪说媒。”哪知道只这一句话,老太君又拉着他说了两个时辰,内容不外乎“给别人说媒也不给自己说个好的”之类的话。 花满楼几乎是从老太君的手里逃出来的,他尽量不让人看出他用了轻功。 遇到凌潇的时候,花满楼正在一家酒楼大堂的窗边用饭,然后他听到一些细小晶石相碰而发出的声音,可是让他惊讶的是没有脚步声,天下能从他身边经过,他却听不到脚步声的人不出五个,他一时想不出这个人是谁。然后他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说不上什么特别,但他之前肯定没听过,她说:“敢问盐城如何走。” 应她的是店里的伙计,声音很精神,他说:“客官您从东城门出去,一直往东就是了。” 凌潇道了声谢便走了,在她走之前,花满楼觉得她看了自己一眼,他想他也被陆小凤传染了自作多情的毛病。 花满楼听着那晶石的声音出了门往东了,可走了一段往南拐了,这让他有些迷惑,或许这个女子还有别的事吧。 两天后,花满楼到了盐城,将花盛楼托付给他的一副玉器交给了花盛楼在盐城一家玉器行的掌柜,掌柜从花满楼手里接过锦盒的时候感激的说:“劳烦七少爷真是过意不去。”毕竟这间玉器铺子算是花盛楼私产,跟花家并无什么干系。 花满楼微笑着安抚掌柜的:“不必介怀,三哥的事便是我的事,何况他还付了十两银子作为镖银。” 那掌柜的顿时愕然,从花家堡到这里,又是如此贵重的物件,就是请最差的镖局里的学徒也不只是十两的镖银,何况还是自家七少爷。这十两银子还不如不给!可花盛楼想的却是不给这十两银子,他莫不是还要欠花满楼一个人情!十两银子,一清二楚,他就不欠花满楼的了。 花盛楼很抠,全天下都知道,但抠成这样实在是让人汗颜。 花满楼依旧在微笑,他说:“要我说,我与三哥既然为兄弟,但凡有事他便吩咐一声,又何须使银子,您说,是么?” “是!是!是!”掌柜的抹着额头的汗,接连躬身说道:“早就耳闻七少爷宽厚,今日一见,自惭形秽!自惭形秽!” 掌柜的亲自小跑着在盐城最好的酒楼定了一桌最好的酒席,又在这家酒楼里定了一间最好的客房,然后问:“最近听说城里的春香阁选了个花魁,标致得很,不知七少爷……” 花满楼自然不会去找花魁,用过饭他在城里走了走,在一个开满荷花的池塘边坐了一会子,便回酒楼歇下了。 又一日的上午,还是在他用饭的时候,那个细碎的晶石声音又出现了。 凌潇没有进酒楼,而是在边上的一个小摊上吃馄炖,花满楼一直坐在那里直到她吃完,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一直坐在那里。 然后花满楼听见她付钱给小摊的老板娘后问:“敢问宛城怎么走?” 老板娘说:“从东城门出去,一直往东!” 凌潇道了谢,然后径直往北走了。直到她走了以后,老板娘小声嘀咕:“这姑娘怪怪的,吃东西还戴个斗笠。” 之前在丰城的时候,凌潇比花满楼早走了一日,到盐城的时候却比花满楼晚到了一日,花满楼有种直觉,或许她不是因为有别的事,或许她只是走错路耽误了时间。 另外,在凌潇离开那个馄炖摊子前,花满楼又觉得她看了自己一眼,他想自己的确是被陆小凤传染了自作多情的毛病。 花满楼等到凌潇走了很久后才离开酒楼,他一直很远很远的跟着她,他想知道她到底是从哪个城门出城,还是说她的确是有别的事,暂时不出城。 事实上,她出城了,和花满楼的直觉一样,是从北城门出去的。 花满楼问了一个街边的小童:“城门上有字么?”那小童告诉他,有字,只是在向外的那一面。 显然,凌潇没有出了城门再回头看一眼以确定有没有走错的习惯。 这一回花满楼在宛城一家酒楼的窗户边坐了整整三天才再次听到那个细碎的晶石声。他猜这一回,她可能绕得比上一次还要远。 而这一回,她进来的时候,花满楼又觉得她看了自己一眼,他想这回一定不是错觉,如果不认识的两个人在十日内相遇三次,那应该都会多加注意吧。 花满楼微笑的喝着茶,听着她点了两个小菜,慢慢的吃,然后结帐,最后:“敢问广庆怎么走?” 终于,花满楼忍不住嘴角的弧线慢慢的放大,他赶紧的把头别向窗外,喝茶,虽然这茶他已经喝了三天。 花满楼平复了一会子情绪,他又一次感觉到她在看自己,他起身,走到她的面前,道:“在下也是往东去,不如同往,可好?” 凌潇看着花满楼,还没应声,就听见边上的伙计说:“哎哟!我说这客官怎么在这里坐了三日,原来是等人把他捎上。姑娘您一看就是好心人,就帮个忙。这个客官好生了得,吃饭,休息跟我们都没什么差别,可能出远门是难了些。小的绝不骗您。” “好。”凌潇回答得很干脆,哪怕语气还是那么的平淡。她的目光在花满楼的眼睛上掠过,然后起身,说:“请公子稍候。” 花满楼的微笑并没有因为那个自以为是的伙计而减少,他说:“多谢姑娘。”便回到了他方才喝茶的桌边。 一刻钟后,一辆黑漆雕花马车停在了酒楼的门口,只是那拉车的马显然是很不高兴,不耐烦的把蹄子的地上蹬蹬的踏着。 酒楼的伙计站在门口,看着凌潇从马车上下来,他大声喊道:“这个姑奶奶真是个好心人,还特地去套了个马车……” 凌潇踏进酒楼门槛的时候看见花满楼已经在往这边走了,他走得很稳,一点也不慌张,就像每一个眼睛看得见的人一样。 而就在花满楼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凌潇用很小的声音对那个伙计说了一声:“你别说话。” 那伙计显然没听见,花满楼却听见了,于是他笑了。 20 20、第二十章... 在很多人看来,凌潇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大热天里戴着斗笠,还挂着黑纱,说话冰凉,拒人以千里之外。 可花满楼马上就发现这是一个和他想象中一样有趣的女子,这个女子武功应该很高,不然不会脚步那么轻,她应该是第一次出门,倒不是说花满楼觉得她若是之前出过门便不会不认得路,而是他发现她在每次说一些出门在外常说的话时会很紧张,特别是问路的时候,哪怕她的语气听起来没有什么大的起伏。 她有一张地图,上面应该有标识路线,自然也有方向,她知道自己是要往东去,而她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问下一个地方怎么走,只是想知道哪一边是东边,可每一次别人都告诉她是往东走…… 于是花满楼把她领入正途,可一旦那条路到了尽头,不得不拐的时候,她拐了……然后便忘记再拐回正确的方向了。 不到半日,花满楼深觉,她能一路走到宛城很了不起。 花满楼猜的并不完全对,凌潇是有一张地图,这张地图上标明了从寨子出来到万梅山庄的路,但关于方向,只在左上角有一个向上的箭头,箭头边写的是北。地图是她爹画的,但她爹以为她娘一定教过她认识方向和地图,她娘以为她爹一定教过她认识方向和地图,于是她压根就不认识方向和地图,等出了寨子拿出来看的时候,按照上面最粗的一条线上的几个点她还是看懂了去万梅山庄要经过什么地方,于是她算是自学认识地图了,至于方向……根据那个箭头,她知道了上面是北。 没有人告诉过她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这是花满楼都完全没有想到的。 于是乐菀半年前漫无目的的用了十天从寨子到了万梅山庄,还是在下雪天里,而凌潇用了半个月,才走了一半的路。 一路上凌潇都没怎么说话,花满楼叫她怎么走,她就怎么走,但在她心里,非常的怀疑花满楼指的方向是不是对的,毕竟他看不见。可是凌潇还有一个猜想,也许花满楼本来就不是往东去的,也许他只是想找一个人送他回家。 当然,这也是可以的,凌潇愿意送他回家,哪怕他的家不在东边。 而就在抱着送佛送到西也心甘情愿心态的凌潇在花满楼的指挥下准备一条路走到黑的时候,她看见面前出现了一块石碑,上面两个大字:广庆。 原来他真是去东边的!路指的也是对的! 凌潇的心情很复杂!因为从地图上看从宛城到广庆比从盐城到宛城还要远一点点,可这回她只用了一天,驾马车带人,而之前从盐城出来她用了三天,骑马。 重点是,她知道以上这个落差,马车上的花满楼都知道。 两人在广庆宿了一夜,第二日出城后,花满楼说:“不如也由我来驾一程,如何?” 凌潇想了很久,眼睛看不见驾车很危险,虽然她已经清楚花满楼不是一个一般的眼睛看不见的人。可她又不想拒绝,拒绝很伤人,凌潇不是一个擅长拒绝的人。 花满楼又说:“姑娘坐在我边上看着,可好?” “好!”凌潇说。 花满楼的车驾得很好,至少比凌潇要好一些,刚开始花满楼觉得她紧张的好象随时要跳车,可能她的计划还是带着他一起跳车。可是慢慢的,她放松了一点,再多一点,直到她的背不那么直直的挺的,也放开了一边的扶手。可她始终都没有说话,没说她要到哪里去,也没问他为什么看不见还能知道路。 在过去的很多年,总有人不断的问花满楼很多差不多的问题,即使是寡言的西门吹雪都问过一句:“你怎么知道是我?” 花满楼说:“这段路我走过两回。” 应他的还一个字:“嗯。”一个不习惯聊天的人。 半晌后,凌潇说:“我第一次出门。”她少少的停顿了一下,然后说:“我会记得这段路。”她说:“谢谢。” 凌潇已经认识到,她才是被捎上的那个。 花满楼受了这声谢,倒也不客套,只是问:“不知凌姑娘要去何处?” 而凌潇答得却让花满楼有些意外,她说:“万梅山庄,找乐菀。”这话就好象说给一个认识乐菀的人听的一样。 虽然花满楼的确是认识乐菀,但他没想到凌潇知道他认识乐菀。 “她习惯使毒,一般会给熟悉的人吃些可少许缓毒的药,即使无意误伤,也可救。只是会有一些……记号。” 这方法也不是乐菀创的,而是乐七娘,也就是因为这个乐菀一眼就认出阎铁珊并不是乐七娘的朋友,也就是因为这个,凌潇在第一次见到花满楼的时候便知他是认识乐菀的。 于是,花满楼没有被陆小凤传染到自作多情,凌潇的确曾经特地把视线放在他的身上。 花满楼说:“小菀是个可爱的姑娘。”然后他感觉凌潇笑了,虽然没有声音。 这一回到下个城镇的路有些长,一天是赶不到的,黄昏时,凌潇不得不走进了一间酒旗都已经破旧不堪的酒馆里。 当两人踏进门以后,酒馆里原本就有些喧闹的环境骤然安静了下来,在这样一个地方,这两个人太特别了,他们哪怕赶了一天的路,身上头发上都有些土,还是太干净整洁了些。两人还未说话,倒是老板先说话了。 “嘿!我看你们也都别抢了,人家这两位出的价只怕你们谁也出不起,是吧?”那老板说到这里对着花满楼和凌潇挤挤眼睛,说:“而且两位肯定是有急事,不然怎么都急到我这小地方来了。” 这小破酒馆本也就是做个过路的买卖,统共的也就只有四间房,这会子也就剩最后一间房了,却是有三个客人在抢,在花满楼和凌潇进门前,老板正和他们玩着价高者得的把戏。 “刚好还剩一间,客官你出多少,出得多,就归你们。” 这会子三个人叫价叫到二十个铜板,但这个价老板是绝对不会让花满楼和凌潇知道的,他相信这样的两个人随便喊一个价都会比二十个铜板要多。 老板说的那些个不堪的隐语凌潇没听懂,但她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话,只这酒馆到处都灰尘漫天,若是她一人,她可能早就走了。 花满楼也算是走过些江湖,他自然是听懂了,只那扑鼻的油腥和劣酒的气味,若是他一人,他可能也早就走了。 可如今他们是两个人,凌潇不能让花满楼露宿野外,而花满楼又怎能让凌潇露宿野外,但两人却都未出声开价。 他们本就是后来的,难道要仗着比他人身上多些钱,便让他人无处可住? 两个人一时都感到这最后一间房,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直到一阵孩子的哭声解救了他们。 凌潇对花满楼说:“我们走。” 花满楼将一小块碎银子放在了柜台上,说:“房间给这对母子。” 这个夜里,纠葛到夜深了,终于凌潇睡在车内,花满楼睡在车顶,而让他觉得好笑之极的是,凌潇砍了四根木条立在马车的四个角上,然后又回那酒馆里不知花了多少钱买了一大块还算干净也没有气味的布,围在车顶以上的周围,算是做了个帐子。 还好她没有把顶也封上,他猜这应该是因为她不会木工,虽然她用刀劈木条的手法很好。 当然,花满楼始终都只是微笑,没有表现出半点他觉得很好笑的样子。怎么样都不能取笑一个女子,哪怕他觉得这个女子真的很有趣。 可是,三天后,一向儒雅而有礼的花满楼最终还是没保持住自己的形象。 那个时候,凌潇刚从花满楼的手上接过马鞭,烈日炎炎下驾着马车走在一条一个人都没有的路上。 忽然,几个人从路的边上窜了出来,他们手上拿着大刀,很兴奋的样子。他们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花满楼听到这个的时候正在喝水,有人在打劫,你还悠闲的喝水,这绝对是很不端正的态度,特别是在被打劫的人里有一个第一次出门的凌潇。 凌潇拉住了马,她的声音还是和平常一样,清凉而平淡,她问…… “多少钱?” 于是花满楼毫无意外的将已经入口的水喷在了车厢里,他没忍住笑,于是他呛到了。他听见帘子被掀开,凌潇的声音有些紧张,她问:“怎么了?” 这件事,花满楼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很多年后的某一天,他听见自己的岳丈大人在给几个小萝卜头讲江湖故事:“忽然,我面前出现几个彪形大汉,他们的腰有这么这么粗,胳膊有这么这么粗,面相凶悍,他们大喊‘打劫’!……” 半个时辰后,花满楼等岳丈大人撤了,赶紧把几个萝卜头召集到一起,告诉他们,不是每一个打劫的人要和胳膊都有这么这么粗,不是每一个打劫的面相都是凶悍的,也不是每一个打劫的人都会直接说“打劫!”他们也许会…… 凌攸江讲故事的目的从来不是科普,他的故事除了显示他自己英雄气概的地方,其他的能省就省,这样其实很容易造成误会。 21 21、第二十一章... 再说回凌潇与西门吹雪的这场比试,事实上,从乐菀在万梅山庄落下脚后没几日,乐七娘和凌攸江便知道了,直到他们叫凌潇出来寻乐菀的时候,对于西门吹雪那些个传闻,他们也知道的七七八八,总的来说,就是一个不败的剑客。 于是他们叫凌潇试一试这个西门吹雪是不是真的如传闻的那样,这个试探本身就有些意思,若是凌潇赢了,那西门吹雪便不算是个不败的剑客,若是凌潇输了,他们一定也会有些生气,但凌潇还是来了。 西门吹雪的剑一出鞘,凌潇便知传闻确实不假,这势必是一场苦战。 你死我活,不是我杀了你,便是你杀了我,或者是两个人一起累死,哪一个都不会更好一些。凌潇想停下来,可西门吹雪的剑却不允许。 而这时候,凌潇也终于知道什么叫不败的剑,不只是因为它不会败,它也不能败。西门吹雪的剑告诉她,败了就等于死! 凌潇后悔了,这本来就是一场绝不该有的比试。她不能赢,那样西门吹雪会死,她只能输,输在这把杀人的剑下,并且活下来。 于是凌潇用了毒,她的墨音上涂着一种叫蔓香的毒,一般时候是不会有任何作用的,哪怕沾上血也不会溶了,可一旦墨音接连受到重击,刀锋上持续附有内力,蔓香便会散发,这个时候若是对手微微一闪神,比如意外的听到自己的名字,便会持续产生幻觉,哪怕是意志力极强的人,至少也会有些恍惚,若是西门吹雪的剑不那么准,凌潇或许可以受些轻伤败下来。 可西门吹雪并没有中毒,他眼中幻觉转瞬即逝,他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凌潇发生明白了,乐菀也明白,乐菀在听见凌潇喊西门吹雪名字的时候就知道要坏事,因为她在很早前便给西门吹雪种了“碧乐珠”,一种几乎可以免疫她和她娘做出所有毒的药,自然也包括凌潇的蔓香。 这样的意外却让凌潇的刀乱了,可花满楼的流云飞袖救了她,若是加上花满楼,凌潇原是不必败了,可她还是要败,因为西门吹雪的剑不能败,于是当险势渐缓的时候,凌潇把西门吹雪的剑引到了花满楼那里,然后在花满楼自顾不暇的时候帮他挡了这一剑。 或许该说,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比试,它在一种很诡异的情况下停止了。 - 乐菀将凌潇带到了她的房间,也就是在那个大雪天里,西门吹雪说的左手第二间,如今一进门便可以闻到淡淡的药香,半年的时间已经让这个房间有了一些乐菀的味道。 剑刺得并不深,清理伤口,上药,再包扎好并没有用太多的时间,凌潇的衣裳都在马车里,乐菀让凌潇换上了一条粉色绣花中腰的儒裙,穿上后长短正好合适。 “我特地叫镇上那个裁缝给你做的,本来想带回寨子里给你,正好你来了。”乐菀拖着凌潇没有受伤的那边胳膊撒娇。 凌潇倒是从来没有穿过这个颜色这种式样的衣裳,裙摆几近及地,若是习武的时候穿只怕是不行,但是…… “好看。”凌潇说。 哪怕凌潇鲜少刻意打扮自己,也是喜欢漂亮的,何况是乐菀送的,她问:“你有给爹和娘做么?” “做了做了!我还给娘买了支钗。”乐菀接连的应道。 凌潇来回的走了几步,倒也不觉得长长的裙摆多碍事,看着乐菀笑了笑,乐菀见她笑了,才可怜兮兮的说:“姐姐你别生我气。” “不生气。”凌潇说完又想了一想,又说:“但你没经过娘允许给他种了碧乐珠,娘一定会生气。” 乐菀听了却是不服气,她说:“我就不信娘当年是在成亲以后才给爹种的碧乐珠。” 这个凌潇倒是也不能肯定说有没有,但是她说:“回头娘罚你,我帮你说话。” 于是乐菀呵呵的笑了。 两人在房里说了好一会子的话,等到约莫饭点了才出来,只是她们出来的时候,花满楼并没有听到那熟悉的晶石声。 凌潇之前一路上一直戴着斗笠,即使是用饭的时候摘下面纱也无碍,可她总是不好在万梅山庄里戴着斗笠,于是这会出来索性便易容成了另外一张脸,想来这样倒还自在些。她原本出了寨子便想易容,但乐七娘有三令五声的说过不准她易容,这次算是被乐菀鼓动的。 乐菀对陆小凤说:“我姐姐易容了,到时候回了寨子遇到我娘可千万不要跟她说。”似乎凌潇是不是易容也就对陆小凤有些影响,西门吹雪根本不注意这个,而花满楼看不见。 只是在听到易容两个字的时候,花满楼不可避免的还是想到了上官飞燕。 用饭的时候陆小凤还是忍不住的往凌潇的脸上看,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子把自己好看的脸挡起来,换上一张平淡无奇的脸。他想到了乐菀之前说过的一句话,只有丑女人才会易容。 凌潇却有些尴尬,因为陆小凤看着她有好久。她不得不问:“公子有何事?” 于是陆小凤在之前小腿骨遭到乐菀的袭击以后,再一次同一时间受到了两方来袭,一方还是来自乐菀,这个他已经习惯了。另一方是让他没想到的,居然是来自对面的花满楼!且不说花满楼是怎么知道他在看这个毒姐姐,又是怎么知道他腿的方位,就单说他怎么能因为自己随便看了一个易容的女人几眼就从对面伸出脚给了他一下!他们是朋友! 陆小凤假装自己的腿一点都不疼,挂着花满楼的微笑说:“没事,我就是担心菜不合你口味。”他说:“你不用叫我公子,他们都直接叫我陆小凤,我经常听小莞提起你……” 虽然考虑到凌潇很大的可能性是眼睛以下的脸都完全不能见人,陆小凤还是很难控制住自己的嘴停下来。 于是他毫无意外的又收到了两方来袭,让他生气的是花满楼那脚比乐菀的还要重!他怀疑花满楼用了内力!可花满楼的脸上还是那么的如沐春风。他的嘴里被乐菀塞进了一个鸡腿,他想自己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很有趣,因为他看见凌潇轻轻的笑了,他想象着如果是她原本的那双眼睛,笑起来会是什么样子。 凌潇觉得陆小凤这个人很好玩,而且刚才乐菀还告诉她,陆小凤冬天的时候到冰河里去帮乐菀抓鱼,于是她说:“你可以叫我潇潇。” 陆小凤立时拿下嘴里的鸡腿,只是还没说话,就听见西门吹雪一声冰冷的:“吃饭。” 半晌的静默后,又听见西门吹雪说:“我说陆小凤。” 乐菀将一大片没刺的鱼肚夹到西门吹雪的碗里,然后将另外半边鱼肚夹到凌潇的碗里,鉴于花满楼刚才帮了她的忙,也分到了一片,当然,最后一片是她自己的。 这天吃过饭后,乐菀把陆小凤拉到一边,厉声说:“不准盯着我姐姐看!不准对着她奇怪的笑!不然毒死你!” 等乐菀走了后,陆小凤一个跟斗翻进了花满楼的窗户,他把裤脚撩到膝盖上,让那已经有些青紫,怀疑是不是已经骨折了的小腿露了出来,然后发现花满楼看不见,又只好把裤角放下,他说:“你下这样重的手,是不是喜欢那个毒姐姐了?” 花满楼给陆小凤倒了一杯茶,陆小凤当他是赔罪的茶,一饮而尽。 “你看她的时候她很紧张。”花满楼说。 陆小凤说:“这一定不是她告诉你的。不过,只要是女人被男人盯着看都会紧张。但男人不能因为女人紧张就不看她,那样她一定会生气。” 花满楼对于陆小凤关于男人女人之前的那些事向来是无话可说,但是他说:“你可以尝试不看她,也许她不会生气。” 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说她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不生气,而且你没有看她?”难得的是,陆小凤的语气里颇有些语重心长的味道,他说:“你最近桃花太旺,要小心!” 他又问了一遍:“你到底是不是喜欢那个毒姐姐?” 花满楼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他不得不经常对陆小凤说的话:“你不能把每个人都想的和你一样。” “你说,她是因为太好看,还是因为太丑才会易容?” “还好我是个瞎子,从来不用为这样的事烦恼。” “她的声音不算特别好听,也还可以,只是太平淡了。” “你要用心听。” “你用心听了么?” “每一个声音我都会用心听。” “那至少你还要为一个人声音好听不好听烦恼,所以说瞎子也有烦恼。” 陆小凤拍拍花满楼的肩膀表示感谢,他说:“我现在心里好过多了。” 花满楼还是那么温和的笑着,他说:“那就好。” 陆小凤在走之前又问:“如果今天西门吹雪剑下是另外一个女人你会救么?” 花满楼说:“我会救,如果是你,你也会,何况她是小菀的姐姐,西门吹雪不能杀了她。” 陆小凤说:“但我第一次发现你比我快。” 花满楼说:“你可以忘了。” - 乐菀最终还是没能在万梅山庄过完生辰,因为凌潇告诉她,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们应该有一个弟弟,或者是妹妹已经出生了,她们要赶回去为其做满月。 这有些不可思议,因为乐菀只出来了半年,而显然在她跑出来之前她的弟弟或者是妹妹已经在她娘的肚子里了。 22 22、第二十二章... 西门吹雪与凌潇狭路相逢在清晨的后院,因为等天完全亮了以后,就要起程,庄里大多数的人已经起了,吴妈的大嗓门隐约可以听得见,陆小凤依旧躺在他的床上,将胸口上那杯酒吸进嘴里,花满楼坐在窗边,闻着青草的芬芳。 西门吹雪的身后如往常一样跟着叮叮当当的乐菀,背着他那把黑鞘长剑。而凌潇挂着她的双刀,独自一人。西门吹雪一身白衣似雪,凌潇一身粉色儒裙。 乐菀唤道:“姐姐!”她跑到凌潇的边上,说:“我本来准备去叫你,西门吹雪说你受了伤,暂时不宜练刀。” “只是出来走走。”凌潇转向西门吹雪道:“早。” 西门吹雪道:“早。” 两人擦肩而过,就如同西门吹雪从来不在万梅山庄以外的地方练剑,凌潇从大半个月前发现,她并不习惯在自家院子以外的地方练刀。 - 临行的时候出现了一点小意外,西门吹雪,乐菀,凌潇,花满楼和陆小凤都以为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应该是六匹马,哪知马却只有四匹,套着两辆马车。 吴妈穿了一身短打,腰身自然不如姑娘那般纤细,但却也不臃肿,背着长剑,英气十足,倒有了一些子老江湖的味道,从背影看倒是真看不出这是一个五旬的老妈子,她坐到马车前,空挥了一记马鞭,清脆的一声响,她说:“吴妈这回给你们做车夫。” 而等到两辆马车上路的时候,第一辆马车上是乐菀和西门吹雪,吴妈驾车。第二辆马车上是花满楼和陆小凤,凌潇驾车。 当然,原本按吴妈的计划,应该是乐菀和凌潇一辆车的,只是西门吹雪低头便上了吴妈驾的车,而当了半年尾巴的乐菀马上就跟上去了,等她想起凌潇再从车厢里钻出来的时候,凌潇已经站在拿着马鞭玩着的陆小凤边上说:“我来驾车。”可能觉得语气太过生硬,她又加了两个字:“好么?” 连喝酒都恨不得躺着的陆小凤欣然交出了马鞭,在车厢里的软塌上躺下了。可这马车跑了两天后,陆小凤躺得就没那么舒坦了,他觉得自己被排挤了。 凌潇和花满楼驾着马车一路到的万梅山庄,多少有些默契,比如早上若是凌潇驾车,下午的时候花满楼便会接手,可这个时候凌潇也不会回到车厢里去,她依旧是坐在马车前。 陆小凤是很懒,但他更怕无聊,终于有一天,他说:“我也来驾一会子。” 于是花满楼和凌潇都坐到车厢里去了,陆小凤在外面挥着马鞭,听力异常好的听着车厢里的两个人喝茶,吃点心,还……闲聊? 花满楼倒了一杯茶递与凌潇,说:“喝茶?” 凌潇这边刚从袖子里拿出地图,听到花满楼的声音,接过茶,应了声:“多谢。”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那张看了无数遍,却依旧陌生如初识一般的地图。路走的是第二回了,可她似乎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 那张地图西西簌簌的声音,花满楼一路听到万梅山庄,又从万梅山庄听回来,他说:“能让我摸一下你的地图么?” 这是一张用墨并不深的地图,毕竟凌攸江在画它的时候没有想过有一天它会引起一个瞎子的兴趣。虽然并不是太能确定花满楼,但他大概的还是能知道上面有些什么,只是一个十多年没有在江湖上行走的人画的地图也不能指望它能有多详细。 “多谢。”花满楼将地图还给凌潇,他说:“不如我送你一张地图可好?只是我到过的地方不多,或许会不尽详细。” 不尽详细,这是花满楼说的。而两天后,当花满楼将一幅长约六尺,宽一尺的卷轴递给凌潇的时候,凌潇却是不知该把原来袖中那副地图置于何地了。 这副地图只有一条路,起始于他们相遇的那一个酒楼,终止于万梅山庄,从酒楼到城门所要经过的路两旁的店铺所经营的买卖,到城与城之间大路两边庄稼,水潭,花草,尤其是岔路口的地方,甚至连树叶的形状也可以看得出。若非花满楼说它是一副地图,可能除了凌潇以外的人都只会当它是一副风俗长卷。 至少陆小凤没看出来这是什么地图,直到花满楼告诉他。他知道花满楼画了两个晚上,他肯定花满楼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于是他再次主动提出要亲自驾车。 他听见车厢内花满楼说:“这些也不可尽信,指不准过些日子附近的农家别改种了别的,你且做个参考罢了。” 陆小凤以为这个时候,凌潇应该扑到花满楼的怀里才对,于是他竖起耳朵听着车内的动静,他听到的那个声音还是淡淡的,说:“多谢。” 然后…… 没了。 眼睛看得见的人很难知道一个眼睛看不见人的感受,就好象凌潇觉得她看着花满楼,花满楼不会知道,可是从她第一眼看花满楼的时候,他就知道,只是那时候他以为自己是被陆小凤传染了自作多情的毛病。 陆小凤作为一个健全的人,运气不好的地方在于需要用眼睛的时候他用耳朵,而需要用耳朵的时候他却用眼睛。花满楼很庆幸,瞎子从来没有这样的烦恼,事实上,他一直觉得做一个瞎子轻松而愉快。 虽然陆小凤这一回用错了耳朵,但从这天后,他终于不用奇怪的眼神看凌潇了。必须说,陆小凤虽然风流,却也洒脱,虽然运气不好,却有着野兽般的直觉。他非常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自己被排挤的身份,然后发现凌潇不排挤他了,并且愿意与他同时坐在车厢里,于是他终于相信了花满楼的话,凌潇的确是不喜欢他看她。 - 凌潇之前没有收到过来自家里人以外的任何礼物,可她也知道有个词叫礼尚往来,只是作为一个十七岁的刀客,她除了刀,就只会做一些最简单的毒药,其他的她几乎都不会。于是在接下来的一段路上,她一直在四处张望,企图买一件像样的回礼,但似乎什么都轻的。只是但凡如她这样的习武者都是很有毅力的,尽管一直没有找到,但她会持续的找。 于是在连续几回三更才见她回客栈以后,花满楼不得不远远的跟着她,然后在她迷路的时候假装不经意的偶遇。 这一日,在客栈用过饭后,凌潇又出了门,她在街上漫无目的转了很久,直到路过一间玉器店的时候听见里面的一个伙计在说:“这对玉佩不得了,这可是我家爷从花家七爷的手边上抢下的,那是花家七爷的心头之物,只是他下手没我们爷快就是了……” 凌潇一直站在店门的边上,等到那伙计原本招呼着的那个客人走出了店门,她才进去。她不喜欢与他人抢东西,她认为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 这个店子并不是很大,也不如一般玉器店那样琳琅满目的都是东西,只是在柜台的后面有一个高柜,正中放着一尊两尺多高的玉菩萨,色纯而透亮。 那伙计说:“这位小姐您可别往它看,这是小店的镇店之宝,不卖!您要买什么,告诉我,我单给您来出来看。” 这伙计个头很高,和所有跑堂的一样,很精神,而且他有一双很机灵的眼睛,兴致勃勃的看着凌潇,就像每一个看见大客户的伙计一样,只是凌潇没有看他,她说:“我想看花满楼的那块玉佩。” 凌潇每回说话的时候都是诚实而认真的,也很少说笑,可她发现总是有些人听到了会笑,比如这会子,店子里的伙计,帐房和掌柜的都笑了。 她又说:“我看刚才那个人没有买。”所以应该不会是被买走了吧? 那一直在打着算盘的帐房敛了笑,说:“这店里的东西都是我们老板的,哪里会有什么花满楼的东西。” 掌柜的是一个约莫三十出头的男子,他穿了一身米色的对襟长衫,看起来很和气的样子,他从柜台里拿出一块白玉,推到凌潇之前,他说:“姑娘说的可是这一块?” 这块白玉成壶状,壶身上有一朵绽放的兰花,在这之前,凌潇从来没有见过白色的玉,更没有见过玉上还能长出花来的。她拿在手里,后又放下。 那伙计见她放下了,倒是有些急了,赶紧的拿起那玉走到店门口,将那玉高举起对着阳光,对着凌潇招手,说:“来!你看!这玉要这样看!” 凌潇的眼睛很好,她站在柜台边上就看见了,那朵兰花在阳光下活了。不过她还在走到店门口看了看,等那伙计又放下了,才回到柜台边上。 伙计,帐房和掌柜的三个人刷刷刷六只眼睛都看着凌潇,凌潇有些不自在。半晌后,她说:“我娘说,有很多卖假玉的人。” 那帐房很激动,听了这个立刻瞪大了眼睛,那个掌柜的说:“若是假的,姑娘可以退给我们。” 凌潇说:“我送人的。”说这话的时候她发现伙计,帐房和掌柜的眼睛都发亮。那伙计说:“自古以来白玉都乃玉中君子,送人最好了,特别是送给男子,小姑娘你是送给男子的么?” 这个伙计对凌潇的称呼已经从“这位小姐”到“小姑娘”,所幸,凌潇没注意到。她也没有回答这东西到底是不是送给男子的。她只说…… “我虽不识玉,别人却识。若此玉是假的……” 那掌柜强调说:“包退!包退!”然后便见的眼前黑影一闪,一声清亮的啸声后,他原本放在柜台上的杯子一分为二,只是那柜台的台面竟然半分不损。 凌潇说:“若是假的,那尊玉菩萨便犹如此杯。”说完这话,她很有些紧张,好象惟恐这掌柜的说它是假的,不卖了。毕竟她也找了好多天了。 帐房手里的算盘完全的停了,一时店子里只有那伙计咽唾沫的声音,半晌后,掌柜说:“童叟无欺!” “好!”凌潇干净利落的丢了一个钱袋子在柜台上,拿起那块白玉走了。 直到她走得都没影了,那帐房忽然站了起来,将那钱袋子里的金豆子都倒在了柜台上,快速的划拉着数了起来,数完的时候他看起来已经快疯了:“冰兰!我千金不换的绝世冰兰,你们给我就卖了八十颗金豆子!!!” 掌柜的又拿出一个新的茶杯,给自己倒了杯茶,他说:“这是你的店。你也在,当然是你卖的,怎能说是我卖的。” 那伙计也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看着一个人如游园一般走进了店里。 那帐房立时的从柜台里跳了出来拽住了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冤大头:“花满楼!剩下的你来付。” 花满楼的心情看起来很好,或者说是好极了,他指了指店边上某人自己贴的十六个字:贵重物件,一经离柜,银货两清,概不退换。他说:“三哥做生意不都是银货两清的么?” 那伙计笑得趴在桌子上已经起不来了。 “花满楼!你到底是不是瞎子!?还有你!还有你!你们是串通好了来坑我的是不是?!” 可是,没有谁能比花满楼看起来更无辜,他说:“我刚进门,能讨杯茶喝么?” 23 23、第二十三章... 花满楼从来没有指望过自己带着凌潇一路从广庆到万梅山庄的事花家的人会不知道,虽然说这条路所经过是地方并不是花家主要地产所在,但自然会有很多人愿意把这个消息通知到花家堡讨个赏钱。毕竟他太好认了,全天下没有第二个和他一样的瞎子。 那个扮掌柜的便是花家大少爷花兴楼,他惯来都是温和的,他说:“老太君就是让我来看看人。” “七童你可千万别信大哥的,他那就是跟老太君一条心的。”扮着伙计的是花家六少爷花逸楼从怀里抖出一张纸,朗声便读了起来:“凌潇,凌攸江与乐七娘之长女,下有一妹,名乐菀,一月前与万梅山庄西门吹雪口头许了亲事。身长五尺七寸,擅使刀,寡言,不识路……” 说完,花逸楼用指头那张纸弹得啪啪直响,说:“除了长相和家宅所在,其他的都摸清楚了,但你听我们大哥这话说的,‘看看’……看完样貌,派个人跟着你后头摸清楚家宅,老太君那可不就齐全了?她要干嘛七童你是拦都拦不住。” 花逸楼斜着眼睛看着花兴楼,而花盛楼听到这里也是一声哼哼,在花家要找出几个没在花兴楼手下吃过亏的倒是真难。 可花满楼依旧在笑,他说:“有劳大哥费心了,她这些日子不巧易了容,只怕不回到她家里头,是不会摘了面具。” “易容?”花兴楼显然没想到这个意外。 花逸楼却是问:“好端端的为何要易容?你怎么知道的?” 花盛楼还是一声哼哼,为了他那几乎是被抢了去的冰兰,他斩钉截铁的说:“自然是因为丑陋不堪,有碍观瞻。” 花满楼道:“自然是她自己说了我才知道,至于为何,她自有道理,我又怎能多嘴。”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忽然站了起来,他说:“先走一步,多谢三哥的冰兰了。” 而等到花逸楼伸手想拉住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在数丈之外。 “大哥。” “嗯?” “你说他是早知道我们要来便叫那女子易了容,还是跟他说的一样那女子本就易容了,不巧我们来了?又或者是……那女子根本就没有易容,他故意这样说了骗我们?” “七童从来不说谎。” “那……” “回去实话回了老太君便是。” 花兴楼带着花逸楼从花盛楼的店子里走了出来,平静的就好象一日前他来的时候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身后还是跟着花盛楼的怒吼:“以后你们两个谁也别想踏进我的店门一步!” “大哥。” “嗯?” “你说他火急火燎的去干嘛了?” “……不知道。” 天下什么事都知道的那两个人是大智大通,不叫花兴楼。 - 其实花满楼火急火燎的只是因为他听见某个人又转错了弯,走错了路。 要说用火急火燎这个词形容花满楼很不对,他虽然脚步很快,但一点都不慌乱,他甚至还带着微笑,就好象他并不是去拣回一个迷失的少女,而是去赴一个约会,或者是找一个地方,等着某个少女去赴他的约会。 而要找到这样一个地方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因为凌潇总是会在花满楼意想不到的地方忽然转了一个方向,在半个月前,花满楼就曾经问过她,为何会在某某地方转弯,凌潇说,她只是觉得应该转,所以……就转了。 有些人天生就没方向感,而凌潇虽然没方向感,却有直觉,只是她的直觉大多数时候都错的离谱。 于是花满楼不得不把他为了避免她尴尬,而设计得很象偶遇的偶遇变得有些像围堵,比如,他原本是准备在凌潇前方两个路口的位置,慢慢的摇着折扇缓缓向她靠近,这样他还可以等她先看到他,然后他可以看起来有些意外的样子,再说:“天色不早,旅途劳顿,不如你我一同回客栈,可好?” 可他的计划遭遇了几次她忽然改道后,他只能极其突然是出现在她的面前,装着有些惊喜的说:“是潇潇么?” “花满楼。”凌潇还是很意外很意外,虽然她与花满楼巧遇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花满楼说着早就准备好了的台词:“天色不早,旅途……”却被人打断了。 “哟!这位爷都到门口了,怎么不进去啊!” 花满楼的鼻子很灵,于是那种劣质的香粉味对他的杀伤力甚至超过许多毒药。以至于一闪神,他竟然被一个穿着薄纱的女子拉住了袖子。 那名满天下的流云飞袖被一个丝毫不懂武功的下等女支女抱在了怀里,天下奇谈!事实上,在花满楼过去和以后的生命中从来没有比这一刻更狼狈懊恼的时候,哪怕是他双眼初盲,一次又一次跌倒在地上,他也没有过如此的懊恼。 尤其是花满楼又听到:“我说这个小姑娘,男人出来玩一玩也是常事,你也莫要太在意,做女人就要看开些,借姐姐我一晚上,明天便还你。” 如果花满楼是西门吹雪,这个女支女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但花满楼是花满楼,于是即使他在推开她,却始终也没有用上内力,他绝不会对一个不懂武功的人用武。 花满楼说:“请你放开。”认识花满楼的人绝不相信有一天花满楼会用这样大的声音说话,可不认识他的人,却依旧很难从这句话里听出更多一点的怒气。 而幸运的是,花满楼并不是一个人,更幸运的是,凌潇不是花满楼,虽然她也很善良而仁慈,但没到花满楼这样的程度。 凌潇用了一根银针,那个困扰着花满楼的女人立刻便安静了,在她失去意识的同时,花满楼抽身走开,她倒在了地上。花满楼听见砰的一声,若是平时,他一定会伸手扶一把,哪怕是一个脏得不能再脏的乞丐,可这一次他站在了一边。 “杀人了!”随着一个与地上那个女人穿着差不多质地衣裳的另外一个女人的尖叫,那栋原本花满楼和凌潇谁都没有仔细看过一眼的两层小楼里跑出十数个粗膀圆腰的男人。 凌潇的声音一贯的很淡,她说:“她没有死,你们别过来。” 那些人自然没有听凌潇的话,于是,他们听见了几声轻啸,然后好象有一阵劲风擦着头皮而过,最后,他们看见几缕黑发自头顶飘下,轻轻的,缓缓的。 绝顶的并非都是聪明人,有时候傻子的人生也会有些意外的惊喜。 凌潇和花满楼走了,没有用轻功,走的也不快,没有人跟着他们。 花满楼依旧在微笑,如果不笑,他会有些不习惯,可他笑得总还是不能如往常一般自然。 这样一场他自己制造的偶遇,在这样一个地方……这绝对是一个全天下的男人都解释不清楚的问题,哪怕他是花满楼。 他感觉到边上的凌潇欲言又止,当然,他并不担心她会说出任何责备的话,就好象乐菀从来不会因为陆小凤的名声而不理他,乐菀只是唤陆小凤流氓,笑呵呵的。 他相信凌潇绝不会唤他流氓,真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 他笑了笑,说:“方才,多谢了。” 然后听见凌潇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那个地方……” 凌潇的声音听起来充满着愧疚和纠结,因为愧疚,她说了,又因为纠结,她只说了一半,花满楼怔了许久才想明白了,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难得有一次凌潇自己在没有问路的情况下找对了想去的地方,还是他却做了那半路杀出的程咬金! 花满楼这会子是真的想笑了,可他却又不能笑了,他斟酌了许久,然后说:“你真是……一个好姐姐。” 凌潇听了却是一惊,她没想到这样半截她自己都觉得什么都没说的话竟然被花满楼听懂了,可是!他怎么能就听懂了呢! 她马上说:“你不能告诉别人。” 花满楼的回答非常的坚决,他说:“绝不告诉别人!”可是说完这句话,他又想笑了。 当然,他必须憋着。 凌潇从来没有觉得这样丢人,她说:“我本来是给你买礼物的。” 花满楼点点头,步子走得慢而稳,他尽量不太唐突,而真诚的微笑,说:“多谢。” 凌潇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解释不清楚这个问题了,她说:“我是真的……只是顺便……” 花满楼竭尽所能的让自己的回答比珍珠还真还诚,他说:“我相信。” 凌潇拿出那块叫冰兰的玉佩,她说:“我买了这个,送给你,多谢你为我画的地图。” 花满楼微笑着收下,说:“多谢了。” 凌潇又说了一遍:“我买的就是这个,今天买的,然后……”她说不下去了,她觉得真的真难让人相信。怎么说都无法挽回她的名誉,她本来就不应该答应小菀这样的事情。 花满楼又说了一遍:“我相信。” 凌潇答得无力而毫无诚意,她说:“多谢。” 两旁的店子的房檐上都挂上了纱灯,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花满楼一身素衣,只是腰上佩了一块白玉,可还是时不时的会有人看他,要知道,他本就是一个极出众的人。 “其实,外面比寨子里有意思。”凌潇忽然说道。 然后花满楼说了一句他自己都没想到的话:“因为有青楼么?” 就像陆小凤说的,花满楼本就是一个很幽默的人。于是,凌潇笑了,这是花满楼第一次听见她的笑声,很轻很淡,但散发着迷人的快乐。 这让花满楼有些高兴,在他看来,天下的人本来就应该都是快乐的。 “花满楼,之前我一个朋友都没有。” “所幸,我们都活在此刻,而不是之前。” 花满楼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只是因为同行的人不说话,他被迫说了很多话。 比如:陆小凤也是个很好的朋友,他有一颗比豆腐还要软的心,所以总是会麻烦缠身,并转嫁给你,但当你有麻烦的时候,就是藏到米缸里,他也会把你找出来。 再比如:最近他发现西门吹雪也是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虽然他身上有杀气,但总算是不杀好人,也属难得。 当然,还有一个小偷,叫司空摘星,他从来不偷贵重的东西,除非有人花钱请他偷,他自己更喜欢偷某家主人最心爱的马桶这样的东西。他也是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 花满楼一直说着话,感受着迷人的快乐,然后,听见凌潇说:“你今天为何也在那里?” 于是迷人的快乐瞬间抽离,花满楼的心再次被无奈占据,她难道不是应该已经忘了这件事了么? 所幸,这个时候,凌潇又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你是跟着我去的吧?”她肯定道:“你的轻功很好。” 24 24、第二十四章... 就在凌潇和花满楼漫步小城的时候,西门吹雪,乐菀,陆小凤和吴妈正坐在客栈的一个包厢里,西门吹雪的一只手放在桌子上,他的手边放着……一根筷子。而乐菀坐在他的右手边,她的面前有一壶酒,但她没有喝,她的的手上快速的翻转着……银针。陆小凤一条腿放在条凳上,一只手拿着一壶酒,另一只手上拿着……一把飞刀,而最后一个位置上坐的是吴妈,一只手按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锅铲。 陆小凤喝了一口酒,说:“下一个西门吹雪。”乐菀从边上一个盘子里拿出五颗花生放在桌子的正中间。吴妈的表情很凝重,凝重的她的声音都比平时要小很多,她数着:“三!二!一!” 一字刚起,陆小凤,乐菀和吴妈的手同时拍到了桌子上,只见桌子中间的五颗花生应声而起,飞到半空中,而就在这个时候西门吹雪的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出,再等西门吹雪的手及他的筷子又回到桌子上时,那花生的粉末才自空中慢慢的落在桌子上。 这是一个游戏,一个极其无聊的游戏,发明者是极其无聊的陆小凤。游戏很简单,由三个人将桌子中间的花生击到半空中,而第四个人必须击中非起的所有花生,若是有一颗完整的掉到地上,那个人就输了,而花生的数量每一轮加一颗。 起先陆小凤说到这个规则的时候,他以为乐菀一定不会参加,因为这花生都是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的,黄澄澄,滑溜溜的,若是用银针击中或许不是不能,但要击碎却是太难了。可乐菀高兴的参加了,她并没有把花生击碎,而是用针把他们都钉在了包厢的墙上。 而不仅仅是乐菀参加了,连吴妈也参加了,她从厨房里借了一个锅铲,一铲子下去……陆小凤不敢想象这一铲子若是打到人身上会是什么效果。 陆小凤觉得自己有些丢人,其他三个人不是筷子,铲子,就是针,他竟然还煞有其事的拿了一把小飞刀,虽然正是这把小飞刀让他想到了这个小游戏。 当乐菀的针将十五颗花生钉到墙上的时候,陆小凤说:“或许他们今天晚上不会回来了。” 他以为第一个反对的应该是乐菀,于是他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乐菀那边,以至于被吴妈一巴掌拍到后脑勺上:“乱说话!” 而就在陆小凤艰难的中桌面上拔出自己的脸时,吴妈又说了:“这样的事在心里想想就差不多了!怎么能说出来!不懂事!” “姐姐不是和花满楼一起出去的。”乐菀已经为这个事想了好多天,她说:“花满楼不是喜欢那个什么上官的么?怎么能再和我姐姐在一起。” “上官飞燕已经死了。”陆小凤说:“我没有告诉过你们么?” 回答的是西门吹雪,他说:“没有。” 讲这个故事对于陆小凤来说不是一个有意思的事,霍休是他的朋友,虽然他的朋友很多,但他珍惜每一个朋友。而霍休却利用对他的了解步步为营,在他帮其达到目的后还企图杀他灭口,甚至于利用了花满楼的善良。 在陆小凤把这个故事讲到最后的时候,西门吹雪问:“他死了么?” 陆小凤说:“他现在应该生不如死,要知道现在看守他的人的上官雪儿。” 西门吹雪说:“他应该死!”西门吹雪最恨的便是背信弃义之人,他很难容忍这样的人活在这个世上。 乐菀将一颗花生咬得喀嚓响,她的脸又气成了包子,她说:“我早就说那个上官飞燕不是什么好人!还好她死了,不然我一定把她毒成全天下最丑的女人!” 陆小凤喝着酒却没有应声,上官飞燕不只是上官飞燕,还是上官丹凤,那个曾经依偎在他身旁,心跳得厉害的女人。虽然她已经具备让陆小凤最不能忍受的品质,他一度也那么厌恶她,但那颗比豆腐还要软的心还是会为她的死惋惜。 而三英四秀就是这个时候闯进包厢来的,当然,不可能七个都来,苏少英已经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而叶秀珠因为勾结霍天青已经被逐出师门,来的只有张英风,严人英,马秀真,石秀雪和孙秀青。 说话的是严人英,他几乎是咆哮着说:“西门吹雪!你先杀我师兄,后杀我师父,我娥眉与你的仇恨不共戴天,你若好生跟我等回去自刎与先师灵前,我等也不为难你。” 而等他的话说完了,连最后的一点回声也消散了,西门吹雪依旧坐在凳子上,还是冷冷的一句老话,他说:“你们几个一起上。” 听了这话,一时几人的眼里都冲了血,而就在他们要冲过来的时候,乐菀说:“你们那两个,我也没记清楚你们的名字,把剑刺出来的之前,先把欠我的两条命还给我。” 但显然的,这个事石秀雪与孙秀青在来之前就已经想过了,石秀雪道:“等西门吹雪死了我们两个便将命都还给你!”话说完的时候,她与孙秀青的眼里却是都溢出了泪,孙秀青从头到尾一直都低着头,泪水滴到了地上。 只是西门吹雪依旧看着桌子中间的花生米,就好象这几个人根本就不在屋子里,他从来没有说过话一样。 包厢里很静,现在夜已经有点深了,甚至说整个客栈都没什么声音,在严人英的那一阵咆哮后更是许多其他房间本来在说话的人都闭嘴了。 汗从严人英和张英风的额头渗出来,马秀真咬死了牙关,几双捏着剑的手发白,他们何尝不知道向前一步只怕凶多吉少,可师仇却是不能不报,谁也不能阻止他们,哪怕是他们自己。 陆小凤还在喝着酒,除了喝酒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他没有任何办法能让这几个人不要把自己的咽喉送到西门吹雪的剑锋上。 而就在几人再次运了气准备往前冲的时候,又一个声音在他们的声后响起,淡淡的,有些破坏此刻紧张的气氛。 “借过。”略停后,然后加上两个字:“多谢。” 没有人给她让出路,她最后还是不得不从人缝间挤了进去。而就在她从石秀雪身边经过的时候,正好听见她对花满楼说:“花满楼,我是石秀雪,你还记得我么?” 花满楼说:“记得。” 石秀雪说:“等我死了,你便把我埋到离你近一些的地方,好么?” 花满楼怔了怔,而后说:“你还年轻,不会死的。” 石秀雪却说:“我就要死了。” 终于走到乐菀边上的凌潇难得的问了:“她为什么要死?” 乐菀撅着嘴,看看这几个人,然后说:“这人欠了我的命,又不想还,便找个由头想死在西门吹雪的手里了事。” 凌潇点点头,然后便欲再挤出去回房间休息。只是挤到一半,她却停住了,她定神看着张英风的剑柄上挂着的那个小八卦,又看了看其他几个人的剑上竟然都挂了一个小八卦,她说:“你们是娥眉的?” “是!”回答她的是马秀真。 于是凌潇拱手道:“家父凌攸江,乃贵派独孤掌门旧友,曾嘱咐凌潇,若是见到贵派弟子,请一定要代他向独孤前辈问声好。” “什么!?”这一声却是乐菀说的,她完全没有想过独孤一鹤会与她家有何联系,她说:“姐姐!你说的可是真的?” 真的,比珍珠还真!独孤一鹤本就以刀法见长,后入了娥眉才转为练剑,与凌攸江有旧也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一时陆小凤,吴妈,甚至是西门吹雪也变了颜色,而三英四秀却是又喜又悲,马秀真道:“我师父在世时也有提到令尊,当年与令尊在泰山之上大战三天三夜,好生痛快,只是他老人家如今为人所害,死于非命……” “你个死丫头不要胡说,独孤老头子老得快死了,技不如人!算什么为人所害!”吴妈说着这话的时候已然走到了马秀真的面前,样子却是凶悍得吓人! 马秀真却也没被她吓到,接着说:“我师父一代宗师,武功居七大门派之首!他若不使诈,我师父怎会死在他手里!” “是谁杀……”凌潇话还没问完,却是被乐菀扯住了胳膊,她却是急得快哭了,说:“姐姐,你别听她的。” 而这时严人英却是嘶声喊道:“什么胡说!这人就是西门吹雪!他现在就在此,凌姑娘既然也来了,便与我等一起擒了他,回去祭我师父!” 西门吹雪此时却是站了起来,还是那句话,只是多了些寒意,他说:“一起来也好。” “少爷!”吴妈一声呵斥,西门吹雪却是如没有听到一般。 “姐姐。”乐菀却是死死的拉着凌潇的手。 陆小凤必须承认,他从来没有遇到过比这更糟的时候,他站到西门吹雪的前面,惟恐西门吹雪的剑会出鞘,他说:“独孤一鹤是我请西门吹雪去杀的。” 而这时,依旧站在门外的花满楼却说:“陆小凤原就是为我所累,不如你们还是找我这个罪魁祸首可好?” 入V通告 好吧。。。刚刚编辑告诉我明天要入V。。。。 其实额实在是不怎么想特地发个入V通告为一章。。。但是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到明天晚上要3章已经要了我的命。。。更不要说今天再多码出一个免费章出来。。。基本是不可能。。。 所以。。。抱歉了。。。 明天入V。。。多谢亲们继续支持 25 25、第二十五章... 要说独孤一鹤死的冤枉不冤枉完全是一笔糊涂帐,原本陆小凤找西门吹雪来杀他的理由是他背信弃义,私吞了原本应该属于大金鹏王的财产,而陆小凤是受了大金鹏王所托。 可最后证实,真正的大金鹏王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托付陆小凤的人是霍休找的一个假货。更可笑的是,事情到了最后,知道大金鹏国秘密的人除了霍休以外,全部都死了,霍休说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也完全没有办法知道。所以独孤一鹤到底是侵吞了大金鹏国财产的罪人还是苦苦守着财产寻觅旧主的忠臣也是无人可知。 简单来说,独孤一鹤这个七大剑派掌门人之一就是莫名其妙,不明不白的死掉了。也难怪他的弟子们心有不服。可不服归不服,在江湖中行事,无论是对的还是错的,武功才是硬道理。这独孤一鹤的武功是一等一的,但他这些弟子的武功却都只能算是上流里的末流。 所以他们在看见听见凌潇自称是凌攸江的女儿时才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特别是西门吹雪和陆小凤的反应更让他们觉得凌潇很重要。哪怕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凌潇,可她是那个以义薄云天叱咤江湖的凌攸江的女儿! 传说义薄云天也是可以遗传的? 于是,当三英四秀的剑刺出的时候,凌潇断然的用墨音将它们逼了回去,她说了句极长的话:“凌潇在此,怎也不能让娥眉弟子枉送性命于他人剑下。” 严人英道:“师恩重如山,师仇深似海,就算是送了性命又如何?” 凌潇墨音在手,动也不动,只说:“你们不能死。” 马秀真说道:“那你助我等一起杀了西门吹雪,我娥眉感激不禁。” 凌潇却说:“他是我妹夫。” 乐菀退到了西门吹雪的边上,牵起他的手,小脸在他的袖子上蹭啊蹭,咯咯的笑。然后被西门吹雪拉开,再蹭上去,再拉开…… “我饿了。”乐菀说。 于是西门吹雪带着乐菀走了,刚迈开一步,三英四秀的剑再次刺出,西门吹雪却是视若无睹,而那些剑自然是被墨音挡下. 乐菀冲着三英四秀做了个鬼脸,然后听见凌潇对他们说:“你们不能死。” “姐姐,我出去吃宵夜。” “嗯。”- 客栈里也是有宵夜吃的,可客栈里没有一个铜板两个的芝麻红糖米糕。当然,这米糕是乐菀出了客栈才看到的,她和西门吹雪出来肯定不是为了这个,他们走出客栈只是因为的确是不想让三英四秀死。 先不说对与不对,西门吹雪已经杀了娥眉的掌门独孤一鹤,若是再把三英四秀都杀了,那娥眉的剑法只怕从此失传,这七大剑派之一的娥眉也就算是被灭了。 这米糕是刚从蒸笼上拿下来的,哪怕隔了一张纸,也是烫手得很,西门吹雪看着乐菀不断的把它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撅着嘴不停的吹着气,走过一条街了还没吃上一口,终于还是把米糕接到了自己的手里。 西门吹雪说:“将真气凝于掌上,便不会烫。” “嗯!”乐菀点着头用银针从西门吹雪的手里扎起一块米糕塞到嘴里,应得含糊不清,显然根本没把他的话听进耳朵里,只是张着嘴,手不断的扇着风,看着西门吹雪,呵呵的笑。 于是,在这灯火阑珊的街头,白衣飘飘,身负长剑的西门吹雪一手托着一个纸包,所到之处皆飘过一阵淡淡的米糕香。 “西门吹雪。” “嗯。” “我们的寨子很好。” “嗯。” “你去了说不准就不想再出来了。” “不会。你会么?” “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好。” “西门吹雪。” “嗯。” 又应完一声后,西门吹雪被乐菀扯住了袖子,他问:“何事?” 乐菀说:“明天就要进寨子了,因为我们还没成亲,我要蒙着你的眼睛。”她举起一只手说:“我保证不让你踩到水里。” “嗯。”西门吹雪将已经没有米糕的纸包还给乐菀,然后说:“花满楼也要蒙着么?” 乐菀想了想,然后说:“还是蒙上吧,我总觉得他不是瞎子。” 西门吹雪说:“是不像。”- 客栈里,三英四秀最终还是生气了,他们的剑一次次的刺向了凌潇,又一次次的被挡下,而石秀雪的剑却始终在花满楼的两个手指间,陆小凤坐回了凳子上喝着酒,看着这场乱战。按他的习惯,他现在应该早就拎着他的红披风跑路了,可他没有跑,因为凌潇和花满楼不仅挡剑,还时刻注意着不要让他们骚扰到陆小凤喝酒,不要波及到吴妈,不要砍到客栈的门窗和护栏,更不要去追西门吹雪和乐菀。 不得不说,有一个叫花满楼的好朋友真是一件不错的事。当然,这个毒姐姐为人也不错。 于是,陆小凤悠闲的在刀剑声中喝着酒,在喝掉大半壶的时候听见吴妈一声咆哮:“都给我住手!” “啪!”的一声,严人英的后脑勺被重重的拍了一记!看得陆小凤都觉得自己的后脑勺还在隐隐作痛。 “本来我吴妈是应该帮我家少爷说话的,但就是看不惯你们这些个窝囊的样子,你师父死了,你这个做大师兄的又没有死!不好好带着师弟师妹好生习武,重振门楣,来这里丢人现眼,就你们这几个沾得到我们家少爷的衣角?我吴妈如果是你们师父,死了都被气醒了。”吴妈拉着凌潇的胳膊,说:“你们连我们家大姨子的衣角都沾不到!还想她帮你们杀我家少爷!脑子被驴踢了!”说着话她又指着凌潇说:“看见没?我家大姨子是使双刀的,还有一把都没出鞘!我们家大姨子今年十七!你们一个个的谁都比她大,就这样的武功还谈报仇!” 陆小凤咕噜咕噜的喝酒,房间里刀也不动了,剑也不动了,严人英的声音却是不比吴妈的小,还带着些哭腔,或许是为了“窝囊”两个字,或许是为了“丢人现眼”四个字,也或许是为了…… “我不是大师兄!” 三英四秀中的大师兄是张英风。 “是么?你怎么不早说。”吴妈不是一个习惯认错的人,她说:“你不是大师兄那也总比几个师妹大吧?那也不能带着她们出来丢人。” 三英四秀走了,他们是被吴妈一个一个推出客栈的,他们得到的嘱咐是:“回去好生习武,能打赢的时候再来!” 石秀雪是最后一个出客栈门的,她的袖子都快被拉断了,吴妈看起来恨不得提着她的腰带把她丢出去。 她的眼睛一直看着花满楼,看着他微笑着走进包厢的门,然后再也看不见,她说:“花满楼,我还会来找你的。” 吴妈简直是痛心疾首的说:“你个傻丫头哦!他都平白认了与你师父的死有关,不是摆明了不想与你有瓜葛么?怎么就听不懂?!天下男人又不是死光了,往你师兄里挑一个去,别想着他了,好好练武!练成我家大姨子那样再来。” 只是再回到包厢里的吴妈却是焦虑的,她紧张的再次拉住凌潇的手:“你爹与那个独孤一鹤真的是好朋友?” “好朋友。” “那我们家少爷杀了你爹的好朋友,你爹还会允了亲事么?” “不告诉他。” 可不是么,不告诉他就可以了。 “这不好吧?”吴妈毫无诚意的接完这句后斩钉截铁的拍板:“那就这样办。” 这大姨子虽然话不多,但人是真好,就是姻缘差了点,哪有一个家里妹妹都说亲事了,姐姐还没戏的!吴妈立时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重了,还好,有个现成的花满楼可以用。 而在第二日的清晨,花满楼又一次听到了那个熟悉的细碎晶石声,推开门,他说:“早。” 凌潇却是有些慌张的应道:“早。” 花满楼问:“有何事么?” “没什么事。”凌潇说。 花满楼笑了,他说:“那又是何事,但说无妨。” 凌潇踌躇许久后举起手里的黑巾,可举起后她才想到花满楼是看不见的,但就在她以为花满楼看不见的时候,花满楼却将黑巾接了过去,他说:“棉的,黑色。” 就在半个时辰前,乐菀将这条黑巾塞到了凌潇的手里,叫她递给花满楼。外人进寨子是要蒙眼睛的,可是…… “他本来就看不见。” “姐姐,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他是看得见的。” 乐菀很严肃,西门吹雪坐在她的边上表示对其行为无声的支持,陆小凤更可以说是兴致勃勃,吴妈差点把凌潇直接丢进了花满楼的房里,于是……凌潇妥协了。 可在花满楼准确的说出手巾的颜色时,凌潇的心里也有些动摇了,她可以理解为什么花满楼能知道黑巾的材质,但为什么他连颜色都知道! “黑色的布料里会有些乌桕的味道。”花满楼微笑着说:“不要告诉陆小凤,除了喝酒和女……除了喝酒也要让他偶尔想点别的东西。” 凌潇的嘴角在面纱下轻扬,她说:“好。”然后听见花满楼说:“你们本不应该带一个聪明的瞎子去一个你们不想让人知道的地方。” 半晌的沉默后,凌潇才说出一句话:“不是不想让你知道,只是……规矩。”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 先发一章 26 26、第二十六章... 寨子的入口是在一片林子里,透过一排接着一排的香杉可以看到远处是连绵的高山峭壁,通常周围的人走到这林子附近便回头了,据说这片林子里有只大蟒,进去的人大都有去无回。 六个人又往里走了约半里后停了下来,陆小凤抖了抖他的那条蒙眼睛的黑巾,与乐菀不动声色的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四只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花满楼。 花满楼从来都知道谁在看他,只是看他的那些人总是以为他不知道。他自若的将黑巾系好,说:“走吧。” “走!”陆小凤扬手便将黑巾系在了鼻子上,扶到花满楼的肩膀上。 花满楼说:“潇潇,走吧。” 于是凌潇在乐菀的挤眉弄眼中往一条横在地上一尺高的长藤上走,高抬脚的走了过去,然后…… 当花满楼也高抬着脚也走过去的时候,乐菀失望的叹了一口气,怎么可以有人不蒙眼睛不摔着,蒙了眼睛还是不摔着呢? 西门吹雪无言的把自己的那条黑巾也系上,他本不应该那么早系上的,若是晚那么一会子,他就可以看见陆小凤因为太过关注于花满楼而被那根横着的长藤绊倒在地上。 这回花满楼没有扶他,虽然原本他是可以托他一把的。但让花满楼遗憾的是凌潇托了陆小凤一把,吴妈却是激动的一把将树上的果子震下来无数,如果被绊的是花满楼多好啊! 而免于摔个狗啃屎的陆小凤想的却是,这不会是花满楼和凌潇计划好的吧? 所以陆小凤本就是一个活该被摔个狗啃屎的人。他心有不甘的把黑巾系到了眼睛上,再次扶上花满楼的肩。 乐菀一手牵着西门吹雪,一手牵着吴妈,凌潇走在她边上,后面跟着花满楼和陆小凤,六个人走得很慢,偶尔的凌潇会上前几步把路中间的石头或者是树枝踢到一边。 他们这样走了小半个时辰,然后停下来,分别上了两艘小船,那是两艘很窄很短的小船,三个人坐在上面刚刚好,多一个人都是不行。 船顺着潺潺的小溪进了一个岩洞,两面的钟乳石滴答滴答的往下滴着水,虽然是六月的天,里面却是异常的凉爽,不时的有凉风拂面而来。岩洞越行越矮,乐菀不断的提醒吴妈低头,又伸手挡在西门吹雪的额前,只是不停的说快到了,快到了。直到水路已走无可走,人几乎都是仰卧的时候,才上了岸。 又往前走了约一刻钟,等到取下眼睛上的黑巾之时,陆小凤和西门吹雪有些惊讶的发现身后竟然是一面爬满藤枝的墙,而面前还是一面爬满藤枝的墙,只是隐约可以听到墙的那一边有些嘈杂而喧闹的声音。 这是一种会动的树藤,它有点像是加大的含羞草,只要你一碰它,它就会缩回去,然后过一会子它又会摆回原来的位置。它的树藤粗而壮,所以没见过它的人很容易以为它是一堵墙,一般的时候,乐七娘是不准人碰它的,可乐菀小时候总喜欢跑来这里玩。按照寨子里的人说的,因为乐菀,它的藤枝至少瘦了一半。 乐菀很高兴的伸出一个指头准备着,她期待着过会子陆小凤,西门吹雪和吴妈惊讶的样子。而在这之前,她扯下凌潇的斗笠,指指凌潇脸上的面纱,在寨子里,乐七娘是绝不让凌潇戴面纱的,这是几乎是乐七娘对于凌潇唯一不妥协的事情。 凌潇伸手解开藏在头发里的结,而乐菀将手指伸像那害羞的藤枝。可就是在这个时候,陆小凤做了一件在很多年后他都想不明白自己是不是被鬼附身了的事。 陆小凤用他那价值几十万两银子的手指点向的花满楼,然后身手极为利落的把不能动的花满楼丢到了凌潇的怀里。 刚刚解开面纱的凌潇反射性的接住了飞过来的花满楼,打横抱了个结实,藤枝慢慢的缩到两边,阳光打在了凌潇和花满楼的身上,他们共同拥有了一个影子。 陆小凤听到了一声高呼:“乐家老大带男人回来了!”他猜就是紫禁城里喊话的太监也不可能喊出比这更有气势的一声。 再然后,数十根银针往陆小凤飞了过来,他惊险的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听到乐菀气急败坏的声音:“陆小凤,你这个笨蛋!” 最后滚得一身是泥的陆小凤才有机会注意到凌潇摘去了面纱的脸颊。他说了四个字,很煞风景的与独孤一鹤死之前说的四个字是一样的,他喃喃道:“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为什么凌潇要戴面纱,他明白了为什么她要易容,他明白了为什么她不喜欢别人看她。 如果她不戴面纱,或许她根本没有办法走到万梅山庄,哪怕她的武功好到可以在西门吹雪的剑下活下来。如果她不易容,或许他们都没有办法来到这个寨子,哪怕他们中间有一个是西门吹雪。如果一个人十多年来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看她,那她一定不会喜欢人看她。 美有很多种,可以如天上的仙子,也可以如凡间的精灵,而凌潇偏偏就生得妖媚而如祸水一般。 凌潇很美,美到西门吹雪也不能假装她还和方才是一样的,美到吴妈心里不得不承认,若是乐菀长成凌潇这般,她一定不会让乐菀在万梅山庄住下来。 所有的人里除了乐菀外最淡定的却是凌潇还抱在怀里的花满楼,因为他看不见,对于他来说凌潇还是那个永远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凌潇。 凌潇低着头,她将花满楼的脚放到地上,轻轻的扶着他,她的声音轻过之前花满楼听到的任何一次,她说:“你让陆小凤帮你解穴。” “陆小凤!解穴!”乐菀把陆小凤从地上拉了起来,她这次看起来是真的生气了,因为出口的地方已经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多到她甚至怀疑全寨子的人都来了。 事实上,等到花满楼的穴位被解开时,寨子里七成的人都围在出口的地方了,另外三成的人应该是在来的路上。 人群里不断的有人在问:“哪一个?有三个男人啊。小菀,哪一个是你姐夫?” 也会有人说:“可真快的,不就才一个月么?”当然,这样说的人并不多。 即使是如陆小凤,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不妙。凌潇的面上依旧一点表情都没有,从她取下面纱开始,她就没有任何表情。这是陆小凤很仔细才分辨出来的,因为她有一双总是带笑的嘴角,就如同她那双没有看着你,你却总是觉得她在看你的眼睛。 陆小凤真的觉得乐菀有可能会毒死他,她看起来就是这样想的。 所幸,这个时候,西门吹雪牵起乐菀的手走了出去。 有一种人,他不需要说他是谁,你也不需要知道他是谁,就会自动的为他让出一条路,西门吹雪便是这样的人。 乐菀看着身边是西门吹雪,笑了,她不用等到任何人问,她说:“这是我带回来的男人,他叫西门吹雪。”人群里马上和她预料的一样响起了欢呼声。 有很多时候,想让人忘记一件事,就告诉他们另外一件事,会很有用。就算是不能完全忘记,总是可以转移一些注意力。 花满楼和陆小凤跟在他们的后面,而凌潇低着头与吴妈一起走在最后面,直到他们走出了人群的时候,那个嚷了一嗓子的人才又挤了过来,他拿着一个薄子和一支笔,说:“小菀,外面带进来的人要登记,还有……潇……潇。” 说话的时候,他没有看凌潇,只是把薄子递到了乐菀的手边上,而乐菀填好了西门吹雪和吴妈的名字后再把薄子递给了凌潇,凌潇又在上面填上了陆小凤和花满楼的名字,按规矩,每个寨子里的人一次只能带两个外面的人进来。最初乐菀是准备到了寨子门口了再进去叫凌潇出来帮她接人的,怎想的凌潇自己先跑到万梅山庄去了。 当凌潇把薄子递还给那人的时候,他依旧没有看她,只是接过去的时候,在上面看了看,然后对着花满楼草草的说了一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那么大声……潇……潇人很好。”然后一溜烟的就跑没影了。 乐菀随地的就拣起一块鹅卵石往他后面丢了过去,说:“严小卿!你胆子就不比这块石头大多少!” 哪想的她喊完后,那个被唤作严小卿的人又一溜烟的跑回来了,站在三尺开外的地方,紧紧的抱着他的薄子,说:“小菀,外人进寨子的不能带刀剑……” 乐菀作势又要拣石头,严小卿又一溜烟的不见了,他的声音还是比他的胆子大多了,他说:“我要告诉寨主!” “寨主是我娘!” “所以我才告诉她。” “严小卿!你打娘胎出来就只会说这一句话!” 后面没有散去的人群轰然的笑了,笑完了就有人说了:“我以前还想着小菀跟小卿是一对……” 于是西门吹雪的脸刷得黑了,就那个柴火棍一样的小孩? 乐菀再次牵起西门吹雪的手。 “走吧。” “嗯。” 半晌后…… “那个人和你很熟?” “谁?严小卿?” “嗯。” “他是我青梅竹马。” 于是西门吹雪的脸刷得一下……更黑了- 而也就是这个时候,在乐家的院子里,一个叫亮子的又一个火柴棍几乎是跌了进去,气喘嘘嘘的说:“寨主,赶紧的!姑爷进寨门了。” 晒着太阳的乐七娘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我都还没同意,哪来的姑爷!小菀那丫头想死!” “不是……不是二姑爷,是大姑爷!潇潇抱进来的。” 于是可怜的亮子被人拎着领子悬到了空中。 “你没看错?!” “没错!小卿……小卿特地叫我来告诉你的,他在门口登记着在。” 可怜的亮子又被丢在了地上。他听见寨主喃喃着:“今年真是个好年辰,走红运了都。” “凌攸江,抱上你儿子跟我接姑爷去!”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萧萧的创意取决于我一个大学同学…… 那是一个怎么看怎么漂亮的女生,有一个很百合的名字,长相却特别的妖艳,就是不化妆都很妖艳,化妆了……基本上我认为她如果化装了去选美没得冠军,那么那个选美一定是有潜规则。 甚至妖艳得所有人都对她窃窃私语。 然后在同学四年后,有一次唱KTV居然遇到了她,额发现其实人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生,特别是在她脱了鞋子站在沙发上唱了一首王心凌的“当你”。我觉得全世界都误会了她…… 最后也就是这个妖艳得几乎没男生敢下手的女生,最后一击及中,嫁给了读研究生时的同学,现在过着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生活。幸福得冒泡泡。 27 27、第二十七章... 寨子里的规矩,外面带回来的男人,若是抱着进寨子,那便是在外面已然成过亲的。当然,陆小凤不可能知道这个规矩,若是他早知道这个规矩断然不会冒着被乐菀毒死的危险玩上那么一出。再若是一定要他为自己找个理由的话,他可能要把一切归到对花满楼作为一个瞎子却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摔过一跤的怨念。 花满楼依旧在微笑,若是这天下还有什么可以让陆小凤惭愧的话,那便是花满楼的微笑,所以陆小凤宁愿相信自己当时是鬼附身了,也不会承认他是想恶整一下花满楼。 看热闹的人散去的和他们来的一样快,六人一行悠然的走在青石板的小路上,左边是一座接着一座的两层小楼,房檐下无一例外的挂着一两盆吊兰,时不时的会有人从窗户里伸出头来。 右边是缓缓向东的小河,河边的树上红色的木棉花开得正好,飘着一两支竹筏,撑长篙的大娘的嗓门一点都不比吴妈小,她喊道:“乐家的姑娘就是有本事,出去两个,带回来三个,还都好看得很,一看就是金贵的主,怎么能走路,上婶婶我的竹筏来,送你们回去。” 乐菀道:“这筏子倒是坐得,只是婶婶你胡乱说话,回头我告诉娘,把你的筏子劈了当柴使。” 只见那“婶婶”长篙一压,竹筏如箭一般的滑出老远,嘴里却是依旧不饶人的,说着:“小妮子没见识,竹筏劈了也不能当柴烧的。” 陆小凤觉得这地方的民风远没有乐菀说的那般保守,街道之上来来去去的不少都是女子,看着他们的目光也是肆无忌惮,毫不避讳。而让他高兴的是,其中有许多都表示出对他很有兴趣。 乐家处在寨子中间的位置,几座小楼,围着一圈竹篱笆,院子里正晒着草药,和寨子里其他的人家也没有什么区别。约莫走了小半个时辰后,拐过了几个弯,路过十几二十户这样的人家后,终于乐菀飞扑到一个正蹲在院子外面给一个婴儿端尿的男人背上。 “爹!” 凌攸江,这个十八年前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后又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天下第一刀客就这样出现在了陆小凤,西门吹雪和花满楼的面前。他笑的时候,勉强可以从他的大胡子里找到一张嘴,他说:“你们也走得太快了,你娘还没想好穿哪件衣裳去迎你们。”然后扯着嗓子喊道:“七娘啊,人都到了!” 六人一行跟着凌攸江进了屋,一边走,凌攸江一边别着头看看西门吹雪和花满楼,然后爽朗的笑,他说:“我是她们的爹,凌攸江!”然后又说:“你们这些小辈的没听过吧?” 陆小凤本来就是来帮西门吹雪说话的,自然是接得快,连连道:“听过!天下第一刀的名声如雷贯耳!” 可凌攸江偏偏要点名,他问:“西门吹雪,你听过么?” 西门吹雪道:“听过。” 凌攸江又问:“花满楼,你听过么?” 花满楼拱手道:“久仰久仰!” 于是,凌攸江的笑声更是响亮了,他说:“那就好,这天下没有女婿不识得岳丈的。” 凌潇听了他这般说,想插话,还没开口,凌攸江又说:“她们的娘是乐七娘,十八年前,江湖人称毒七娘,你们也听过?” 这次答的却是乐菀,她说:“听过听过!我都问过他们了,爹和娘的名声他们都是听过的。” 凌攸江的笑声停了,笑容却还在,他的声音小了一些,他并不想让屋里的人听见他说的话,他说:“七娘的名声我是知道的,你们不要太奇怪我娶了她,她是一个好女人,你们一定要记得,不然就不要进这个门。” 陆小凤明白了,所有的人都明白了,其实凌攸江是特地出来迎他们的,为的就是先告诉他们这些话。 “亲家奶奶当然是好女人,单说这好福气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嫁了亲家老爷这样的大英雄,养了这么一对标致伶俐的闺女,如今又得了个小子,我们万梅山庄能结了这样一门亲事简直是老庄主和夫人地下有知,求了神仙才摊上的好运。”接话的是吴妈,年岁大些的人总是更会说一些场面上的客套话,但客套话既然被祖祖辈辈说了几千年,自然也有它存在的必要性,聪明人知道怎么样把客套话说的让人明知道是客套话,却还是舒心的笑。 六人进了屋,坐下来后不久,才听的一阵有些凌乱的脚步声,到离门外不远的地方停下来,然后再一步一步的慢慢走进屋。 蓝色绣花的布帘子被掀开的时候,先看见的是一双绣着小蛇的绣花鞋,然后乐七娘走了进来。 一样的宝蓝色的缎子,绣五瓣花的衣裳,只是绣线并不是如乐菀和凌潇一样是金银交织,而是纯金线所织,作为一个刚生过孩子的女人,她的腰身还没有恢复到原有的纤细,这也是她为什么用了那么久换衣裳的原因,她几乎所有的衣裳都是蓝锻锈金花的,只是什么样的腰带能让她的腰看起来更细一些难到了她,要知道在过去的三十几年里她从来不需要为这个事发愁。 其实她大可不必为这个发愁的,作为一个三十多岁刚生过孩子的女人,她看起来已经够好的了,她的皮肤依旧还有着少女才会有的透亮,眼睛依旧清澈而明亮,双唇饱满而水润,至少已经足够美丽到让陆小凤觉得死在她手下那几十个男人也不算太冤枉。 乐七娘在凌攸江的边上坐下来,听着乐菀和凌潇唤她娘,端着岳母大人的架子听着人挨个的给她问好。眼神假装不经意的仔细瞧着西门吹雪,花满楼和陆小凤。 西门吹雪她是一眼就认出了,一身白衣,还背着剑,冷冰冰的,老二寸步不离的样子。这老二怎么就喜欢这样的,得多闷啊! 另外,花满楼和陆小凤到底谁是她大女婿?这老大也是的,怎么坐得这样远,都看不出个亲疏,也不介绍介绍!难道是想等她认错了出丑?这意思是老二给她出的主意!一定还有孩子他爹,这三人一定在外面商量好了。 尽管心里这般想,乐七娘的架子还是端得极足,她好歹也是一寨之主不是?等到所有人都坐下了,才不快不慢,不轻不重的唤了一声:“孙叔。” 话音这边刚落了,外面爆竹声起,一个灰衣老人托着盘走了进来,盘上放着两个红色绣金花的荷包,然后站在屋子的中间……不动了。 这荷包是给第一次上门的姑爷,可大姑爷是谁?凌攸江赶紧的往花满楼那边示意,陆小凤那些风流事他这些日子也听着人说了不少,想他家的闺女是对不上眼。 凌潇却走过去,拣起其中一个荷包,收到一边。 这时,乐七娘的架子马上没了,拍案而起:“潇潇你做什么?” 凌潇道:“错了。” 乐七娘很激动:“不可能!” 凌潇还是那两个字:“错了。” 乐菀却是有些幸灾乐祸的指着陆小凤:“娘,就是那个人设计陷害姐姐的。” 乐七娘很生气,她以为自己当岳母了,原来只是一场误会,生气极了的她将两个荷包都给了西门吹雪。她说:“你如果也是错的,我就毒死你。” 西门吹雪说:“好。” 吴妈交代的,到了女方家里,什么都说“好。”- 寨子里,每一个满了十二岁的姑娘都有一座单独的小楼,乐菀将西门吹雪和吴妈领进她的小楼,安排着住下。 她找了一个铃铛,按照万梅山庄里的样子把铃铛挂在她的房里,线接到西门吹雪的床边上,她说:“我家没什么下人,你有事就拉一拉,我马上就过来。” 西门吹雪道:“好。” 乐菀呵呵的笑,她说:“你不用担心,我娘毒不了你的。” 西门吹雪问:“为何?” 乐菀道:“我喜欢你,当然谁也毒不了你。” 而等乐菀回到房间的时候却看见乐七娘坐在里面,转身她便想跑,却被逮住了,从小不好好练功的人总是很容易被逮住。 “臭丫头,跑出去的时候偷了你娘我八十颗金豆子,还给我。” 乐菀赶紧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从里面倒出五粒浅蓝色的小药丸:“霜龙的骨头做的,抵了。” 乐七娘的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接过去,顺便企图连瓶子也抢了,未遂。 “把瓶子里的给我,不给不准吃饭。什么时候给了什么时候有的吃。” “我要告诉全寨子的人,寨主不给我饭吃。” “去吧去吧!谁敢给你饭吃我就毒死谁!” …… 这样的对持过去在乐菀与乐七娘之间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次,对于乐家的每个人来说,这就是生活,乐七娘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些变化,但闺女长大了,变化总会有的。比如忽然一个冷冷的白衣男人出现在她们中间,将一张银票递给她,说:“还你……您。”然后乐菀的脸上是胜利的笑。 有个人不怕被她毒死也会给她闺女饭吃了。必须说,乐七娘有些失落。 于是乐七娘说:“臭丫头,你姐姐没成亲前你不准成亲。”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抱歉啊,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大概解释一下,不敢求大家谅解。 其实最近这段时间一直是在搞房子的事,本来房子说是过一段时候才交的,结果提前交了,所以装修也要提前,这几天一直在忙着买装修材料,那装修材料的价格实在是太让人惆怅了,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几百的东西,那些人一定要标成几千,以至于额不得不一家又一家的跑。 话说我曾经希望桃花的钱能够我买个浴缸,结果如今发现真的只够买一个浴缸(附送拖把池一个)……当然,额本来也没挣着什么钱是一个方面,但是!天朝的物价啊……我实在是没语言。 早晓得我就说希望桃花的钱可以买套厨柜了,当然,这听起来怎么都像是我没睡醒。 28 28、第二十八章... 如果可以,吴妈一定不会让西门吹雪拿张银票在乐菀和乐七娘之间插上一脚,可天下间轻功比西门吹雪还快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就算是有,也一定不是吴妈。所以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西门吹雪进了乐菀的房间,然后竖着耳朵听着乐七娘表示凌潇不成亲,乐菀也不能成亲。 这个消息对于吴妈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要知道就在刚才,她还想着明天就将聘礼的清单交给凌攸江,然后商量正式下聘的日子,最好能连同成亲的日子也一起定了。就今天白天的情况来看,对于自家少爷能在今年内完婚,吴妈的态度是非常乐观的。可如今…… 事已至此,但也不是不能补救,吴妈找上乐七娘是在第二天的清晨,她热心的帮乐七娘把夜里收起来的草药均匀的铺在院子里。 等坐到椅子上时,吴妈还没来得及说话,乐七娘先递给她一枚药丸:“解毒的。” 吴妈笑呵呵的接过去,说:“我头回见到小菀时就想着亲家奶奶和亲家老爷定是好得很,不然怎么教出个这样伶俐的丫头,我这个老妈子虽然年纪大,看人却还是准得很,这不,一见亲家奶奶,还赏我个药丸,这在江湖上得值多少钱啊!”说着话从怀里拿出另外一粒药丸,说:“这是小菀给我的,说是大多数的毒都解得。” 乐七娘听了哧哧的笑,乐菀本就随娘,特别是笑的时候,像极了,乐七娘指着乐菀给吴妈的那一粒药丸说:“这个是值不少钱。”然后有指着自己刚给吴妈的那一粒说:“这个就不怎么值钱,因为它只能解一种毒。” 吴妈问:“什么毒?” 乐七娘指着那些刚被吴妈铺满整个院子的草药说:“那个。” 吴妈深感此行果然如她预料中的一般凶险万分- 在乐七娘这里没能得手,吴妈原本准备换成从凌攸江着手,怎想得还没等到凌攸江的九九八十一招连环刀耍完,他就被人叫走了,据说是寨子里有一户人家的水车坏了。没人检查功课的凌潇则推着一个手推车出了门。还有三日便是幼弟的满月,作为长姐她要挨家挨户的送红鸡蛋,并邀请大家三日后的夜里去谷场吃满月酒。 要说这些鸡蛋也是近些日子从各家收回来的,如今染红了又分出去。要说这寨子统共也不过六百来人,没有开养鸡场的,因为象鸡这样的家禽每家都养了几只,大都自给自足,偶尔家里少了几个就问隔壁左右的先借着,过几日再还,这样的情况下,真去卖鸡蛋反而会被人笑话。是以每当有谁家里有小孩了,约莫孩子二十天的时候便会挨家挨户的去收鸡蛋回家染红了,满月前几日再按各户家长的年岁大小挨家挨户的送出去。 而这鸡蛋出了门便没有再回去的道理,于是凌潇就是手脚再快也需在外面吃上一顿饭,照规矩是到了饭点的时候,哪家人留了便在哪家用了。接近正午的时候,凌潇在廖三浅家边上两个路口的位置却将手推车拐了个弯,去了另外一家,那一家里的最年长的那位和廖三浅的娘是同年同月生的,所以这顺序也不算是错了,而正和她想的一样,那一家留她用了饭。 待用过饭,从那一家出来,凌潇再将手推车推到廖三浅家门口的时候,廖家刚用过饭,廖三浅的娘直埋怨凌潇怎么没到自己家里吃饭,最后还是硬拉着她进去喝了碗茶。 凌潇从廖三浅的娘手里接过茶碗的时候松了一口气,还好,廖三浅不在。然后开始喝茶,今天的太阳有点大,似乎每一家都觉得必须要请她喝碗茶,到这会子,她至少已经喝了三十多碗了,于是不得不在其中两户家里没小子没男人的家里借了茅房。在外面那会子她特别想寨子里的这种叫“三片罐”的茶,三片泡满满一大罐,清亮清亮的,还解暑,这次正好把上一个月的份都喝了。 虽然一点都不渴,但凌潇喝得很快,她希望尽快离开这座小楼,她知道廖三浅的娘也是这样希望的。 不得不说说这个廖三浅,他是家中独子,今年刚满十六,模样中等,白净周正。凌潇认识他是在寨子的私塾里,因为爹死得早,娘又忙,他便比别的孩子要早读一年,是以正好和凌潇坐前后位,那时候凌潇还没长开,只是好看,还没到祸水的程度,他总是喜欢回头问凌潇借东西,再后来凌潇眉眼长开了,寨子里的男孩都不与凌潇说话的时候,他也就随了大流,这样一直到了凌潇出寨子前。 按说女子在出寨子前都会先定好一门亲事,凌潇也不例外。虽然从十岁后,从来没有一个男孩跟她说过话,但从十六岁那天开始,时不时的还是会有一些裹着情书的小石头从篱笆外面飞进凌潇的小楼,廖三浅的那一块来得有些晚,约莫春天都快晚了,才飞进来,但凌潇还是选了他,毕竟也算是个认识的,看到那落款她还能在脑子里想起那是谁。 第二日,凌潇便带着碧乐珠去廖家提亲,怎想得……被拒了。廖三浅说他爹死的早,他福薄,要找个一辈子对他一个好的女人。而廖三浅的娘也说她不指望自己儿子能多富贵,就指望着他能找一个人好好过日子。 于是凌潇走了,那天她回到自己的小楼把廖三浅丢进来那张纸片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上书“慕卿如草,倾卿吾心。”落款是廖三浅。没看错啊。难道是他人冒名写的?想也只可能是这般,凌潇深觉自己是唐突了,所幸她去的时候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事。 可最终不知道怎么的,这事还是被寨子里的人知道了,这也是迫使凌潇提前出门找乐菀的原因。 再说这边凌潇饮尽了碗里的茶,起身告辞,走出廖家的竹篱笆时,廖三浅的娘说:“你后面还有好多家,我不多留你。回头你弟弟满月了我一定早些去谷场给你们帮忙。”她后来说的话有些哽咽,她说:“三浅他爹死得早,我一个人把他带大不容易,你可不要怪我。” 凌潇低声说:“不怪。”的确没什么可怪的,寨子里求亲被拒的姑娘又不只是她一个,虽然自古寨主家的姑娘求亲被拒的可能她是头一个。 廖三浅的娘又说:“你带回来那个也蛮好,比我们家三浅好多了。” 凌潇最终也没解释就走了,这的确是一个很难解释清楚的事。她加快了步子,下午那些,她大都在门口那茶喝了就走,也没有进屋,约莫黄昏的时候才总算是从一户刚成亲的人家里出来。 她推着车走进一条小巷,这是一条回家的近路,可她刚进去马上的又退了出来,巷子里有人。 廖三浅已经站在这里等了约一个时辰了,总算是等到了,没想到凌潇又退了出去,顿时的他便气到了,他说:“你不就是怕你带回来那男人看见么?” 凌潇自然不是怕这个,花满楼根本就看不见,但他这会子一定听见了,他的听力总是惊人的好。凌潇忽然想着他如今会不会就在附近,他会不会以为在寨子里她也会迷路? 她说:“不是。” 廖三浅以为她还会说什么,或者解释什么,却没了下文,他看起来恨不得在墙上抠下一块砖。他说:“我娘说的没错,你这样的人变心比稻子黄的还快。” 凌潇沉默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觉得廖三浅是因为她去提亲坏了他名声才生气的,毕竟寨子里很多小子都不想跟她有瓜葛,她说:“我收到一封落款是你的信,才去提亲。” 然后,她听见廖三浅说:“你就提了一次。” 凌潇迷茫了,说:“你拒绝了。” 廖三浅一脚踹到了墙上,说:“那你就出去找了那个人回来!?你不知道再提一次?” 凌潇非常的迷茫,问:“你为何要拒绝?” “我……” 其实只是因为希望她再多提几次亲,只要她能提满三次,他一定会应了,虽然他娘不想他应下这门亲。这就好象他知道虽然寨子里的小子都不搭理他,但都私下里稀罕得很。 “凌潇!你不知道如今寨子里提亲大都要上三次门!” 凌潇不知道,这是什么新鲜的规矩?没人跟她说过。 廖三浅看着凌潇从一直的没有表情到愕然,他笑了,至少他知道凌潇不是故意的,她很少出门,自然不知道寨子里年轻的姑娘小子们的新规矩。他说:“你和那个男的在外面成亲了?” “没。” “那你为什么抱着他进来?” 凌潇再次沉默了,她很难跟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解释清楚这个事,何况陆小凤为什么要点了花满楼这个事,连陆小凤都解释不清楚。 对于凌潇的沉默,廖三浅表现的很宽容,他只要知道她没有成亲就好,他说:“那你明天再来我家提亲,再来一次,我就应你。” 原本是三次,廖三浅决定给她减免了一次。 廖三浅走后,凌潇在巷子外站了许久,虽然这条巷子窄窄的一目了然,她伸长了脖子再三的确认巷子里没人了,才把车子推进去,可没走几步又退了出来,走回了原来的大路上。 离家越来越近的时候,她听到了一阵清幽的琴声,琴声是从乐菀的小楼里传出来的,乐菀坐在三楼的窗台上晃荡着两条腿,看见凌潇的时候挥着手没有声音的笑,只是晃到了挂着的银锁,还是叮当的响了,她赶紧的把锁捂着,然后琴声止,一只手把她从窗台上拎进了屋里。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回来了……好吧……理论上如果不出什么妖蛾子我应该可以保证更新了…… 29 29、第二十九章... 凌潇的小楼一共有三层,和寨子里每个姑娘的小楼一样,一楼是小厅,二楼是两间客房,三楼是凌潇的卧房和书房,楼梯在小楼的西墙边上。她上楼梯的时候闻到了淡淡的酒香,原以为是陆小凤在喝酒,怎想到了二楼见到的却是花满楼。 花满楼的房间原是居东的,如今他是坐在陆小凤的房间里,窗户和门都是开着的,于是凌潇一眼便看见了他,只是有些奇怪的是陆小凤却不在房里。 听见了凌潇停下的脚步声,花满楼说:“陆小凤被凌伯父请去喝酒,这酒是小菀早上送过来的,想是我看起来不像一个酒鬼,所以收到的是茶。这才趁着他不在来偷些酒喝。” 花满楼放下手中的杯子,又另外斟了一杯,问:“你喝酒么?”既是斟上了,岂有不喝的道理,况且凌潇本也是喝酒的。 乐菀倒是真把陆小凤当朋友,这酒是凌攸江在地下埋了十八年的花雕,当年总共埋了九九八十一坛,这些年每逢他与乐七娘成亲的日子,凌潇和乐菀的生日才开上一坛,酒香醇厚,酒性辛烈,只是她以为花满楼会喜欢淡一些的酒。 “我有些花酒……” 花满楼听到花酒二字时手不由的抖了抖,然后听见凌潇继续说:“茶梅所酿,清淡少许,不如……” 稳住手中的青花酒杯,花满楼道:“不如我还是把这酒留给那个酒鬼,换个风雅些的地方再浅酌几杯……花酒。” 花满楼在说到花酒二字的时候顿了一顿,但凌潇并没有多在意,只是去取了酒,又拿上两个杯,便往着她觉得够风雅的地方去了。花满楼静静的跟在一旁,听着她的脚步声,随着她在屋前瓦上起起落落。要说自从花满楼识得凌潇后,凌潇的脚步便再不如初见时一般无声,花满楼并不想自作多情的认为这是为了他而有意为之,但这的确是他分辨凌潇位置最重要的凭借。 凌潇将花满楼带到了寨子以北的一处八角亭,在亭子的边上夜来香芬芳四溢。花满楼坐在石桌边,听着凌潇打开坛子斟上酒,然后将其中一杯推至自己的面前。 花满楼举杯,道了一声:“多谢。”花满楼是习惯被人照顾的,他曾经也被人照顾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他知道有一种人,你如果不让她照顾,她反而会很难受,比如凌潇就是这样的人,你让她坐马车比让她驾马车还难受,吃鱼的时候她一定要把鱼肚给别人,吃鸡的时候她一定要把鸡腿和翅膀给别人,分不完了才是她的。唯一一次露宿野外的时候,凌潇被花满楼逼得睡在马车里,而花满楼睡在车厢上,于是她在车厢里一个晚上翻来覆去的没睡着,而且是很轻的翻身,怕吵着车厢上的花满楼。 凌潇是一个不会享福的人,但是若是她遇到一个惜福的人会很幸福。 花满楼问:“这里都是女子去男子家提亲么?” 凌潇应了一声,然后听见花满楼又问:“那成亲后是住女子家还是男子家?” “女子家。” “那孩子都是一个随父亲姓,一个随母亲姓?” “寨子里只有我一个是随父亲的。” 花满楼表示了然,而最后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你这里的女子可以和多个男子成亲么?” “原来是可以的。” “那如今不可以了?” “不可以。” “为何?” “寨子里人不多,若是有人娶多个夫郎,便会有女子娶不到夫郎,与别家的夫郎……我阿婆那会子有两个人被沉了河,那男人的妻子也觉得丢人,后来也跳河了,于是阿婆便改了规矩。” 花满楼为自己斟了一杯酒,又给凌潇满上。然后凌潇一饮而尽,她说:“是不是和你们外面正好相反?” 沉吟许久,花满楼道:“外面的男子可以娶多个妻妾。” 凌潇喝着酒,她说:“我娘说,阿婆当年其实是因为被人催着娶郎君,催得烦了,才改的。因为阿公也是外面的人,当年和阿婆约好了两人皆不再娶……” “当年阿婆改规矩的时候说了一句话。”花满楼觉得凌潇有点喝高了,他听见她站了起来,然后说:“在我的寨子里,就算是金子不能每个人一样多,被子里的男人总也要是一样多的,谁也不准比寨主被子里的男人多,也不能比寨主被子里的男人少!” 花满楼果然是智慧的,这回他没有喝水,嘴里的酒早就流进了肚子里,酒杯放在一边,连口水都没吞一下,消除了一切被呛到的可能。 凌潇坐回了凳子上,她说:“在外面,如果一个女子去提亲,被拒了,她还一定要再提一次?” 花满楼道:“我们那都是男子提亲。” 于是凌潇纠正后又问:“那你们……就说如果是你去给一个女子提亲,她先拒绝了你,后还叫你再去提一次,你还去么?” 花满楼心道,那要分给什么人提。不过他说:“老太君会生气的。” “老太君?” “我祖母。” 凌潇叹了口气,道:“我祖母是不在了,但……娘一定会很生气,爹也会生气。” 善解人意是花满楼诸多优良品质中的一个,于是他说:“那便不要再去了。”- 这天是六月十二,月亮缺了一个小口,凌潇喝醉了,她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喝这样多,也许不只是因为终于有个人让她又去提亲。她的酒品并不差,没有摔东西,也没有用她的墨音胡乱的砍人,她只是说了不少的话。 她说:“其实我想娶一个外面的男子,阿婆,娘和小菀都娶了外面的男子,我应该和她们一样。” 她又说:“小菀一定会跟西门吹雪回万梅山庄,那寨子怎么办?谁来做寨主?不会是我的……不会是我的……我姓凌,不姓乐,我的男人一定不能到处跑着给人修水车,我自己都不会修水车。” 最后,她说:“花满楼,你们家真可怜,竟然有七个小子,也没一个女儿,在我们这像你们家那样的就是七个小子长得再好也不会有人娶的。不过你长得真好,又是在外面,一定可以找个好人家,一定的!” 花满楼听着那个路走得歪歪扭扭,说着胡话的女子纵身一跃,进了三楼的窗户,终于是低头笑了,惯常不是应该说花家就是因为有七个小子福气太重,所以第七个才瞎了么?话说老太君也总是埋怨家里怎么没一个丫头,大哥下面也是两个小子。 而这时,凌潇又从窗户里跳了回来,她说:“对不起,我把你忘了,我送你回房。” 花满楼说:“好。”然后听见她问:“你没喝醉吧?要不我去给你熬些醒酒汤?” “那便有劳了。”花满楼说。 于是凌潇又歪歪扭扭的往厨房走,花满楼就在后面跟着,也没有伸手扶,毕竟她这样走了近一里路,还用上轻功也没有摔过。 陆小凤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还在玩味着这是什么情况,就听见凌潇问他:“花满楼喝醉了,我去给他熬醒酒汤,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花满楼喝醉了? 陆小凤看着微笑如风,直立如松的花满楼,怎么也没看出来他醉了。然后他听见花满楼说:“陆小凤从来都不会醉。” 而这时,凌潇踉跄了一下,陆小凤顺手去扶,却被花满楼的扇子在手上敲了一记,花满楼说:“不用。” 果然,凌潇好象应验花满楼的话一般,脚下真气转一圈,地上尘土飞起一些,人又站直了。陆小凤捂着自己红了的手目瞪口呆,刚才喝酒的时候没听那个天下第一刀客说他擅长轻功。 而凌潇也对陆小凤笑了笑,这是她在不易容的时候第一次对陆小凤笑,那一笑差点把陆小凤的魂勾没了,凌潇说:“如果你醉了,就先回去休息,我熬好了放你窗户下的案子上。” 陆小凤的魂是被花满楼找回来的,花满楼的扇子在他的另外一只没红的手上又是一记!两只手终于对称了。 “不用了,我没醉。”陆小凤嗖的一声直接跳进了二楼他房间的窗户。当然,他绝不是怕花满楼的扇子,他只是怕凌潇继续对他笑,那笑对于他这种不是君子的男人来说太致命了,剧毒! 可陆小凤还是忍不住从窗户里伸出头,看着下面的两人往厨房走,听着两个人在说话。 “花满楼,你醉了便回去歇着,我熬好了放你窗台下的案子上。” “不如……我来熬?” “不行!” “因为我是瞎子么?” “……因为你的客人。” “我从来没熬过,你在边上看着我熬,熬得不好你再换我。” …… “你也知陆小凤喜欢喝酒,作为朋友怎么能不会熬醒酒汤,正好你会,不如你教我。” “你不是说陆小凤不是从来不会醉么?” “总是要给他一些面子才好。” “嗯。” “我熬了你可不能不喝。” “我没醉。” “我第一次熬汤……” “我喝。” 扒在二楼窗户边的陆小凤感动的都快哭了,他怎么找了这么个淳朴善良、团结友爱的好朋友呢! 作者有话要说:原本额还想181818更新的呢……悲剧…… 30 30、第三十章... 乐菀是在三更过后,所有人都睡了,除了知了声以外万籁俱静的时候掂着脚从自己的小楼里溜出来的,可出来不久她就发现自己被跟上了,于是她停了下来。 “严小卿,出来!” 在乐菀举高的纱灯下,严小卿钻了出来,浅蓝色的长衫,呵呵一笑,白净的脸上两个和乐菀一模一样的酒窝。 乐菀说:“严小卿,你就知道用我教你的轻功跟着我。” 严小卿却说:“那你半夜的猫出来干嘛?” 乐菀说:“家里只有一个练功场,我给他另外找块地。” 严小卿还是呵呵的笑,他说:“我跟你一起。”- 在一个统共只有六百人的寨子里,认识寨子里每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而和几乎一半的人颇为熟悉也很正常,况且寨子里总共就只有一间私塾,寨子里所有人的童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自然的会有很多的青梅竹马滋生,而严小卿和乐菀就是最典型的一对。 乐菀和凌潇不一样的是,她性子较活泼,有乐家女人惯有的好面相,却无女子不该有的媚态,而且她姓乐,会毒,将来一定会是寨主,所以在私塾里人人都很喜欢她,但只有严小卿和她走最近,理由很简单,因为严小卿从来都不哭,乐菀讨厌哭哭涕涕的女的,更讨厌哭哭涕涕的男的。但寨子里的小子们都喜欢哭,随便跌一交就坐在地上哭,除了严小卿。 寨子里的人都说严小卿性子野,不像个小子,倒像个丫头,可乐菀和他说:“那她们还总是说我不像个丫头,像个小子,我娘说每个人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理那些个人没意思。”乐菀教了严小卿一些武功,给了他一些毒药,说:“谁让你不高兴了你就打她,她们找你麻烦,我帮你撑腰。” 所以严小卿也很喜欢和乐菀在一起- 西门吹雪从来没说过他需要什么样的练功场,可乐菀按照万梅山庄后乐菀院的样子估摸着应该要一块没人打扰的空地,最好边上青草依依,可能吧…… 乐菀选在寨子边上的一块荒草地,那边一般没有人会去,只要把其中一块上的野草都拔了,倒是有些象万梅山庄的后院。 只是这些野草都依恋着大地,少有被连根拔起的,两个人忙活了老半天,边上被拔掉的草是堆了老高,可拔过的地上还是有几寸的野草连着根。 严小卿说:“这样应该就行了吧?” 乐菀的绣花鞋在上面踩来踩去,蹙着眉,说:“不行!这跟刺猬的背一样,怎么行!” 严小卿不明白这草一脚踩下去就软了,怎么跟刺猬的背一样,不过他还是让乐菀等着,然后把最近一户人家的牛套上犁赶了过来。他说:“把土全部都翻起来,过会子我再用车把磨房把那个磨石推来,把地滚平。” 乐菀听了直拍手:“这样好。”她说:“严小卿,你果然是寨子里最聪明的小子。” 严小卿依旧是呵呵的笑,他说:“你站远点,占着牛的道了。” “你才占着牛的道了!”乐菀说:“那你在这里翻地,我去把磨石推来。” 严小卿却赶紧拉住了她的袖子,又马上放开了,他说:“你别去,那东西你又推不动,而且……你推过推车么?” “严小卿,你瞧不起我!”乐菀瞪着眼,而严小卿马上改口说:“我是说你走了没人举着灯我还怎么翻地?” 于是乐菀在边上举着纱灯看严小卿来来回回的翻地。 “小菀。” “嗯?” “他对你好么?” “好!我头上的丝带就是他送给我的。”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等姐姐成亲了,我们就成亲。” “那潇……潇什么时候成亲?” “不知道……严小卿,你提到我姐姐的时候能不结巴么?” “谁让她比你好看。” “严小卿!你不会是想当我姐夫吧?” “是啊,我就想着给你姐姐当小郎君呢。” “我……你能不能有出息点,至少也要当个夫君!而且,寨子里早就不准娶小郎君了。” “我就是说着玩,灯举高点。” 这天夜里严小卿来来回回的把那块地翻了三遍,再把土里的草摘出来,然后等他把牛还了回去,又从磨坊里把磨石推开的时候乐菀已经睡着了。他把磨石在地上来来回回的滚了好多趟,才把乐菀叫醒了。 乐菀惺忪的睡眼在看到平整如万梅山庄后院一般的空地时一下就亮了。她高兴的在地上踩来踩去,又跳了一跳,说:“小卿,你真厉害。” 严小卿坐在地上,看着她说:“你总算是把身上的锁给摘了,回来的那天你就已经过十五了,看你还戴着。” 乐菀却说:“哪有,那锁我不准备摘了,他喜欢听那个声音。这回我是半夜出来怕吵着他,才摘了的,回去我就戴上。” 严小卿说:“那锁只有小孩子才戴,你要做一辈子的小孩子么?” 乐菀说:“反正他喜欢听我就戴着。”她说:“我娘说的,自家的男人,宠着一点总是没错。” 于是严小卿又呵呵的笑了,然后听着乐菀说:“严小卿,这回回来了怎么总是见你笑,你在学花满楼么?” “花满楼?是潇……你姐姐带回来那个眼睛看不见的人么?” …… 后来乐菀和严小卿聊了很久,直到天快亮的时候,乐菀说:“他快醒了,我要回去了。” 于是严小卿也从地上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说:“他醒了,我要睡去了。” 最后乐菀已经说过再见,人都跑开了,严小卿忽然说:“不如我给你当小郎君?” 乐菀说:“严小卿,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我娘都跟我说了,这两天你家的门槛都快被提亲的姑娘踩破了,好好的夫君不当,当什么小郎君,如今寨子里都不兴这个了。” 严小卿又呵呵的笑了,亮出那寨子里人人都说跟乐家老二一模一样的两个酒窝,他说:“是啊,寨子里的人终于相信你不会和我成亲了。” 其实严小卿的笑跟花满楼一点都不一样- 乐菀回去的还是晚了,等她回到自己房里挂上锁,再到西门吹雪的房里去看的时候,西门吹雪已经不在房里了。而等她冲出房门准备去问吴妈人去哪了的时候,却一头撞进了西门吹雪的怀里。索性抱着便不松手了,她说:“我给你找了个练剑的地方。我带你去看看,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我再改。” 寨子里因为四面都是高山峭壁,终年都是看不到日出日落,乐菀带着西门吹雪回到那片专门为他开辟的练功场时,太阳刚从高山顶上窜出来。乐菀就这样傻傻的看着西门吹雪白衣负剑镶着金色的边,觉得神仙也不会比他好看。 而乐菀那被西门吹雪捏着的手上却是布满了细小的伤口,野草也不是那么好除的。 西门吹雪说:“你可以让下人……”他想起这寨子里没有什么下人,乐家统共就只有两个下人。 “你练功的场子当然是我来弄。”乐菀蹭的一下跳起来箍住了西门吹雪的脖子,以至于西门吹雪不得不把她抱起来,然后听着她咯咯的笑。 “我不会在这里住很久。” “住几天就用几天,下次我们回来了也可以用。” “下来。” “不下来!” “下来。” “不下来!” “……这样我没办法练剑。” 可是乐菀松开手后西门吹雪也并没有练太久的剑,只是小半个时辰后两个人便回去了,乐菀问:“这个场子不好么?” 西门吹雪说:“很好。” 这天的午饭是凌潇做的,乐菀坐到桌子边的时候很兴奋,咬着筷子说:“哎呀,好久都没有吃到姐姐做的饭了。” 乐七娘却立时接上说:“那我们家都快成亲的二姑娘,你家的灶到底是准备何时冒点炊烟给你娘我闻闻?” 按说寨子里自己有了小楼的姑娘都是独自开火的,就算是还跟家里一起,那也是一人做一天的饭,总的来说就是不能再吃家里的了,可在乐家,因为乐七娘喜好掌勺,把凌潇养的是一个月难得做一回饭,而乐菀更是完全不识人间烟火。乐菀多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偷偷的看了西门吹雪一眼,最后说:“明天!明天我做饭。” 然后听见凌攸江笑呵呵的说:“这样的好事,我明天赶早的要把家里水缸都装满水了庆祝庆祝。” “爹!”乐菀一时气急,说:“别人家还都是男子做饭呢,我从来也没有吃过爹做的饭。” 凌攸江起身挨个的给人倒酒,却是被陆小凤接了过去,坐回位置上,说:“那我也还没吃过我女婿做的饭。等你什么时候能让我女婿进厨房了,再来找我。” 西门吹雪进厨房,这笑话说的西门吹雪额头上的青筋直抽抽,陆小凤倒酒的手也抖了一抖但马上的,他用那貌似很惊讶的语调说:“昨天您女婿不是就进了厨房么?” 有这样的事?西门吹雪真的进厨房了?穿着那一身白衣,还背着从不离身的剑?面对岳父岳母及乐菀不敢相信的目光,西门吹雪立时撇清:“我没有。” 然后陆小凤只觉得小腿上一阵巨痛,手里的酒壶飞了出去。花满楼下脚很有轻重的,所以这一脚不是花满楼踹的,而是凌潇。 花满楼正忙着微笑的解释道:“误会!误会!昨天小凤醉了,我为他熬了些汤,” 乐七娘听了却是轻轻一笑,慢慢的说:“怎么误会都是在花公子身上出来的?” 花满楼依旧有礼的微笑,他说:“因为花某有个朋友叫陆小凤。”- 这天吃过饭后,陆小凤一瘸一拐的跟在凌潇的后面唤着:“美人,我们两个有熟到打情骂俏的地步么?” 然后他听见凌潇回头,用那双美丽的眼睛看着他,说:“对不起,花满楼说你不会生气。” 再然后他听见自己说:“我不生气,陆小凤从来不生气。” 于是凌潇走了,花满楼摇着折扇从瘸腿的陆小凤身边走过,面如春风。 随后的乐菀却一把将他从地上拎了起来,还没等到他道声谢,便听到:“陆小凤!我跟你说了好多次了,别打我姐姐的主意!别打我姐姐的主意!你再打我姐姐的主意,我就把你毒死了再救活,再毒死了再救活!”然后他又被丢到了地上。 接着还是侠气干云的凌攸江将他带回去,涂了些药酒,最后凌攸江拍着他的肩膀说:“小伙子武功不错,但做人也要正派!为朋友两肋插刀,不是在朋友的两肋上插几刀。” 陆小凤欲哭无泪,这话是说给花满楼听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的181818更新的计划又没实现 31 31、第三十一章... 这天傍晚,凌潇拎了四坛子酒,给花满楼送了两坛,又给陆小凤送了两坛。陆小凤扭头看着凌潇将两坛酒从窗户外递进来放在里面的案子上。 凌潇说:“这酒我是该早些便送来,之前是我忘了。你若是不够告诉我,我再去拿。” 陆小凤如死鱼一样躺在床上,胸前衣襟上放着一个酒杯,他说:“能顺便帮我把杯子满上么?” 不得不说凌潇在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懒的人,还是一个男人,竟然躺在床上让女人去帮他倒酒。她犹豫再三,说:“我请花满楼来帮你倒。” 凌潇走了,陆小凤有些伤心,其实他不过是想在人还没主的时候,仗这自己大小也算个客人享受一回,毕竟之前给他倒过酒的女人里没一个有凌潇好看。 花满楼进门的时候,陆小凤还是要死不活的躺在床上,可等到花满楼把他的酒杯倒满的时候,他如瞬间复活了一般,立时的将酒都吸到了嘴里,花满楼再给他满上,他再吸,还满上,还吸,如此反复了十来回,他说:“这真是个奇怪的寨子。” 而花满楼说:“幸好你原本就见过不少奇怪的事。” 陆小凤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了起来,却忘记了胸口满满的一杯酒,以至于衣裳和竹席都被打湿了,花满楼弯腰正好接住险些摔落在地上的酒杯,说:“你这样躺着她是不会进你的房门,更不要说帮你倒酒。” 坐在酒香中沉思了许久,陆小凤扶着花满楼的肩,说:“我不介意被占些便宜。” 花满楼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听着陆小凤继续说:“我是说,你看小菀不停的想占西门吹雪的便宜……” “那是因为小菀想娶西门吹雪。” “那个美人有没有占你的便宜?” “没有。所以她还不想娶我。” “那你可以娶她。” “不可以。” “为何?” “因为西门吹雪不可能让小菀娶他,而在这里没有任何一户人家里能没有女人。” “所以她一定不会让你娶?” “是的。” “但我觉得她有点想娶你。” “是的。” “可又为什么没表示?” “或许是因为我只有六个哥哥。” “这有什么关系?” “据说家中无女子,福气薄。” 陆小凤惨叫一声,他觉得这个天下已经完全被颠覆了。他看着微笑的花满楼:“你来之前就知道是这样的?” “不知道。” “可你看起来就像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你不觉得很有意思么?” “不觉得,听说这里的女人可以嫁……娶几个丈夫。” “以前确是如此,她们叫夫郎,正夫为夫,侧夫为郎。” “你很清楚?” “我这几天一直在打听。” “还有打听到什么别的么?” “如今她们只能娶一个男人,叫夫君。而且终身不得休夫。” “这是我最近听到最正常的消息了。” “也是最有意思的消息。” “你真的准备嫁给她?” 这句话似乎问倒了花满楼,他想了很久很久,然后说:“其实没什么不好,有个人会把没有骨头的鱼肉放到你的碗,喝醉的时候还给你熬醒酒汤,不是因为你的花家七少,也不是因为你会流云飞袖。” 陆小凤却说:“最后汤还是你熬的。” 花满楼没有反驳,带着惯常的笑容,夕阳落在他的脸上也如同晨光,他说:“至少有一日,当我记不清从房门到床有几步,不知道屋里椅子在什么地方的时候,她不会把我交给我都没办法分辨是谁的下人。” 陆小凤听了却显得有些激动,他摸着胡子说:“若有一天你不知道椅子在什么地方的时候一定要叫我去看。” 其实陆小凤是一个很容易找到快乐的人,花满楼倒也不介意自己的朋友把快乐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花满楼说:“好。” 可是陆小凤却不怎么懂得感恩,他说:“花满楼,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女人。”- 自从知道这寨子里的女人一旦成亲绝不休夫后,陆小凤连半只脚都没有踏出过乐家的院子了。他喜欢和女人一被子做夫妻,却不喜欢和女人做一辈子的夫妻。 而足不出户的结果便是他很无聊,非常无聊,无聊到他甚至主动要求抱一抱乐天小朋友。谁知道刚抱到手上,就被撒了一泡童子尿,凌攸江放声大笑道:“陆小凤!我儿子喜欢你。”然后便极其不负责任的与乐七娘一同扬长而去。 而等他将乐天叫给吴妈,回房里换了件衣裳再出来的时候便看见院子里站了一个穿着五彩霓裳的女子正与凌攸江,乐七娘说着话。看见他后立时换上一副了然的模样,笑着说:“呀!这不是陆小凤么?” 陆小凤喜欢这份了然,这份了然说明她是江湖上的女子,不是寨子里的,可以一被子,却不一辈子。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女子是谁,但无疑的,她很美,站在乐七娘的身边也并不逊色,这并不容易。 而更让他高兴的是,这个女子也同样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看着他。只是接着她说:“姐姐有所不知,前几日,你家小菀与这个人,还有你还没过门的女婿,再一个花家七少爷在江湖上可是出了大风头。不过认识了这么个人,你家以后想过个清净日子想是也难得很,这风头是出定了。” 这话说的陆小凤摸着两片胡子的手一颤,他惟恐这女子将他们杀了独孤一鹤的事说出来。而果然如他所料的,凌攸江问道:“那你要好生跟我说一说,今天正好老二开火,边吃边说。” 至于乐七娘沉吟小会子,问的却是:“莫不是他们几个不懂事的折了你手下的人?” 那女子看看陆小凤一脸紧张的样子,轻轻一笑,说:“折是折了,但也算是活该,他们不帮我,我自己也要动手,如今倒是要向他们道一声谢。” 而她的话音刚落,陆小凤甚至不知道那个折了的人是谁,便毫不羞耻的接道:“举手之劳,不客气。” 等那女子从他身边走过去了,陆小凤赶紧问边上的乐菀:“这人是谁?” 乐菀小声的答道:“公孙兰,我娘在外面认的金兰姐妹。”作为朋友,她又加了一句:“我娘当年给过她不少毒药配方,你……如果感觉快死了,记得找我,跑快些,但别用轻功,大多数中毒的时候用真气会死得更快。” 伟大的友情让陆小凤几乎泪流满面,他好象翻然醒悟,虽然乐菀一直说要毒瞎他,毒聋他,甚至毒死他,实际上除了第一次见面以外好象从来没有给他下过毒,甚至还帮他涂过冻创膏,送过他防蚊水……- 公孙兰,也就是公孙大娘,她十岁时便出来走江湖,正好遇到同样初入江湖的乐七娘,两人义结金兰,到如今也有二十年,名号也是换了许多个,因擅长易容,见过她真面目的人却是少之又少,而乐七娘传给凌潇和乐菀的易容术原也是她的本事。使得一手双剑,却是远非娥眉四秀那双剑可比,其凶狠却是连凌攸江也不敢小观的。至于她说折在陆小凤他们手里的人便是上官飞燕,上官飞燕原是她手下“红鞋子”中的一个。 显而易见的,她若是一般人,又怎能与乐七娘姐妹相称。 而这个时候,陆小凤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以后会和他的麻烦有些关系,最后还将死在他的面前。他知道的是,这个女人不好惹。因为他还没凑上去,就听见她说:“你是小菀的朋友?那你要叫我一声姨。” 陆小凤不得不把嘴边上的话咽了下去,看着公孙兰那保养得如同少女一般的脸颊,又憋了半天蹦出一句:“我与她是忘年交。” 公孙兰听了立时的便笑了,说:“都说陆小凤滑头,果然是如此。”只是而后她又说:“那你与西门吹雪忘年么?他可要是我侄女婿了。” 这回陆小凤接的顺,对西门吹雪他太有信心了,他指着乐菀的小楼说:“那你让他唤你一声姨,我叫你姑奶奶都成。” 哪知他这话刚说完,就听见乐菀咯咯的笑声,她从西门吹雪房间的窗户里伸出头,说:“陆小凤,你想做我干儿子么?” 陆小凤想对这个毒丫头说,能不捣乱么?姑奶奶!- 乐菀看着陆小凤在公孙兰那里碰了一鼻子的灰,精神头却是更高了,前两日的颓废也是一扫而空,回头对西门吹雪说:“陆小凤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有何怪的?” “他怎么会喜欢那么多女的?” “女人如酒……他说的。” “因为要喝不同的酒,所以要被不同的女人欺负?” 西门吹雪想说,陆小凤并不会觉得他是被欺负,或者说他很乐意被欺负,但西门吹雪什么都没说。然后他听见乐菀说:“我觉得他一定是没有遇到一个真心对他的女人。” 乐菀说完话便看着西门吹雪,似乎是希望得到他的肯定,而半晌后,经过深思熟虑的西门吹雪说:“对于他,一个女人,不够。” 32 32、第三十二章... 寨里一年总有那么几个大日子,比如过年,比如丰收节,再比如寨主成亲,得丫头,乐天不是丫头,是个小子,但乐七娘说,都按得丫头的规矩来办,于是那场面便大了。 每座小楼,无一例外,每一层的四个角都挂上了纱灯,每一户的门楣都扎上了彩带。每个人都穿上最好的蓝缎子,头上缠着最好的发带。 乐菀一直到了下午换衣裳的时候才发现,似乎她所有的发带不是很旧了,就是在外面买的,没有最寨子的宝蓝色了。幸运的是,她刚跑出院子就找到了两条。严小卿一副他什么都知道的样子把两条发带塞给她:“就知道你会忘了买,你们家也没有男人会帮你织好备着。” “你是不是天天蹲在我家门口!” “现在谷场那边至少有五个婶婶扯着嗓子叫着‘严小卿,你给我去……’我又不傻!才不给他们使唤。她们怎么都不会想到我躲这里来了。” “那你到我家里躲着就好了。” 严小卿却走了,他说:“时候就快到了,我还是去露个面,不然过会子开席了还不要被她们唠叨得头都炸了。” 只是还没走两步,却被乐菀随手从竹篱笆中抽出的竹条在背上敲了一下,乐菀说:“你不用管她们,跟我到院子里歇着,过会子你跟花满楼和陆小凤坐一块,顺便帮我看着,别让那些个没眼色的欺负花满楼,也别让陆小凤欺负那些个没眼色的。他们若是问你今天做什么,你就说是被我爹叫来挂纱灯了。” 严小卿回头便笑了,说:“那若是有没眼色的欺负你家那个怎么办?” 乐菀手里竹条挥得嗖嗖响:“那是活腻了的,毒死她。” 严小卿最后还是没有进乐家院子,不过把挂肩上包袱取下来,递给乐菀说:“今天都穿蓝衫,我听铺子里的人说你也没人过去定,想是又忘了,就给你家的那个做了一身。” 只是乐菀却说:“他就穿白的,好看。” 于是严小卿呵呵笑着把包袱打开,把最下面一件拿出来后,还是把包袱递了过去,他说:“那帮我把这两身给你姐姐,是给花满楼和陆小凤做的。你知道我看见你姐姐容易结巴。” 乐菀帮凌潇把衣裳收了,她说:“严小卿,你就不能更有出息一些?不是真想给我姐姐当小郎君吧?”- 陆小凤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你们这寨子叫什么名字?” 这是一个极其无聊的问题,而它极其无聊从答案上可见一斑,它是答案就是“寨子”。准确点来说,就是没名字。 名字本就是一个为了与其他的事物作为区别而产生的事物,而这个寨子里的人几乎都是一辈子没出过寨子的,即使是出了寨子的人也不能和谁说起这个地方。所以这个寨子从来就没有起名字的必要,也就一直没有名字。 乐家的女人世代为寨主,有多少年已经不可考证,因为乐家的人世代习武,也因为乐家的人最擅毒。整个山谷的外围都被种满了毒草,外面的人进不来,而里面的人也少有敢擅自出去的。即使是出去了的人也鲜少有留在外面的,毕竟在这里,没有战争,没有赋税,家里一两银子都没有也不会饿死,绝不会出现卖身葬父这样的荒唐事,家里的人还剩着一口气,就已经有隔壁左右的默默扛着斧头去砍树准备棺材,当然,若别人家有人不行的时候,你也要报答别人,但这多大的事?几年也难得遇到一回。 至于乐家这个寨主当的也跟平常人没什么区别,毕竟连税都不收,整日里还要为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烦,但要说起来乐家最让人羡慕的就是逢红白喜事的时候,按规矩,乐家娶夫添女的时候都是全寨同庆,谷场上燃的是丈余高的篝火,太阳落山时点起,彻夜不灭,全寨一人不落的着盛装载歌载舞,为其祈福。 乐菀知道西门吹雪不喜欢吵,便叫凌攸江最后太阳落山那个点上把他们带过去,反正也无人与他们抢位置。 怎想的就太阳落山前还有那么不到一盏茶工夫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把火点上了,这一点上凌潇便知道坏了事,花满楼,陆小凤,西门吹雪和凌攸江都还没到。 按照寨子里的说法就是:“哟!这回腿脚慢的可不是一般人,乐家的男人啊!”顿时整个谷场的人都热了,有人扯着嗓子喊道:“乐家的男人,罚是不罚?” 六百多个人异口同声:“罚!” 而乐家的青年才俊们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谷场边的,熊熊的篝火把西门吹雪的白衣映成了橘色。凌攸江张开他那隐藏在大胡子里的嘴,哈哈大笑了几声,惹得陆小凤摸着两片小胡子斜着眼睛看他,但随后陆小凤也笑了,因为他问:“罚什么?”而凌攸江说:“罚酒,或者是……” 陆小凤没听后面的话便也放声大笑起来,不管后面是什么,他一定会选酒。 花满楼说:“最好罚的是花酒。”等到陆小凤,凌攸江和西门吹雪的侧目都集中到他身上后,他接着微笑道:“茶梅花酿的酒,带着清香,你们一定也会喜欢。” 可就在这三个人觉得皆大欢喜,准备迎接往他们奔过来几个寨子里的大叔时,西门吹雪说:“或者什么?” 西门吹雪不喝酒,什么酒都不喝。 于是凌攸江的笑停了,他说:“或者演上一出,要么唱歌……” 西门吹雪的脸有些黑,而陆小凤笑得很大声。 凌攸江又说:“要么跳舞……” 西门吹雪的脸更黑了,陆小凤捂着肚子笑得恨不得和乐家院子里那只小土狗一样在地上打滚。 凌攸江接着说:“要么弹琴……” 西门吹雪的脸恢复了冰冷的白皙,而陆小凤看起来有些遗憾。 最后凌攸江说:“所有迟到的人必须选一样的。” 西门吹雪真切的笑了,他说:“我弹琴。”而陆小凤的手还捂在肚子上,但他觉得头很疼。 好说话的花满楼依旧在微笑,他习惯于随他人之意,他说:“我可以唱歌,弹琴,洞箫也还善可。” 关于花满楼的多才多艺,陆小凤一直是知道的,他完全相信即使是要花满楼演个一晚上也没有问题,可让他有些绝望的是,他听到凌攸江咳了一声,说:“我吹唢呐。” 怎么会这样?这些个附庸风雅的东西难道不应该是像西门吹雪和花满楼这样闲着没事的小白脸公子哥才会的么?凌大叔之前还拍着他的肩膀说跟他一样也是街头孤儿出生。 五音不全的陆小凤完全没有意识到唢呐这东西跟风雅是一个铜板的关系也没的,不过凌攸江还是觉得有些对不起陆小凤这个后辈,毕竟不能陪他做个文艺白痴,凌攸江认为有必要解释一下,他大声道:“为朋友两肋插刀!”然后声音忽然变得小而快的说:“鹰眼老七成亲的那会子没钱请吹唢呐的,我就仗义……出手,仗义……出手。”他努力的让人觉得话的重点是在两肋插刀和仗义两个词上。 陆小凤有些晕眩,如今十二连环坞的总瓢把子鹰眼老七当年娶老婆的时候连唢呐手都请不起?让天下第一刀客的凌攸江客串? 谁来救救陆小凤?被几个大叔护送到场子中间的时候,陆小凤有冒着被毒死的危险冲出这个奇怪寨子的冲动,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解救他的竟然是凌潇。 凌潇从远处用她那让人惊呼的轻功飘过来的时候,场子里一下就安静了。她那美丽的脸在火光下映得比之白天更加媚人,她用那依旧淡淡的语调说:“如果不喜欢,可以不演。” 陆小凤承认他又看得有些痴了,但是边上几个大叔火速躲到一边的样子却让他忽然觉得很好笑,男人看好看的女人天经地义,这些人明明想看,又装的个什么样! 场子里静了小半会子后,便又喧哗了起来,有人自己却是先演上了:“你们这些个浑人!乐家的男人能和你们家的一样么?!那就是最金贵的主。” 回她们的却是凌攸江的一声狮子吼:“老子哪里贵了,帮你们一个二个的娘们修房顶,修水车,一个铜板都没收过!”结果自然是引起一阵哗然大笑,有人幸灾乐祸的说:“乐家的,就这‘娘们’坏,下次她再找你,你就不理她。” 这一下子整个谷场上嬉笑怒骂的,全乱了,凌攸江对自己造成的混乱有些得意,张着嘴哈哈大笑,边笑还边说着:“这些个娘们!” 有一种男人在在任何地方都能活出自己的样子,凌攸江就是这样的人,乐七娘将凌攸江带回寨子的时候真想过,过个十年这个男人会变成什么样,如今过了十八年,凌攸江还是凌攸江,他的刀还是一样的锋利,他的笑声还是一样的爽朗。 要说,西门吹雪也是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他都只是那个白衣胜雪的剑客,陆小凤会为一个颠倒的天下而百思不得其解,而西门吹雪却是平静得如结冰的湖面,如果他要解冻,也绝不会因为这些个在他看来无关紧要的人,或者事。 所以,当乐菀拉过他的手说:“不用理会这些个人,你本来就与其他人不一样。”而他答的竟然是:“无妨。”时,乐菀眨了好几下眼睛,完全没有想到。 不过她马上就明白了,因为她看见了陆小凤痛苦而扭曲的脸。 西门吹雪平静的分配着任务:“花满楼,唱歌。伯父,唢呐。陆小凤……” 陆小凤有些紧张,他总不能表演灵犀一指吧?除了这个他就会喝酒……还有和女人在被子里聊天。 “陆小凤,跳舞。” 陆小凤跳起来了,他真的跳起来了,他跳了有一丈余高,足以说明他受到了多大的惊吓,他大声喊道:“我不会!” 作为朋友,花满楼好心的提醒他:“昨天公孙姑娘有舞剑,你不是也看了么?” 看了,当然看了,还看得如痴如醉,可这跟他跳舞有何关系? 凌攸江一巴掌拍到陆小凤的肩上,极为赞赏的说:“都听说你小子是天才,只要的武功都过目不忘,正好见识见识。” 所谓舞剑,既是舞,也是剑,果真是极适合陆小凤这样的文艺白痴的东西。 躲在陆小凤身后的某大叔见都商量好了,伸出头问了一句:“你们是分开演,还是一起?” 西门吹雪还是很平静,他说:“一起。” 于是花满楼的江南小调,配着西门吹雪那超然绝俗的琴音,陆小凤拿着问公孙兰借的一双剑柄上系着红绸的短剑翻跳来回,而凌攸江鼓起腮帮子,喜庆的唢呐声划破长空。 33 33、第三十三章... 谷场东头那并不太高的台子上,公孙兰看着凌潇飞向了那几个可怜的男人,拿着酒壶的她笑了,说:“大侄女美救英雄去了。” 乐七娘手上的酒壶和公孙兰手上的酒壶碰了一下,然后仰头灌下一大口,说:“错了,我家老大这会子是英雄……英雌救美。” 公孙兰那着酒壶原本都放在嘴边上了,却咯咯笑得停下了,然后听着乐七娘说:“我们家老大就是见不得男人受委屈,半分都不行,她觉得她爹就该一把大刀驰骋江湖,其他的什么都不管,而花家那个就该天天闻闻花香,剪剪花枝,实在无聊了就施些花肥,最好肥都是她来施,他就在边上看着。” 说到这里,乐七娘鼻子里哼哼,忍不住拿起酒壶又灌了一口,在公孙兰的笑声中颇有些忿忿的接着说:“老二前天说要看帐,老娘还以为开窍了,结果人家说‘不知道万梅山庄的帐是不是也这样的。’” 有句话乐七娘这几天一直想说,但没人听,这会子总算可以说了,那就是:“我娘为了我爹让全寨子的女人被子里都只有一个男人了。我为了他凌攸江,把最大的闺女随了他姓,到这会子更好,老二会把自己嫁出去?你信不信?我乐家要绝后了!” 公孙兰冲着台子下抱着乐天被诸多人围着的吴妈指指,纤细如青葱的手指上红色的指甲美丽而眩目,说:“不是还有我小侄子么?” “好,老娘直接把位子传给儿子,然后等着死了到地狱被我娘拿着带倒刺的皮鞭好生伺候。” “你不该让她出去。” “我没让,寨子里一个看门的小子放她出去的。” “那小子还活着?” “活蹦乱跳的活着,还每天晚上蹲在我家墙角边上哭。活该!” “你们这的小子真有意思。” “要不要送个你去玩玩?就我家墙角上蹲着的那个好了,长得还算标致。” …… 乐七娘用她那绣着蛇的绣花鞋踢了公孙兰一脚:“臭丫头,又没逼你成亲,摆什么臭脸。” 这时,公孙兰正好看到场子里陆小凤从凑成一团的几个人头中跳了起来,像只猴子,长着四条眉毛的怪猴子,她笑了笑,说:“姐姐,江湖是他们的,与你我无关了” 乐七娘道:“老娘早就退出江湖,你个臭丫头少刺激老娘,你不过也就比那几个小子大上一两岁,沾老娘的光才长了他们一辈。” 这话说的不错,只是…… “姐姐,三弟死了。” - 十多年前的江湖和如今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江湖上没有人知道陆小凤,花满楼还是花家堡里因为福气太重而被老天嫉妒得瞎了眼的小少爷,西门吹雪也只是万梅山庄的少庄主,而万梅山庄所代表的也仅仅是一方商贾。 那时候的江湖人知道的是义薄云天凌攸江,知道的是心狠手辣毒七娘,而天下第一高手却是非天禽门的天禽老人莫属。 先说说那个时候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在做什么。 那个时候,陆小凤只有两条眉毛,他坐在墙角边,屁股下面是顺手从不知道那间酒楼的门上扯下来的酒旗,他刚从城东头的一个杀猪场把十头猪分别送到城里十家不同的酒楼,按规矩,每个酒楼给了他一张葱油饼,所以他的肚子很饱,甚至饱得他只能把腿伸得直直的,不然他没有办法坐下来。 作为一个八岁的孩子,他总是嫌自己的腿不够长,他希望自己能尽快的变得高大一些,强壮一些,可即使是这样,一个时辰内,他伸长的小短腿还是不可避免的绊倒了不少人,他觉得这样也很有趣,虽然有很多被绊倒的人都骂他小兔崽子,并说要砍掉他的腿。 这时,又走过来一个人,是一个小孩,和他差不多大的一个小孩,穿着上好的缎子做的衣裳,可陆小凤不准备因此收回他的小短腿。 只是等到这个小孩走近的时候,陆小凤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这个小孩是个瞎子,在这个小孩身后一两丈处跟着几个穿着家丁衣裳的人,拼命的用眼神和挥空的拳头示意威胁他赶紧收回他的小短腿。 而就在陆小凤难得的接受别人的威胁时,那个眼睛看不见的小孩忽然轻轻一跃,从他的小短腿上飞了过去。陆小凤顿时眼睛亮了,一个会轻功的瞎子,这是他一个月,甚至一年来遇到的最有趣的事情了。更有趣的是,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腿挡住了他的路呢? 这是花满楼眼睛看不见后第一次出门,此前,他已经在花家堡里行走自如,但他想试一试,在家外面是不是也一样的。 然后,他遇见了陆小凤。 感觉到陆小凤往自己快速撞过来的时候,花满楼心下一惊,他听到了身后的家丁的惊呼声,他说:“你们别过来。”然后微微一侧身,便避开了,再然后便听到一个脑门嗑到墙上的声音。 花满楼问:“你没事吧?” 陆小凤揉着肿起一个包的头,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没事。”其实他用上武功的话是可以不撞上的,但他怎么能用武功欺负一个瞎子。不过现在他意识到了,这不是一个一般的瞎子。他听见这个不一般的瞎子说:“这个在我没瞎的时候,六哥总是和我玩,那时候,他总是赢,如今我瞎了,他反而总是输。” 说到这个的时候花满楼有些失望,他当然不会自以为是自己比瞎之前更厉害了。 作为一个街头小混混,陆小凤基本上是不知道花满楼在说什么,但他猜测花满楼是以为他在玩一个什么游戏,其实他只是想一时兴起,想试试这个瞎子罢了。但他这会子却对花满楼说的游戏有了那么一点点兴趣。他说:“你们怎么玩的?看看和我玩的法子是不是一样的。” 这一天,花满楼认识了他眼睛看不见以后的第一个朋友,并极其无聊,也极其愉快的与他的新朋友把一个画圈圈撞人的游戏玩了四个时辰之久,期间两人还一起在那条破巷子里用了家厅送来的午饭,其中八成的食物都进了对方的肚子,这导致下午那两个时辰里他频频落败,因为对方比上午要重多了。 如果一定要说这个朋友有什么优点的话,可能就是他会在花满楼的脚不小心踩到圈圈的线时马上的指出来,哪怕只是踩上一点点,他也绝不会当作没看见。虽然这让花家的家丁们恨不得马上把这小子给宰了炖汤,但花满楼却很高兴,花满楼更高兴的是在最后告诉他:“刚才有三次并没有踩到线,你却说我踩到线了。是么?” 陆小凤张大了嘴巴,看着花满楼笑着说:“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陆小凤能说他不是开玩笑的,只是想黑对方三盘么?当然不能!他只能说:“花满楼,你到底是不是个瞎子?” 然后听着对方笑着说:“瞎如蝙蝠。” 而这个时候西门吹雪正一身白衣的站在一座小破屋的前面,这间屋子虽然破,但西门吹雪已经找了它半个月,如今终于找到了,所以他要多酝酿一下情绪,比如厌恶的看着自己被树枝挂断了一根丝的衣角,比如平息一下自己对于某个人明明是打铁的,不好生把铺子开在城镇里,偏要搬到荒山野岭来,还不告诉人具体位置的怨念。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让他的心情很不好,以至于他的包子脸比平常要更圆一些。 而在他的身后,还有着一头青丝,身材还算婀娜的吴英,也就是十几年后的吴妈指挥着下人们将带来的箱子一字排开,并把盖子都打开,露出里面黄澄澄的金子。 等到每个箱子都打开了,下人们都垂手站好了,虽然只有八岁半,但已经有自己独特语言风格的西门吹雪用那还带着稚气的声音说了四个字:“我要打剑。” 一盏茶的工夫过去了,两盏茶的工夫过去了,一柱香的工夫过去了,两柱香的工夫过去了,屋子的门却还是紧闭的,连只老鼠都没吱一声,西门吹雪有些生气,但他告诉自己要忍耐,毕竟这是全天下最好的打铁师傅,他敬重每一个名号前有一个天下第一的人,哪怕是天下第一卖烧饼的,他也觉得是了不起的人。何况如今这个人还对他很有用。 西门吹雪又说了一声:“我要打剑。” 这回屋里回话了,还带着朦胧的睡意,说的是:“铁砧就在外面,自便……” 西门吹雪脸上的包子鼓得更大了,热腾腾的,还冒着气,生气的气。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懂礼貌的人,他原本以为只要是做生意的人,还是有天下第一名号的人应该都是守礼而勤勉的,显然,这是一个误会。 所幸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吴英最不喜欢的就是不尊敬万梅山庄的人,在她看来,就是天皇老子也没资格在她家小少爷面前摆谱。于是她貌似随意的扬了扬手,然后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声:“开始吧。” 然后十两一个的金元宝被下人们用力的往那间破屋子里砸去,于是门被砸烂了,窗被砸烂了,墙被砸烂了,甚至有几个穿墙而过,掉到了屋子后面的悬崖里,还有几个不偏不斜正好一不小心的砸断了那本来就有些腐烂了的房梁。 当然,他们不是故意的,他们是有礼的万梅山庄的下人。 雷老头子最终还是在房子塌掉之前跑了出来,他有些懊恼的抖着身上的灰,说:“我不打剑,只打刀。” 西门吹雪终于见到人的时候,心情缓和了一些,他说:“你打的。” 雷老头子说:“不打。” 西门吹雪说:“你打的。” 吴英一直觉得自家的小少爷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小孩,可她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样高的见识,她决定帮个忙,她说:“七大剑派的掌门人里有三位用的都是老爷子打的剑吧,老爷子的习惯真是有意思,每把自己打的剑上还要留个记号,其实不留记号也没什么关系,天下哪有我万梅山庄小少爷不知道的事,您真的费老大的心了。” 说完话,吴英马上回复了方才的低眉垂手,而雷老头子半晌后憋出一句:“也没费多大心。” 一个月后,西门吹雪背着那把日后响誉天下的乌鞘长剑离开,从此剑不离身。 雷老头子最终还是为非武林世家的西门吹雪打了这把剑,并不是因为他给的金子够多,也不是因为天下没有万梅山庄小少爷不知道的事,而是因为西门吹雪说:“不出十年,此剑必然……天下第一。” 不得不说,十多年前,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都还算不错,可跟他们差不多大的霍天青却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了。十多年前,他那天下第一的父亲天禽老人毫无预兆的一觉睡着了便再没醒过来,而他甚至不能说自己很意外,毕竟父亲已经有八十高龄了。 然后,年仅九岁的他便成了天禽门的掌门,刚刚安葬完父亲便只身前往娥眉参加父亲早就许诺要去了武林大会。他以为这已经够惨的了,可他没想到的是居然出门没两天就遇到了两个如噩梦一般的女子,她们一个叫乐七娘,而另外一个叫公孙兰。她们貌若天仙,却心如蛇蝎,并且颠倒黑白,神经错乱,杀人如麻,最让人痛恨的是她们还逼良为女昌,让他成了她们的义弟! 这让他怎么对得起尸骨未寒的亲爹,怎么对得起天禽门上上下下几百号叔叔阿姨,怎对得起江湖上如此多爱慕他爱慕到牙齿都漏了风的小丫头片子!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有些。。。卡手感。。。。 你们懂的。。。就是知道写什么。但不知道怎么写才有意思。。。 不过昨天晚上睡了一觉,忽然觉得还不错。。。 所以今天理论上还有一更。。。献给今天晚上要在火车上站20多个小时的萧萧。。。 哎呀。。。我怎么心情这样的愉悦呢? 嗯,绝不是因为萧萧要站20多个小时,而是因为我不卡手感了。。。就是这样的 34 34、第三十四章... 霍天青与乐七娘、公孙兰相遇在一个有些简陋的路边小酒馆,不过是一间茅屋作厨房,外面摆着几张桌子和几把椅子,而就这几张桌椅上的油漆也早已斑驳。可它还是很美,因为它在一个不知名的湖泊边,湖里的芙蓉花开的正好,风吹过的时候会有一阵清香。 所以即使是几张破桌破椅,却还是被人坐满了,只是坐下的这些人没有欣赏湖里的美景,而都是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其中一张桌子上坐着的两个女子,或者说是一个小丫头和一个大丫头,她们一个穿着五彩霓裳,一个穿着蓝缎短衫,她们的头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边说边笑,她们笑的时候湖里的芙蓉都失了颜色,有大部分的男子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有她们一半好看的丫头,如今一下子就见到两个,他们谁也移不开眼,挪不开脚。 霍天青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可对于还只有九岁,连续赶了好几个时辰路的他来说,最紧要的是有张桌椅可以坐下来好好的喝口茶,用些饭。但显然这里的人都不懂得应该多照顾下一个正处于发育期的少年这个道理。而就在霍天青几乎要负气离开的时候,终于有人注意到他了。 乐七娘对着霍天青招招手,露出一排白牙:“小弟弟,饿了吧?来姐姐这里。” 这套词跟霍天青给他家大黄狗喂食的时候说的何其之象,霍天青坚决的不理会,翻身准备上马,他相信下一个酒馆应该不会太远,他应该可以找到一个位置喝到一杯热茶,吃到一口热饭。 可就在他刚抬起脚的时候,却被公孙兰拉住了胳膊,公孙兰笑得极甜,说:“走什么啊,饿了当然要吃饭。” 霍天青心下大惊,他身为天禽老人的儿子,虽说善还是年少,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但自以为同龄人中无人可敌,公孙兰看起来也不过比他大个一两岁,竟然眨眼的工夫便到了跟前,还拉住了他。 公孙兰看出了霍天青眼里的惊讶,她有些得意的冲着乐七娘眨眨眼,乐七娘立时的便笑了,她们自然看出来这霍天青武功不俗,但她们就喜欢找武功不俗的漂亮小子陪着吃饭,特别是那些看她们几眼就不看了的。 按说公孙兰露了这么一手,边上怀着些坏心思的男子就都该自行散了,可天下总是有很多没眼色的人,不见血不知道疼,不见棺材不流泪,疏不知道见到棺材的人通常都已经流不出泪了。 一个男子站了起来,晃晃悠悠的走到乐七娘的边上,将手耷在乐七娘的肩上,他醉了,笑的时候吐出一股子酒气,他很高兴遇到了一个聪明的姑娘,很乖,甚至还会对他笑。他说:“你真好看,跟花似的,花都没你好看。” 乐七娘点头表示赞同,她喜欢听人说她好看,她说:“很多人都这样跟我说。” 于是那个男子又凑的近了一些,他说:“跟我吧,我在县城里给你买个宅子,每个月都去看你。” 乐七娘仔细的看了看这个男的,其实长得也还混得过去,有些武功底子,虽然喝醉了不怎么好,但也没什么大毛病,但基于她出来这一年多来因常识差异而产生的种种误会,她又问了一句:“你有妻子么?” 那男子见乐七娘似乎是真的在考虑他说的话,赶紧的再接再厉,说:“那个黄脸婆管她做什么,我早就想休了她了,你跟了我,我就跟你一个好。” 于是乐七娘笑了,连拉着霍天青的公孙兰也笑了,那男子有些兴奋,他觉得他今天实在是太走运了,他指着公孙兰,接着说:“把你妹妹也带上,把你妹妹也带上。” 公孙兰松开了霍天青时,霍天青觉得那个醉鬼恐怕会有些麻烦。而事实上,他马上发现不只是一点麻烦那样简单,他看见乐七娘的手动了一下,只觉得似乎有银光一闪,随后那个醉鬼便倒在了地上。 原本和那个醉鬼一起的人呆住了,半晌后才疯了一样的扑到他的身上,可是人已然没气了,待这人回自己的桌子上拿了刀欲砍向乐七娘的时候,霍天青果断的上前拦住了他,虽然这样让霍天青的背露给了乐七娘,会有些危险,但他若是不拦住这个人,这个人一定也会死。 可这样的人情不是每个人都懂得领,那人的刀转而马上砍向了霍天青,他说:“小兔崽子!你们他娘的原来是一起的。” 霍天青格开那人的刀,听到他的话皱起了眉,说:“不是。” 而就在这个人的刀再一次砍向霍天青的时候,一柄飘着红绸的剑刺进了他的胸膛,公孙兰的声音比她的脸颊更甜,她笑呵呵的说:“你这人好不识好歹,他救你你还杀他,还是死了好些。” 霍天青看着又一个人死了,酒馆里的人都在跑开,他决定也马上离开,他知道他绝对对付不了这两个人,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乐七娘说:“小子,过来吃饭,现在位置多的是,你坐哪里都好。” “不用了,多谢。”霍天青只想赶紧离开。 可乐七娘说:“你不坐下来好好的吃饭我就把这些人都杀了。” 乐七娘指的是还没跑远的那些人,霍天青相信她不是开玩笑,于是他停下了脚步,找了一张离她们最远的桌子坐下来,可还没点菜,乐七娘和公孙兰便端着她们桌子上的饭和菜换到了他的桌子上。 公孙兰说:“你可以随便选桌子,没理由我们不可以。” 乐七娘和公孙兰一边一个捏着霍天青的脸:“好看的小弟哦!” 霍天青的人生一片灰暗,他被这两个女子缠上了,他上马,她们也上马,他下马,她们也下马,他往东她们绝不往西,他打尖她们绝不住店,他住店,她们的房间一定一个在他左边一个在他右边,如果左右原本就住了人还不肯让,那一定就会死人。 半个月后,忍无可忍的他说:“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她们看起来还蛮委屈,说:“我们就是有些无聊,你去做什么?我们帮你。” 他说:“我是去娥眉!” 公孙兰说:“那我们也去娥眉,那里风景好么?” 他说:“我是去参加武林大会!” 乐七娘说:“什么是武林大会,听起来很有意思。我们现在就起程,别错过了。哎呀,武林大会这样的事怎么都不叫上我和兰儿,娥眉的人记性太差了。”说着话拎起霍天青就往马上丢,并在霍天青准备拼命一博的时候说:“乖小弟不要挣扎,姐姐最近做了些新药还没找到试药的人,九岁的漂亮小子其实蛮合适的。” 于是霍天青不挣扎了,他无力的说:“你们怎么样才放过我。” 公孙兰说:“找到比你好看,武功也比你好的就可以了。” 霍天青的自尊告诉他,这个人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于是霍天青无可奈何的过上了悲剧的生活,比如半路遇到打劫,两个明显比他高许多的女子快速的躲到他的身后,用颤抖的声音说:“青儿,好可怕!” 他除了用蚊子大的声音无谓的反抗一声:“不要叫我青儿!”之外,还能做什么? 他能发信号叫天禽门的弟子来帮他的,可是他终于还是没能那样做。其实这两个女子,只要不主动惹她们,一般不会死人。 当然,假如她们给银子你请你换房间,结果你叫她们陪你睡觉,那就死定了。 最后霍天青终于还是跟她们结拜了,因为她们答应,假如结拜了就叫他三弟,不叫他青儿。 不能不承认的是,乐七娘和公孙兰无意中让霍天青在失去了父亲这棵大树后的那段时间里,完全忘记了失落,因为他没空,他整天都在想着怎么摆脱这两个奇怪的女子。 乐七娘和公孙兰从来没有在江湖上说过她们与霍天青的结拜姐弟,事实上,从娥眉武林大会以后,她们甚至再没有那样招摇的与霍天青一起出现在江湖上,因为霍天青是天禽门的掌门,那个在人不多,却在武林上享有胜誉的天禽门掌门,她们只是默默的帮霍天青杀掉那些欺负他年少,企图对他不利的人。 当然,这些霍天青也是知道的,他还知道乐七娘特地为他做了一种药,让他在中毒的时候不会那么快死,并且在左手的无名指和中指中间出现一颗红色的痣,这样她的女儿在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她的朋友。 所以中了霍休的毒时他并没有那么快死,但他也知道他没有时间在死之前跑到万梅山庄请他的小侄女为他解毒,他只是静静的等待着死亡,他想着如果乐七娘知道他是被毒死的,一定会很生气,他的确不该被毒死的,他是乐七娘的三弟,怎么死也不该被毒死。他只是错信了一个他以为是朋友的道士,她们早就跟他说过,那些个和尚道士是最不可信的,他偏偏不信。 - 下面的场子里,花满楼用筷子在茶碗上轻轻一敲,清脆的一声。水墨画一般的江南小调与那清迥幽奇的琴声同起,双剑上的红绸在火光下复活。而台上公孙兰的泪如珍珠一般的落了下来,她说:“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没管教好飞燕,她怎么敢设计去陷害三弟……” 乐七娘沉默了许久,然后说:“人在江湖上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也说不上是谁的错。” 而就在乐七娘与公孙兰将敬给霍天青的酒洒到地上的时候,一声极具爆破力的唢呐声起,公孙兰不得不丢掉手里的酒壶,与场子里的人一起捂住了耳朵。却见得乐七娘扫尽一脸的阴郁,大喊了一声:“吹得好!” 于是凌攸江不仅吹,人也晃了起来。离得太远,他只隐约的看见乐七娘的脸上有些水光,他以为那是错觉。 - 乐菀和西门吹雪说,只要等到大家都跳起舞了,他便可以先走,于是当几乎所有人都围成了个圈,唱起来跳起来的时候,西门吹雪起身离场,而那个时候,陆小凤和花满楼还陪着凌攸江在喝酒。 只是等到凌潇好不容易从圈子里逃出来的时候,却发现陆小凤和凌攸江确实是在那喝酒,花满楼却不见了。陆小凤说:“刚才有个小孩找他,他就走了。” 小孩?凌潇想不出寨子里哪个小孩会找花满楼,又有什么事情需要找花满楼。而也就在这个时候,抱着乐天的吴妈却凑到了她的耳朵边上说:“花满楼是跟着那个以前你去提过亲的廖三浅走了。” 凌潇心里顿时噔的一声,像丢进了一块石头,然后她又听见吴妈说:“你放心,我叫严小卿跟上了,没事的,有事他一定会回来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萧萧上火车了。。。。我有一个月看不到她了。。。我有点惆怅。。。。 35 35、第三十五章... 廖三浅和花满楼并肩走在寨子里那弯弯绕绕的小路上,几乎所有的人都还在谷场上,除了远远从那里传来的人声外,他们的周围静寂得只有廖三浅的脚步声。 “你不问我带你去哪里?” “听说这个寨子并不大,所以应该不会太远。” 廖三浅轻哼了一声,说:“听潇潇跟你说的?” 花满楼却说:“不是,我是听隔壁牛公子的娘说的,她每天早上都要牛公子绕着寨子跑一圈,据说跑瘦了才好嫁人。可牛公子似乎很不愿意,所以她不得不跟在他后面,他们每天太阳升起时出门,不到午时就会回来。” 廖三浅不想被转移话题,但他忍不住还是嘀咕道:“猪都比他勤快,就算是比猪瘦一斤又有什么用!” 最后,花满楼跟着廖三浅进了一个院子,廖三浅说这是他的家,花满楼却知道这不是,但他并没有指出来,而是应廖三浅的话在院子里坐了下来。廖三浅给花满楼倒了一杯茶,他接到手里。 陆小凤总说乐菀毒,而就花满楼目前知道的,这个寨子里的人几乎没有不毒的,只是程度上的差别罢了,所以这茶他并没有喝。 廖三浅说:“你还怕我给你下毒?!” 花满楼说:“是啊。” 廖三浅生气的一把将茶杯从花满楼的手里抢了过去,然后一饮而尽,说:“我自己喝成了吧?” 花满楼笑着说:“看来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廖三浅不服气的说:“本来就是,你们外面的人最恶心了!特别是男人,听说一个男人嫁好多个女人!真丢人!” 花满楼想陆小凤如果听到这句话一定又会哀嚎半天,他说:“这听起来真不是什么好事。” 廖三浅又哼哼了一声,他说:“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就想赖着潇潇,然后赖在寨子里,就不用出去伺候那么多女人!” 花满楼仔细的想了想,然后不得不承认:“我差不多就是这样想的。” 廖三浅很生气,他的手重重的拍在桌子上,说:“你还真敢想!你一个那么大年纪的瞎子怎么配得上寨主家的女儿,就算她不姓乐你也配不上!” 花满楼笑着补充道:“况且我还只有六个哥哥。” “六个哥哥!”廖三浅拍案而起,他有些不敢置信:“你家一个女儿都没有?” 花满楼说:“一个女儿都没有,我祖母一直为这事很难过。” 廖三浅已经被刺激得没话说了,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可怜的一家人,他自己家虽然也没有姐妹,但他爹去的早,不算数。 花满楼说:“所以我要早些把自己嫁了,给我祖母减轻些负担。” “那你也不能害她,她们家自己定的规矩,一个女子就只能娶一个夫郎,还不让休,你嫁给她不是存心让她绝后!” 花满楼抹了一袖子汗,他必须承认的是,虽然陆小凤说他适应得很快,但脑子还是有转不过弯的时候,还好没人听到他花满楼居然要害人绝后……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也就是这个时候,花满楼感觉到廖三浅笑了一下,很轻,马上就收起了。这让花满楼有些奇怪, 而随后他便听见廖三浅说:“你嫁不了她的。” 花满楼问:“为何?” “因为你要嫁给她。”廖三浅说这话的时候手指着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约莫十八岁,也穿着一身蓝缎子,显然是特地从谷场上提前回来在这里等着的。 当然,这些花满楼都看不见,他看不见廖三浅的手,也看不见那个女人,但是这些都还算是他的预料之中,他知道这个小孩绝不只是要跟他说几句话。 可也有他预料以外的事,那便是,他发现自己中毒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中的毒,但无法聚集的内力和体内的燥热告诉他,他的确是中毒了,恐怕还是很麻烦的毒。 “你……”花满楼说了一个字便不想再继续说话了,他的声音听起来让他自己都难以接受。他的手用力的握上竹椅的扶手以让神志保持清醒,若是平时,莫说一节竹子,就是一把刀都已经断了,可是这会子,那节竹子还好好的。 廖三浅看到花满楼毒发了很高兴,任何一个下毒的人看到自己的毒有了作用都会很高兴。他说:“我知道就是因为你,她才没有再来提亲,你坏我姻缘,我还费心帮你找了个好姻缘,你也不用谢我,你放心,琴姐姐一定会好好对你。”他对边上站着的那个女子说:“琴姐姐,还不扶你的夫郎进房!?” 这个被廖三浅唤作琴姐姐的人名叫钟琴,与廖三浅算是一房远亲,今日谷场之上听了花满楼唱的小曲,便动了些心思,开席喝酒之时赞了几句,廖三浅便说要帮她成好事,让她回家等,没想着竟然成真了,她这边看着花满楼许久,抬脚欲前,却又停了,刚要说话,却又被打断了。 对于不怎么会武的廖三浅和钟琴来说,严小卿就好象是从地上冒出来的,他的手上有两根银针在快速的翻转,他转得并不那么快,比乐菀吓唬人的时候要慢许多,但按乐菀的话说,就严小卿目前的程度吓唬寨子里那些没眼色的人是够了,他说:“你们两个想清楚些,这可是乐家的贵客!” 廖三浅却是没害怕,他冷笑:“严小卿,你口口声声把乐家乐家的挂在嘴边上那么多年,又有什么用?谁不知道乐菀要娶外面的男人了!你还是省一省!” 严小卿说道:“那又怎样?我就知道不管她娶了谁,今天你们两个就是死在我手上,我半点事都不会有,你们信不信?” 这回廖三浅还没来得及说话,倒是钟琴说了,她向前几步,说:“我信,我信,小卿,不如你跟我吧,我喜欢你很久了!” 严小卿惊得手一抖,针掉到了地上,他赶紧的拣起来:“我呸!”这女人是存心恶心他的吧?! 钟琴却又上前几步,说:“我是真心的,小卿。” 严小卿差一点就把手里的针往她身上砸了,他退了几步说:“你给我死远点,下辈子也别想!” 钟琴看起来是伤心了,终于又把纠结的目光转向了花满楼。 同样被惊悚到的廖三浅见到事情终于又回到了原本该有的样子,便又说了:“严小卿,这事你别管,药是琴姐姐下的,按照规矩他这会子算是半个琴姐姐的人了,你凭什么来捣乱,这会子就是潇潇来了……” 于是凌潇来了,在勉强还有些神志的花满楼想着,这寨子怎么这样多见鬼的规矩时。 不得不说,这院子里的情形和凌潇猜的几乎完全一样,没有人敢对乐家的客人下毒,但是按规矩,下欢药却是可以的,在这个寨子里,中了欢药的未婚男子就只能自认倒霉,事后若是女人不认,那女人会受到重罚,但若是女人认了,并与之成亲,那女子便算是无错,而男子也不能不嫁。所以这寨子里的未婚男子,若非极亲之人,鲜少与女子同食同饮,或者是独处。 但花满楼不知,这样一个约定俗成不知道多少年的规矩,可能要追溯到几百年前那个男人抢到一个是一个的年代。就连乐家大厅那张寨规上都没有写,何况他确实没有想自己这样容易便中了毒,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中的毒。 这倒也不能怪花满楼,毕竟廖三浅确实费了些工夫,他听到钟琴有那个意思后,便特地的从家里推了十坛的青桑酒去了谷场,这青桑酒在寨子里不算常见,也不算少见,何况席中从家里拿酒本是极平常的事,自然不会有人多加注意。可还是有好事的人给花满楼那桌送了些去,毕竟外面的人都没喝过。 而等到花满楼喝过酒后,廖三浅便把他叫到了这个院子里,院子里放了几盆廖三浅事先放好的一种叫慕春的花,这花香加上那青桑酒便是一种极强的欢药,酒是不少人喝了,花也不只一个人闻了,可喝了酒又闻了香的人却只有花满楼。 莫说是花满楼,就是凌潇都不知道这样的事,严小卿也就是等花满楼药发了的时候,才想明白是怎么回事,所幸他从来不喝酒,不然这个霉也是倒定了。 原本,既然凌潇都来了,廖三浅和钟琴就应该马上走人,就算是按规矩他们也算不得错了,但凌潇显然是已经有些愠怒。 可廖三浅偏偏要说:“潇潇,不如我们先走,把地方留给琴姐姐和花大哥,花大哥千里迢迢从外面到我们这里来,与琴姐姐成了也算是缘分。” 严小卿觉得自己拿着针的手又在发抖了,简直是不受控制的想在廖三浅的身上戳个洞,他看着凌潇面无表情的样子,想着要不要放个自己制作的小烟花弹,把乐菀叫来,直接把这个人给毒得死不死,活不活才解了气! 而接下来钟琴说话了,她好象很为难的说:“潇潇,要不这个男人让给你好了,我也就是一时兴起,方才知道他家竟然有七个小子也没一个闺女……我家就我一个独女,我要娶了他我娘非打死我。你就当帮姐姐我一个忙,成不?” 花满楼真的已经用尽了所有的精力在抵制那不知道是什么的药,可听到这句话他还是忍不住笑了,这个寨子果然是太有趣了。 可花满楼的这一声笑算是真正的触动了凌潇脑子那根掌管理智的神经,什么见鬼的规矩,这寨子里的规矩都是姓乐的! 墨音的一声长啸后…… “滚!” 凌潇这会子的心情可以打个比方就是,她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她觉得最好吃的苹果,她每天都要去看一看那个苹果,然后想着选一个最好的日子把它摘下来吃掉,结果还没等她选好日子,另外一个人却把那个苹果给摘了,等她赶到的时候那个苹果已经被削了皮被那人拿到手上,就只差一口咬上去了。 可她还在想自己要不要把它抢过来的时候,那个抢了她苹果的人对她说:“哎呀,原本我以为是个脆苹果,结果是个粉苹果,我讨厌粉苹果,难吃死了,你吃不吃,你吃我就给你吃,你不吃我就丢垃圾桶了。” 寨子里是不能杀人的,但若把凌潇换成乐菀,这两个人只怕死得连渣都不会剩下。可凌潇是凌潇,所以廖三浅和钟琴安全离开,廖三浅还愤恨的跺了跺脚。 凌潇伸手扶起花满楼的时候,严小卿准备拦着的,可没来得及…… 拂开花满楼纠缠的手,凌潇脸有些红的问严小卿:“你会配解药么?” 严小卿的脸比凌潇要红得多,他低着头小声的说:“这是欢药,没有解药。”不过他还是用更小的声音补充了一句:“或者小菀有办法,她总是什么都有办法。” 但停顿了一下后,严小卿还是说:“但这回她真不一定有办法,欢药大都没有解药,从来都是这样的。” 其实主要的问题是,凌潇实在不知道该不该带着这样的花满楼去见一个女子,哪怕这个女子是她妹妹。 如果她有个成年的弟弟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很可能还有一更。。。。 好吧。。我第一次写这样欠抽的人物,,,我有点惆怅。。。。 L我对不起你。。。。 36 36、第三十六章... 如果一定要陆小凤说掏心窝子的话,他要说的就是,他压根就不信在进寨子的时候,花满楼有被他点中穴,他甚至觉得花满楼是自己跳到凌潇怀里去的。可事实上,当时花满楼的确是被陆小凤丢进凌潇怀里的,但花满楼有没有被陆小凤点中这一点,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这就好象陆小凤到死都没有相信过花满楼会中毒,而且还是有香味的毒,这听起来简直就像是笑话。可花满楼跟他说:“你不是也中过小菀的毒么?” 当然,花满楼说的没错。可全天下只有一个乐菀,就乐菀那手无媒介无动作就能小范围目标性的放毒,连乐七娘也不知道其中的究竟,陆小凤那毒中的一点都不冤枉,可花满楼是折在一个小屁孩手上…… 所以陆小凤对花满楼说:“你一定是想占美人的便宜才故意中毒的。” 花满楼摇着头微笑道:“你不能把每个人都想成和你一样。” - 花满楼很显然的已经不太受控,隔着薄薄的衣裳,凌潇感觉到他的身体甚至有些烫手。他的唇咬住凌潇耳垂的时候,略带了酒味的热气如雾般附在她的耳廓上,让她更是手足无措。 将他推开,于是他真的被推开了,往后倒去,又赶紧在他摔下前将他扶起,却马上又被他圈住,不得不陷入又一轮的纠缠。 凌潇扬起手刀,只是还没落下,却听到严小卿用比蚊子还小的声音说:“别打晕他,会坏了身子的。” 严小卿低着头,可显然他还是有抬头的,不然他不会知道凌潇准备打晕花满楼。这让凌潇的脸变得通红通红,所幸严小卿说完话马上就跑了,头也没回,甚至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莫说花满楼已经什么都不知道,在严小卿离开后他明显要比之前放肆了许多。当他的覆上凌潇的唇,成功纠缠到她的香舌时,凌潇已经是站在原地僵硬得好象血都已经被凝固了。 “花满楼……” 花满楼似乎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了,他那一声低沉的鼻音怎么听都不像的在应凌潇的话,倒更像是呻/吟,听的人变了,他这会子似乎也不觉得自己的声音难以忍受了。 凌潇用那有限的思考空间肯定这会子一定不能去找乐菀,且不说乐菀有没有解药,就算是有,若是花满楼就这样一下子贴到乐菀…… 在自家弟弟满月的晚上,她不想被西门吹雪的剑追杀。 “花满楼,我娶……我们成亲,好么?” “……嗯?……嗯。” “你知道我是谁么?” “潇……” 这样应该就不算是乘人之危了吧? - 要说,乐七娘轻功并不好,凌攸江的轻功相对与他的名声来说也是差了些,但凌潇的轻功很好,因为凌潇的轻功并不是乐七娘,或者是凌攸江教的,而是公孙兰教的,虽然只是短短教了不到三日,但对于凌潇来说已经是足够了。 可即使是这样的轻功,带着一个比她高一个头,且并不瘦弱,似是无力,却还不断捣乱的男人穿过大半个寨子也是异常的艰难。 重点是,这个男人不断的捣乱,比如把嘴凑到他不该凑的地方,把手放到他不该放的地方。 幸好,一路上什么人都没遇到。 最后两人到的是寨子以东,一个小水潭边的木屋,这个木屋是乐菀的,以前她总是喜欢在这边玩,一呆就是一整天,最后乐七娘索性给她盖了间屋子。 虽然正值六月中天气炎热的时候,但寨子里地形特殊,原就比外面要凉爽一些,再加上这木屋外爬满了青藤,更是清凉。可凌潇完全感觉不到这份清凉,更不用说花满楼。 在凌潇看来,有些事女人总是比较占便宜,虽然乐七娘跟她说,外面的男子跟她们想的不一样,但凌潇觉得花满楼想的跟她应该是一样的。 尽管是占便宜,凌潇也觉得不用太着急,两人大可说会子话,饮些酒助兴等等……直接点说是凌潇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办,乐七娘还是没告诉她该怎么占男子便宜,她自然也没主动去问,之前在外面的时候,原本是借着乐菀的故,去青楼求知,却被花满楼逮了个正着…… 不过,村子里大多数的女人都说过的一句话就是,不会睡男人的女人那还是女人么?! 凌潇肯定她绝对是如假包换的女人,所以换个角度来想,睡男人这样的事她应该也是天生就会的。至于乐菀对于西门吹雪大半年还没得手这样的事,凌潇一直觉得是因为自家妹妹把男人宠得过了,先是不舍得用药,后是种了碧乐珠,药便没作用了,作茧自缚。 这样的想法让凌潇不那么慌乱了,可当两人进了屋子,凌潇伸脚踢上门以后,事态还是完全超出了她的控制,要知道虽然天上挂的是满月,可就那么一扇小窗户,初进屋的凌潇眼前一片漆黑,这却是花满楼最熟悉的环境。 必须说,当凌潇被花满楼轻轻一带,倒在那硬邦邦的床塌上时,背磕的的确是有些疼,要知道床上连张褥子都没铺,堪堪一张竹席,何况凌潇还刻意的给花满楼作了垫背的,免得他也被磕到。 娘不是说了么,自家的男人,宠着一点,总是没错。 花满楼解自己的衣裳…… 娘不是说了么,自家的男人,宠着一点,总是没错。 于是凌潇摸索着把他扒干净了。 花满楼解她的衣裳…… 娘不是说了么,自家的男人,宠着一点,总是没错。 于是凌潇利索的把自己也扒干净了。 花满楼压在她身上似乎不想起来了…… 娘不是说了么,自家的男人,宠着一点,总是没错。 于是就随他吧。 花满楼上下其手…… 娘不是说了么,自家的男人,宠着一点,总是没错。 于是还是随他吧。 凌潇其实有点想知道,啥时候才能睡觉啊? 娘不是说了么,自家的男人,宠着一点,总是没错。 于是等他想睡的时候再睡吧。 再后来,凌潇抽空有想起了很久以前无意中听见村子里某个婶婶说的一句引起诸多婶婶共鸣的话:男人还是下药了比较好玩。 凌潇当时听了并不怎么明白,她一直觉得对男人下药是不好的事,因为很多时候男人并不那么情愿,比如花满楼这回。但这会子她忽然悟了,倒不是说她认识到下药这事不坏,而是她认识到那些婶婶们为什么会这样说了。 因为男人被下了药,玩起来的时候,女人就什么活都不用干了。 只是辛苦了她家花满楼,太辛苦了,以后咱再也不下药了。 - 按习惯,凌潇通常是四更过了便起,可这一回,她估摸着自己睡着的时候已经快四更了,于是醒来的时候过了正午倒也不算意外。 那木屋里虽然也有个灶,可一粒米都没有,花满楼在屋外的树阴下升了火,正在烤着一条鱼。 “醒了?” “嗯。” 凌潇应了话后,站在屋子前看了花满楼一会子,然后低下头,拖着腿走到水潭边,捧起水洗脸,然后…… 花满楼听见扑通的一声,他赶紧的跑了过去:“怎么了?”半晌后他听到了凌潇的声音,极小也极慢:“我……掉水里了,没事。” 其实花满楼大概也知道是她掉水里了,只是不太敢相信罢了。 真的不能笑,真的不能笑,真的不能笑!花满楼!!! 花满楼还是控制不住的笑了,左手里的树枝上还串着一条烤好的鱼。湿漉漉的凌潇站在水里抹了一把脸的水,有些气闷。 太丢人了,怎么就掉水里了呢? 凌潇看见花满楼站在岸边把手伸给她,听见他说:“我拉你上来。”她觉得她完全没有脸红的理由,可是在看见那几根修长的手指时她的脸刷得一下红透了,甚至觉得耳根都是火热的。 所以,她必须承认的是,这几根修长的手指的确有让她脸红的理由,并且很充分,而值得让她庆幸的是,花满楼看不见她这张通红的脸。 她拉着花满楼的手跳上岸来,想着幸好是夏天,湿掉的衣裳和头发应该很快就会干的。却听见花满楼笑着问:“脸红了么?” 凌潇那在人看来总是含情的嘴角有些抽抽,她那还挂着水珠的美丽眼睛看着花满楼,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在这样的注视下可能也会掉进水潭里,可花满楼是花满楼,或者凌潇想说的是,花满楼是凌潇的花满楼。 而凌潇却是不明白,若花满楼是靠染料的气味来分辨布料颜色的话,又是靠什么来知道她脸红了呢? 这时,花满楼的手抚上那张美丽得让人迷惑,他却看不到的脸颊,说:“它跟我说……它有些热,许是太阳大了些。” 于是凌潇觉得自己的脸颊已经不是热,是烫了。然后她见到花满楼将一条金黄的鱼举到她面前,笑着问:“吃鱼么?我已经吃了三条。” 凌潇慢慢的接过那条鱼:“谢谢。”然后回头,走开,两步后,说:“以后我不会这样晚起了。” 花满楼说:“好。”只是说完话赶紧伸手捞住被一块小得不能再小的石头绊倒,差点摔了的凌潇。 凌潇站好后,忍不住捂脸…… “很紧张?” “没。” “嗯。” 小半会后…… “我烤的鱼不好吃么?” “好吃。” 凌潇埋头开始吃鱼,然后小声强调一遍:“好吃。” 花满楼伸手将凌潇头上的发带松开,他说:“松开了比较容易吹干。” 作者有话要说:**的和谐程度让我在码这章的时候太过于惆怅。。。于是……经过长时间的纠结。。。就这样吧。。。 37 37、第三十七章... 凌潇和花满楼一个晚上都没有回来,干嘛去了是大家用脚指头都可以想明白的事。尽管他们还没回来,乐七娘已经在往绣花荷包里装金豆子了,上次因为花满楼是个假的,她给了西门吹雪双份的,这一次她不得不给花满楼也准备双份的,她简直怀疑这是自家死丫头想出来黑她钱的法子。 凌攸江乐呵呵翻出当年凌潇和乐菀玩的那匹小木马,刷上新漆,等过上一两年,乐天就可以继续和它玩了,虽然一两年后的事现在做是早了些,但谁让他心情好呢。不得不承认的是,两个女儿里,虽然凌潇更为勤勉和懂事,但她的婚事却一直是凌攸江很担心的事。 至于吴妈则抱着乐天坐在屋前翘首以盼的等着这两个人回来,只要这两个人回来和乐七娘一提婚事,她就可以马上将她家少爷的婚事提上日程了,光想想就让她激动不已。只是要帮她家少爷办婚事的话,她的乐天可怎么办哦,多可爱的孩子啊,抱了几天她便放不下了。真希望早些可以抱上小小少爷 而乐菀却在西门吹雪的房里来来回回的走个不停,叹气,又叹气,再叹气,最后重重的叹一声气,重重的坐到椅子上,用惟恐西门吹雪感受不到的目光偷看他。以至于西门吹雪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书。书刚在桌面上放稳,西门吹雪便被乐菀一头撞进了怀里。 西门吹雪的脖子被乐菀的细胳膊勒得紧紧的,淡淡的药香充斥着他的鼻息,伸出手将人搂住。 乐菀将脸颊紧紧的挨着西门吹雪的脸,声音比之往日要沉闷了许多,她问:“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西门吹雪的回答很快,他说:“不是。” “真的?” “真的。” 乐菀又呵呵的笑了,她说:“那我晚上来找你好不好?” 西门吹雪的回答还是很快,他说:“不好。” 乐菀的嘴立刻的撅得老高,几乎可以挂上个油壶:“为什么?”她说:“我一定会和你成亲的,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睡觉?姐姐和花满楼昨天晚上一定是一起睡觉的,他们认识的比我们还晚一些。” 这问题的答案在西门吹雪看来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这是你家。”没有说去女方家提亲,亲还没提成,先睡觉的道理。 可乐菀完全想不出这跟在她家有什么关系:“那我们也去外面,我在外面还有个小木屋,这个时候可凉快了。” 西门吹雪还在想着该怎么解释这个事,就见着乐菀从她的红口袋里摸出几粒大小颜色各不一样的药,还有一个小瓶。 乐菀说:“我把药都准备好了,口味不一样,有嚼的,也有喝的……” 西门吹雪的面色有些不自然,他想他猜得出这药是做什么的,他问:“你吃的?” 乐菀笑了,她说:“什么药对我都没用,当然是给你吃的。” 西门吹雪说:“你不是说,药对我没用?” 乐菀有些得意的说:“是什么毒对你都没用,但这种药又没有毒,何况,这是我这两天特地配的,方子还是我娘的,我娘说种了碧乐珠的吃了一样有用的……” 哪怕知道乐菀身上的药是永远都收不完的,西门吹雪还是坚决的没收了所有的药,然后严肃的说:“不准用。” 于是乐菀失望的耷拉下了头,嘟喃道:“那成亲后再用好了。” 西门吹雪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说:“成亲后也不能用。” 乐菀真的伤心了,她瞪大了眼睛:“成亲了你也不和我一起睡觉!” 西门吹雪说:“就算是……睡觉……也不一定要用药。” 乐菀却说:“都说用药会比较好玩。” “谁说的?” “村子里的那些婶婶。” 西门吹雪觉得这个地方真的呆不下去了。 其实最近两个人一起的时候,西门吹雪经常会笑的,可是这一次说了这么一会子话了,他都没有笑,乐菀觉得他不高兴了,赶紧说:“不用了,不用了,我以后再也不做这个了。” 而在就在西门吹雪对自己的威信感到勉强满意的时候,听到那颗小脑袋在他的脖子边上蹭啊蹭着的说:“亲一口,成不?就一口。” 就像一个讨糖吃的小孩,就一颗,成不?西门吹雪不过是稍稍的一些愕然,便被一张嘴咬住了,软滑的舌头还在他的唇上舔了舔,就像是在吃糖。 乐菀像一只猫一样缩在西门吹雪的怀里,睁着大眼睛看着他,想了想,然后说:“甜甜的,凉凉的,西门吹雪就像……薄荷糖。” 果然被当成糖了,西门吹雪笑了笑。 “凌潇和花满楼在一起,是不是你要去向花满楼讨教?” “怎么可能!应该是我爹吧。” - 凌潇和花满楼一直到这天太阳约莫快下山的时候才回来,而在他们回来之前却出了件事。也就是乐七娘午睡刚醒,凌攸江窝在树阴下的躺椅里还没醒的时候,院子里走进一个女人,约莫二十岁的样子,对着凌攸江作了个揖,说了声:“七叔叔好。” 凌攸江从躺椅里坐起来,认出这是付家的老二,王裕彩,他说:“裕彩啊!有什么事?” 那王裕彩听了话后又行了个大礼,笑得极为喜庆的说:“提亲。” 凌攸江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啥?” 王裕彩又行了个大礼,又说了一遍:“提亲。” 凌攸江怒而起身,狮子吼道:“老子儿子才刚满月,你个死丫头就敢打主意!活腻了!” 王裕彩被吓得连退了几步,赶紧摆着手,陪着笑,说:“七叔叔说笑,我哪敢打天儿的主意,我是来向凤儿提亲的。” “凤儿?”凌攸江大手一挥,道:“走错门了,老子家没这人。” 王裕彩大惊,快速几步走到凌攸江跟前:“不会啊!我昨天晚上明明把他送回来的,今天早上就走了?他没跟我说要走了啊。” 凌攸江皱着眉:“你说的谁?” 王裕彩看起来快急死了,她说:“我说的就是凤儿啊!昨天晚上拿两把剑跳舞的那个。” 凌攸江终于知道是谁了,他用平生最好的轻功飞回了屋子里,并把门关好,然后留下飘渺的一声:“等着!先等着啊!……”和一脸茫然的王裕彩。 - 陆小凤是被乐七娘拎着耳朵从床上提起来的。当然,以他的武功完全是可以躲开的,但他没敢躲。因为他一直都知道,乐七娘并不那么待见他,乐菀说是因为他的生活不太检点。所以当他看乐七娘出现在他的床边时他就知道一定是出大事了,而当他的耳朵被拎成一个麻花的时候他竟然是在想,居然没下毒,他运气真不错。 “说!你跟王裕彩是怎么回事?” “王裕彩?谁?” 陆小凤的表情看起来比被关在门外的王裕彩更迷茫。 话说,原本昨天晚上陆小凤是想和公孙兰有所发展的,可公孙兰明显是心情不佳,且一直和乐七娘在一起,导致他没有机会下爪,再后来和他一起喝酒的凌攸江被其他桌叫走了。于是从来不喝醉,只是有些微醺的陆小凤晃晃悠悠的走出了谷场。 天下一轮满月,地上一只小凤,然后他遇到了一个女人,在他一个踉跄,正准备使着轻功飞上屋顶的时候,一个女人扶了他一把,这样的情况在他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发生过无数次了,于是他如同过去的无数次一样顺势的就往那个女人身上靠了过去,这个女人身上带着药香,让他想带了…… 他感觉到这个女人开始推了他一下,然后还是让他将头放在了他的身上,这样的情况在他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也发生过无数次。他听见那个女人说:“我送你回去,好么?” 他甚至眼睛都没有睁一下,就说:“再好不过了。”然后他好象真的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在床上了,他醒来是因为有人拿走了他死拽在手上的酒壶。 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抬手将眼前那个正要离开的影子拉住,然后用嘴封住那一声惊呼,这是一个很青涩的吻,当然,青涩的不是陆小凤的,而是另外一个人。陆小凤有很久没有碰过女人了,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久。 最后他还是放手了,虽然这个吻甜美的出乎他的意料,虽然这个女人的嗓子已经不自觉的发出了迷人的声音,但……他不碰没有人碰过的女人,而且他忽然想起有人跟他说过,要老实安分着,不然会被毒死。 让他欣慰的是,在他不厚道的把自己装成一条死鱼后,那个喘息着的女人并没有继续缠着他,只是在走之前说了句什么,但他没有听清楚。 - 陆小凤手举过头顶,说:“我发誓,我就亲了她一口!” 乐七娘差点一掌拍碎了桌子,她说:“就亲了一口?!” 于是陆小凤低着头老实的承认:“可能还摸了几把。” 陆小凤看着乐菀,平静的说:“能让我活着见到花满楼再死么?” 他看见西门吹雪好象似乎笑了一下,听见西门吹雪说:“成亲就不用死。” “绝对不!”陆小凤很坚决的看着乐菀手上翻转的银针,说:“毒死我吧。” 陆小凤看见了那两颗小虎牙带着久违的邪恶,听着它们的主人说:“陆小凤,没想到你还会宁死不屈?” “我又没睡了她!”陆小凤觉得自己太冤枉了。 幸好没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一直以为上一章自己写得很有创意,但貌似大部分人都不满意。。。 悲剧啊,那可是我做梦梦出来的,在过去额梦出来的章节一般都是粉受欢迎的。。。 惆怅。。。。 38 38、第三十八章... 之前不是没有女人向陆小凤逼过婚,事实上,这样干过的女人还真不少,而陆小凤的轻功也就是这样练出来的,躲无可躲的时候他就跑! 可这一回陆小凤不能跑,因为他不只是陆小凤,他是凌潇从外面带回来的,住在凌潇小楼里的陆小凤,他就是跑了王裕彩一样可以找凌潇要个说法。 所幸他没真的把人给睡了,不然乐七娘一定会把他毒晕了打包丢给王裕彩。最后乐七娘说:“你自己去跟裕彩说清楚,老娘懒得管。” 可乐菀还是颇为不解:“不是说睡觉了就一定要成亲么?他把人都带到床上了,不算睡觉么?” 陆小凤瞅了一眼西门吹雪犀利的眼神,嗖的一下就跑了。 - 要说这王裕彩长得也算得上好看,眉清目秀,虽然是没乐家的姑娘们那样惊艳,但都是同一方水土养大的,也不差。 可陆小凤不成亲的关键不在于人是不是好看,而在于他怕麻烦,在他看来女人跟麻烦简直是密不可分的,事实上,他大多数的麻烦也的确都跟女人脱不了干系,可话说回来,他若是能安心的跟一个女人过,可能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但他没机会明白这个道理。 但王裕彩永远无法理解成亲怎么会是一件麻烦的事?女婚男嫁,天经地义的事。聪明如陆小凤自然也没有企图让她明白这个,陆小凤只是摸着小胡子告诉她,他只是喝醉了,所以头天晚上的事就当没发生过吧。 王裕彩却说:“不记得了也无干系,我确实是喜欢你才跟着你的,缘分是我造的,我理当负责,你现在允我也可。”而后,又补充道:“你不允我,我明天,后天还来,时下小子们都是提三回才允,我也不会少你的。” 躲在一边看戏的众人听到这里都忍不住叹息啊,乐七娘看起来恨不得立刻把陆小凤毒死得了,他怎么配得上自家寨子里的如此的好女子! 陆小凤却是觉得冤得只能望天!他怎么都没有想过有一日会因为亲了一口就被人逼婚。 当然,最终王裕彩还是明白了陆小凤的意思,她怔在原地许久,最后从她腰上的红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摔在地上,走了。 陆小凤在她的手伸进那个和乐菀一模一样的红口袋时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拔腿就想跑,但最终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腿,他想毒就毒吧,自己就在毒仙的家里做客,总不能被毒死吧?! 直到王裕彩走远了,乐菀从屋子里冲出来拣起地上的东西,笑呵呵的说:“陆小凤,你的头断了。” 那是一块红玉雕成的人的全身像,长约四寸,无论是衣着还是神情,手里的两柄系着红绸的短剑,甚至陆小凤的四条眉毛的栩栩如生,只是摔在地上的时候头摔掉了。 公孙兰凑到边上看了看,笑着说:“江湖第一浪子陆小凤果然名不虚传,就亲了人家姑娘一口,人家姑娘只怕一晚上都没睡,赶了这么个稀罕玩意出来,眼巴巴的过来求亲。要我说,这玉倒真是好,少说也值三千两银子?”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他知道他再也不用打公孙兰的主意了,他已经是天下第一浪子了,不想当个天下第一死皮赖脸的浪子。 不能不说,这会子他还能想这个事,的确是心态够好的。 他从怀里摸出一张银票递给乐菀:“替我把这个给她。” 乐菀却没收:“这东西在寨子里就是一张纸,难不成你还要她去外面兑了银子再搬回来?”她伸手将那块破碎的红玉递到陆小凤的面前,说:“把你丢地上了?” 陆小凤说:“丢吧。” 一直未有言语的西门吹雪看着那个玉雕的陆小凤咕噜咕噜的在地上滚啊滚,最后停在了篱笆边的一个角落,说:“你我对弈一局?” 乐菀高兴的拍拍手:“好,你们下棋,我去找孙叔拿些好茶。”然后手拍到了陆小凤的肩上:“你别以为自己多特殊,我们这里的女子下小聘的时候都是拿得自己最好的一件东西,你这东西在寨子里也说不上多值钱,石头是西边山里挖的,谁要谁就去挖,只不过就她家的人会雕便是了,她也就是费了一晚上的工夫罢了。而且下聘这样的事有去无回也是常事,我姐姐之前拿碧乐珠去提亲,后来没成,还不是不得不当场化了水。” 西门吹雪将乐菀的手从陆小凤的肩上拉下来,带着人走了,陆小凤跟上,凑到乐菀的边上,说:“你觉不觉得这个男人太小气了?” 可乐菀说:“陆小凤,挑拨离间我和西门吹雪的人不是死,就是生不如死,你选哪个?” 陆小凤哪个都不选,他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奇怪的寨子,去和各式各样的美人快活的一被子。而让他高兴的是,这马上就要成为现实了,这天晚饭后,乐菀和凌潇一同进了书房,向乐七娘和凌攸江辞行。 乐七娘和凌攸江本来都不是什么文人,乐七娘要记什么方子也是在她的药房里,书房也就是个摆设,鲜少有用到的时候,通常大大的红木书桌上通常除了一个笔架子什么都没有。如今那上面却是摆了几样东西。 “你们爹娘的家当也算不得多。”乐七娘低头数着手上的一落银票,将它们分成两份。还没继续说,就听到凌攸江吼道:“还不多!老子像她们这样大的时候身上从来没有超过五两银子的时候。” 于是凌潇,乐菀和乐七娘都笑了,乐七娘笑着将桌子一拍,喊道:“老家伙有意见!” 凌攸江马上的怏了大半截:“我又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孩子还这样小,要教着不要乱花钱!” 乐菀和凌潇赶紧的低头称是,乐七娘却说:“是个什么是,你们家里那两个哪一个不是乱花钱的主?” 这话说得乐菀的眼珠子转啊转的不敢接话,她知道就西门吹雪那身衣裳,哪怕都是素色的,也无什么绣花,但自里到外无一不是一般人家想都不敢想的价钱,更不要说平日的用度,幸好万梅山庄有的是钱,可乐七娘绝不会让她用西门吹雪的钱。 要说起来,花满楼相比之下倒是真朴素得很,可乐菀这边已经接不上话了,凌潇也只能默着。 “一人五万两,都是你们爹娘的钱,没有动到我娘留下来的那些,还给天儿将来留了一些。你们也不用不好意思,我们这也是怕你们出去丢了我们的人。”乐七娘将两落银票推到她们面前,说:“你们兰姨手下还管着一些产业,往年钱都是送过来,如今我们也不出去,就不要这些没用的了,以后便都是你们的,若是得空了也帮一帮她,她这些年也辛苦。” 乐菀问:“都是些什么产业?” 凌攸江说:“就是些地产,还有酒楼。” 乐菀却觉得那公孙兰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只开酒楼的人,这个时候乐七娘却把手一挥,说:“出去了自己找你兰姨问!” 乐菀非常识时务的没再问了,接着乐七娘又说:“原天禽门掌门霍天青是你们的小舅舅,如今他死了,若是以后你们在江湖上听到天禽门有麻烦,能帮的便帮,也不用与他们说什么由头。” 凌潇和乐菀自然是应了。 这时,凌攸江拿出了一块金牌,牌上有一个“总”字,凌攸江说:“这是当年我在十二连环坞时候的令牌,原本当时就想还与他们,一帮弟兄不肯要,如今退隐多年,没能为他们做过什么事,你们也不用……总之,只是还给他们就好。” 凌潇将令牌接过,收起,说:“我与小菀定不会贪虚名,让爹为难。” 乐菀却说:“反正爹都带身上那么多年,跟个宝似的,就继续带着也没什么。又不用来做何事,那边新的总瓢把子自是快活当他的家。” 凌攸江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听了这话一副甚得他心的模样,可话说出来的却是:“你娘说咱家又不缺这么一块金子。” 于是乐菀,凌潇和乐七娘又一起笑了,而凌攸江也是张开胡子下的嘴呵呵的笑,说:“鹰眼老七这人够义气,你们将令牌还给他,顺便也算是拜会,今后若有事只管找他帮忙。” 最后,乐七娘说:“我弄不清楚你们这是嫁还是娶,也懒得弄清楚这糊涂事,反正是都不准备在这里长住。我叫你们兰姨给你们准备两份礼,会随你们一起去花家堡和万梅山庄,是当嫁妆还是聘礼随你们自己。花家那边人多,乱七八糟的讲究只怕少不了,那些个孙叔懂一些,跟着潇潇走,小菀那边索性都住了那些日子,就不派人了。日子定下了报个信回来便成,不用特地跑一躺,我和老家伙就不去了。” 这天,凌潇和乐菀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她们迈出门槛的时候听见凌攸江说:“两个丫头出去了好好过日子,别给我和你们娘丢人。” 后来,在寨子边上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乐菀扑在凌潇的怀里哭了,虽然她过去总说,哭涕涕的女人最没用了。 乐菀知道,原本乐七娘和凌攸江是想着等她成年了便出寨子的,如今,因为乐菀不留,于是只能他们继续留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额。。夜杂就深了呢。。。。 39 39、第三十九章... 月光从窗子照进屋里,在西门吹雪的衣裳上落下一片霜华,如水的琴声从他的指尖流出,非潺潺的溪水,也非奔腾的河水,而是静谧的湖泊,无波无澜,只是静静的,就如同此时的西门吹雪。 此时的西门吹雪看起来就好象从出生起,一辈子都坐在那里,都在弹着那个曲子,他不是一个剑客,而是一个琴师。 可他不是一个琴师,而是一个剑客,所以他并不是从出生起,一辈子都坐在那里,他只是刚刚坐下,刚刚开始弹这支曲子罢了。 但是,即使这曲子只是刚刚开始,连隔壁小楼里和花满楼对饮的那个五音不全的陆小凤都忍不住的说:“我一直觉得西门吹雪最了不起的是他可以三天都不说话,可如今我不得不说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更了不起,他可以让人明明听见了声音,却还要怀疑是不是真的有听到什么声音。” 近日面上春风更胜往昔的花满楼接道:“或许他平日里的也常说话,只是你以为自己没听见。” 陆小凤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像是鬼怪之说,他不怕鬼,他只怕人拿鬼来吓唬他。可若是吓唬他的人是花满楼,他也没什么办法,他只能说:“这个笑话说得很好。” 人都说透过琴声可以看见乐者的心,其实也不尽然,至少此时,琴声很静,西门吹雪的心却并不那么平静,他在想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一个孩子? 不!西门吹雪觉得还是应该称她为一个女人,虽然这个女人总是喜欢和孩子一样呵呵的笑,和孩子一样赖在他的怀里撒娇,但她还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很漂亮,很聪明的女人,天下比她漂亮的女人不多,比她聪明的女人更少,这个女人当然就是乐菀。事实上,在西门吹雪见过的女人里,够资本让他费神的太少了,未来可能,也许是一定会更少。 西门吹雪从来不屑于听墙角,可曾经有那么一次听到陆小凤问乐菀:“为什么是西门吹雪?”的时候,他还是闭着呼吸停在了门边。 可是屋子里却是沉默了许久,似乎这是一个很难很难的问题,半晌后,他听见她终于说话了,她说:“为什么要这样问?我都说了我喜欢他。” 然后陆小凤用明显无力的声音又问:“我就是问你为何喜欢他?他这个人吧,脾气又怪,又闷,又倔,又爱摆架子,规矩还多,又有洁癖,还不喝酒,动不动就把人扫地出门……” 门外的西门吹雪觉得陆小凤不是喝醉了,就是活腻了,而门里的乐菀想的可能只有一种:“陆小凤,你想怎么死?” 陆小凤极为顺溜的接上:“我想被西门吹雪杀死,如果不是他的剑,我坚决不死。” 于是,门外的西门吹雪笑了,陆小凤一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所以西门吹雪决定让他多活几天。 那天,乐菀说:“陆小凤,我特别怕冷,一会子不说话我就闷得慌,,也不怎么喜欢白色……”她小声的说:“其实在我家里有丧事的时候才穿白色……”就好象怕谁听见。 陆小凤很配合的也很小声:“其实通常我们也是这样的。” 然后乐菀说:“可是之前那么冷的天,我坐在屋顶上看他练剑几个时辰,我还在笑;他弹琴的时候又是几个时辰,我半点声音都不出还乐呵;有时候我在想,若是我把除了他以外全天下穿白衣裳的人都杀了,他会不会生气?反正那些人穿得都没他好看。” 最后,陆小凤说:“你还是一步都不要离开他比较安全。”天下其他的人会比较安全。 乐菀说:“我也这样想,若是抱着他睡觉,我一定可以天天都做美梦。” 同样的,此前西门吹雪从来不让人看他练剑,甚至很少让人在近处看他弹琴,并不那么喜欢叮当的声音,很吵,不喜欢边走路边吃东西的人,不喜欢药味。 如今,他依旧不让人看他练剑,依旧很少让人在近处看他弹琴,依旧不喜欢边走路边吃东西的人,不喜欢药味,但若是乐菀,另论。 如今,身边若是没有叮当的声音,他会有些按耐不住的心慌。 此前,西门吹雪以为女人与眼泪是分不开的,可如今他不自觉的厌恶女人的眼泪,因为她说:“哭哭涕涕的女人最没用了。” 如今,她却哭了,躲在一个她以为西门吹雪看不到的地方,缩在她姐姐的怀里。她本就不是一个狠心的人,就好象她总是说要毒死陆小凤,陆小凤却还活得好好的。 - 乐菀和凌潇回来的时候已经三更了,所以乐菀很惊讶于竟然西门吹雪的房间里还有琴声,通常他不超过二更一定会睡下了。 使劲的揉了揉眼睛,乐菀问:“我眼睛是不是肿得很厉害?” 凌潇说:“还好。” 于是乐菀一蹦一跳的去找西门吹雪了。 搬着凳子在西门吹雪左边约两尺的地方坐下,这是乐菀总结出的最接近,却不会影响到他的距离。 她从来不会在最后一个音符终止前说话,于是西门吹雪的琴停了。而有些让西门吹雪意外的是她竟然没有一头撞进他的怀里。 她呵呵一笑,说:“刚跟姐姐去小时候玩的地方看了看,流了些汗。有些臭。” 不过西门吹雪还是把她拖进了怀里,他说:“过会子给我打洗澡水。” 乐菀回答的声音清脆得就好象在一颗香甜的苹果上咬了口:“好。” 西门吹雪的唇落在乐菀长长的睫毛上时很轻,也有些突然,以至于她忘记了闭上眼睛,但随后她马上又咬住了西门吹雪的唇,她兴奋之极的说:“你终于答应和我睡觉了。” 实在是有些头疼,西门吹雪觉得这样一声在这样一个夜里,不要说隔壁凌潇那一楼,估计连前院小楼里的乐七娘和凌攸江都听见了。 “小声些。” 乐菀立刻捂上嘴,但还是不忘将一双大眼睛眨一眨。于是西门吹雪笑了。 西门吹雪说:“必须在万梅山庄成亲。” 西门吹雪又说:“不能撇下不管。” 西门吹雪最后说:“若是如你所说,寨子里的人大都不会出去,我们明日成亲。” 虽然西门吹雪强调出去了还要在万梅山庄再来一回,但乐菀还是完全想不出为什么他忽然答应要在寨子成亲。 乐菀从来没有对西门吹雪提出过这事,因为她觉得这听起来就不可能。 她说:“那你要坐竹轿在寨子里绕一大圈,穿红色的衣裳……” 西门吹雪沉吟许久后说:“绕小圈一些,不穿红色衣裳?” 乐菀觉得她完全可以赌一把,她说:“要不我们还是出去成亲吧,我穿什么衣裳都可以。” 西门吹雪又想了许久,然后说:“我没有红衣裳。” 乐菀说:“我马上找人去做,一定可以赶出来。” 西门吹雪极为难得的叹了口气,说:“那就这样吧。” - 乐菀几乎要把前院小楼的门拍烂的时候,乐七娘正跟凌攸江说:“老二总算要吃到嘴里了。”而凌攸江却是有些不知该生气还是该惆怅:“老子的丫头才十五岁,明明是老子吃亏了。” 外面的乐菀却在喊:“爹!娘!明天我要成亲,就明天!我不要等到姐姐后面了。” 西门吹雪看着乐菀叮叮当当的从前院跑回来,然后又窜上了凌潇的小楼。 “花满楼!姐姐借我一个晚上。” “姐姐,今天晚上要帮我压新床。” 然后乐菀带着凌潇,准确些说是,凌潇带着乐菀从隔壁的三楼飞回了这边的三楼。 衣裳是乐菀找严小卿帮忙做的,在她敲开严小卿的窗户之前,严小卿以为这辈子这个人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半夜出现在他的窗户边了。 过去每一次乐菀半夜敲开严小卿的窗户,都没什么好事,总是少不得要让两人第二天一起被罚,可必须说的是,在过去,没有任何一回比这一回糟糕。 乐菀说:“小卿!我明天成亲,你之前不是帮西门吹雪做过一件衣裳么?你再帮我赶一件出来,要红色的。” 严小卿说:“好。” “我明天就要!” “你真罗嗦。” 等乐菀又回到家的时候西门吹雪已经泡在澡盆子里了,赶紧的往里冲,却听见里面说:“不用进来了。“ “吴妈!你怎么能帮他打洗澡水?!” 吴妈的一把老骨头差点被抖散了,却笑着说:“吴妈都打了二十多年了,这说不好是最后一回了。再说就一个晚上了,跑不掉,我都不急,你急什么?!” 吴妈还说:“快成亲的两个人头天夜里不能见面。” 乐菀的嘴立时便撅得老高:“宅子里没这规矩,定了亲就可以一起睡觉的。” 而这个时候,在凌潇的小楼里,陆小凤陪着独守空房的花满楼,说:“从小菀说到‘睡觉’到她跑出来说要成亲,有多久?” 花满楼貌似仔细的回忆了一会子,然后说:“约莫一盏茶的工夫。” 陆小凤摇摇头:“我以为西门吹雪会比我想象中的要更具备耐力。” “我也如是想。”花满楼说:“看来这是一个误会,作为一个男人,这样实在是有些糟。” 其实这两个人都知道,西门吹雪在这一盏茶的工夫里什么都没干。 陆小凤看了看微笑着的花满楼,说:“我以为你是个君子。” 花满楼却反问:“难道我不是个君子?” 陆小凤不得不说:“是的,你还是个君子。” 被抢走了都快进被子的美人,埋怨一下罪魁祸首实在是一点都不过分。 作者有话要说:额。。。。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此文要完结的感觉。。。 40 40、第四十章... 西门吹雪也不是没有坐过轿子的,但他的确是没有坐过两人抬的,扎上红绸的竹轿,这就好象他也是穿过衣裳的,但从有记忆起便没有穿过如此鲜艳的红裳。这也好象他也想过有一天会当新郎,但他没有想过当新郎的时候会是自己坐在轿子上,新娘在前面骑着牛,边上跑来跑去的都是人,不断的将鲜花撒在他的身上,他还不能躲,若是躲了势必会引起一阵调笑。 当然,这都不是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每当唢呐声小了后,边上围着的小童就会唱: 骑大牛,游小巷,乐家二姑娘娶夫郎。 红衣裳,贴花黄,新郎新郎真好看。 然后…… 新郎新郎你是哪家的啊? 西门吹雪的脸上白里透着红,那个红里泛着青,他实在不想开口,但根据过去半个时辰的经验,他若是不应一声,这些小童会一直问下去。 “西门。”西门吹雪的声音依旧是冰冷的,只是小童们却是完全接收不到的,再问…… “行几啊?” “独子。”西门吹雪确定他听见陆小凤那无法抑制的笑声了。然后小童又开始了: 新郎是西门家的独苗苗,爹的宝啊娘的肉,都说独苗多娇纵,西门家的可不一样,洗洗涮涮都麻利,缝缝补补手可巧,和和气气性子好…… 作为男方家属而跟在后面的陆小凤实在是笑得受不了,歪在了墙边,以至于花满楼不得不把他提了起来,拖着走。 但花满楼不得不问:“这词谁编的?” “唱了好多年,不知道是谁。” 要说在这之前凌潇也从来不觉得这词有什么不好的,那寨子里大多数的男的不都跟那唱的一样么,可换到西门吹雪的身上,实在是太让人汗颜了。 然后花满楼不得不又问了一句:“那若是家里有六个哥哥的是怎么唱的?” 凌潇愕然,半晌后才说:“倒是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回头我问下我娘。” 陆小凤终于站直了,他正色道:“花满楼,朋友一场,你成亲的时候一定要请我,给你包大礼,多大都成!” 花满楼,陆小凤和朱停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无疑的,那个时候,相对于陆小凤和朱停两个孤儿来说,花满楼简直是太有钱了。后来陆小凤也有钱了,他经常给钱让朱停帮他解决麻烦,却从来没有贿赂过花满楼,这一回算是头一遭,于是花满楼认为他已经充分的认识到陆小凤对于此事的决心了,并且他相信若是不让陆小凤来,陆小凤还是一定会自己想办法来的。 “你什么都不送,我也会请你。” 听到这样的话,陆小凤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他觉得自己玷污了与花满楼那纯白如西门吹雪的友情。 正好,西门吹雪如今也不是纯白的了。 乐菀回到房里时已经有些晚,而等她用花露冲淡口里的的酒味,拆了发髻,一丝不/挂的钻进西门吹雪的怀里时已经很晚很晚,以至于西门吹雪早就睡过一觉了。骤然睁开的双眸里还带着一些朦胧,却也纯净,那分让乐菀深陷其中的纯净。 “西门吹雪,你真好看。” 西门吹雪给乐菀的第一个吻比之乐菀往日浅尝辄止尝到的温度要高许多,带着淡淡情/欲的缠缠绵绵。 乐菀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便满了,男女之间还能更美好一些么?她觉得不可能了,可她听姐姐说还可以更好,好到不分彼此。 在乐菀拉拉扯扯的扒拉西门吹雪身上的白色里衣时,西门吹雪用他那繁忙的舌头问:“你很急?” 回答他的是同样繁忙着的乐菀的舌头,自然也是同样的含糊不清,但其中的坚定意志不可忽略:“急死了。” 西门吹雪的笑声很轻,这是乐菀第一次听见西门吹雪的笑声,通常西门吹雪只要略勾起嘴角她都会心花怒放。 果然,要真正拥有一个男人必须睡了他,乐菀觉得这句话太对了,于是更加卖力的扒拉西门吹雪的里衣和……裤子。 而等到西门吹雪被扒光的时候,他那眼睛中的朦胧终于消逝,换了惯有的清明,只是当一只手轻轻的在他的腰际滑过,依旧不能抑制的一声低喘,悠扬而带着一些颤抖。 当然,这很正常,没有一个男人洞房里面对着自己的新娘能不激动,可是…… “小菀,你用了药。” “没有。” “用了。” “没有。” 西门吹雪有些无奈的附□,吻自唇而下,细细碎碎的滑过曲线优美的脖颈,锁骨……然后起身将边上的一个香炉给灭了。 乐菀嘟嘟喃喃,带着怨,说道:“都点了两三个时辰,你又没事,灭了做什么……” 坚决的将两只不安分的小爪子拉到头顶上固定好了,西门吹雪看着那双圆溜溜,全是乱七八糟奇怪点子的眼睛,说:“你不碰就没事,你一碰就有事,对么?” “哪有!?”乐菀呵呵一笑,露出两颗招牌小虎牙,然后撅起嘴对着西门吹雪胸前那点轻吹一口气,然后满意的看着那点粉红微微一颤,然后很快的凸起挺立。 “其实不碰也会有那么一点点事。”乐菀又向另外一点吹一吹,说:“我特地为你做的,叫吹……雪。” “药效多久?” “香都被你灭了,应该最多一两个时辰吧。” “以后不准用。” “好。” 这个“好”字西门吹雪是半分都不信,这就好象她也说过她不去青楼。 两个时辰以后…… “西门吹雪。” “嗯?” “你去梁上,那里还放了柱香,灭了,我困了。” “去嘛……要不你到边上,我去。” “你不是喜欢点香么?” “……我困了。” “我不困。” “以后真的再也不点了。” “不信。” 而新娘落跑去洞房的结果就是凌潇大醉。花满楼扶着凌潇往家走的时候,凌潇的脚下已经如同踩着云一般,软软的直往下掉,以至于花满楼不得不将她打横抱起来。 怎料立时被她揪住领子,说:“下回再有这样的事,你就这样揪着我的领子说‘潇潇,都什么时辰了还不回去!勾搭哪家的小子呢!’千万不要给我留面子,你看爹刚才就是这样把娘带走的,连轻功都用上了,跑得快啊。” 说这话的时候凌潇凑得极近,呼出的气里还带着浓郁的酒味,不过还是可以听见她的话里带着的笑意,她嘀咕着说:“我们两个真要跑不比他们快多了!?……” 花满楼忽然很想分出一只手摸摸凌潇的脸,那张据说美丽而总是如霜的脸上这会子一定很有意思,他想到陆小凤说过的话:“花满楼,她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这时,凌潇终于松开了花满楼的领子,顺手的还企图将它上面被揪出的褶子抚平,她说:“我想洗澡。” 花满楼的唇很轻的落在眉间,他说:“回去了便洗,我帮你。” 不得不特别说明的是,这天夜里,陆小凤随便找了一块草地睡了一晚上,虽然他很为自己的朋友成亲而高兴,但他真觉得这地方没法呆了,不让人睡觉! 严小卿是在第二日的午后将带着字条的石头丢进凌潇房间的,不过他找的不是凌潇,而是花满楼。 不出他所料的,花满楼立时便出了门,到了纸条上所写的地方。依旧是一身素色的衣裳,站在那里,带着笑。 严小卿从树上跳下来,问:“你为什么笑?” 花满楼说:“我闻到了花香,是以前从来没有闻到过的,我想我又多知道了一种花。” 严小卿也笑了,他说:“你这人真好玩。”然后他又问:“随便什么人叫你去哪里,你都会去么?” 花满楼说:“倒也不一定,不过你请我去我一定去。” 严小卿问:“为什么?” 花满楼原本想说‘因为你是乐菀的朋友’,但他说的是:“因为你是严小卿。”然后听见严小卿呵呵的笑了,其实他和乐菀很像,都是一个很好哄的孩子。 严小卿笑了一会子,又沉默了许久,期间花满楼一直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 “花满楼。” “帮我个忙。” “好。” “你怎么不先问我让你帮什么忙?” “我有个朋友,总是有人请他帮忙,所以他总是忙个不停,还要带着我和他一起忙个不停,如今我也想找一个人帮一帮,然后叫他也尝尝被人带着忙的滋味。” “你说的是陆小凤?” “看来小菀跟你说过他。” “是的,可是这回我只要你帮忙,不需要他帮忙。” “我一点也不失望。” “你看起来很失望。” “你可以当作我一点都不失望。” 严小卿原本就想着花满楼应该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事实上,他发现花满楼比他想象中的要更好相处的多,这让他心情略微的放松了一些。 “我想请你带我出寨子。” 在这个寨子里,没有经过乐七娘的允许,任何人都是不能出去的,而且有一条死规矩,那就是不管在任何时候,男子都不能出去。除非本来不是这寨子里的人,比如凌攸江当年出去给凌潇和乐菀打刀,再比如西门吹雪和花满楼,但绝不包括严小卿。 花满楼仔细的摸着严小卿递到他手上的那张纸,这是一张卖身契,严小卿以一两银子的价格把自己卖给花满楼,只要花满楼在上面画个押就行了。 严小卿说:“我不需要你养活我,我自己养活自己,你若是需要我干活,我就帮你干活,你若是不需要我就走得远远的。” 花满楼问:“你爹娘知道么?” 严小卿说:“这会子不知道,你答应了我马上就回去说,保证不给你添麻烦,我家还有姐姐在,索性我不出去一两年内也一定要嫁人,他们只当是我嫁人了就好。” 花满楼叹了一口气,道:“你这又是何苦。” 严小卿却说:“你也不用担心我出去了会纠缠小菀,我若是有这心思我就让她买我,她一定会应我。” “我……只是想出去找一个配得上我严小卿的女人。” 42 42、第四十一章... 严小卿说保证不给添麻烦,可临走之时,几个人还是被匆匆赶来严家姐姐严华给拦住了。然后一个大大的盒子被塞进了严小卿的怀里。而打开盒子一看,里面赫然是一颗翡翠玉白菜。 寨子里不产翠玉,只有一个小红玉矿,可严小卿家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有这颗白菜,久到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白菜是哪里来的,寨子里的人本来对玉石不大偏爱,严华却记得很久以前有一次凌攸江到他们家的时候曾经说过,这颗白菜很值钱。 严小卿不大想要这东西,他说:“姐姐,难道你要抱着颗白菜闯荡江湖?”怎想这话将严华气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她说:“什么见鬼的江湖,好好的一个小子成天到处野还有理了?!不带着它你今天就别想走!” 寨子里有许多人都在张望,严小卿转身,浅蓝色的长衫,银钗束冠,绣花的蓝色布鞋,抱着一颗翡翠玉白菜,一如往昔的谦逊低头,跟在花满楼的身后走入渐渐合上的藤蔓之中。 黄昏之时,一行人再次走进了半个月前遭遇娥眉三英四秀的客栈,他们要在这里停留一晚,第二日,凌潇,花满楼和孙叔要回花家堡,乐菀,西门吹雪和吴妈要回万梅山庄,而陆小凤继续去江湖的各个地方给自己找麻烦,至于严小卿…… 花满楼将严小卿的卖身契还给了他,说:“你可以作为我的朋友随我回花家堡,也可随心而行。” 严小卿说:“我要想一想,昨天我才决定做你的小厮,今天又让我做朋友,快了些。” 乐菀说:“跟我去万梅山庄好了。” 这句话乐菀憋了一路,她之前甚至有些生气,严小卿想出寨子,为何不找她帮忙,要去找花满楼?!而正如她知道严小卿为何没有找她帮忙一样,她还知道若是她邀请严小卿去万梅山庄,西门吹雪或许不会反对,但定不乐意。 可严小卿是她的朋友,那种在她成亲的时候牵着牛头踩过寨子里每一块青石板的朋友,在之前从来没有哪个新娘的牛头是由小子牵着的,但严小卿帮乐菀牵牛头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个“不”字,新娘的牛头是给她最好的朋友牵着的,那么除了严小卿,寨子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好意思接下这个活。 那天清晨当严小卿将西门吹雪的红衣交给乐菀的时候,乐菀说:“你敢帮我牵牛头么?” 严小卿摸着下巴望着天,说:“我觉得……没有我严小卿,你要成个亲真难。” 严小卿自然不会去万梅山庄,但他既然没有一口回了花满楼的话,自然也不会一口回了乐菀,他只说是要再想想。可也就是他早早的回房好好的思量未来的人生时,出了点意外。 这个意外开始于一声凄厉并哑然而止的女声,而等到众人赶到严小卿的房里时,严小卿用手挡眼睛边上站在房门口,而他的房内有一个只着肚兜的女子痛苦的在地上打滚,显然她除了中毒还被下了哑药。 在这之前,严小卿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一个女人会站在他面前,前一句话说:“我喜欢你。”一眨眼就扒光了衣服往他的床上爬。严小卿半个字都没说,但看这情况,是个人也能猜出个一二。 乐菀拔刀便往那女子的脖子砍去,凌潇扬手拽住了她的手,可也就是这会子的工夫,那女子不需要乐菀这一刀,便已经咽了气。 严小卿依旧用手挡着眼睛,脸色比之平时要苍白一些,抬头望了一眼冲回到他面前的乐菀,张张嘴却依旧未说话,只是找了客栈的伙计,又另外要了一间房。 他这会子只能希望疯的仅仅是这一个女人,而不是全天下的女人,不然他还是回寨子去算了。 而留在原地的众人却是面面相观,甚是无言。 第二日严小卿起的有些早,将翡翠玉白菜交给凌潇暂时代为保管后,便意欲先走,只是在他走之前,西门吹雪将一张银票放到了桌子上,说:“做衣裳的工钱。” 不得不说,西门吹雪这一出几乎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从进寨子那一天起,西门吹雪和严小卿两人从来没有说过任何一句话,哪怕是乐天满月酒的那天,两人并肩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还是半个字都没有说过,甚至于连一个眼神都没有。 而这个时候,西门吹雪又说了一句话,他说:“那女子本就该死。” 乐菀立时便拉着西门吹雪的胳膊高兴的附和:“就是!死了也活该。” 吴妈说:“不守妇道,就该浸猪笼,便宜她了。” 而孙叔也说:“年轻人出来闯荡江湖,杀个把人壮壮胆子也好。” 严小卿没听人把话说完便走了,带着西门吹雪付给他的衣裳钱,甚至没有走门,从窗户纵身一跃,便没见了影,只留下了一句话: “以后只要是不爬错床的,我保管给留下一口气。” 花满楼和陆小凤都厌恶杀人,严小卿听乐菀说过的。 六月底,花家堡的紫薇花开得艳丽如霞,清风吹过时,绵绵的花海起起伏伏,让人沉醉。据说这些花是花家的老东家在夫人过世后栽下的,只因夫人的闺名中有一个薇字,可惜这些年过去,花常开,人却不在了。 凌潇见到花老太君的时候行了一个下拜的大礼,不得不说,这个大礼让花老太君对她的印象好了许多。其实她大可作个福便罢了,花家本也无多大的规矩,只是对于凌潇来说,女儿态十足的屈膝作福比下拜要难多了。 浅黄色的齐胸儒裙掩盖了曲线,头上的银钗素得连朵珠花也没有,半分脂粉都未施,可是…… 花老太君对花满楼的宠爱是天下皆知的,这人是花满楼带回来的,那十有八九便是板上定钉的事了,花家六位身姿风流,俊朗无伦的少爷言语上也不好冒犯,只是刷刷刷的六双眼睛皆从凌潇的身上换到了自家七弟的身上。 花满楼拿起他那青花的茶碗慢饮一口,后似是随意的说:“这茶好,回头哥哥们也赏我一些。” 不和谐的磨牙声在大厅内响起…… 花老太君倒也没多说话,只说是远道而来的,定是累了,唤了两个丫鬟领着凌潇去客房,凌潇略迟疑了一下,望了花满楼一眼,也就走了。 只是这边凌潇和花老太君刚走出了门,就听见里面顿时一片嘈杂: “叫你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哥哥我都还未成亲……” “把冰兰还我,要不补我五千两……” “别上脸,让老太君看见便不好了……” 凌潇回头一看,花满楼的脖子已被花逸楼的胳膊勒,只是脸上倒笑得很开怀,还抽空用拽着腰上配玉的手对着她挥了挥,但随即便被镇压了。 低头笑着离开,一个七个小子的家,果然很有意思。 只是凌潇这边刚走远,厅里便停了。 花逸楼松开了勒着花满楼的胳膊,坐回了自己的椅子里,颇为失望的说:“我还以为她会来救你。” 四少花景楼说道:“我说你们三个看着人家小姑娘漂亮,便卖错了东西才是真的。还编个什么持刀女侠的故事糊弄人。”只是这话刚说完,花盛楼便跳了起来:“多漂亮能值五千两银子?那分明就是抢的……” 永远别和花盛楼谈银子,怎么谈怎么错。花盛楼之所以如今还没成亲就是因为他执著于一定要娶全天下最有钱的女子,就是长得像母猪也没关系,可是全天下最有钱的几家,霍休,阎铁珊和西门吹雪家里都没女子。于是他不得不悲剧着。 而被凌潇以八十颗金豆子买去了一块绝世好玉,简直可以说是花盛楼有生以来最痛心的事。 多漂亮能值五千两银子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就好象陆小凤曾经不知道为女人花过多少个五千两而甘之如饴,而那些女人没有一个有凌潇漂亮。可对于花盛楼,你就是给他一仙女,他也不愿意为其花一个子。 可若是仙女愿意为他花钱呢?天下有做赔本买卖的仙女么? 做赔本买卖的仙女还是有的,比如凌潇。至少她已经为花满楼花了八十颗金豆子。当然,八十颗金豆子的确也算不得很多钱,只是当两个人的婚事讨论的差不多,花老太君问这聘礼送到什么地方时,孙叔说送到珠光宝器阁的时候确实是让人有些惊讶。 “珠光宝器阁!聘礼送到珠光宝器阁!七童,你家那个是珠光宝器阁的东家?”不管什么时候,花逸楼永远都是最激动的一个。 而在这句话里,花满楼更注意的两个字是聘礼,他原本一直以为自己会是收聘礼的那个。不过珠光宝器阁的事凌潇倒是跟他说过。 公孙兰觉得珠光宝器阁是霍天青的,虽然他死了,但也不能落到别人手里,于是公孙兰便将它抢到了手里,可既然是霍天青的东西,公孙兰自然不会少算了乐七娘的一分,按的是五五分成,也就是说凌潇和乐菀如今各在珠光宝器阁有两成半的股。 珠光宝器阁的老板和大总管都死了,并且无继承人,花盛楼之前也不是没打过主意,只是…… “听说新接管珠光宝器阁的老板背后的势力极黑。” 花满楼笑着说:“我倒觉得潇潇是个善良的人,不过她应该只有两成半的股,小莞还有两成半。” 用两成半的珠光宝器阁作为嫁妆…… 花盛楼马上问:“还有五成是谁的?” 43 43、第四十二章... 万梅山庄前山坡上鲜花依旧鲜艳而芳香,一个男子走在鲜花间的小路上,他白衣似雪,身负长剑,走出的每一步都冰冷而孤独,就像是他即将要见到的西门吹雪。可他不是西门吹雪,他是叶孤城。 叶孤城是特地从白云城而来,因为西门吹雪杀了独孤一鹤。叶孤城与独孤一鹤并不是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但他听过独孤一鹤的名声,七大剑派的掌门中剑法最为精妙,内力最为深厚的一位,可独孤一鹤死了,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所以谁打败了西门吹雪,谁便是天下第一的剑客。 是以叶孤城不得不来,因为他必须是天下第一剑客。 叮叮当当的声音在身后远远的响起,并越来越近的时候,叶孤城并没有太在意,因为从那蹦蹦跳跳的脚步声可以听出,来的人虽然有武功,但算不得高超,至少入不了叶孤城的眼。 事实上,和叶孤城猜想的一样,来的只是一个小姑娘,抱着一盆花。只是那已然从他身边掠过的小姑娘前行了几步后停了下来,回过头,看着他。 “叔叔,你说我这花好看么?”小姑娘的声音甜而不腻。 这个时候,叶孤城才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有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好色之人,但男人天生难以排斥一个漂亮的女子,何况这不过是一个天真的小姑娘,而她也不过只是问了一个小姑娘都爱问的问题。 叶孤城很仔细的看了看小姑娘手里的那盆花,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盆长得很奇怪的花,它只有一根细细的绿枝长长的立着,却没有弯,在枝的顶端开了一朵深紫色的花,一共有七片菱形的花瓣。 “好看么?”抱着花的小姑娘又问了一遍,就像每一个想得到赞美的小姑娘一样。 叶孤城的声音是冷漠的,但是他说:“好看。” 于是抱着花的小姑娘笑了,就像每一个得到赞美的小姑娘一样,她走近了几步,将花盆往叶孤城的面前递了递,说:“你要不要闻一闻它的香味?” 叶孤城迟疑了,他对于花香并没有什么兴趣,这时,抱着花的小姑娘说:“这是我亲自养的,它的香味和别的花都不一样,你今天不闻上一闻,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有机会了,到时候后悔了可别来找我。” 说这话的时候,抱着花的小姑娘脸上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不由的让叶孤城想到了自己第一次用剑将树劈断的时候,于是他向那朵奇怪的花凑得近了一些,然后…… 叶孤城无力的倒在地上,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他听到那个抱着花的小姑娘说:“再敢学我家西门吹雪,毒死你!” 抱着花的小姑娘走了,留下了躺在山坡小路上失去意识的叶孤城,并在那身白衣上认真的踩了一个沾满泥土的脚印- 西门吹雪坐在窗边,看着乐菀将一盆紫色的花埋进了园子里,又在边上围了一圈栅栏,如今万梅山庄的人都知道,凡是围了栅栏的花花草草都是绝不可接近的,所幸未来的庄主夫人体贴的亲自打理这片园子。 乐菀的轻功这半年以来进步颇大,由她可以从园子里一跃而起,穿过窗子,并稳稳的落进西门吹雪的怀里就可见一斑。 “小紫好看么?” 小紫便是乐菀刚埋进土里的那枝花,边上那簇蓝色有金点的叫小斑,还有那簇五朵花颜色各不一样的叫小虹,西门吹雪如今已经可以很轻易的从这些怎么听怎么不应该属于花花草草的词里分辨出乐菀到底说的是哪一个,并尽量的表现出自己并不因为它们不需要吃饭睡觉而歧视它们。 西门吹雪说:“好看。”事实上,园子里每一朵花都很好看,或许紫禁城的御花园如今也比不上万梅山庄主房边的这片园子,只是,对于它们中间的每一朵,大部分的人哪怕是凑近了闻上一口,都很可能再也起不来。但西门吹雪不会,因为他身上有碧乐珠,绝不会中毒。 可当香香软软的舌头滑进西门吹雪冰凉的唇,轻轻的吮吸,慢慢的撩/拨,他不由的在心里叹了口气,他还是会中毒的,这种毒的名字叫乐菀。 乐菀喜欢跨坐在西门吹雪的身上,深深的吻他,饱含着情与欲,然后感觉到苏醒的小西门吹雪抵上她的腿窝儿,像一块烙铁,火热而滚烫,这个时候,她可以在西门吹雪那总是冰冷的眼睛里看到两团火,火的中央便是她乐菀。 她喜欢西门吹雪为她疯狂,也喜欢自己为西门吹雪疯狂,西门吹雪的手滑过她身上任何一寸肌肤的时候她都会不由的颤抖,发出嘤嘤的声音。有时候她总以为自己快死了,因为心跳过快。 当然,她知道她不会死,那么多女人都还活着,没理由她就死了,虽然西门吹雪总是说她太小了……太小了。每次西门吹雪这样说的时候就好象想把她吞进肚子里,这话在她听起来像是在埋怨,她觉得若是自己快点长大些,也许西门吹雪会更满意。 她喜欢在事后和西门吹雪坐进同一个浴桶里,然后一丝不/挂的被他抱回床上,用手和脚缠着他,她觉得那就是幸福。 乐菀的幸福就是西门吹雪- 凌潇和花满楼的信是在八月初五到的,告知两人将于九月初十在花家堡成亲,乐菀赶紧的拿着信去找西门吹雪,却在后院扑了个空,又跑到前厅的时候便再次看见了叶孤城。 叶孤城还是一袭白衣,手不离剑,在看到乐菀的时候他握着剑的手略紧了一些,眼睛微微眯起。 大多数人在见到这样的叶孤城时都会有些害怕,可乐菀却并不害怕,她甚至觉得应该害怕的人是叶孤城,她之前都说了,下次再见到他模仿西门吹雪就一定会毒死他,他竟然还送上门来了。 叶孤城有杀气,西门吹雪不会没感觉,他接过乐菀手里的信纸,略看了看,收起后放回信封里,然后对叶孤城说:“这位乃拙荆。” 还没有等叶孤城说话,乐菀先问了:“什么是拙荆?” 西门吹雪道:“妻子的意思。” 叶孤城之前倒是听说过西门吹雪与一个女子定亲了,但并没有听说过两人已然成亲的消息,不过他还是站起来道了一声:“见过西门夫人。”而后倒也无多说话,便起身告辞了。 直到叶孤城走出了万梅山庄,乐菀问:“他是谁?” “白云城城主叶孤城。” “他是你朋友?” “不算。” 西门吹雪看见乐菀松了一口气,便问:“你见过他?” “前几天见过,在山坡上,我看他学你穿衣裳,便给了他点教训。”乐菀乐呵呵的说:“还好他不是你朋友,那我也不算毒错了。” 西门吹雪默然许久…… “他来做什么?” “约我比剑。” “何时?” “九月十五。” “他很厉害么?” “是。” “那姐姐和花满楼成亲我们是不是去不成了?” …… “那我们何时成亲?” …… “叫那个叶孤城把比剑的日子改了,等姐姐成完亲,我们也成过亲了再和他比,要不就明年开春好了。” “……你先去花家堡,我与他比试过后再去接你。” 44 44、第四十三章... 乐菀想不出这个叶孤城有多厉害,以至于西门吹雪想把她赶去花家堡。于是她特地跑到山下的普风镇里去打听了打听,怎想的打听出来的结果…… “白云城哪能与我们万梅山庄比,不过就是一小块地方,一年能有多少进帐?!万梅山庄的生意遍布天下,就是一个零头也够养他们一个城的了。” 说话的人是镇上据说无所不知的酱油张,而听着的人便是化了妆的乐菀。其实她问的是叶孤城的剑到底有多厉害,不是叶孤城有多少钱。可就这样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竟然得到了周围一干群众附和。 酱油张有些得意的接着说了:“西门庄主少年侠客,七岁习剑,十四岁成名,从无败绩,手下哪一个不是顶顶的恶人,单单只那一把剑便用了足足三千两黄金请天下最好的师傅所铸,他叶孤城出得起这个钱么?” 关于西门吹雪的每一件事,吴妈早就跟乐菀翻来覆去说过好多好多遍了,乐菀记得相当清楚,但见到有一大群人记得跟她一样清楚,她还是高兴的,笑呵呵的点头说:“是哦,是哦……”而随后便见到一双手伸到她的面前,这双手是镇上赌坊蒋老板的,他冲着乐菀笑的时候,嘴巴边上的大痣在抖动,他说:“燕北十五家赌坊联合开庄,小姑娘,叔叔不骗你,买我们西门庄主,稳挣不赔。” “好。”乐菀干脆的从袖子里拿出一张银票,周围的人伸长了脖子一看,竟然是五百两,眼睛不约而同的亮了,而蒋大痣更是恨不得马上伸手去抢,可那张银票就快到他手里的时候,却被收了回去,众人不由的都是一声叹息。 “你还没告诉我是怎么个赌法。”乐菀说。 “一赔二。”蒋大痣赶紧的答道。 “还说不骗我?!西门吹雪稳着赢,还一赔二,那你不要亏死!” 这话乐菀是笑着说的,只是话说完了,一干围着的群众中却是有些子不笑了,甚至于面上有了些忿忿之态。 蒋大痣更是一声大呵,道:“你这小姑娘莫胡说,我老蒋在这镇上开赌坊多少年了,什么时候诓过人!你今日下了注,别说是五百两,就是五千两我老蒋也不会少你一分彩头!” 于是乐菀真的下了五千两的注买西门吹雪赢,离开前,她最后又问酱油张一句:“叶孤城有败过么?” 酱油张还是罗里八嗦的说了一通,但乐菀总算是在里面找到了重点,那便是叶孤城从来没败过。 十五家赌坊联合坐庄,普风镇上的人都买的是西门吹雪赢,若赔率还是一赔二的话,那说明在镇子外面至少有几倍的人下注买的叶孤城赢,即使乐菀不常赌钱,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不得不说,这个赔率让普风镇的人觉得很没面子,在他们看来,瞧不起西门吹雪,就是瞧不起万梅山庄,也是瞧不起他们整个镇子的人。所以他们这些日子除了自己下注外,也不放过每个路过的人,游说其把钱下在西门吹雪的身上,只要下的钱够多,赔率总会降下来的。 而乐菀有些后悔,或者说是非常后悔前几天在山坡上没有把叶孤城毒死,回去的路上,她很认真的想着若是叫上凌潇,两个人一起,杀死叶孤城的可能性有多大,但她知道那样的话西门吹雪一定会生气。 爹说过,人一踏入江湖,就是把脖子放在刀尖上过日子了。乐菀依旧不觉得西门吹雪会输,但她想这一回,西门吹雪的脖子可能算是在剑尖上挂着了。 为了哄乐菀去花家堡,西门吹雪买了好多好看的发带,衣裳和鞋子送给她,东西她是乐颠乐颠的收了,人却依旧在万梅山庄里。 西门吹雪拿她也没有办法,他是可以带着她去花家堡,可若她不是心甘情愿的留在那里,只等他前脚走,后脚她还是会跟上。这个孩子有的时候非常固执的不听话。 而凌潇和花满楼随后便来信说将婚期延了一个月,于是西门吹雪带着乐菀进了京。两人这一路并不高调,却也没有刻意的掩饰行踪,是以当他们那辆没有任何标识的黑漆马车驶进城门的时候,京城里大多数闻讯而来的江湖人都知道,那里面坐的是西门吹雪和他没过门的妻子。 马车并没有绕路,进城直走后拐了一个弯,便进了一间老宅子,有许多双眼睛都偷偷的看见了,但没有一个人敢靠近,因为他们知道西门吹雪的剑下没有活口,而且他的脾气也并不怎么好。 可是等陆小凤走进这间宅子的时候却觉得西门吹雪实在是太好了,好得他都不敢相信这个人是西门吹雪,好得让疲惫不堪的他有些嫉妒,或者说是非常嫉妒。 西门吹雪极为舒适的躺在园子中的一张躺椅上,略有湿气的黑发垂下,秋日午后的阳光洒在他的白衣上,以至于他睁开的眼睛里居然有了一丝暖意。 边上有把椅子,陆小凤却索性在边上的草坪上躺了下来,他说:“有酒么?”而几乎就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家丁将一坛子酒递到了他的面前,就好象早就准备好了的一样。 陆小凤接过酒,仰头便饮下了小半坛子,然后听到西门吹雪说:“后面的池子里放了有水。” 有一个如西门吹雪这样的朋友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当陆小凤整个人沉进热腾腾的水里时,他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决定不计较这个好朋友的妻子如催命一般的用三封信叫他到京城来,并总是威胁要毒死他的事实了。 洗过热水澡,并同样分到一张躺椅的陆小凤心情好多了,他说:“即使她不叫我来,我也会来。” “我知道。”西门吹雪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陆小凤肯定会来的。 陆小凤坐了起来,说:“那你就不能让她不要总是威胁着要毒死我?” 于是西门吹雪笑了,他说:“不能。” 事实上,陆小凤在自己的话说出口的时候就觉得很多余,他又躺了回去,说:“她人呢?” “出去了。” “做什么?” “买东西。” “买什么?” “不知道。” 陆小凤沉默半晌,然后说:“她不害怕么?” 西门吹雪说:“她若是害怕,绝不会写信请你来看她有多害怕。” “那她至少也会担心。” “是的。” “她没有说让你不要来么?” “从来没有。” 因为不管任何人说任何话都不能阻拦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这一战,陆小凤清楚这一点,乐菀自然也清楚。 西门吹雪说:“她说想要个孩子。” 乐菀自己都还像个孩子,竟然要当母亲,陆小凤笑了,却笑得有些难看,他的话却依旧是打趣的,他说:“那她应该使毒把你绑在床上,而不是出去买连你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她毒不了我。”西门吹雪却没有笑,他很平静的说:“我们已经分房了。” 陆小凤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瞪大了眼睛看着西门吹雪,西门吹雪却没有看他,依旧闭目似寐,许久后才慢慢的说:“或许……没有孩子会好一些。” 西门吹雪说话很少用“或许”这样的词,原本在西门吹雪的意识里从来没有似是而非的事。所以当他说到“或许”的时候,陆小凤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 “她叫我来有什么事?”陆小凤问。 “反正不是请你在我不幸败了的时候,将我的尸体从紫禁城带回来,这件事她应该会请凌潇来做。”西门吹雪说:“可我希望到时候你的手能比她快一些。” “纵然败了,也不一定非要死。”陆小凤说着话的时候拳头紧紧的握着。可西门吹雪的回答却是带着他独有的冰冷和骄傲,他说:“我们若是败了,便只能死。” 我们,是西门吹雪,也是叶孤城,他们是一种人,一种宁死不败的人,他们这样的人天下本来就只应该有一个,可偏偏的有一个西门吹雪外,还有一个叶孤城。 - 乐菀是在天黑前回来的,后面还跟了几个店铺的伙计,推着小车,看见陆小凤的时候呵呵一笑,两颗小虎牙:“陆小凤,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半路上折了翅膀。” 陆小凤指着那小车,问:“你买的什么?” “衣裳,鞋子,发带,簪子,首饰……好多呢!” 陆小凤终于明白西门吹雪为什么说他不知道乐菀会买什么东西,因为太多了。乐菀说是因为京城的好东西太多了,陆小凤觉得是因为她的钱太多了。 可显然乐菀依旧觉得她的钱不够多,这也是她叫陆小凤来的原因。要说乐菀到了京城后发现似乎全天下的人都在关注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一战,大大小小的赌局,大大小小的庄家遍布了整个京城,赌注从一两银子到几十万两银子不等。 乐菀的小脸异常严肃的说:“这样太乱了,不好!会出人命的。” 不得不说,这是陆小凤第一次发现人命这东西在没有西门吹雪干涉的前提下,居然在乐菀的心里也有一席之地。 陆小凤问:“那你说该如何?” “我们做唯一的庄家,将所有的赌注都收在一起。” “那些已经收了钱的庄家怎么会吐出来?不可能!” “可能!只要是陆小凤坐庄,万梅山庄,花家堡和珠光宝气阁作保,若是这样,谁还敢不交,毒死他!” 陆小凤愕然,问:“你缺钱?” “不缺,我只是不喜欢那些个人拿着西门吹雪的命来挣钱,要挣也只能我们来挣。”乐菀撅着嘴,皱着眉,似乎是受了不小的委屈。而陆小凤也承认,他一路上听见那么些个人如看戏一般的心里也很是生气,只是…… “谁告诉你这法子的?” “花满楼的哥哥。” “哪个哥哥?” 乐菀从袖子里掏出前几日接到的信,又仔细的看了看,然后递给陆小凤,说:“落款是一个盛字,说是花满楼的三哥,你看看是不是。” 陆小凤觉得他不用看了,天下能想出这样极其无耻的挣钱法子的,何况这亲还没结成,就打亲家主意捞钱的事,舍了花盛楼没第二个人能干得出了。 作者有话要说:情人节快乐。。。 过年真是累,很高兴的告诉大家……恢复更新了。。。。 45 45、第四十四章... 乐菀被西门吹雪从窗户里丢出来的弧线和万梅山庄的印章随后从窗户里飞出的弧线一样的漂亮,陆小凤从来没有见过西门吹雪用暗器,但就那枚印章正好落在乐菀手里的情况来看,若是西门吹雪用暗器的话,应该也是个高手。 陆小凤摸着小胡子笑着站到乐菀的边上,看着西门吹雪将窗户关上,有些幸灾乐祸的说:“看来他不太想你帮他挣钱。” 乐菀对着手里那枚印章呵了一口气,然后在自己的手背上按了一下,立时的,一朵淡淡的红梅现了出来,将手举到陆小凤的面前,问:“好看么?” “好看。”陆小凤对于这样的大实话答得通常很快。 乐菀呵呵一笑,说:“他若是不高兴怎么会把这样好看的印章给我?” 万梅山庄的印章,其价值绝不仅仅在于它是一块多么名贵的玉,雕的是一朵多么好看的梅,它的价值是天下人人称羡的财富。可乐菀说得还是没错,若西门吹雪不高兴,怎么会将万梅山庄的印章给她。 陆小凤问:“那他为什么把你从窗户丢出来。” 乐菀答的也很快,她说:“他每天晚上都会把我从窗户丢出来。” “因为他不和你睡觉?” “因为他不和我睡觉。” “可你每天还是要回房?” “然后他每天都会把我丢出来。” “那你为什么每天还要回房?” “不然他怎么知道我每天都还是想和他睡觉?” 这真是不好说是西门吹雪比较倒霉,还是乐菀比较倒霉。 要说若是一般的女子,西门吹雪将其丢出来一次,定是不敢再去第二次,或者说,若是一般的女子,西门吹雪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够了,可他偏偏遇到的是乐菀。 但若是一般的男子,又怎么会将自己的新婚的妻子从窗户里丢出来,还一而再,再而三的丢出来,可偏偏乐菀遇到的是西门吹雪。 可西门吹雪哪怕把乐菀丢出来了,看着她的眼神里却也绝不冰冷,陆小凤甚至觉得,他将乐菀从窗户丢出来的弧线都是愉悦的。 而乐菀觉得理所当然的是:“娘说男人总是会没事发些脾气。在寨子里,没有哪个女人没被自家男人丢出门过的。”当然,她不得不补充上一句:“除了我娘。” 不得不说,这一直是乐七娘引以为傲的事情。但陆小凤相信,就算天塌了花满楼也绝不会把凌潇丢出门。 陆小凤以前一直觉得,若是有一个女人能成为西门吹雪的妻子,她一定要非常的温柔,毕竟西门吹雪从来不是一个随和的人。显然的,乐菀和温柔的边都沾不到,但她也成为了西门吹雪的妻子。事实上,陆小凤如今觉得就算是天下最温柔的女人可能也没办法比乐菀对西门吹雪更好。 新婚的妻子半夜在自己的窗户外和另外一个男人讨论睡觉的问题实在不怎么能让人接受,哪怕这个人是西门吹雪,哪怕新婚的妻子是他自己丢出去的,哪怕说话的男人是他最好的朋友。 西门吹雪将窗户推开,乐菀正好心领神会的看过去,粲然一笑,马上转头对陆小凤说:“陆小凤!你再吵着他睡觉,我毒死你。” 其实吧,人啊,被冤枉多了,被欺负多了,也就习惯了。比如陆小凤,他离开的步子平稳极了,甚至都没有挣扎。 而他的泰然终于还是赢得了乐菀的同情,在西门吹雪再一次关上了窗户后,乐菀跟上他说:“我们找个不吵着他的地方喝酒去。” 不吵着西门吹雪的地方在厨房的屋顶,陆小凤直直的躺在屋脊上,抱着一坛酒,乐菀坐在他的边上,也抱了一坛酒,边上还有一包麻辣驴肉。 两人喝得不慢,吃得也快,虽然之前晚饭吃得不少,但因为西门吹雪已然开始斋戒,饭菜都素得很。 “陆小凤,我知道你刚又被朋友骗了。”乐菀说着这话的时候极其愉悦,就好象陆小凤刚看见她被西门吹雪丢出来的时候一样。 听到这个,陆小凤叹了一口气,他很累,不是因为有多少人想将刀子戳进他的胸口,只是因为那些人里竟然有他的朋友,一个又一个的朋友,接二连三,处心积虑的欺骗他,一个霍休完了,又来了个金九龄,虽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可他身心疲惫不堪。他根本不用问乐菀是怎么知道他又被骗的,他清楚只要是他身上的事,往往不出十日便会传遍大江南北。 “不过你放心,我和西门吹雪一定不会骗你。” 陆小凤相信西门吹雪不会骗他,至于乐菀……他真不怎么信。一般情况下,乐菀觉得骗人吃下些死不了人的毒药,不算骗人。不过他还是说:“那我也不笑话你被他丢出来的事。” 花盛楼提出要陆小凤来出头坐这个庄是绝对正确的,陆小凤只用了半天便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段上找了个大开间,那里原本是一家钱庄的分店,铺子的后院还有一个放钱的密室,一定要找出一点什么不好的地方就是这个开间敞亮得简直就不像是一个赌坊,虽然它只是临时的。 他们又用了半天的时间布置了一下,所谓的布置,也就是在门口挂了三面旗子,一面上绣着朵梅花,一面上绣着龙飞凤舞的一个花字,梅花的是直接从万梅山庄的铺子里拿来的,花字的是花盛楼随信就送来了的,而珠光宝气阁的那一面却是约莫要了晚上才由一个伙计送了过来,而让陆小凤和乐菀都没有想到的是,这面旗子上面绣的竟然是一个“严”字。 小伙计极为体贴的解释了一番:“我们新东家姓严,以后还劳烦陆大侠和乐姑娘多多照顾生意。这一回东家要晚些时候才到,要小的先来听候陆大侠和乐姑娘差遣。” 公孙兰从来不会亲自露面做生意,这个“严”…… 乐菀问:“你们新东家是谁?” 小伙计乐了,说:“乐姑娘说笑了,我们东家就是您表亲,万梅山庄的聘礼都是我们东家代您家老爷夫人收的,您还不知道是谁么?” 乐菀认识的姓严的真不多,总共三个,严小卿,严小卿的姐姐,严小卿的娘。 “严小卿嫁给我兰姨了?!”乐菀手里的旗子扒拉掉到了地上,那她以后见到严小卿不是要叫一声姨父!? 陆小凤是放声大笑,小伙计脸上陪着的笑却是没挂住:“哎哟!我们东家是男儿,年少有为,‘嫁’个什么‘嫁’!要成亲也是娶姑娘进门。” 严小卿是不是会娶个姑娘进门那是后话,若说做乐菀的姐夫,他勉强可以考虑一下的话,但做她的姨父,他实在是无法可想。他只是很不幸的在江湖上没蹦达上几天就被公孙兰给逮到了,而不巧公孙兰正为让谁来管珠光宝气阁而头疼,索性就认了他作义子。 当然,严小卿也有反抗的,毕竟他对浪迹江湖的生活还很是憧憬的,但霍天青当年不也反抗过么?事实证明所有的反抗都是徒劳的。只不过这又是另一说了。 第二天,这间背景极大的赌坊便开张了,三张五尺宽,九尺长的大桌子后面分别有三个伙计,他们来自天下最富有的三户人家,穿着各不一样的衣裳,用着各不一样的印章,笔直而端正的坐在那里,他们都极有礼貌,绝不会因为谁的赌注只有一两银子而变得态度傲慢,也绝不会因为谁的银子是用箱子抬进门的就刻意谄媚。每一个人从他们手上拿到的票据都极其的工整,这些票据最后会被拿到窗户边喝着酒的陆小凤面前,陆小凤会在每一张票据上画上一个“陆”字,但过了中午以后陆小凤便觉得这个“陆”字实在是太繁琐了,改为画“小”字。 当然,有不少人下完注了后并不会马上离开,他们会留下来与陆小凤一起喝过酒,虽然陆小凤忙得没什么工夫搭理他们,但能和陆小凤一起喝酒总是一件可以拿出去炫耀的事。 只不过这酒可并不便宜,一两银子一两酒,还是最一般的高粱酒,就是京城最好的酒楼也不会比这里贵。 这价格当然不会是陆小凤定的,定出这价格的人只能是一个女干商,还必须是个大大的女干商。 一天下来光是卖酒就卖了一千两银子,至于赌注……这个钱庄的密室显然已经不够大了。所以陆小凤不得不当天晚上睡在白花花的银子中间。他知道天下有很多有钱人,但没想到有这样多。 西门吹雪推开门的时候,陆小凤已经快睡着了。 “她回去了?” “回去了。” “多少家?” “十三家。” “你出手了么?” “没。” “你说她怎么会知道京城里有多少家赌坊?又怎么会知道它们都在哪里?”、 “公孙兰不只是拿了珠光宝气阁,还有青衣楼。” “我想你最好还是好好的活着,不然以后很多人可能都会有麻烦。” 西门吹雪又坐了好一会子,然后推开门走了。 第二天清晨,京城内十三家赌坊老板不约而同的出现在陆小凤这个临时的大开间的门口,只等开门后,立时将之前收的关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对决的赌金和票据都转交给了三个伙计。 只是他们的面色都不怎么好,大多数人的脸上都泛着青,更有那么一两个甚至是被人抬来的。而幸运的是,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大都忽然健康了起来,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服的药,就好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中的毒。 而在那个大开间里,乐菀撅着嘴,说:“我早就跟他们送过信,不转给我们,就毒死他们。” 陆小凤画着一个又一个的“小”字,他只能说:“我也觉得他们应该对你道一声谢。” 46 46、第四十五章... 凌潇在花家堡已经住了有两个月了,众花少们觉得吧,这个七弟妹虽说美得有些过头了,人也有那么一点点怪,但总的来说还是好的。 美得过头就不用说了,头一顿饭的时候就有摆碗盛汤的小厮一失神摔了盘子,至于后来领到别院的路上,那些掉进湖里的,撞到廊柱的……不过花家的管家当天晚上便拍着胸口保证一个月后,定将此等丢人的事给杜绝了。 花家五少花景楼听了这话便横了一眼:“一个月!本少当时最多用了一刹那就镇定了!” 那管家苦啊!说:“五少爷您是什么人啊!什么景没见过!您若是往日里把您见的那些个没事都带回来在小的面前晃晃,小的们见得多了,也不至于这般失态!”说完又补上一句:“您哪天真有这打算让小的们开这个眼,先跟小的说一声,小的给您把您隔壁的怡心园也收拾出来,想是够了。” 当然,这刁奴最后是被花景楼用脚踹出门的。他倒是真的很憧憬坐享两个园子美人的日子,只是按花老太君用拐杖戳着他的额头说的就是:“你祖母我还没死!” 再说怪,花少们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女子,虽说挂着刀,却并无什么江湖味,虽说着裙装,却是半分闺阁女子的娇羞之气都没有。几乎没见她对谁笑过,她唤哥哥的时候也是冷淡之极,但花满楼说:“哥哥们要用心听。” 于是他们都很用心的听,表示依旧什么都没听出来。不过很快是花盛楼就听出来了,斩钉截铁的说:“以后这就是我弟妹,不准改了。”说这话的时候他正死死的拽着凌潇补给他的一万两银票。 但无论怎么样,凌潇的确无什么错处,每日给老太君请安从不耽误,中秋节的时候还亲自做了一种叫团子的小点,只是那每每桌上有鱼之时,必将一片鱼肚去了刺放到花满楼的碗中便叫花少们感叹不已。 话说,他们也不觉得自家七弟特别的爱吃鱼。 “这本是她家乡的一种习俗。” 花少们看着自家七弟轻轻的吹了吹茶碗里的热茶,少少的品了一口,然后将茶碗放下,然后微笑着说:“在她的家乡,成亲的晚上,并不喝交杯酒,而是会在新房里放上一碗肉汤,一盘鱼,一碗饭,一碗粥。汤要是熬了一天的白汤,鱼则要是将鱼骨都炸酥了的鱼,新娘要先将饭置于新郎前,将汤里的肉都夹到新郎的碗里,将鱼里的鱼骨都剔出来,然后,新娘吃粥,喝汤,嚼骨,而新郎用饭,吃肉。而平日里,未婚的女子多用此来向男子表达爱慕之情。” 这习俗说的花少们都有些怅然,虽说这天下本是男子为大,但这习俗也将女子压迫得太过了,难道人还没进门,就警告新娘以后连饭都没的吃了?难怪这个好看的七弟妹都不笑的,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姑娘怎么能快乐! 花盛楼不禁说:“家里一个人喝粥不吃肉也省不了多少钱。” 花少们肃然起敬,他们已经许久没有在金灿灿的花盛楼身上看到人性的光环了。 只是,随后花盛楼说“还不如让她吃饱些可以多干点活,挣回来。” 众花少暗叹,果然人性什么的,对于花盛楼来说,就如昙花一般。 花满楼知道自家哥哥误会了,他却不解释,其实有时候误会也可以很美丽,他不会忘记乐菀和西门吹雪成亲的时候,乐菀将装满肉的碗举到西门吹雪的面前,说:“往后你吃肉,我喝汤,你吃鱼,我嚼骨,你用饭,我喝粥,一辈子不离不弃。”而在挤满洞房的众人起哄调笑等着听新郎说“多谢娘子。”的时候,西门吹雪却极平常的说:“一起吧。” 一时洞房里安静得一点声音都没有,而随后便是哄堂大笑,陆小凤拍着花满楼的肩膀不停的碎碎念:“那个毒丫头要哭了!要哭了!要哭了!……竟然给她憋回去了,唉!” 后来,凌潇跟花满楼说,在许多年前,习俗里本来喝粥的应该是新郎的,是为了警告新郎以后要勤快贤惠,不然便没有饭吃。可后来有一个女子在娶夫的时候把规矩擅自改了,惹得新郎泪洒洞房,以至于再后来的女子都这般倒着来,以显示自己疼爱夫郎。 没想到的是西门吹雪把这规矩又改了…… 当然,花满楼的不解释也产生了一些副作用,比如老太君在听传声筒一般的花逸楼说如此一番奇谈以后立时给厨房传了话,以后饭桌上鸡鸭鱼肉都要往未来七少夫人的面前摆。 可凌潇本就不怎么喜油荤,偏爱素食,又不愿站起身来夹菜,自是越吃越少。于是老太君出声了:“七童,你要多照顾些潇潇。” 但花满楼给凌潇夹的也都还是青菜,于是花少们连带老太君都看着花满楼,看着,再看着,还看着,看得凌潇终于发现了,心里琢磨了许久才琢磨明白了些,然后说:“我习惯吃素些的……” 只是话还没说完,花少们全都低头。在他们看来,习惯不都是被养成的么。 于是花满楼笑了,不同于惯有带着的微笑,而是清朗的大笑。虽然凌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因为花满楼笑了,她也笑了。 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古有孝武李夫人,一顾倾人城,在顾倾人国,今有凌潇坐在饭厅里,所以单单只倾了一座花家堡。 花少们无视边上傻掉的丫鬟小厮,淡定的吃饭,喝汤。只是饭后,花景楼拉过自己的七弟,前所未有的沉重道:“七童啊,听说弟妹会易容,这一路上京定要易容,听五哥的,准没错。” 凌潇当然要易容,就是花景楼不说,她也会易容,可是这一回,她将调好的面糊糊从炉子上端下来,搅啊搅着的时候花满楼出现了,说:“我帮你,好么?” 没有什么“好么”不“好么”的,凌潇从来就没对花满楼说过一个“不”字。 而这一天,当凌潇和花满楼迈进饭厅的门槛的时候,花少们默然了,花景楼甚至有些痛心疾首…… 然后他们看见凌潇张嘴说了一句话,没有声音,但因为嘴型够夸张,他们都看懂了,她说的是:“易容是花满楼做的。” 也许是为了凌潇难得夸张的表情,掌声立时响起,整齐划一。 其实花满楼作为一个生手,这个人皮面具做的也不算是太坏,只是因为看不见,所以没控制好成型的时间,导致颜色黑了一些,皮也有些许的皱罢了。不过凌潇觉得无所谓,甚至说她自己真的早就有想过做一副不怎么好的人皮面具,花满楼算是成全了他。 走之前花景楼偷偷在凌潇的后面,小声的问:“你真要这样出门?真的真的?……”而花少们都瞪着她,连带白发的老太君也是。凌潇觉得有七个小子的家也很有意思。 而这天夜里,花满楼摸索着又重新做了一副,自是比凌潇脸上原本那副要好多了,只是第二日清晨结帐的时候,客栈的掌柜和伙计有些迷茫,怎么昨天晚上看着这公子带着祖母进的房,出来的时候变成娘亲了。 就这样一路下来,花满楼不断摸索,于是,江湖传言,花家七少因为要成亲了,正在进行单身前最后的疯狂,身边的姑娘一天一个,还不重样的,重点是一个比一个标致。 不得不说,这话传到陆小凤耳朵里的时候,他不由的掏了掏耳朵,这说的是花满楼? 而此时,凌潇多少也有些困扰,她觉得这样对花满楼的名声太不好。可花满楼显然对易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凌潇总也不会拂了他的意。 只是凌潇好象忽然明白了,花满楼是怎么样在眼睛看不见后还成为了如今这个花满楼。他的执著不同于西门吹雪,他永远不会说一定要怎么样才可以,甚至也不会这样想,但他会很一直不停的做他觉得他应该做的事。 “喜欢易容么?” “既然你不喜欢原来的模样,我自是应当为你做一副你喜欢的模样。” 当然,就是花满楼做的第一个皱巴巴的老太婆面具,凌潇也很喜欢,但花满楼说喜欢的标准由他来判断。 “花满楼。” “嗯。” “你识得叶孤城么?” “不识。但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白云城主的名声却是如雷贯耳。” “那想是非一般人。只是……” “只是什么?” “如此一个与西门吹雪齐名的人物会将比武之事宣于天下么?” “虽然不识得白云城主,但耳闻其秉性倒是与西门吹雪几分相似,也是不喜吵杂之人。” “西门吹雪定是不会将此番比试宣扬开来。” “故,我确是有些费解天下人又是从何得知此事。” 可不是蹊跷得很,乐菀的急信送到凌潇和花满楼手里的时候,竟然连街上一个卖烧饼的都已经比他们先知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要有一场绝世之战了- 马车的轮子咕隆咕隆的越行越远,徒留下守门的小兵张大的嘴巴不可思议的呆站在原地,半晌后喃喃道:“天啊,那个驾马车的是个瞎子。” 这事没看见的人是绝对不信的,另外一个刚晃了下神的小兵说:“瞎子怎么能驾马车!我看你才是个瞎子。” 只是那领头的坐在椅子上喝了口酒,慢慢的说:“老子看你们都是瞎子,连花家七少花满楼都不认识!他与西门吹雪即将为连襟,这一战他自是不能不来。” 47 47、第四十六章... 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坐在后院的八角亭里的石桌边喝茶,而陆小凤则是一人占了两个凳子,头枕着凳子躺在那里。 陆小凤喜欢喝酒,但他并不是不喝茶,他只是比较少喝而已,但今天这茶他非喝不可,因为这是西门吹雪沏的茶,西门吹雪并不常亲自沏茶,以至于陆小凤见到他拿起茶壶的时候简直就像是见到了鬼。 西门吹雪的手指细长而有力,当他的手指握上剑柄的时候,只用一刹那便可要了许多人的命,当他的手指抚上琴弦的时候,只是一挑一起便可沁人心魂,而当他的手指做出一个“请”的时候,陆小凤马上的捧起了杯子,便往嘴里灌,自然是被烫到了舌头。 “多谢。”花满楼杯沿接唇,小啜一口,笑道:“往日里听江湖人说西门吹雪出门只饮白水,如今我恐怕是也能明了这各中原由。” 西门吹雪道:“过奖。” 陆小凤第一次发现西门吹雪的笑和花满楼的笑有些像,虽然西门吹雪的笑容总是微不可察,而花满楼的笑容却很少消失。 而就是最近,当天下人对花满楼和西门吹雪的亲事议论纷纷的时候,陆小凤也才意识到自己这两个朋友的出身原来是如此的相近,同是富有的商贾,同样的父母早亡,只是花满楼有一位祖母和六位兄长,而西门吹雪只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和陆小凤一样的孤儿。 陆小凤一直为自己是西门吹雪唯一的朋友而得意,同时,他也为自己和花满楼那几乎可以称之为青梅竹马的情谊而自豪,毕竟天下人都知道,西门吹雪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而花满楼也是。但西门吹雪和花满楼从来不是朋友,陆小凤不是没有想过让他们成为朋友,不过,显然的,西门吹雪从来不认为自己需要第二个朋友,而花满楼不喜欢西门吹雪身上血腥味。 西门吹雪从到了京城以后就几乎没有再见什么外人,甚至于陆小凤也只在到的第一日见了他一面,而昨日他请凌潇和花满楼在宅子里用了晚饭并住下,今日还亲自沏了茶,并叫人将陆小凤从他的金山银山里找回来作陪。 陆小凤想到几个月前他到万梅山庄请西门吹雪帮他对付阎铁珊,他问西门吹雪:“你从来没有求过人?”那个时候西门吹雪回答的非常干脆,说:“从来没有。” 可是如今…… 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陈述陆小凤这个时候所想的话,那就是:西门吹雪,你变了。 但是在这样的时候,陆小凤非常希望变的只是西门吹雪的心,而不是西门吹雪的剑,不过很可惜,西门吹雪的心和剑从来都是分不开的- 东边厢房的门开了,乐菀从里面钻了出来,西门吹雪望过去的时候,她的脸颊有些泛红的笑了一下,然后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她穿了一条杏子红的齐胸长裙,梳着京城最近最时兴的半月,戴了一朵玉簪花,站到西门吹雪的跟前,问:“好看么?” 西门吹雪道:“好看。”于是她咯咯的笑得更是开心了,随即将手里的东西放到了桌上,说:“帮我和姐姐照看一下,我和姐姐出去玩,天黑前回来。” 西门吹雪看着桌上的东西微微皱了皱眉,还是应了,只说:“早些回来。” 这时,才见了凌潇从房里出来,同样是齐胸长裙,显是前几日乐菀给她挑的,不过是湖蓝色的,梳着同样的半月,她显然有些不习惯,因为没有腰带,所以没有办法挂上她的墨音。 未待凌潇走过来,乐菀早已兴冲冲的跑过去拉着她往外走,以至于她也只匆匆的留下一句:“我带小菀出去玩会子。”人便已到园子外了。 陆小凤坐了起来,看着桌子上躺着的三把刀和红袋子,一时有些无言。 花满楼叹了口气,问:“听声音,我猜她们的裙子定不是一般的好看。是么?” 这话很好笑,于是陆小凤肆无忌惮的笑得很大声,就连西门吹雪也忍不住笑了。 笑过之后,陆小凤不由的也叹了口气,他说:“我一直以为至少潇潇不会为了一条裙子而舍了自己的兵器。” “她若知道你对她如此刮目相看,定要高兴得很。”花满楼说:“可你不要忘了,她是小菀的姐姐,正如你之前输掉的五十只苍蝇时所说的,小菀有一个极其宠爱她的兄长。说起来,除了潇潇是个女子,其他的你倒都说对了。” 陆小凤讨厌五十只苍蝇!非常讨厌!他明明已经赔了五条鱼给那个毒丫头,为什么他还要将这个事说给花满楼听! 西门吹雪说:“她的袋子里装的大都是解药,银针都藏在手边上。” 花满楼说:“我将流云飞袖教给她了的。” 陆小凤听出来了,这两个人在彼此宽慰。他有些幸灾乐祸的说:“我若是娶了她们中间任何一个,晚上一定很难睡好觉。”事实上,任何一个男人,娶了一个非常好看的女人,晚上都很难睡好觉,无论是从怕别人惦记的方面,还是单纯从睡觉的方面考虑。 西门吹雪用眼角的余光冷冷的扫了陆小凤一眼,陆小凤却摸着小胡子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说:“你就是因为这个才不让小菀进房的,是吧?” “不是!”西门吹雪的牙缝里蹦出来这两个字的时候,陆小凤憋笑憋得肚子都快破了- 乐菀压根没用上她的银针,至于凌潇也没能试一下这流云飞袖的威力,因为经过乐菀这大半个月的发泄式买办,几乎全京城的人都以最快的速度识得了她这位没过门的西门夫人,或者说是她的大手笔,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惹西门吹雪,西门吹雪从来没有露过面,但绝不代表他的剑便不锋利了。 所以大多数的人也只能对着美人发下傻,不怎么敢真正下手。 可总还是有人不明就里的,比如初到京城的南宫贺,遇到乐菀和凌潇的时候,作为关东南宫世家三公子的他正在买冰糖葫芦,要说这东西在关东还真是没见过,他决定买一串回去给妹妹吃,当然,他自己也可以偷偷的尝上一个,妹妹也不会知道。可这东西也不只是他没见过,凌潇也没见过。 “姐姐,这冰糖葫芦你一定没吃过,我这些天可是把天桥上几家都吃遍了,就数桥头这家最好吃。” 乐菀和凌潇走到边上的时候,南宫贺刚刚将五文钱递给老板,接过那最后一串冰糖葫芦。秋风拂过,叮咛咛的铃声与清亮亮的笑语自耳后同起,回首……原是佳人也。 “哎呀!今天怎么这样快就买完了。”乐菀看着南宫贺手上的那一串冰糖葫芦,瘪起了嘴,唉!就晚了一会子。 而南宫贺却是看着乐菀,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直到他听见“我出十文钱,你把这一串让给我好不好?” 南宫贺答得却是很快,他说:“不好。” 乐菀又说:“五十文!” 南宫贺摇了摇头,说:“不好。” 乐菀已经在很认真的考虑是不是直接抢会比较快一些,她说:“五十两!” 可南宫贺竟然还是摇头,说:“不好。” 这回说话的是凌潇,她与乐菀说:“明日我早些来帮你买。” 而这个时候,南宫贺却笑了,他将手里的冰糖葫芦递到乐菀的眼前:“你若是一文钱都不出,我便将它让给你。” 顿时,天桥上早就竖着耳朵听了许久的人群一阵调笑声起,乐菀这才总算是悟了。南宫贺多少有些得意,面上倒没有显,乐菀并没有接过他手里冰糖葫芦,他也不急,只是笑着说道:“在下关东松原山庄南宫贺,敢问姑娘芳名?” 一时天桥上的气氛更是热烈了,这些围观的人里自是有不少识得乐菀是西门吹雪没过门妻子的,可正因为这个,这出戏才更好看不是? 乐菀却是有些难过了,她原想不管南宫贺要多少钱,她都可以考虑,他总不能一串冰糖葫芦要五百两不是?实在不行,她不排除直接抢的可能性,但怎想的南宫贺来了这样一出,这冰糖葫芦她便是万万不能抢了,不然可不就算是应了他的示好? 边上还有人在起哄,凌潇说:“走吧。”乐菀一片愁云惨淡,点点头。南宫贺忙出声唤:“这位姑娘……”却只见眼前一道青色影子晃过,再待回神的时候,却见得一个青衣长衫的少年拿着那串冰糖葫芦一口咬上去:“买了不吃,都落灰了,我帮你们忙。” 乐菀这边却是眼睛一亮,顿时多云转晴,还阳光灿烂:“严小卿!” 严小卿呵呵一笑,一双眼里清澈的让乐菀和凌潇都想到了寨子边上那片镜湖:“小菀,潇潇。” “严小卿!听说你做了我姨父?” “表哥!是表哥!” “那你怎么会成了我表哥?” “看在我们青梅竹马的份上,能不一见面就说这样头疼的事么?” “好吧,回头你再跟我慢慢说。那你最近都在做什么?” “帮你们赚嫁妆。你娘交代你兰姨,你们的嫁妆一定要比他们给的聘礼多,然后你们的兰姨勒令我说,你们的嫁妆一定要比他们给的聘礼多。” “我兰姨现在不就是你干娘?” “看在我为你们拼命赚嫁妆的份上,能不一而再,再而三的说这样头疼的事么?” …… 三人越走越远,南宫贺站在原地,严小卿这个名字如今还不算太响,但作为武林三大世家之一的南宫家自然是早就收到了消息,而天下人自然都知道,珠光宝气阁新东家严小卿的表妹便是万梅山庄未来的庄主夫人。他这出戏开头虽然不错,但注定是没结局- “潇潇。”严小卿忽然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走过了两条街。 凌潇问:“何事?” 严小卿皱了皱眉,然后说:“我杀了几个人。” “什么人?” “小神仙赵兴,漕帮高镇威,塞外飞狼高康年,还有几个七大剑派的人。” 凌潇的江湖阅历也并不深,这些人她大多听都没听过,但所幸她至少知道七大剑派是名门正派,是以她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怕什么!杀了便杀了,在外面杀了人不算数,娘不会罚你。”乐菀说完拍拍严小卿的肩,问道:“只是你怎么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 严小卿看起来郁闷之极,他说:“他们来劫聘礼。” 乐菀被惊到了:“什么?” 严小卿咬下最后一个冰糖葫芦,说:“劫聘礼。我一着急把你给我的毒下了。” 凌潇很平静,说:“那杀就杀了吧。” 乐菀很激动,说:“你怎么就把他们毒死了!怎么也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严小卿点头,说:“下次我会记得的。” 48 48、第四十七章... 关于西门吹雪,按照他唯一的朋友陆小凤的话说就是不太随和,他的不太随和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他有许多规矩,像晚上六点以后不见任何人,杀人前要沐浴斋戒,绝不喝酒等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不好的主子。 事实上,在过去的许多年里,虽然西门吹雪并未怎么理会庄里的事,但庄里的人却很少有离开的。毕竟他也有一些许多如他这般身份的主子们少有的优点。比如他很少发脾气。 在万梅山庄呆得时间够长的人都知道,自家的庄主虽然不苟言笑,吝于言语,甚至一个小眼神就可以让人瑟瑟发抖,但很少发脾气,或者说,他们几乎没有见过自家庄主发过脾气,通常有人犯了小错,吴妈便直接罚了,若是有了大错,在自家庄主那里看来,错不能恕的话,那也就是死。可外面哪户人家里没有被主子赐死的下人,有的连个由头都不用找,死了就死了。 但这一回,西门吹雪真的生气了,而且是非常的生气。 因为居然有人企图劫他给乐菀的聘礼,而且……打伤了吴妈。 说起来吴妈受的伤也并没有什么生命之忧,不然如今她也不能从山西赶过来出现在京城。她只是右肩被刺了一剑,留了些血,然后…… 以后她若是还想客串女侠的话,恐怕要用左手了。 这也就解释了西门吹雪这几天一直有些疑惑的一个事,那就是下聘的日子是在八月二十,为何九月初十了吴妈还没有到京城。 聘礼遭劫,这若是放在往日,西门吹雪想的是,这世上不怕死的人果然是杀不完,但放在这个时候,西门吹雪想的是——他西门吹雪还没有死!这些人也太着急了些! 要说起来,万梅山庄的生意做得如此之大,来来往往的货物金钱都不少,被劫也是有过的,特别是老庄主过世后的那半年,趁火打劫,雪上加霜的人不在少数,后来几个大掌柜的找了一个山头靠上了,每月都固定的给上些银子,事态才算好了些。可也就是在以为没事了的时候,有一日吴妈带着西门吹雪出门的时候,竟然被人拦住了。 但是就和吴妈说得似的,老爷夫人在天上保佑着小少爷。忽然出现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大侠,拿了一把剑,三下两下的把匪徒给结果了,然后留下了一个背影。 或许这个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救下的是万梅山庄的小少爷,至于这个人的剑法放到如今给西门吹雪提鞋都不配,甚至于西门吹雪可能会对他说:“以后不要让我看见你用剑。”但他让西门吹雪明白了拳头才是硬道理。 西门吹雪七岁习剑,在学武的人里绝对不算早的,然则十四岁大成,自此以后再也无宵小流匪打过万梅山庄的主意,怎想得竟然来了这样一出! 事实上,西门吹雪想的太多了,那些个人本都不是匪,他们里面甚至还有人在西门吹雪的身上下了大注,只是这聘礼实在是太过丰厚了,他们也是被自己的贪心给逼的。 他们劫的也不只是万梅山庄,还有花家堡。而且正因为忌惮万梅山庄和花家堡,他们前后夹击,目的就是绝不留一个活口。 这一回万梅山庄去下聘的是吴妈,而花家堡那边则是花家大少花兴楼和花家三少花盛楼,各自也是请了镖局跟随,只是这劫聘礼的每一个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那些镖师自然不是对手。就像花兴楼说的,大意了,谁也没想到天下有如此一伙道貌岸然的无耻之人。也正是如此让人趁虚而入了。 只是这伙人终也是没能得逞,因为他们漏算了两个人,一个便是特地前来相迎的严小卿,而另外一个便是随行的孙叔。 孙叔据乐菀所知是当年跟着她爹一起进的寨子,身材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平时话不多也不少,相貌不算好看也不难看,待人接物不算热情也不冷淡,这些年里,她娘也费过不少心思想将他嫁出去,但未果。于是他一直留在乐家,扫扫院子,算算帐,带带孩子,做做饭,修修屋顶,种种药,反正你让他干什么他都会,也从不推辞,你不让他干什么,有时候他无聊了也会自己动手。乐菀甚至不知道他的全名是什么。 而当他出手的时候,不只是被劫的还是劫人的都镇住了。那手法甚至不能说是高深,只能说太熟练了,就像是一个每天切五十斤萝卜丝的人又在切萝卜丝,一个种了一辈子地的人在种地,一个生了过十几个孩子的女人在分娩。 实际上,那个时候他的表情也就好象是在切萝卜丝和种地一般,可能比女人分娩的时候要平静许多。 直到他杀了十个人以后,那伙人才如幡然醒悟一般开始绝地反击,他们疯狂的开始对其他的人大开杀戒,他们以为这样可以干扰一下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杀人熟练工,但他们错了,熟练工依旧有条不紊的继续干他该干的事。 必须说,这给了那些随行的镖师一些信心,至少他们相信只要拖上一段时间,自己就可以活下来。虽然他们这样想的时候已经有几个死了。 而在孙叔杀到第十五个人,这边的镖师及随行家丁死了约六个的时候,终于有一个人惊恐的喊了一声:“鬼!” 孙叔的手停了停,换了一只手,说:“我还以为见过我杀人的人都死了。”然后果断的捏碎了这个人的喉咙。 至于吴妈便是在这个时候被剑刺中的,而严小卿也是这个时候匆匆赶到的,然后踩着刚从公孙兰那里学会不多时的轻功,小心翼翼的将乐菀给他的毒药洒在幸存的几个还在蹦达的人身上。 最后,也就跟巴山剑派的庄鹏蒙面跳出来的时候说的一样,一个都没活下来,他预料到了结局,却搞错了主角- 因为严小卿来了,也为了安慰严小卿不小心杀了如此多人而受伤的心灵,还有吴妈那可怜的肩膀,乐菀特地的亲自下厨做了一顿饭,不得不说的是,这的确是难得的很,据严小卿所知,乐菀几乎从来没有做过饭,这也导致严小卿夹一根青菜夹了三次也没能夹起来,最后在陆小凤的笑声里极为让他自己不齿的尿遁了,然后躲在茅房里直到滚烫的耳朵冰冷下来,他想起公孙兰在认他做义子的时候说的话:“你可以正大光明的去她的家里,和她一起吃饭,还能留宿,无论她有任何事情,你都有绝对的理由和身份站在她边上。” 严小卿绝不承认自己有过这样的想法,这放在一个已经有夫君的女子身上简直可以被沉河,他可没有自杀倾向。 而等到严小卿面色如常的回到饭桌上的时候,乐菀已经不在位置上了。 天黑了,可没有西门吹雪的屋子黑,所有的窗户都紧紧的关着,一丝缝都没有。乐菀非常的小心才让一碗桂花甜汤安全的到达西门吹雪手边的案子上。 “我做的。”乐菀说。 于是西门吹雪松开紧握着剑鞘的手,勉为其难的喝了一口。然后听见:“我今天晚上就在这里睡好不好?人那么多,我没有地方睡了。” 不管西门吹雪的脸有多黑,好象对于乐菀来说,她关心的重点永远都不会变,在她看来和自家男人睡到一张床上,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没有等到西门吹雪回答,她又补充道:“如果小卿知道我已经好多天被你丢出去了,他一定会笑我的。” 另外还有的就是:“吴妈如果看到你跟我睡在不同的房间里,一定会因为念叨一晚上的‘老爷夫人’而睡不好觉,这对她的身体实在是太不好。”说这话的时候,乐菀的语气尤其沉重。 西门吹雪依旧没有说话。但到了晚上,乐菀还是成功入住。因为…… “小菀啊!听说最近京城不太平,吴妈帮你把门锁上好不好?”显然,流了一点血对于吴妈的声音洪亮程度一点都没影响。而回答吴妈的声音也是包含着欢欣和雀跃的:“好啊!好啊!谢谢吴妈。” 于是屋里的西门吹雪黑着脸听见自己的房门被从外面锁上了,然后半晌后,一个人拉着他的胳膊,听起来很着急的说:“哎呀!怎么把房门锁上了,我都还在里面!” 还在生气的西门吹雪相信,这会子,宅子里每一只耳朵都竖着在。于是,他平静的说出了自为吴妈把完脉后的第一句话:“还有窗户。” 然后,马上的,窗户外面再次响起吴妈决绝的声音:“来人,把窗户都钉上。” 乐菀感动的快哭了,扑到西门吹雪的身上,从唇开始,顺着往下,扯开衣襟,再往下…… 在西门吹雪的双臂终于将她箍紧的时候,她说:“以后你若是不愿意,我一定不碰你,你不要因为这个把我丢出去好不好?” 西门吹雪咬牙:“谁跟你说是因为这个?” “姐姐,她说寨子里大多数被丢出房门的婶婶都是因为睡觉的时候不知节制,还总闹到娘那里去,就是以前我们都不懂她们在说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我一定改,不要把我丢出去。” 49 49、第四十八章... 叶孤城为唐门所伤的消息传到西门吹雪的耳朵里时,天下似乎已经没有人不知道这个消息了,不是因为西门吹雪的消息来得太慢,而是这消息传播的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在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前,买叶孤城的赌注是以二博一,而买西门吹雪的是以一博二,即使是这样,也不能阻止那些人将白花花的银子投到叶孤城的身上。 可几乎在这个消息传出来的同时,从到了京城那一刻起,便在大开间里拿着算盘没有停过的花盛楼立时的把****反了过来。但这也没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原本买了叶孤城胜的那些人不断的涌进了大开间里,要求撤回赌注。但这天下的赌法虽说千千万,有一点是千古不变的,那便是——买定离手。何况这四个字还被高高的挂在大开间的门楣上,想反悔便反悔,天下还有傻子去做庄么? 只是一时间,哭的喊的,拔刀动枪,骂天骂地,全乱了。 早上花家的伙计匆匆的跑来,说:“三少爷让我请七少爷和凌姑娘赶紧过去。”于是花满楼和凌潇半刻也不敢耽误的跟着那伙计走了。 怎想的过了晌午,又有万梅山庄的伙计回来,偷偷的凑到乐菀的边上,小声的说:“陆大侠让我请您过去,有事相商。” 当然,这也没能逃过吴妈的眼睛,只是吴妈吊着一个胳膊走了出来,还未待说话,西门吹雪便从房里走了出来,说:“走吧。” 一时间那小伙计呆立在原地,难得他请到了传说中从来不在自家生意里露面的庄主!? 不要怀疑,事实就是这样的。 西门吹雪想的只是,若是有一件事,陆小凤,花满楼和凌潇一起都解决不了,那说明事态不是一般的严重,若是让乐菀单独前去恐怕不妥。 乐菀却是高兴极了,一双大眼睛顿时光彩四溢,拉过西门吹雪的手,走起路来脚上带着风。还不忘对着吴妈使劲的眨了眨眼睛,吴妈立刻心领神会的退回了厨房里。 “天桥上有卖冰糖葫芦的,可好吃了,我们去吃好不好?” “好。” 西门吹雪和乐菀出现在大开间前已经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了,跟在后面的小伙计看了一眼拥挤着一点缝也没有的人群,抹了一袖子的汗,小声的问:“前门看着是不能走了,小的带您走侧门?” 只是三人的脚还没来得及抬,就听见人群中一声高呼:“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的名声很大,但真正见过他的人并不多,黑鞘长剑,白衣胜雪,他就如同江湖传闻中的一般的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只是…… 为何他的手里拿着一串冰糖葫芦,上面还少了一颗,显然它应该是已经在他的肚子里了。 喧闹的人群安静了,甚至于说整条街好象都安静了,当然不是因为少了一颗的冰糖葫芦,而是因为西门吹雪身后的长剑,谁都知道,西门吹雪的剑一旦出鞘,必有人丧命。 乐菀正高兴的嚼着她自己手上的那串冰糖葫芦,她今天的心情很好,因为西门吹雪陪她逛街了。以至于她抽空给了大家一个有两颗小虎牙的甜美笑脸。 曾经有一个这样的甜美笑脸让陆小凤横卧雪地,如今这份笑脸里再加上新婚燕尔的幸福,杀伤力前所未有。 西门吹雪说:“你们若不让出一条路,她会下毒让你们让开。” 虽然说西门吹雪愿以剑杀尽天下背信弃义之人,如此大范围的关心公众安全却是前所未有。可惜的是,没有人理解他。 还好,即使是没有人理解他,也不会没有人给他让路,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乐菀牵着西门吹雪的手走进门的时候,还没忘记说一声:“谢谢叔叔伯伯。”可见她的心情有多么的好- 吵闹了大半天,终于安静,大开间的门也关上了,外面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或站着,或坐着,里面一张大桌的边上围坐着凌潇,花满楼,花盛楼,西门吹雪,乐菀,严小卿和陆小凤。 陆小凤刚向外面的人保证,一个时辰后给他们答复。 乐菀还在欢快的吃着她的冰糖葫芦,西门吹雪也从他自己的那串上咬下一个,慢慢的吃着。乐菀问:“好吃么?” 西门吹雪应了一声:“嗯。” 陆小凤有些抓狂,这两个人到底来做什么的? 花盛楼五指翻飞的打着他的算盘,严小卿也一样,只是速度上有一定的差距。 凌潇平静的坐在那里,花满楼也是,凌潇是那种即使什么事都不做,也不会无聊的人,花满楼也是,即使是情况如此之糟,他的一只袖子都被人扯得有些破了,他一样可以微笑的享受人生。 许久后,花盛楼的手指终于停了,他抬起头,看了一眼额头上全是汗的严小卿,又环视一圈众人,然后极为轻描淡写的说:“一千三百五十六万四千七百三十八两。” 当然,请不要忽略花盛楼颤抖的双手,但请不要责备他,因为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连陆小凤的灵犀一指都差点颤抖了。 凌潇的表情变得凝重了,花满楼的笑容敛起了一些,乐菀嚼冰糖葫芦的嘴停了下来,西门吹雪将手里的冰糖葫芦递给身后的伙计帮忙拿着,严小卿的手抖了抖…… 然后继续打算盘。 严小卿的汗珠滴到算盘上,又过了一盏茶的工夫,他终于停了下来,长呼了一口气,然后说:“一千三百五十六万四千七百三十八两。”然后补充道:“不包括所押物品,地契及房屋的估算价值。” 窗子是紧闭的,屋子琉璃灯的火光在摇曳,每扇窗子的外面都站了一个人以防止有人偷听,可屋子里自算盘声停下来以后便许久都没有人说话了。 首先说话的是凌潇,她说:“怎么会有这样多的钱?” 花盛楼说:“这并不奇怪,对于相信叶孤城会赢的人,我们收了他们钱的行为就像是开仓赈灾。比如城南的杜铜轩,他一个人就下了一百四十万两。”他接着说:“但他倒不是最大的豪客,鹰眼老七押了足足两百万两在西门庄主的身上。” “呀!他是我爹的朋友!”乐菀显然有些惊讶,两百万两绝对不是个小数字,转而多少有些惭愧:“本来应该我和姐姐先去拜见的,结果……忘了。” 这的确是一个有些失礼的事,但目前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个,重要的是这钱退还是不退。若是这个钱少一位数的话,这里在座的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只是这可是一千三百五十六万四千七百三十八两! 陆小凤摸着自己的胡子,说:“不退的话,只怕麻烦有点大。”他的****,所以他的麻烦尤其大。 花盛楼还未待说话,乐菀说:“也没有如此便宜的事,说退就退,不可能!” 西门吹雪道:“若是全退,我胜了,何人赔钱?” 必须说,西门吹雪的问题很关键,若是将买叶孤城的那些人的钱都退了,之前买西门吹雪一赔二那些人的钱谁来赔?单单就说,谁另加四百万两银子给鹰眼老七送过去? 严小卿依旧在擦着汗,作为一个原裁缝店老板的儿子,经过不到两个月的突击培训便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结算如此庞大的帐目,同时还有花盛楼这样的人在边上做对比,对于他来说压力有些大。他说:“可以退一部分。” 陆小凤问:“退多少?” 花盛楼回答的极其的快速而清楚明了:“两成。” 凌潇接得也不慢:“多了。” 花盛楼笑了,道:“那便退一成。” 凌潇不得不多看了花盛楼一眼,然后说:“留的多了。” 花盛楼道:“那就先退三成,可是一旦接受退款,原单必须收回,全额作废。明天我再想点办法让这些人相信叶孤城没有中毒,然后一定会有人来退西门吹雪的单,我们象这回一样的,退三成,原单作废!” 所有人都汗颜了。花盛楼,从他十岁起,就开始不断的挑战花老太君及众花少的道德底线,如今,他终于开始将范围扩大了。 “女干商!”乐菀直指花盛楼,毕竟凌潇已经被噎得完全说不出话来了。 怎想的花盛楼笑着点头,道:“我的人生理想。” 严小卿不由的叹了口气,道:“女干商女干商,无女干不商。” 乐菀顿时眼睛瞪的有两倍大:“严小卿!你居然说那个字……那个字!” 严小卿笑得人畜无害,问:“哪个字?” 凌潇问:“小卿,还记得你家院子里的栀子花么?” 无可避免的,除了凌潇,所有人都笑了。凌潇总是最直白的一个。 严小卿,曾经是一个多么纯白如栀子花一般的少年,他也就是在那个栀子花盛开的季节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但是,他从自家的院子走出来了,他不再是那朵栀子花了,在如今的这片天,没有人会用栀子花来形容一个男子。 花盛楼不知道严小卿之前是什么样的,他只是跟着大家一起笑罢了,最后,他说:“这一来一回,比试之前,我们就至少可以有八百万两入帐。” 琉璃等的火光还在摇曳着,垂手立于两旁的伙计们都不由的抬起了头,而后又马上的低下。 花盛楼又说:“买定离手,我们可以一文钱都不退给他们的,是他们一定要退,还扯破了七童的袖子,摔坏了我一个算盘。” 严小卿呵呵的笑着说:“我听花满楼的。” 花满楼摸了摸被扯破的袖子,说:“我听潇潇的。” 凌潇说:“小菀怎么看?” 乐菀看着西门吹雪,说:“我听西门吹雪的。” 西门吹雪说:“****是陆小凤。” 这辈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大坏事的陆小凤叹了口气:“我就说****不好当,以后若是有人问起,你们一定会说是我让你们这样干的,是么?” 回答是整齐划一的:“是。” 女干商女干商,无女干不商,陆小凤直到这个时候才认识到一桌子坐的都是生意人,就他一个是所谓的大侠,他就是有十个脑袋也算不过这样一群人。 50 50、第四十九章... 陆小凤要求放假,因为他在过去的十多个白天里不停的画了至少有几万个“小”字,而在过去的十多个夜晚,他都守着这些成堆的白银,半步都不敢离开,他甚至都快遗忘女人是什么味道了。 当然,虽然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可他没敢说出口。 不过,他还是被准假了,因为花满楼表示愿意帮他顶班。陆小凤深深的感到,果然青梅竹马才是最可信赖的存在,比如这些天里不停的打着算盘,并无所不用的收刮奇珍异宝为乐菀和凌潇准备嫁妆的严小卿。 看到没有任何下注的人对于自己的单据上画的是一个“花”字,而非“小”字表示疑意,陆小凤多少对他自身的重要程度有些失望,但这确实意味着他真正的被解放了。于是他兴高采烈的跟着来接他的李燕北走了。 严小卿手下的算珠终于停了下来,抬头看着陆小凤和李燕北并肩离开,还有陆小凤脸上那灿烂如花的笑容,有些疑惑的问将一个“花”字写得唯美之极的花满楼:“我听见他们说要去洗澡。” “请妥善保管此单。”花满楼将手里的单据递给等在边上的人,并附送一个亲切而如沐春风的笑容,侧身用无神的目光礼貌的将人送至店外才回头与严小卿道:“我听见的也如是这般。” “他好不容易放一天假,却跟一个男子去洗澡?”这在严小卿看来有些匪夷所思:“难道家里没澡盆子?!” 花满楼道:“莫不是小卿也觉得他只能跟女子一同洗澡?” “不!不!……我什么都没说。”严小卿连声否认,微红了脸低头又开始打他的算盘。 李燕北是京城里最有权力的几个人之一,在城北,他一句话可以让任何一家商铺,镖局,或者是钱庄关门,他是陆小凤最能信赖的几个朋友之一,如今作为临时堵坊的那个大开间也是他借给陆小凤的。 他押了一百四十万两银子和自己城北所有的势力在西门吹雪的身上,不只是因为他相信西门吹雪会赢,也因为西门吹雪是陆小凤的朋友。不过他的赌法和别人不一样,他和城南的杜桐轩各自押了一百四十万两银子和自己的势力在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赢的那个人将会得到所有的钱和地盘,而输了的人将一无所有。 当然,赢了的人需要给陆小凤一万四千两银子做酬劳,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样,陆小凤都会得到一万四千两银子。 如今,天下人都知道的,叶孤城受伤了,虽然杜桐轩昨天硬是扛着没有在陆小凤那里撤了单,但毫无疑问的,李燕北赢定了,所以几十年来,他的心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好过。他愉悦的趴在浴池的边上,一个精壮的大汉用力的为他搓着背。这本是一件极为享受的事情,只是后来,出现了一点意外。 那擦背的布巾是有毒的,所幸的是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提醒了他,而不幸的是这个人提醒他的时候他已经中毒了。 可那人虽然是提醒了他,却并没有直接给他解药,只是叫他去春华楼。 陆小凤说:“你们的银票都在我那里,杜桐轩就是杀了你,他也不能拿回那些银票。” 李燕北的肌肉因为中毒在不断的颤抖,他咬牙道:“可若是我死了,便没有人可以接收他的地盘,他甚至可以反过来把我的地盘接收过去。”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为人所害让他觉得有些丢人。 春华楼就在李燕北的地盘上,何况那里有解药,李燕北不得不去,而陆小凤自然也要陪着李燕北,他绝不会丢下一个正中着毒的朋友不管。 只是李燕北没有想到的是,给他解药的竟然是杜桐轩。杜桐轩将解药给李燕北的时候,春华楼里坐满了的人,每个人都把脸侧到一边,但每个人都集中了所有注意力在他们两个的身上。 谁都知道李燕北是一个硬汉,谁都知道李燕北和杜桐轩是死敌,要李燕北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杜桐轩的解药实在是一件很难堪的事情,可他不接受的话,就只能死。 李燕北那张刚毅的脸上泛着红,他的拳头紧紧的握着,对于他这样的男人尊严很重要,陆小凤作为他的朋友不会不知道。而更让陆小凤不太高兴的是杜桐轩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所以在李燕北几乎要伸手拿那瓶解药的时候,陆小凤拦住了他。 杜桐轩说:“你想让他死么?” 陆小凤说:“当然不是。” 杜桐轩说:“他没有解药,就要死。” 陆小凤说:“你以为只有你有解药?” 杜桐轩笑了,他自信的说:“只有我有解药。” 于是陆小凤也笑了,他对李燕北的一个随从说:“你去东三街第二个胡同口,喊一声,春华楼的二楼有一位杜老板说他的毒无人可解。” 那随从有些疑惑,问:“然后……” 陆小凤道:“然后会出来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她可能会问你春华楼怎么走,你就带她过来,但你若是想活得久一些,就千万不要打她的主意。” 待那随从走了后,陆小凤从怀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后将里面红色的粉末倒进杯子里,用水化开,又仔细的看了看李燕北已然有些发青的脸,最后将手里的药水递给他。 陆小凤说:“天下的毒和人一样,分两种,一种是男的,一种的女的,象你这样脸色泛青,手却发凉的属女的,喝这种红色的,可以缓解毒性。” 李燕北心情本来很糟,可是如今他却好象想开了,即使是死了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至少死了不用让所有的人看见他为杜桐轩所欺,至少死之前还可以有他的朋友陆小凤在边上,至少死之前还可以听见陆小凤说这样有趣的话。他毫不犹豫的将陆小凤递给他的杯子一饮而尽,然后大笑着说:“没想到陆小凤也懂毒。” 陆小凤说:“我不懂毒,却有一个精通此道的朋友,她告诉了我不少让自己在被毒死之前尽量可以多活一会子,以便她可以把天下最难吃的解药灌到我嘴里的办法。” 李燕北问:“她就是那个你说的好看的姑娘?” 陆小凤点头,说:“不只是好看,还很好看。” 李燕北说:“你会和一个好看的姑娘做朋友?” 陆小凤说:“如果你被她毒得只有眼珠子能动,她要和你做朋友,你也不能不答应。” 这话说的就好象乐菀当年就是为了和陆小凤做朋友,才把他毒倒的一样。当然,我们应该理解他羞于说出自己调戏人不成,反而差点被毒死,最后还是因为下毒的人看上西门吹雪的美色,才给他解了毒的事实。 陆小凤估摸着乐菀至少要一刻钟才能到,而李燕北的脸色在喝下那杯药茶后确实是好了许多,所以他一点都不急。可让他想不通的是,杜桐轩竟然也不急。 但是他马上就想通了,连带李燕北也想通了,春华楼里所有看热闹的人都想通了。 鲜花为毡,香木为冠,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春华楼里几乎没有任何人在之前见过这个人,但几乎所有人马上便想到了他的名字——叶孤城。 杜桐轩有些激动,可叶孤城当然不会因为这个人将所有的身家都押在他身上就多留意几眼。叶孤城只是淡淡的看了陆小凤一眼,他只关注强者,无疑的,在这个酒楼里,唯一能入他的眼的便是陆小凤,可他并不是来找陆小凤的,他找的是唐天容,也就是传言中伤了他的唐家大公子唐天仪的弟弟。 而让唐天容和所有人一样惊讶的是,叶孤城看起来一点都没有中毒的样子,而且不只是没中毒,他的剑也还是和传说中的一样快。 或者说,不只是快,简直是绚烂得让人睁不开眼,鲜血从唐天容的双肩流下来的时候,叶孤城已经站回到了他的花毡上。 几乎酒楼里所有人的脸都变了颜色,而李燕北的脸色更是比中毒初时要难看上了一百倍。 而凌潇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来的,明明刚才没有任何一个人看见她,而一眨眼她就站在了叶孤城的面前。 或者说,她一直就在,只是没有任何人发现?至少专心于用天外飞仙穿透别人琵琶骨的叶孤城没有发现,所以他的手死死的握住了他的剑。 凌潇的声音平淡得很,就像如今她戴的这张人皮面具,可是她刚发出第一个音的时候,陆小凤的心很没出息的漏了一拍,他真的很怕这个毒姐姐如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忽然来上一句:“凌潇奉家父家母之命向万梅山庄庄主讨教几招。” 所幸,叶孤城并不是乐七娘和凌攸江的女婿,所以凌潇说的是:“公子可是叶孤城?” 叶孤城觉得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称呼他为公子了,他说:“是。” 凌潇说:“我是凌潇。”然后作为一个习武之人,她补充了一句:“公子的剑使得好。” “嗯。”叶孤城勉强的应了一声,他有些迷茫于这个女子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凌潇猜想着客套话说得也差不多了,应该不算失礼了,便进入了主题:“我寻了公子许久……” 陆小凤的一颗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 “听闻公子中毒,舍妹可为公子解毒。” 叶孤城很仔细的看了看凌潇,有努力的回想了一下自己认识过的所有女子,问:“在下认识姑娘?” 凌潇说:“不识。” 叶孤城问:“那为何姑娘要为在下解毒?” 凌潇说:“因为西门吹雪是我妹夫。” 因为西门吹雪是凌潇的妹夫,所以凌潇要找到叶孤城,然后让乐菀为他解毒,这个逻辑春华楼里几乎所有的人都不懂,但陆小凤懂,叶孤城也懂。 西门吹雪要胜的是天下无双的天外飞仙,而不是一个快死的叶孤城,所以叶孤城这毒一定要解,即使是他的毒不知道被谁解了,凌潇也要确保他身上没有余毒而影响他的备战状态,以至于让西门吹雪这一战比得不够痛快。 51 51、第五十章... 叶孤城许久未答话,是以春华楼里也没有一个人敢说话,凌潇却并不着急,只是依旧站在那里,直到叶孤城说:“多谢姑娘,在下并未中毒。” 凌潇道:“天下人都说公子中毒了。” “你刚才可在?” “在。” “那你可见到我出剑?” “见到了。” “你见过比那更快的剑?” “见过。西门吹雪的剑。” 凌潇说这话的时候极其的平静,就好象她根本不知道她说的话已经冒犯了叶孤城。叶孤城的目光变得寒冷,甚至冷过他用手里的剑穿透唐天容的琵琶骨之前的样子。 叶孤城将剑握得更紧了,就好象他随时都要杀掉凌潇一样。可他没有,他头也不回的走掉了,就好象凌潇从未出现过一样。 只是凌潇已经找了叶孤城一天一夜,绝不是为了看他那白衣飘飘的背影,在叶孤城的脚正好踏上第一级台阶的时候,他听见:“凌潇有些许疑惑之处,需劳烦公子解惑。” 叶孤城并不准备理会,谁有惑无惑与他又有甚干系。 “公子高居白云城主,而万梅山庄远在燕北,何故将决战之地定于京城?” “西门吹雪从未将决战之事告知过除了舍妹外的第三个人,敢问公子可知是何人将此战传扬开?” “凌潇不才,为夫君所授,略识些花草,这花毡所用的‘风飘雪月’原无如此馥郁的香气,应是公子另洒花露于其上。若是公子所中之毒已解,又何需如此。” 叶孤城终于还是停下了脚步,显然,凌潇说中了叶孤城来这春华楼的关键。 “凌潇见识浅薄,上述诸事皆不明所以然,本也不应私下揣测公子之意,但不愿看到妹夫背上乘人之危的名声。凌潇冒昧,我夫君于城南有所宅院,若公子愿意,可同凌潇前往,若有不便,凌潇可让夫君亲自来请,介时公子所中之毒可解,而公子作为我夫君的客人,凌潇定不会怠慢。” 凌潇说这些话的时候极认真,毕竟这是她第一次邀请一个男子到自己家里去,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让许多人尊敬的男子,她不希望遭到拒绝。 从陆小凤的位置只看得到凌潇的背影,她就像往日陆小凤看到的一样,站得很直,墨音一长一短,一左一右的挂在她的腰间,而叶孤城站在洒满楼梯的花毡上,回头望着凌潇的双眼漆黑得如冬夜的深潭,陆小凤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或许叶孤城是觉得有些可笑,一个十多岁的姑娘站在他的面前,企图保护他?保护的方式还是“圈养”? 而这个时候,陆小凤想的却是,凌潇应该先揭开她脸上的人皮面具,那样也许不用她请,叶孤城就跟着她走了,毕竟叶孤城也是个男人,甚至说整个春华楼的男人都要跟着她走,而且恐怕天皇老子拦都拦不住。 当然,陆小凤必须强调的是,这个时候说到“夫君”这两个字,真的有些扫兴。 陆小凤不禁叹了一口气,这本应该是多么香艳的一件事!都怪那让人讨厌的人皮面具,他不得不说,花满楼这人真是小气得很,自己看不见,也不让别人看。 “少做梦了,他中了我大哥的毒砂,就是现在不死,也离死不远了。”说话的是唐天容,他的双肩还在流着血,脸上还有泪痕,可凌潇的话让他的精神又回来了,叶孤城的毒并没有被解,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大多数下毒的人都以为自己的毒无人可解,凌潇只是将一瓶药放到了唐天容的桌子上:“止血药。” 唐天容愣了愣,道了一声:“多谢。” 凌潇又问叶孤城:“公子可愿让舍妹解毒?” 叶孤城说:“不用了,多谢。” 在凌潇一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她不该出现在那里,甚至于她说的话也不合时宜,她根本就不该说那么多的话,哪怕她说西门吹雪是她的妹夫,但这并不代表叶孤城不会也穿透她的琵琶骨,可她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而叶孤城的剑也并没有穿透她的琵琶骨。 这会子,所有都以为这莫名其妙的姑娘会继续纠缠下去,甚至陆小凤都在思考若是叶孤城出了剑,他该怎么办,至少他不能让凌潇在他的面前受伤,这样太对不起正在帮他做着苦力的花满楼。 但凌潇只说了一声:“凌潇知道了。”当她回头往陆小凤那边走过去的时候,连叶孤城的脸上都出现了一丝讶异,酒楼其他人的脸上多多少少的都露出了失望的神情。 只有陆小凤是高兴的,这意味着他可以好好喝一顿酒,他真的很讨厌麻烦。他赶紧的用袖子在边上那张空椅子上擦了擦,笑呵呵的对走近的凌潇说:“坐,小菀马上就来。”并且拍着李燕北的肩膀向他介绍道:“这是花满楼的妻子,凌潇。” 只是李燕北还未待说话,凌潇便从他们的边上走了过去,只是轻声说了句:“稍等。” 凌潇走到了坐在角落的一个中年男子面前停了下来,那个男子的面前放了几样小菜,手边放着一把大刀,看到凌潇似乎是找他的时候,他对同桌的几个人笑了笑,露出一口黄牙,然后说:“你不是也想请老子跟你走?老子不去,你要是再漂亮些,老子可以考虑考虑。” 听到这样的话,凌潇皱了皱眉,她不太喜欢有人谈论她的样貌,无论是说她太好看,还是太不好看。何况今天她这副人皮面具是花满楼亲手做的,她更不希望听到人说不好。 “你是江北的余超?”凌潇问。 当然,凌潇不会找错人,若非确定,她根本不会走过来,只是陆小凤有些奇怪的是,她怎么会认得这样一个人。而余超也很奇怪,因为他并不认识凌潇。 凌潇看了一眼余超的刀,又仔细的看了看余超,然后说:“你杀过很多人,其中还包括你的妻子。” 陆小凤马上想到,谋杀亲妻,这样的人好象是要被沉河?凌潇要把他装进猪笼,然后拖到护城河里去? 凌潇又说:“五年前,在蜀中,你劫了一艘渡河的船,船上一共六人,除了一个跳河跑了,其他的都被杀了。跳河的那个人叫花盛楼,你劫了他五两银子,你要还给他。” 于是陆小凤被酒呛着了。可就在他忙着顺气的时候,一声清亮的啸声响起,待他再抬头之时,便看到两股血从余超的肩膀上喷了出来,甚至有一滴不小心滴到了陆小凤的鞋子上。 同样是琵琶骨,同样只是一刹那,整座酒楼里,同样只有一个人看清了过程,只是不过之前看清叶孤城的是陆小凤,而这回看清凌潇的是叶孤城。 西门吹雪的剑是黑色的,叶孤城的剑也是黑色的,叶孤城从来没有见过第三把黑色的剑,也从来没有想过天下还有两把黑色的刀,在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子手上。 叶孤城没有动,凌潇也只是站在那里,从袖子里拿出一块白色的帕子,低头仔细的擦着墨音上的血迹。 没有一个人敢说话,甚至咽一下唾沫也不敢。 墨音上有一道极为明显的血槽,但凡杀人如麻的人兵器上都会有一道血槽,这样捅进人的身体时,血可以顺畅的从血槽里流出来,拔/出来时也会更容易。就好象这里有两个琵琶骨被穿透了的人,唐天容肩膀上的血流得如同潺潺的小溪,而余超的血甚至溅到了梁柱上。 余超是一个无耻的强盗,一个强盗绝对不会如唐门二少唐天容一样估计颜面,他的哀号就像杀猪一样难听,让人恨不得马上把他毒成哑巴。 于是,他成了一个哑巴。 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站在他的边上,笑呵呵的说:“你吵到我姐姐了。” 当然,这个人只能是乐菀。 乐菀蹲下来,从绻在地上的余超身上取下钱袋,拿出五两银子,又把钱袋系好了,放回去,她说:“真是的,不就五两银子,那个花盛楼吵死了,天天在耳朵边上唠叨,都怪你没事干嘛要来京城被他看见。” “姐姐,这样的人也不能杀么?” “花满楼不太喜欢死人。” “那我来杀了他就好,省得以后什么人都以为我们家的东西可以随便抢,我们家的人可以随便欺负。” “无妨,小惩大戒。若还有下一个私下杀了,不让花满楼知道便是。” 酒楼里的人大都在想同一个问题,他们需要不需要举手发誓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到,免得到时候自己的琵琶骨也穿了。 而这个时候,乐菀似乎终于看到了叶孤城:“呀!这个学西门吹雪穿衣裳的人也在!” 陆小凤猜测着这毒妹妹跟毒姐姐都回合了,那估计是没有人可以动她们了,所以他想捂着脸离开,假装自己只是个路人,压根就不认识她们。 他只犹豫了一下下,毕竟李燕北的毒还没解,而就在他犹豫的时候,听见凌潇说:“嗯,碰巧遇上了。” 陆小凤实在是没忍住,或者说他实在不忍心看叶孤城崩溃,所以他代叶孤城说了:“你刚才不是说你寻了他很久?” “是啊,寻了许久,都寻不到,路过这里,就顺道来帮三哥索回银子,碰巧叶公子也在。” 当然,凌潇必须再强调一遍:“公子的剑使得好。” 叶孤城额上青筋抽抽了,然后听见乐菀说:“正好!叶孤城,你跟我们回去吧,我姐姐和西门吹雪都觉得你最近是惹上什么麻烦了,你不用担心,住在我家,什么麻烦都不会找你,我还帮你解毒。” 当然,乐菀必须要强调一遍:“你换身衣裳吧,总是学西门吹雪穿衣裳,不好。” 52 52、第五十一章... 乐菀正为李燕北把脉,以确定他所中的到底是什么毒,李燕北有些紧张,他紧握的拳头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乐菀,而杜桐轩的脸上也远没有了原有的闲适,如他这般在江湖上行走多年的人物,到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猜不出前几日京城十三家赌坊的老板中毒的事是谁做的。 同样一张桌子上的陆小凤这会子心思却是已经飞下了楼。 在一楼的大厅里,叶孤城白衣负剑,正准备离开,却被凌潇挡住了去路,一个小瓷瓶被递到叶孤城的面前,凌潇说:“唐门毒砂的解药。” 叶孤城道:“在下并未中毒。” 围观的人们不得不在心里感叹,白云城主的涵养之高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叶孤城决定放弃门,从窗户离开。 凌潇不太明白为何叶孤城不愿意接受她的解药,虽然说初次见面便送东西这本身的确是与礼不合,但她私以为性命比礼节更重要。当然,她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把话说得委婉一些。 她说:“那……公子留着下次若是再中了唐门的毒再用。” 陆小凤再次抚额,其实这是诅咒吧? 叶孤城低头看了一眼凌潇的手,这并不是一双很好看的手,相对于寻常年轻女子的手,它不够细嫩,少了一些女子该有的柔弱感,相反每一个手指看起来都很有力,虎口上有一层厚茧。 “你几岁开始习武?” “会拿筷子时便开始习武。” “那必是家传之学。” “家父凌攸江。” “久仰。” “凌潇愚笨,所学不及家父之万一。” 此两人站在酒楼的门口毫无先兆的开始闲话家常,远远的围了百来号人,外面的不敢进来,里面的也不敢出去,甚至无人敢高声说话,便都只是听着。直到叶孤城说…… “十五之战,若是我胜了,你我一战。地点时间皆由你定。” 众人哗然 凌潇一手拿着个纸包,一手拎着一把白菜走进大开间的时候,伙计们正围在其中一张桌子上吃饭,严小卿,花盛楼和花满楼坐在窗户边的一张方桌边,桌上摆着几个清淡的江南小菜。 这个时候的她已经换下了原本那件沾了血的衣裳,如今的这身衣裳还特地熏过了香,但她从来没有指望过能逃过花满楼的鼻子,事实上,她一进门的时候,便看见了花满楼微皱着的眉,只是别过头,再转过来时已然舒展开来。 凌潇在花满楼的边上坐下,将手里的纸包和白菜放在桌上,花盛楼马上认出纸包里面是雅湖斋的山楂糕。 雅湖斋的山楂糕在京城是最有名的,在京城的最南头,而他们这会子是在京城的最北边,可凌潇说:“路过一家店,许多人排队买山楂糕,想着应该是好吃的,顺便就也买了一些。” 花满楼笑道:“那定是也有个地方人都在排队买白菜,你就顺便也买了一些。” “那倒不是。”凌潇道:“看到一个卖菜的阿婆只剩这最后一些,便买了,过会子带回去给吴妈。” 凌潇这边一本正经的说完,却见的花满楼低着头在那里笑,问:“今天有遇到什么高兴的事么?” 花满楼道:“我在笑那余超和叶孤城被你找到也算是倒霉。” 可不就是倒霉!被一个一脚踏出家门后就找不到北的人在偌大一个京城里找到,这个几率小到凌潇未来漫长的人生里再也没有发生过。这岂止是倒霉,简直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了。 不得不说,就连凌潇自己也觉得很好笑。 一个人无论怎么易容,有一个地方总也不会变,那就是眼睛,凌潇有一双很美的眼睛,笑的时候让人想到紫金山上那眼清泉。特别是这会子她还望着花满楼,就更是让人想溺死在里面永远不要出来。 严小卿夹了些菜到自己的碗里,顺便又胡乱的夹了一些到花盛楼的碗里,然后果断的将花盛楼带走了。 等到两人走开,花满楼拿起一块山楂糕。 “叶孤城邀你一战?” “我没应。” “因为……” “因为我还想多活几年。” 花满楼一直觉得凌潇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比如她总是会出其不意的说出一些他以为她绝不会说出的话。任何一个认识凌潇的人都不会相信她拒绝叶孤城的理由是因为“我还想多活几年。”凌潇原该是一个不怕死的人,可花满楼知道凌潇绝不会对他撒谎,只是…… “所以你就跟他说,是我不准你与人比试。” 这话凌潇当时也是脱口而出,这会子花满楼这般问了,她便仔细的想了想,然后小声的说:“这样大家会不会觉得你……太小气?” 好吧,既然凌潇都这样说了,那花满楼也只能微笑着说:“我想大家不会这样想的。” 世界如此美好,人们如此善良,所以花满楼深信,虽然之前他的名声已经是个花花公子,如今又加上是一个专横跋扈的丈夫,但终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花满楼,还是那个花满楼,从来也没有变过- 从这天早上从大开间出来,陆小凤的心情一直就好得很,哪怕后来去洗澡还遇到个下毒的,但如今他还真不怎么怕下毒的,因为他认识一个天下最毒的丫头。 事实说明,这个天下最毒的丫头很有用,有用到陆小凤决定以后有什么烦心事都不要忘了她,因为她似乎总是可以找出最让人解气而痛快的法子。比如说李燕北中的毒。 用了半盏茶的工夫将一张纸上写的满满的,乐菀将它递到杜桐轩的面前,问:“这是你的毒。” 接着…… “我也不是解不了你的毒,只是配起来麻烦得很。但若是不解了这毒,陆小凤一定会笑话我。这些麻烦都是你给我找的,你也要帮我解决了。” 所以…… “你赶紧求李燕北收下你的解药吧,只要他收了你的解药,我就不用麻烦得另外配了。你要诚恳点求他,作揖不行的话,就下跪,下跪不行的话,就跺掉自己一个手指什么的。反正要让他答应,不然我就先毒死你了再说。” 最后露出两颗小虎牙,说:“我从来不开玩笑的,不信你问陆小凤。” 李燕北为人是豁达的,所以在杜桐轩刚说出一个“求”字,甚至还没作揖,他就收下了解药。 而到这个时候,陆小凤愉快的一天才过了一半。而他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半天他便再也没愉快起来。 - 跟解了毒的李燕北约好了去他家吃晚饭后,陆小凤走出春华楼不久便遇到了木道人和古松居士,这两个人都是陆小凤的老朋友,何况他们正要去找大智大通,据说天下没有大智大通不知道的事,这样有趣的事情陆小凤自然是不可能错过。 五十两银子可以问一个问题,托花盛楼这个大女干商的福,陆小凤最近挣了不少钱,所以他狠狠的挥霍了一把,问了一些诸如“欧阳情是不是处女”这样极度无聊的问题。 当然,陆小凤自己不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因为欧阳情是公孙兰的义妹,并且是一个很美丽的女支女,这样的女人竟然是处女,这是一个多么颠覆陆小凤人生观的事实啊! 可是,当陆小凤随口问到跟着杜桐轩身边那个貌似有些本事的保镖时,大智大通却死了,被一条毒蛇咬死了,就连陆小凤随身带着吊命的药都没能救了他。 当然,这并不是一条普通的蛇,这条蛇是被人用丝竹控制的,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杀了大智大通。 而这还只是陆小凤倒霉一天的开始。接着,在他到棺材铺里准备给大智大通挑一口好棺材的时候,却在棺材铺里发现了两口上好的棺材。 在棺材铺里有两口上好的棺材当然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两口棺材是有人定给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这人据说是一个驼背的老头。 陆小凤当时便有砸了它们的冲动。它们让陆小凤不得不面对那个他一直企图忽略的事,那便是九月十五的晚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中间至少有一个人会死。 而当黄昏之时,陆小凤在李燕北的宅子里听说欧阳情也在,并且在帮他做酥油泡螺的时候,他的心情变得好了一些。但他略好的心情也只持续到那杀死大智大通的丝竹声再次响起。 “去救欧阳……”陆小凤对李燕北说完这四个字的时候人已经掠到十丈之外了,他一定要抓到那个破坏他心情的罪魁祸首。 可是他最终还是没能找到这样一个人,他只找到了一个拿着哨子的小孩还有一个被红色缎子勒死的老人。小孩被死掉的老人吓得晕了,而死掉的老人其实有着一头青丝和极美丽的脸。 这个人是公孙兰。 陆小凤带着没了呼吸的公孙兰和中毒昏迷的欧阳情回到西门吹雪的别院时,天已经完全黑了,远远的他便看见了门口挂着的两个红灯笼在秋风中轻摆。 开门的是严小卿,他看见陆小凤的时候显然很高兴,高声的喊道:“花盛楼!你不是说陆小凤今天晚上不回来过夜么?!五十两银子,赶紧的,一钱都别想少我的。” 53 53、第五十二章... 月色,十几年前江湖上最让人忌惮的一伙杀手,没有人知道它在什么地方,但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存在。因为每隔一段时间有人用命来向天下召告这伙人的惨无人道,他们杀的人有在朝大员,有一方地绅,有江湖浪子,也有文弱书生,任何人都有可能会死在他们的手下,朝廷也曾派人欲绞之,但都是善未出手,便已是尸骨遍野,血流成河。终是不了了之。 在那个时候,只要有人出到让他们满意的筹码来买你的命,那你基本上就算是个死人了。 他们执著于用掐断人脖子的方法来张显自己的杀人手法,就好象杀掉那些劫聘礼人的孙叔,而被他们杀死的人就好象如今脖子搭到一边的公孙兰。 孙叔曾经毫不避讳得擦着手上的血告诉吴妈:“我是鬼一。” 相传月色掌事的一共有九个人,从鬼一到鬼九,下面有许多小鬼,小鬼们若是能杀死掌事的,就可以接替他们的位置。 公孙兰不是被红色的缎子勒死的,以她的身手和阅历,无论是任何人,从任何一个方向出手,若非一击及中,都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勒死这样的手法对于她来说太缓慢了。 可她美丽的脖子确实是断了,掀开那掩人耳目的红色缎子,上面赫然有五个青紫的手指印,她是被人用手掐断了脖子才死的,而掐死她的人,只能是传说中的这伙杀手。 不过十八年前,这伙杀手就已经神秘的消失了,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小时了,但孙叔说:“他们都想杀我,所以我把他们都杀了,最后丢到一个大坑里,埋了。” 所以孙叔应该是唯一一个还活着的鬼。但公孙兰绝不会是被孙叔杀死的,因为整个下午孙叔都在柴房的边上劈柴。 孙叔说:“埋的时候是六十七个,可以再去坑里看看,是不是有没死透了爬出来的。” 的确可以再去数一数数,但死人坑在蜀中,西门吹雪的决战在两天后。 - 公孙兰是个美丽的女人,即使此刻她的唇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红润,肤色苍白,水亮的眼睛也紧紧的闭上并再也不会睁开了,再穿上她的五彩霓裳的时候,她还是美丽的。 欧阳情中的毒被解了,在公孙兰的边上扑通扑通的掉眼泪,公孙兰是在见过她之后死的,所有人都以为她会知道些什么,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若是说到仇家,她只能说:“太多了。” 凌潇起身往外走的时候叫上了陆小凤:“带我去出事的地方。” 陆小凤几乎是立时从椅子上窜了起来。 虽然没有人说,但谁都知道当时在场的那个孩子绝不单纯,可是陆小凤放走了他,以至于如今少了一条线索。陆小凤是个心软的人,他绝不愿意逼一个孩子。 可他后悔了,在欧阳情为公孙兰最后一次描上眉,抹上胭脂,他想起不久前在那个铺满毒药的院子里,公孙兰望着他笑道:“呀!这不是陆小凤么?” 她不该死的,至少她不该这样不明不白的死。 严小卿为公孙兰守灵,凌潇,陆小凤,乐菀和西门吹雪出门后,凌潇和陆小凤向左,乐菀和西门吹雪向右。 这个时候夜已经有些深了,虽然有一盏纱灯,去那个废园可能还是会什么也找不到,但凌潇非去不可,就好象乐菀非得马上去找那个她见都没有见过的人,然后让那个人将公孙兰被杀的消息带给乐七娘。 花满楼来得很快,可他落在凌潇身边的时候也稳得出奇,让人不太能相信就在上一刻他还在十丈以外。这个晚上他原是该在大开间里守夜的,只是等了许久凌潇也没去,方才却听一个小厮告诉他,公孙兰死了。他走在凌潇的身边,跟在陆小凤的后面。 凌潇道:“回去吧。” 花满楼问:“为何?” 凌潇道:“我此去……许是会杀人。” 话音刚落,风便将其刮得没了半点痕迹。凌潇立于屋脊之上,衣摆随风而微动,身姿笔直的站着,从陆小凤抱着公孙兰出现的那一刻起,她的手一直紧握着墨音的刀柄,从未离开。 花满楼道:“你未易容。” 凌潇道:“总该让死的人知道杀他的人是何模样。” 花满楼道:“非杀不可?” 凌潇道:“若是该杀之人,便非杀不可。” 花满楼问:“何为该杀之人?” 凌潇道:“三十多年前住在紫禁城里的那个人便该杀。” 花满楼问:“他为何该杀?” 凌潇道:“镇威大将军是我阿公。” 三十多年前,当时的皇帝以叛国罪斩杀了镇威大将军,自己却也在一个月后暴病身亡,人人都说,皇帝是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为免自己驾崩后大将军拥兵自重,才找个由头将其斩之。事实上,皇帝若是不杀这大将军,决计不会如此短命。 凌潇道:“若是你有事,杀其满门也不足解我之恨。”夜色让凌潇的脸颊妖魅得让人失魂,可花满楼看不见。 花满楼的声音里充满着让人心痛的悲伤,他沉默了许久,才说:“我不愿你为我那般。” 陆小凤这会子后悔得想跳进护城里把自己淹死了才好,他原就不该放走那个孩子,他应先把公孙兰安置在一处,找到凶手,动手杀了以后,再连着公孙兰一起带回去。 那样的话,凌潇便不需要杀人,花满楼也不用对凌潇说“不”。 凌潇抚平花满楼衣襟的手很轻,就像她的声音,她说:“对不起,我原就知道你不喜血腥,只是……” 只是不希望被你讨厌,所以假装自己也是与你一样的人,这本也不难,在天下没一个值得让她杀的人时。 “你我善未正式成亲,这里不是寨子,你若是改了主意也可,往后每年我会托人带给你三千两银子,直到你另嫁……另娶。” “不过,即使你改了主意,他日若你有事,该死的还是会死。” - 从知道公孙兰死了,到如今走在深夜京城的大路上,西门吹雪自始自终都一个字也未说,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相对于凌潇和陆小凤的飞檐走壁,乐菀和西门吹雪的每一个步子都走得并不快,但很稳。虽然西门吹雪的轻功也不错,可他喜欢走路,所以乐菀也喜欢走路,不知不觉的,她每一个步子的长短和频率都会和西门吹雪一样。 可她还是平地的好象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西门吹雪扶住她后,她原地里站了许久才缓过气来,似乎是很累的样子,但她原不该很累,因为她这一天除了去春华楼吓唬吓唬人以外,什么事也没做。 “若是娘来了我该怎么办?小舅舅死了,兰姨也死了,就在我出了寨子的几个月里。” 西门吹雪说:“在你娘来之前,找出凶手,杀了。” 这个法子有些亡羊补牢,但比什么都不做来得好一些,人死不能复生,正是天下事里最让人无奈的一件。 两人弯弯绕绕的穿过了许多条巷子,最后跳进了一户人家的后院里,乐菀正准备敲门的时候,西门吹雪将她往后拉了拉,门从里面开了,走出来一个中年女人,长裙娩髻,月光下隐约可见一副温婉的模样,就如同京城里每一个妇人般。 她笑着说:“你一定是乐家老二。” 乐菀有些惊讶,说:“你又没有见过我,怎么知道是我。” 那个女人说:“我是没见过你,但我知道西门吹雪,而且如今这天下人都知道西门吹雪边上的女人姓乐,还有个姐姐,男人是花家七少爷,你们乐家的女人总是比别家的有本事。” 乐菀喜欢听见人将她和西门吹雪放在一起说,每次听到的时候她都会咯咯的笑,这一回她也笑了,只是笑了两声后便笑不出来了。她说:“婶婶,我娘说若有急事便找你,我就来了。你现在可以马上回一趟寨子帮我给我娘传个信么?” 那个女人问:“什么话?” 乐菀说:“你就告诉她,兰姨死了,在京城。” 那个女人大惊,道:“公孙丫头死了?!” 大多数人活着的时候,都好象离死亡很远的样子,可是所有人死的时候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完全不给人足够的时间做心理准备。 出那个院子出来的时候,那个女人并没有出来相送,她已经在屋子里收拾东西准备起程了。乐菀和西门吹雪再次走在了京城的大街上,月光依旧洁白,就如同西门吹雪的衣裳。 西门吹雪很少有不得不说的话,他并不是一个需要被人倾听的人,但这一回,他不禁说:“你不回寨子?” 乐菀说:“叫人传句话就成,只是这些人按说只有寨主才使得动,若非急事我也不会找她。再说了,你后天夜里还要决战,我怎么能回寨子去!” 半晌后,西门吹雪道:“你回去也可,决战过后,我将凶手杀了,再去接你。” 乐菀道:“我将这话告诉吴妈去,她一定又要把我们屋子的门和窗户都钉上木条。” 53 53、第五十三章... 花满楼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是一瞬间便溶进了深似浓墨的夜色里。凌潇回头对呆在一边的陆小凤说:“走吧。” 好半晌后陆小凤才傻傻的应了一声,然后埋头往公孙兰遇害的废园去,凌潇提着纱灯跟在他的边上,陆小凤忽然有一种“抢了花满楼妻子”的错觉。 可不是么?!半夜三更的,凌潇把花满楼赶走,跟在他的边上。当然,这绝对是他自作多情,绝对的- 深夜的废园比之黄昏的时候更多了一分阴森凄凉,何况这里刚刚死过人。陆小凤回到他发现公孙兰的那棵树下的时候,原本那个假装晕倒的孩子如料想中的一般不知所踪了。 虽然那孩子不见了,但凌潇和陆小凤却在边上找到了一只鞋,一只很普通的黑面白底的棉布鞋,天下至少有一半人都穿的是这样的鞋,但这一只却和大多数人的鞋有两点不一样,一个是它比一般的鞋要小一些,还有一个是,它是鞋底上有一片半个指甲盖那么大的白色花瓣。 凌潇问:“是那个孩子的鞋么?” 陆小凤皱着眉,道:“不一定。”当时他也差点就被蛇咬死了,哪还注意那孩子穿鞋子还是光脚。 凌潇仔细的看了看手上那半片白色的花瓣,问道:“你可知这城里有一户姓詹的家在何处?” 陆小凤道:“不知道,但李燕北一定知道。” “此时可方便打扰?” “方便!什么时候都方便。” 陆小凤知道李燕北是个仗义的人,何况白天的时候乐莞不只是救了他的命,还让他在对头面前威风了一把。而陆小凤疑惑的是:“你为何要找这个姓詹的?” “此花为银薇,通常九月初便谢了,在京城惟独一家的开得久些。”凌潇道。 陆小凤道:“我想这一家定是姓詹。” 凌潇于花并不精通,但独独识得各种各样的紫薇,因为花家堡的紫薇名满天下,而凌潇此前在花家住了两个月的馥芯院栽的便是这种银薇,花满楼曾经说过天下间最好的银薇在京城詹家- 李燕北早就睡了,虽然他有三十个女人,一个女人也就轮得到一天,一般情况下他都不愿让任何一个女人失望,但是这一天他实在是太累了,他甚至差一点就死了,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上一次差点死掉还是十年前的事。 可尽管如此,陆小凤一喊他,他还是马上起来了,连鞋都没穿,扣子都没扣好,便从十三姨的床上直接跑到了屋子外面,他希望陆小凤有事需要他帮忙,也随时准备着帮陆小凤的忙。 然后他看见了凌潇。 李燕北从来不信神,所以他以为凌潇是鬼,除了鬼他想不出天下还有女人可以长得这样好看。 于是陆小凤被无视了。直到赶出来给李燕北披上外衫的十三姨笑呵呵的说:“人人都说陆小凤身边总是有天下最好看的女人,看来是一点都不假。” 听到这话凌潇皱了皱眉,她不喜欢李燕北看她的目光,也不喜欢十三姨的话。陆小凤拍拍李燕北的肩,说:“这是凌潇。” 李燕北愣了一下,道:“凌潇?” 陆小凤只好又提醒道:“就是上午在春华楼的那个。” 李燕北又愣了许久,幡然醒悟一般,道:“那个啊!”接着说:“这会子易容了是吧?我就说怎么有这样好看的女人,原来是易容了。” 陆小凤无语。 凌潇问:“打扰,你可知京城有户姓詹的,园子里种了紫薇花的,住在什么地方。”- 城西一个很普通的一个三进院,唯一的引人注意一些的便是一院子的银薇,姓詹,便是凌潇要找的人。据说这户人家是一个茶商,在京城有三间铺子,詹老爷有一妻二妾,下面是二子一女。这是李燕北的手下杆儿赵在路上透露的消息,说话的时候,眼睛放在凌潇的脸上便没挪开。是以一到詹家的院墙外,陆小凤便将他打发了。 凌潇沉默的看着詹家的院墙,它很高。虽然对于凌潇来说,就是紫禁城的宫墙也算不得多高。 陆小凤说:“你以前一定没有跳上过别人家的院墙。” 凌潇说:“是的。”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两片小胡子,问:“我很想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 凌潇说:“我在想他有没有回去,这件事最好不要和西门吹雪的决战有什么关系,乐菀有没有找到人回寨子送信。” 陆小凤说:“你想的事倒不少。”然后听到凌潇补充道:“还有,西门吹雪睡了没有。” 一时没忍住,陆小凤笑了:“我以为你只管花满楼是不是睡了。” 凌潇说:“他一定没睡。”又说:“这几天对于西门吹雪很重要。叶孤城的剑绝不比他弱。” 叹了一口气,陆小凤道:“他本就不该应下这一战。” 凌潇道:“小卿即使是嫁了人也一样会拿针。” “什么?”陆小凤不明。 凌潇道:“西门吹雪不能因为嫁了人便不能习剑,没有这样的规矩。只要他还愿意握着剑,他可以永远都握着,以前他可以做的事,如今一样可以做。” 陆小凤道:“那他若是败了,怎么办?” 凌潇道:“有人喝酒醉死了,我们却不能因为怕被醉死便不喝酒了。” 陆小凤道:“那我们至少可以小心点喝,尽量不要被醉死。” 凌潇看了陆小凤一眼,道:“你可以么?” 不!陆小凤绝对不可以!他若是想喝酒,就算是快醉死了,他还是要喝。 凌潇道:“因为你喜欢喝酒,所以绝不怕醉死。” 陆小凤不由的又叹了一口气,事实上,虽然到现在他还从来没醉过,但之前他的确有时候认真的想过,有一天,他可能真的会醉死。 “若是有一天,有一个人的刀和叶孤城的剑一样的好,你是不是也要与西门吹雪一样?” “我不会。” “为何?” “西门吹雪习剑是为了剑,我学刀是为了可以用刀杀掉该杀的人,与刀无关。” “所以有一天,有一个你认为该杀的人比你厉害,你还是会去送死?” “是。但我可以用刀拖住他,然后小菀把他毒死。”- 这个时候已经过了三更,京城里没有几户人家还亮着烛火,詹家也不例外,整个院子里黑漆漆的,静得出奇。前院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的人应该都在后院睡觉。 可并不是所有人都在后院睡觉,凌潇和陆小凤还未在后院落地,四个人便从黑暗中窜了出来,四把剑如毒蛇一般齐齐的向他们刺来,角度极刁钻,封住了凌潇和陆小凤所有的退路。 所幸,凌潇和陆小凤谁也没想过要退,凌潇不会绝不会背靠着陆小凤,而陆小凤作为一个有原则的男人,也绝不会把背靠着自己朋友的妻子背,虽然此前,这两口子已经连赡养费都谈好了。 陆小凤伸出手指,轻轻一夹,便捏住了两柄剑,就好象这比捏死两只苍蝇难不了多少一样,事实上,陆小凤一直也觉得除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天下所有的剑都比苍蝇要容易捏住一些。 而同时的,一阵清啸响起,浓烈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鲜血从另外两个人的琵琶骨上成股的涌了出来。 陆小凤不得不说:“我敢打赌,花满楼若是知道你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叶孤城的法子动手,一定会吃醋。” 凌潇道:“我再与他解释。” 这时,约莫有十多个人从院子的各个角落里跳了出来,他们每个人要么拿着兵器,要么握紧了拳头蓄势待发。 陆小凤说:“我想这个院子里肯定没有足够这样多人睡的厢房。” 凌潇说:“他们根本就没有睡。” 这些人应该一直就醒着,随时准备着杀人,或者是被人杀。 陆小凤不喜欢当主角,可他似乎永远都是主角,但这一会,他总算是如愿了,院子里那些布着杀气的人没有一个人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包括剑被他捏在手指中的两个,也都没有看他。 所有的人都在看凌潇,有的人甚至失神到剑尖已经垂下也不自知。 墨音上的血滴答滴答的落到地上,偏生的此时月如清辉般洒下,将人衬得是凝脂雪肤,秋水潋滟。 传说,有一种妖,绝世美艳,只在夜里出来,专挑那青俊的男子…… 若是凌潇知道这些个人心里头想的龌龊东西,只怕又要有好多对琵琶骨遭殃了。凌潇读不了心,只问:“我要寻一孩子,约莫十岁出头,拿一竹哨,你们可见过?” 有很多人想说话,但没有人应了她。 又过了一小会子,在凌潇准备提起地上还流着血的人,带回去送给孙叔的时候,后院的主房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年轻的男子。 那个年轻的男子穿着一身月白色的长衫,一直走到了凌潇的面前,目光在凌潇的脸颊上慢慢的划过,然后说:“我见过,他可是冒犯了姑娘?” 凌潇不欲多言,道:“是。” 那男子又问:“你又是如何寻到此处?” 凌潇道:“他落下了一只鞋,鞋底有半片银薇花瓣。” 那男子笑着点了点头,似是对答案很满意,然后扬手道:“将那个小子带出来。” 周围马上有人得令退下,半晌后带了一个孩子出来,还是和下午一样穿着那件破旧的夹袄。 那男子问:“姑娘要找的可是他?” 凌潇未说话,答的是陆小凤,陆小凤说:“是。”凌潇这便欲上前拿人,可就在这个时候,那男子忽然拔出身边一人腰间的刀,捅进了那孩子的胸口。 那男子将带血的刀丢到地上,笑着说:“他冒犯了姑娘,真是该死。” 孩子倒在了地上,破夹袄被染得鲜红,大口大口的血涌了出来,然后马上便没了声息。 凌潇道:“我没有说要杀了他。” 那男子有些惊讶的样子,然后赔着笑说:“这样啊?想是我误会姑娘了,不如姑娘在这里住几日,我向姑娘赔罪?” 看着那男子,陆小凤恶心得想吐,他不喜欢杀人,但这会子他很想杀了这个人,不管他是不是和公孙兰的死有关。 凌潇握着墨音的手比方才要用力了许多。陆小凤将手里的两柄剑丢到了一边,站在凌潇的边上。那男子的护卫立时上前,似是怕陆小凤动手。 陆小凤问:“你是谁?” 而那男子还未应话,应的却是花满楼。 花满楼落在凌潇身边的时候就跟几个时辰前一样,执起她手的时候也温柔如往日一般,笑如春风,他说:“赏花怎么也不叫上我?” 54 54、第五十四章... 这会子,在园子里,有十八名好手,每一个都是可以一挡十的人物,而在宅子的周围潜伏着二十个弓箭手已经将他们的弓拉满了。 凌潇的手在花满楼的手里,她低着头仔细的看着交握的两只手。 那男子听到叮的一声时,只觉得眼前一片银光如流星雨般的飞过,身边的护卫大呵着冲上前…… 夜很深,所以,就如同只是做了一个很短的梦。 右边的弓箭手还站立在墙头,只是他们弓上的弦早已被一个铜钱划断了,一个铜钱划断十根张开的弦,这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可若这枚铜钱原本是属于陆小凤的话,也就不奇怪了。 左边的弓箭手从墙头掉到了地上,早已不醒人事,每个人的肋骨间夹着一根银针,凌潇并不擅长暗器,或许不能如乐七娘一样用十个手指玩出暴雨梨花的效果,十个八个问题却也不大。 而原本园子里的护卫们被格到墙角各处,毫发无损,却惊恐万分。流云飞袖,可能是天下最温柔的武功,用它的人也是天下最温柔的男人,可每一个见识到的人都会忍不住想,若是个翩翩衣袖下藏上一把匕首,会如何? 天下人都知道,花满楼的袖子下绝不会有匕首,可总是有人忍不住自己把自己吓得一身冷汗,这便是所谓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人总归要比君子多上许多。 在园子的中间,各式各样的兵器散落了一地,原本被簇拥着的男子立在中间,僵硬的脖子上抵着一把带血的刀,刀是凌潇的刀,他多少有些庆幸,血还不是他的血,但过一会子便不知道是不是了。 他想起了他的父亲对他说,有的女人绝不能惹。 她很美,美到你在见到她之前绝对想象不到天下会有这样的女人,她不看你的时候,你都觉得她在看你,她明明离你很远,一句话都没与你说,你却觉得她的手在轻挠着你的心,挠得你很舒服,可又越挠越痒,痒得你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挖出来送给她。 父亲说到这个的时候,他颇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天下只有可怕的敌人,没有可怕的美人,但南王爷说,美人不可怕,可怕的是美人姓乐。 曾经有一个姓乐的女人,先是几近惹得太祖皇帝与先皇父子反目,又迫得镇威大将军入赘,大将军被赐死后……太祖皇帝被那个女人密杀。 那个女人无君无德,言语放肆,她说:“什么皇帝,在我眼里与那倒夜香的太监也无何差别。” 他问:“那个女人后来怎么了?” “不见了,太祖皇帝死后,她就不见了,再也没有人见过她,就跟她之前凭空出现在紫禁城时一样,凭空的不见了。” 之前,他觉得有些可笑,他甚至怀疑这样一个故事是不是父亲编出来的,毕竟谁都知道太祖皇帝是因宿疾复发而亡,而且谁敢和皇帝抢女人。 可就在方才,他一点都不怀疑了,因为他见到了凌潇。若是这样一个女人,那么任何一个男人做出任何疯狂的行为都可以理解。 而这会子,他更是相信那是真的,因为他的脖子上抵了一把刀,若是这样一个女人,杀掉皇帝也没有多奇怪。 人生就是这样奇怪的东西,上一刻,你以为你还身心俱安,下一刻便几近身首异处。 凌潇说:“我问你话。你说实话,若是错了,你便死,若是无错,你便活;你说假话,无论对错,你一族内我定不留一个活口。” 那男子显然是一个有胆识的人,所以他还能笑,他说:“我乃皇亲,灭我满门,你想造反么?” 凌潇说:“本非汝臣,何谈反之。” 那男子终是失笑,天下不臣之人倒是不少,不臣得如此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却是不多。他看看正摸着小胡子仰望星空的陆小凤,又看看负手而立的花满楼,再看看立在一边不敢上前的众护卫,最后说:“有何事你问便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是何人?” “南王世子。” “为何杀了这个孩子?” “因为他知道我是南王世子,你还要带他走。” “何解?” 南王世子又笑了,他不怎么喜欢聪明的女人,一直觉得女人还是笨一些比较让人喜欢。当然,凌潇不笨,她只是少了些政治常识,或者说,她从不以为紫禁城定的规矩与她有何关系。 可是凌潇不喜欢他的笑,陆小凤不喜欢,就连花满楼也不喜欢。 花满楼是一个不管什么时候都微笑的人,所以他微笑着说:“潇潇,我累了。”必须说,花满楼一向很懂得照顾他人情绪,他甚至都没有说:“潇潇,我们回家睡觉吧。” 于是南王世子马上就笑不出来了,他感到刀划破了脖子上的皮肤,虽然只是一点点,但是刺骨的寒冷。他赶紧说:“按律亲王直系不获召不可入京,我私自入京自然不能让人知道。” 凌潇的问话变得快了一些。 “下午的时候是你派这孩子去杀欧阳情和陆小凤?” “不是。” “那他为何在你这里。” “我花了钱雇人保护我,然后他就来了。” “你雇一个孩子保护你?” “我原本雇的不是一个孩子。” “你原本雇的谁?” “一个女人,叫……若。” “若?” “若,艳如桃李冷若冰的若。这孩子只听她的话。” “她在何处?” “不知道。” 凌潇的刀又重了一分,血从南王世子的皮肤下渗了出来。可是…… “若是各位找到她,请让她将钱还给我,这个小叫花子可不值十万两银子。” 陆小凤道:“恐怕她不但不会把钱还给你,还要你赔这孩子的命。” 南王世子有些蔑视的看了眼地上的孩子,道:“就这么个小叫花子还值十万两银子?!” 原本是值的,只是在陆小凤将这孩子的蛇摔死了以后,便不值了。若是陆小凤不把那毒蛇摔死,这孩子绝对不会轻易的被南王世子杀死。可若不是他连陆小凤都想杀,陆小凤也不会摔死他的蛇。 这孩子固然有错,但他不该死,该死的是那个让他杀人的人。陆小凤将他从地上抱起来。凌潇的刀也从南王世子的脖子上拿了下来,用白色的帕子将刀上的血迹仔细的擦干,归鞘,对花满楼说:“我们回去吧。” 花满楼说:“好。” 可这天下有一种人,你让他说话的时候他不说,你不让他说话的时候,他偏偏停不住。 脖子上依旧有着一道血痕,南王世子说:“你姓乐……” 他这句话终是没说完,没等凌潇忍无可忍的将墨音再度出鞘,他便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花满楼与那些一直站在四周的护卫说:“地上凉,不如你们将他送到床上休息可好?” 陆小凤的笑声爽朗的想让人把他打一顿,这样多年来,他第一次看见花满楼主动出手,虽然那个人没有死,只是晕了,却也是好笑得很。 然后,凌潇也笑了,虽然没有笑声,还低着头,但花满楼知道她笑了。这让花满楼多少有些尴尬,觉得自己有些冒失。他说:“不准笑。” 于是,凌潇真的没笑了,可陆小凤的笑声更大了- 陆小凤并没有将那孩子抱回别院,而是敲开了一间棺材铺子的门,买了一口棺材,将他埋了,坟前立了一块木牌,却没有字,因为他们都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名字。 而等三人回到别院时,月已西沉,只有后院的灵堂里,那盏为公孙兰引路的油灯还亮着,秋风吹过时,微微的颤抖。 严小卿孤零零的守在灵边,低着头,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55 55、第五十五章... 九月十三晚上的月亮就好象是被人咬了一口的大饼,凌潇回房的时候以为花满楼会跟她一起走,可是花满楼站在院子里没有动,以至于凌潇迟疑着也停下了脚步,过了好半晌,沉默的时间长到几乎让边上的陆小凤想尿遁的时候,凌潇说:“我另寻地方,你回房睡吧。” 花满楼却说:“你先回,我与陆小凤说会子话,好么?” 凌潇显是有些惊喜,轻应了一声好,便离开了。直到她走远了,陆小凤说:“你是故意的。” 花满楼道:“故意的?” 陆小凤道:“你故意让她以为你生气了。” 花满楼道:“你难道不是想劝我不要生气么?” 陆小凤道:“的确是这样的,可我没想到你这样快自己就想通了,好象我又有些多管闲事了。” 花满楼道:“还好我已经习惯了你的多管闲事。” 陆小凤笑了,他说:“不过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想通的。” 花满楼道:“我只是想起一句话。” 陆小凤问:“什么话?” 花满楼道:“我们到寨子的第一天,岳丈大人说,‘她是个好女人,你们一定要记得,不然就不要进这个门。’” 陆小凤道:“他指的不只是乐七娘。” 花满楼道:“还有潇潇和小菀。” 此时凌潇已经走进厢房多时了,而厢房里的烛火却是久久的也未亮起,陆小凤道:“她不点灯?” 花满楼道:“我们也到了有些日子,在熟悉的地方,夜里她一般都不会点灯。” 陆小凤的声音略高了一些,道:“为什么?”只是问完话他又觉得太多余了,凌潇不点灯自然是因为花满楼。因为花满楼不需要点灯,所以凌潇也不点。 花满楼道:“你是不是想说,她又不瞎。”说到这个的时候他轻轻的笑了,他说:“她若是瞎了,天下人定不会以为只有花满楼一个是与众不同的瞎子。” 陆小凤看着花满楼,忽然觉得很高兴,他之前一直想不出什么样的女人可以配得上花满楼,就好象他一直想不出什么样的女人可以让西门吹雪心动,可如今不只是西门吹雪有了妻子,花满楼也遇到了凌潇。他觉得自己有些愚蠢,因为…… “我以前一直觉得,她和你在一起是因为……” 虽然知道花满楼并不在意,但陆小凤终于还是说不出口,所以花满楼帮他说了。 “因为我是个瞎子。” 花满楼知道的,很多事他都比陆小凤明白的要快一些,因为他看不见,所以心会更敏锐。 若花满楼不是一个瞎子,从最开始凌潇也许不会答应与他结伴去万梅山庄;若花满楼不是一个瞎子,凌潇不会时刻的都在心思放在他的身上,惟恐他有何不便;而正因为花满楼是个瞎子,凌潇才决定嫁给他,而不是娶他。 大多数的人会怜悯一个瞎子,但不会和瞎子成亲,而凌潇是那种或许并没有怜悯之心,却会与其成亲的人。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陆小凤道:“可如今我觉得我错了,绝不会是这样的,至少不仅仅是这样的。” 花满楼道:“你想知道眼睛看不见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么?” 陆小凤道:“有时候会想,但我若不是认识你,我一定不会想知道。” 凌潇也是,若不是花满楼,她也不会想知道眼睛看不见的时候,世界会是什么样的。她不点灯,因为她想知道花满楼的世界是什么样的,花满楼表现的好象无所不能,但是她还是想知道,香炉摆在什么地方才更合适。除去外观,什么样的桌椅坐起来会更加的舒适,茶碗放在离桌边多远的距离才最顺手,这些在眼睛看得到的时候也是会在意的,但绝不会那么在意。 这些她都想知道,但都不会问花满楼,她只会慢慢的养成一些她自己觉得有用的习惯,比如外出时,她总会走在花满楼右边;比如她会在靠近的时候步子略重一些;当然,迷路的时候她的步子也会略重一些,以便花满楼可以成功的把她领回去。 花满楼道:“她原就比她认为的要善良。”也比她认为的要更喜欢花满楼。 陆小凤道:“你既然如此想,方才为何要走,还对她说‘保重’。” 花满楼叹了一口气,道:“你知道我的花圃并不那么赚钱。” 陆小凤道:“我知道。” 花满楼道:“所以,作为一个每年进项不过五百两的花圃老板,听到有人每年要给我三千两,有些心动你应该也能理解,我以为她也能理解。” 如果不是公孙兰的灵堂就在不远,陆小凤真想放声大笑,如今他只好扶着一颗杨柳,憋着笑,抽抽着说:“虽然我不知道她能不能理解,但我当然是能理解。” 花满楼是一个幽默的人,陆小凤早就说过。 而且…… “赌坊里马上最少有八百万两的进项,你可千万不要太高兴了。” “八百万两……”陆小凤听到花满楼用前所未有的失望语气说道:“可惜啊,和我一个铜板的关系也没有。” 陆小凤大惊,道:“怎么会没有!你花家的旗子可是挂在赌坊门口!” 花满楼道:“你难道没发现那面旗子上花字的勾比通常看到的要长了半寸?” 陆小凤愕然,道:“这有何干系?” 花满楼道:“干系在于,若是长了半寸,所有进项都是三哥一个人的,与花家堡无关。” 陆小凤有些气急败坏,道:“还有这等事!那你还辛苦奔波!” 花满楼微仰头,秋夜的清风吹着衣袂轻摆,他说:“西门吹雪的决战,又是你做的庄我自然要来,何况他是我三哥。” 这样的时候,这样的话语,不得不让陆小凤想到他申请休假,花满楼是多么仗义的帮他顶替了他的活,在大开间里画了整整一天的“花”字。 花满楼道:“这样的事你不会告诉小菀吧?” 陆小凤坚定的说:“一定要告诉她!” 而就在花满楼看起来很难过的时候,西门吹雪持剑一袭白衣落在了二人之前,身法之轻盈让人不禁赞叹。 花满楼道:“看来我们是扰了西门庄主的好梦。” 西门吹雪倒也不客气,道:“正是。” 陆小凤见到西门吹雪却是高兴得很,道:“难得啊,我去拿些酒来。”说着话便嗖得一声没了人影,直奔着西门吹雪的地窖去了。 只是陆小凤走后,花满楼与西门吹雪却是沉默了,他们本不是朋友,只是很巧的成为了连襟。 而陆小凤这一去却没回来,就好象他去翻的不是西门吹雪的地窖,而是紫禁城的地窖。许久后,西门吹雪道:“你有话要说?” 花满楼道:“不是我,是潇潇。” 西门吹雪问:“她有何话要说?” 花满楼道:“她让我告诉你两件事,第一件,剑乃君子,西门庄主诚于剑,诚于人,诚于心,真君子。故,你是天下最好的剑客。” 西门吹雪道:“因为她只与我一人比过剑?” 花满楼道:“这话是她今天见过叶孤城之后,下午的时候跟我说的。” 西门吹雪道:“她与叶孤城并未刀剑相向。”可是说完,他便觉得错了,很多时候,并不需要短兵相接,便可见真章。他又问:“第二件是什么?” 花满楼道:“第二件事……因为岳母大人有潇潇的时候,岳丈大人并未种下碧乐珠,所以她并没有乐家生来避毒的血脉,不能继承寨主。是以,若是你不在了,小菀不得不另寻一位男子成亲以传承血脉。按照规矩,女子一生只能有一个夫君,介时小菀将不得不上呈宗谱,去你夫君之名,改为郎以记之,才能另娶。” 说到这里的时候花满楼不得不停顿了一下,然后说:“连同你的碑上,她也不能留下名讳。”又说:“小菀不愿将此事与你知道,但潇潇却觉得你还是知道的好一些,小菀既是唯一的传承者,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望你多理解。” 不得不说,关于这个,就连花满楼也不能理解,他甚至可以忍受自己入赘,但真的不能忍受自己一死就从丈夫变成了野男人。他敢打赌,西门吹雪若是早知如此,一定怎么也会留下一个孩子。 陆小凤抱着酒坛子回来的时候,花满楼和西门吹雪已经都不见了,原本好好的院子,空余一地的残花败柳- 所谓诈尸就是明明已经咽气了的人又活了,这样的事通常会发生在枉死的人身上,于是公孙兰诈尸了。 五彩霓裳,腰缠双剑,红绸摇曳,顾盼生情,绝色佳人也。 一个丫鬟被吓得当场晕了过去,而后余下众人尖叫着鸟散状。 欧阳情激动的几乎用上轻功的扑了过去,哽咽着喊道:“姐姐!” 乐菀却是指着她好半天才蹦出三个字:“严小卿!” “呵呵!这样你都认得出!难怪干娘说我学得不好。”严小卿险险的避过欧阳情,伸手扶了险些跌倒的她,又赶紧把手收了回来。 公孙兰有红鞋子,珠光宝气阁,青衣楼,还有许多外人不知道营生,有正经的生意,也有不那么光彩的生意。且不说别的,单只是半年前拿下的青衣楼便是艰险万分,鲜血淋淋。即使是在半年后的现在,青衣楼服的也不是红鞋子,更不是严小卿,那些亡命之徒认的只有一个公孙兰。 所以,公孙兰不能死。 严小卿说:“我也有跟干娘学剑术。” 西门吹雪只是淡淡的斜了他一眼。 严小卿说:“干娘本来就不常露面,我只须偶尔在那些人面前扮一下就行。” 可是要扮一个高手,不是说外貌像了便可,只是内力深厚的程度呼吸间便可知。 严小卿说:“那个凶手若是有必须杀了干娘的理由,发现干娘没有死,他一定还会出现。” 然后严小卿的脖子就会和公孙兰一样被捏断。 严小卿说:“陆小凤,你要保护我。” “我?!”陆小凤不明白怎么点到他的名。 严小卿说:“都说没有你解决不了的事,给你个机会,你一定要找到杀死干娘的凶手!” 56、 56、第五十六章... 严小卿微微一笑很倾城,陆小凤却是弯下腰几欲捶地,众人皆是一阵低笑,可是尽管如此,谁也不能忽略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依旧是一袭白衣,只是比平日里更白,依旧是目如寒星,只是比平日里更冷,依旧是身负长剑,只是肃杀之势更甚,他的步子不快也不慢,穿过院内的花间小径,走到门边的时候,门早已被打开,马也早已候在门外。 马只有一匹,乐菀叮叮当当跑到的时候,正好被捞上马背,还未坐稳,已是一骑绝尘而去,留给众人的除了蹬蹬的马蹄声,便是乐菀咯咯的笑声。 必须说,乐菀本是一个很容易让人羡慕的姑娘,面容娇好,身有绝技,最重要的是,在任何时候,她似乎都可以开心的笑,发自内心的,就好象天下间没有任何可以烦恼的事。 比如这个时候,和被留在院子里的所有人一样,她并不知道西门吹雪为什么忽然要沐浴斋戒,要去什么地方,见什么人,甚至说,她并没有想,为什么西门吹雪看起来不怎么高兴。她更不会如他人一般想到,再过两天就要决战,外面暗流涌动,是否不宜多生枝节。 她唯一想到的是,西门吹雪和她共骑同一匹马,街上看见他们的人脸上都不由的惊羡。这就足够让她高兴了。 仰起头的时候正好看见西门吹雪绷直的脖颈,于是笑呵呵的一口咬上,再舔一舔…… “听话。” 剑神似是习以为常,是以才能面不改色的用两个字让整条街的人抖了抖- 西门吹雪这回要杀的人名叫曹仁表,江东人士,家产殷实,颇有些良田,一支判官笔在江湖上也有些名气,并不识得西门吹雪。只是半个月前,他那支有些名气的判官笔却戳进了他那结义兄弟的胸口,为的却是他那兄弟刚进门的妻子,关外第一美人柳青青。 曹仁表如今住在京城以西三十里的一所大宅子里,这所宅子原本也是属于他那个短命的结义兄弟,但既然那短命鬼的妻子都是他的了,宅子自然也不例外。 乐菀敲门的时候极有礼貌,声音甜得就如同她的心情一般,就好象他们不是来杀人的一样。她说:“请问有人在么?”而她的话音刚落下,便听到了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门开的时候,里面出来一个穿着蓝衫的中年人,他是这所宅子的管家李力,看到西门吹雪和乐菀的时候愣了愣,方才问:“请问二位有何事?” 西门吹雪道:“曹仁表。” 李力听了又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西门吹雪和乐菀,直到听见乐菀说:“带我们去见他,不然你会死的。” 然后,李力笑了,愉悦而真诚,就好象五十岁的老光棍终于娶到了一个年方二八的黄花大闺女。他看着西门吹雪,就好象看着即将进门的黄花大闺女,让西门吹雪想立刻一剑杀了他。 但是他没有死,因为他马上恭敬的让到一边,说:“请二位随我来。” 西门吹雪却没有动,问:“你不需要去回禀一声?” 李力道:“他不是快死了么?” 西门吹雪问:“他快死了,你很高兴?” 李力道:“何止是高兴,我要将整个宅子里都挂上红灯笼,去京城买最好的爆竹庆贺。”- 李力将西门吹雪和乐菀引到后院,便垂手站到了一边,这个时候,曹仁表正一手抱着美人,一手拿着美酒,惬意的就像江湖传闻中的陆小凤。 但他不是陆小凤,因为陆小凤不会问西门吹雪:“你是谁?” 而这话刚说出口,曹仁表就知道他问了愚蠢的话,因为西门吹雪本来就是那种就算你从来没有见过,也绝不会认错的人。 曹仁表的酒杯滚落到地上的时候,乐菀正蹲在地上看着院子里的花,而原本坐在他怀里的美人柳青青的笑却僵在了脸上。 柳青青那细如飞燕的蛮腰企图从曹仁表的手里挣脱,但曹仁表的手却是握得更紧了,就好象要将它捏碎一般,以至于柳青青开始哭喊。 曹仁表喃喃道:“不!不可能!你不可能是西门吹雪,西门吹雪应该在京城里!” 柳青青却开始疯狂的挣扎,她使劲的想把曹仁表的手掰开,甚至于美丽的长指甲断了也好象不自知,她喊道:“放开我……” 可曹仁表面容狰狞道:“都是因为你!老子死了你也别想活。” 这是曹仁表说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说完的时候,一支判官笔忽然出现在他的右手上,可不管他原先准备用这支判官笔做什么都没有意义了,因为一朵血花随即便从他的喉咙里飞了出来,溅到柳青青的脸上,他自己的衣裳上和西门吹雪的剑上。 柳青青尖叫着扑向曹仁表的尸体时,乐菀蹲在地上,痴痴的看着西门吹雪吹落剑上的血珠子。 没有人可以将杀人变成一件唯美之极的事,除了西门吹雪。天地间只有一个西门吹雪,而他属于乐菀,再没有比这更值得高兴的事了。 “她该死么?”西门吹雪忽然问。 乐菀几乎不假思索的说:“你觉得她该死她就该死。” 西门吹雪又问:“你觉得呢?” 乐菀依旧蹲在地上呵呵的笑,眨着大眼睛问:“你说的谁?” 话说,西门吹雪一直很习惯于乐菀这种“你觉得怎么样就怎么样”的逻辑,事实上,在西门吹雪的世界里,一向都是“他觉得怎么样就怎么样”,是以他也从来未觉得有何问题。可是难得的,他想知道乐菀到底是什么想法,对方却完全不在状态。 乐菀从地上一跃而起扑过来,西门吹雪的剑还没有归鞘,几乎是一瞬间,两根细细的胳膊便挂在西门吹雪的脖子上:“你说的谁?” 西门吹雪说的是柳青青。 说起来,曹仁表杀掉柳青青那短命的丈夫这个事情本身与柳青青没有什么关系,虽然说曹仁表的确是因为想得到柳青青才杀的人,但在人死之前柳青青并不知道。按照柳青青自己的话说就是…… “我能怎么办?我又杀不了他?我能怎么办?!!!”柳青青喊得声嘶力竭,已经完全没有了一个美人该有的样子,她说:“你们凭什么杀我?凭什么?!!!”她指着乐菀:“你!就你!如果有一天西门吹雪死了,你还不是要找个男人靠着,不然你以为那些龌龊的男人会放过你!!!” 乐菀拉拉西门吹雪的袖子,指了指柳青青,问:“她是不是疯了?” 西门吹雪却还是那句话,他问:“她该不该死?” 乐菀不明白为什么西门吹雪一定要她想这个没意思的事,不过她决定还是好好想想,在想之前,她需要确定的是:“你和这个死了的人成亲了么?” 柳青青真的疯了,她拿起刀一刀一刀的捅进曹仁表已经在变僵的尸体里,完全没有听到乐菀说的话。 西门吹雪的剑依旧没有归鞘,他又问:“她该不该死?” 乐菀想了许久,然后说:“如果按照寨子里的规矩,她和这个死了的男人睡觉,却没有成亲的话,应该是一百下板子。若是成了亲,那就不用打板子了。” 但她必须补充的是:“不过她好吵,死了也好。” 如果乐菀不是将注意力都放在西门吹雪的那双眸子上的话,她一定会发现西门吹雪手几乎要将剑柄捏碎。西门吹雪的双眸冰冷之极,可是乐菀喜欢西门吹雪的冰冷,就好象她喜欢西门吹雪吹落剑上的血珠子。 西门吹雪道:“她跟了一个杀掉她丈夫的男人。” 乐菀想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要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浪费时间,刚才来的路上她发现一个卖糖的摊子,很好吃的样子啊。 “那杀掉她算了。”乐菀说:“要我下毒吗?” 杀掉柳青青这样一个女人一点都不难,乐菀原本只是以为西门吹雪要自己动手。 西门吹雪问:“难道她不该死?” 于是柳青青死在了乐菀的银针下,多哼哼一声也没机会。乐菀嘻嘻一笑,说:“她死了。” 所以这个该死不该死的问题已经完全没有讨论的必要了,至少乐菀是这样认为的。可是好象除了乐菀以外没有任何是这样认为的,甚至于一直站在一边的管家李力都不这样认为。 天下能看清楚西门吹雪剑招的人不多,但绝不包括乐菀,即使她是天下唯一见过西门吹雪练剑的人,她也从来没有看清西门吹雪的剑。 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看清那柄世人忌惮的长剑,她以为这柄剑的剑尖永远不会对着她,所以她只需要欣赏血珠子从上面滚落那刹那的绚烂。 而真正当剑尖划破她的脖子,血珠子落到剑上时,她依旧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玩的游戏。 西门吹雪目如寒星,却比寒星更冷。 难道西门吹雪不是一直都是这样的么? 乐菀喜欢冰冷的西门吹雪,就好象她喜欢西门吹雪将杀人变成天下最美的事。 西门吹雪为什么要在这样的一个时候来杀掉像曹仁表这样一个人,可能所有的人都会想这个问题,可是乐菀还是没有认真想过这个。 因为,娘说千万不要猜测男人的心思,猜了也白猜。 57、 57、第五十七章... 陆小凤有一件红色的披风,从不离身,江湖人找陆小凤,首先要找的就是这件红色的披风,披风本不是那么适合陆小凤这样上窜下跳的人物,可偏偏的,它就和四条眉毛一样与陆小凤不可分离。 此时,在京城以西的这所宅院里,这件红色的披风依旧披在陆小凤的肩上,本是极俗的颜色却还是让陆小凤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可也正是这极俗的颜色衬得他的脸色,乃至他的唇色是如此苍白。 乐菀的唇色却依旧是鄢红的如刚摘下来的樱桃,她轻轻的吹落西门吹雪剑上那属于她自己的血珠子,然后咯咯的笑。最后才发现已经出现许久的陆小凤。 “呀!陆小凤!你怎么在这里?!从哪里窜出来的?” 陆小凤为什么会在这里? 因为陆小凤纵横江湖多少年,死里逃生无数次,靠的就是他那犹如通灵一般的直觉,而今天上午,他那犹如通了的灵的直觉告诉他,很可能会有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要发生了,所以他鬼使神差的跟着西门吹雪和乐菀一路从京城到了这里,蹲在墙角看见曹仁表死了,看着柳青青死了,最后在乐菀差点也死了的时候,跳了出来。 而在跳出来的那一瞬间,他就知道,迟了,一切都迟了,就像他一直以为的,若是西门吹雪的剑指向他的话,他也很难保证自己的逃脱。何况西门吹雪的剑指向的还是乐菀。 可他还是跳了出来,在之前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这样快,快到除了西门吹雪的剑,其他所有的事物都只在他的眼膜上留下个残影,快到再次站立的时候,他的脚踝竟然有些生疼。 “好啊!陆小凤!你竟然敢跟踪我和西门吹雪!你不怕被毒死么?”乐菀拿出一根银针在手指间翻转着,龇着小虎牙吓唬着陆小凤。 陆小凤真不怕被毒死,虽然他的脊背有些发凉,但那是因为西门吹雪看着他,并且用杀气在凌迟他。 乐菀吹下的血已经渗进土里,她呵呵笑着说:“你个笨蛋不会以为西门吹雪要杀我吧?” 西门吹雪的剑归了鞘,伸手将乐菀脖子上的血拭去,问:“疼么?” 牢牢的圈住西门吹雪的腰,不像一个妻子,倒还像个孩子,娇声娇气,乐菀说:“疼死了!疼死了!” “回去给你擦药。” 陆小凤有些无语的看着西门吹雪抱着乐菀,好象他不存在一般的径直走掉了。他真觉得自己是个笨蛋,特别是走出了宅院,乐菀从西门吹雪的怀里伸出头,指着陆小凤那匹用布包着蹄子的马说:“陆小凤,你的马还穿了袜子!” 西门吹雪当然知道这是因为陆小凤一路跟来,怕他们发现,才这样做的。他又看了陆小凤一眼,那个眼神,陆小凤无法形容。但在那个眼神下,陆小凤更觉得自己是个笨蛋。 越是费尽心思,越是个笨蛋。 马并没有跑出多远,路过一间炒货铺子的时候,乐菀急急的拉住了缰绳,一溜便下了马。 西门吹雪是一个小气的人,小气到他从来不让任何人碰他的剑,小气到陆小凤之前知道西门吹雪竟然刻意的不想让乐菀有孩子的时候,有些不敢相信。 在陆小凤的眼里,西门吹雪就是那样一种人,那种他的东西不多,但只要是他的东西就算是摔碎了,砸烂了也不会让别人碰一下的人。所以今天的西门吹雪在陆小凤看来倒是比较正常,之前的就好象是假的。 西门吹雪坐在马鞍上,背很直,陆小凤也是。 陆小凤说:“她连躲都没有躲。” 西门吹雪说:“是的。” 若是她躲了,也许这会子已经死了。 陆小凤说:“方才你是真的想杀了她。” 西门吹雪说:“是。” 陆小凤叹了口气,却未再说话。 西门吹雪说:“若是我败了,你替我照顾她。” 陆小凤觉得很难受,比刚才还难受,他说:“我救她并没有别的意思。” 西门吹雪的脸色有些苍白,苍白的更甚他的白衣,他说:“我知道。” 陆小凤多少有些讶异,他看着西门吹雪,说:“你信我?”有些事情本不容易让人相信。 西门吹雪的回答却很肯定,他说:“我信你,你救她是因为她是你的朋友。就和我是你的朋友一样。” 这份信任让陆小凤很感动,可他不得不说:“你信我,却不信她?” “不信。”西门吹雪很想说他也是相信的,可他不想对陆小凤说谎。 陆小凤有些激动,他的声音压的很低,音调却有些高,他说:“我信,我甚至可以将我的性命交到她的手上。” “所以她一直说要毒死你,你也不怕。” 若是平日里,西门吹雪开一个这样的玩笑,陆小凤一定会笑得在地上打滚,因为对于西门吹雪这样的人,一个小玩笑也很难得,可是这一回,他没有笑,他想反驳什么,却听见西门吹雪又说:“你要我信她什么?” 陆小凤顿时哑然。信什么?若是西门吹雪败了,信她会为西门吹雪守一辈子寡?她才十五岁,有着美丽的容颜,陆小凤前两天还在与她说,她好象比初次见到的时候长高了许多。 这时,乐菀已经买完了东西,抱着一个大纸包远远的跑了过来,金色的阳光细碎的洒在她的身上,整条街上没有一个人的眼睛可以从她的身上挪开,她本就是个可爱的姑娘,一个难得一见的,可爱的姑娘。 陆小凤说:“你若是真的要败了,莫说要我照顾她。看在朋友一场的份上,不如你跟她说说,让她照顾照顾我?” 没有等到西门吹雪说话,他又说:“我若是你,就算是对面是两个叶孤城,我也一定要活下来。绝不能便宜了别人。” 西门吹雪想说什么,没说的时候,乐菀已经到了马的跟前,方才还笑嘻嘻的脸上如今却是一脸慌张,刚买的炒货也被丢在了地上。 “快!快!快!我们赶紧回去,家里出事了。” 马扬起蹄子的时候,西门吹雪问:“你如何知道?” 乐菀挽起右边的袖子,手腕上一根极细的红色血管格外明显。 “我和姐姐种了同一对蛊,若是有事,便可知道。姐姐之前从来没有用过……”- 乐菀小时候总会用这个蛊术戏弄凌潇,看着凌潇急急的跑来,她就呵呵的笑,有时候可能只是叫凌潇帮她摘某棵树上的一朵花,也有可能是让凌潇帮她捞掉进河里的一支鞋,最大的一件事,便是蹲在茅房里忘带草纸。凌潇回回被骗,回回都来,却从来没有用同样的方法戏弄过乐菀。 而正因为如此,乐菀才会如此慌张。 可凌潇能出什么事?自然是很麻烦很麻烦的事- 话说,陆小凤跟上西门吹雪和乐菀的时候并没有与凌潇和花满楼说,所以花满楼以为陆小凤是去了大开间,是以他也就没有去。可等到午饭过后,那边的伙计过来说,那边等着陆小凤画押的人已经坐不下了,花满楼这才赶紧起身准备过去。可也就是在花满楼和凌潇准备出门的时候,四个人闯了进来。 准确点说,是四个活人抬着一口棺材闯了进来。这四个人是张英风,严人英,马秀真和石秀雪。 棺材径直的被抬进了门,凌潇,花满楼和一众家仆让在一边多少有些傻了眼,直到那口棺材差一点都进了大厅的门槛,一声呵斥响起:“谁敢在我万梅山庄的别院里放肆!” 几个家仆才如醒悟了一般冲上前去拦截这五人,可三英四秀也不是随便几个家仆可以拦得住的,几个家仆还未近得身便摔了一地,其他的也被那出鞘的剑吓唬得不敢近其身。 可那口棺材终也是没能登堂入室,被吴妈抬脚丝毫不客气的踹到了外面的空地上。得亏张英风扶着才没翻个跟斗。但这也惹得三英四秀恨极,几柄剑齐齐的往吴妈身上招呼过去。 当然,若是让吴妈在凌潇和花满楼面前受了伤,他们可真是没法跟西门吹雪和乐菀交代了。一时刀光剑影,场面之混乱前所未有。 张英风喊道:“姓乐的妖女,滚出来!” 凌潇道:“这位公子说话还是客气些得好。” 石秀雪道:“花满楼,你本是好人,为何要与他们为伍。” 花满楼道:“不如大家停手将话说清楚些?” 凌潇道:“你莫唤他的名字,他不识得你。” 吴妈道:“拿斧头来,把这晦气的东西给我劈了。” 匆匆从后院跑出来的严小卿倒是没见过三英四秀,但观这情势,扬手便欲飞针,只是被凌潇拦住了。 孙叔倒是慢吞吞的真把他往常劈柴的斧头拎了出来,一斧头下去,棺材便成了两半。 一时三英四秀都停下了手里的剑,扑向了棺材,师姐师妹叫得凄厉得很,似是欲找孙叔拼命,可孙叔已经不知去哪了。 凌潇这才看清了,棺材里面躺着的竟然是孙秀青。 只是孙秀青死了,抬到这里来又是为何,这事又与乐菀何干? 又是吵闹了许久,事情大概上才略有些眉目,原来这些日子孙秀青都在这别院外徘徊,昨天上午,总算是借着一个下人的同情心,在宅内除了西门吹雪,再无第二个主子,甚至吴妈都因事外出的机会踏进了门,回去还颇有些羞涩的与石秀雪说了,怎想的昨天下午的时候再出门便没回来,待到今日上午寻到的时候,竟然被人毒死了。 按照严人英的话说,就是“我师妹素来与人为善,从无仇敌,除了那妖女,还有谁能如此歹毒的害她!” 那有些同情心的下人早已被吴妈一个耳刮子抽到地上,没了声响。只是又被凌潇唤起,凌潇显然已对孙秀青怎么死的完全没的兴趣,或者说从来就没产生过兴趣,她要问的只是:“她在宅子里留了多长时候?在何处与妹夫见的面?” 可那下人整张脸被打得已经血肉模糊,一口的血,哪还说的出话。所幸的是知道这事的并不只是这一个下人。 “这个贱人在园子里见的老二家的人,留了一刻钟。” 说话的是个女人,一个甚至用丑陋这个词都不足以形容的女人,她的皮肤就像是被割了无数刀的树皮,你甚至无法从她的脸上找出哪是眼睛,哪是鼻子,当她说话,那张脸动起来的时候,让人恶心得想吐。她穿着最普通的灰衣,双鬓有些灰白,站在那里,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来的。 她说:“潇,你身为老二家的执事者,有人窥她内宅,你竟不知。还须我来动手?” 凌潇这边只是一拜在地,道:“凌潇之过,但凭阿婆教诲。” 第五十八章 “退。”西门吹雪的声音不大,陆小凤退得却不慢,只是一眨眼,他便站到了院子外的一棵歪脖子树的树梢上,而等他再回头看向那个院子的时候,心下却是大骇不已。那就在方才还开得光彩夺目的一大片金背大红竟然全变成了诡异的蓝色,而不只是此,整个院子里除了西门吹雪,乐菀和乐蓝风以外,已无活物。 风也蓝了,还带着芳香,那种让人忍不住沉醉的芳香,可也就是这芳香逼得陆小凤惊慌的几个起落往后又退了几丈。 甚至不知道这毒是乐蓝风的,还是乐菀下的,陆小凤不知道,西门吹雪也不知道。四周都静寂得有些可怕,方才的争吵仿佛都只是错觉,唯一的声音是那风被西门吹雪的剑穿透时发出的呻/吟。 乐蓝风本不是一个轻功很弱的人,不然她不能知道西门吹雪见过孙秀青,也不能知道西门吹雪方才差点杀了乐菀,所以西门吹雪的这一剑绝不比他平生所使出的任何一剑弱,甚至说比任何一剑都要锋利。但乐蓝风的身法却是分毫未动,她是一个没有表情的人,可是她还有一双勉强能让人找出来的眼珠子,而这个时候那对眼珠子里透出的轻蔑就是西门吹雪必须杀了她的理由。 但西门吹雪最终还是没能杀了乐蓝风,不是因为乐蓝风的身法有多高明,只是因为在西门吹雪的剑离乐蓝风的喉咙只有不到两寸的时候,他听到陆小凤大喊了一声:“小菀!” 乐菀毫无预兆的倒在了地上,等到西门吹雪回身将她抱到怀里的时候,一抹蓝色自她脖颈上渗血处如涟漪般慢慢荡漾开,最后成了一朵五瓣花,如同她总是绣在衣裳上的那朵一般。那双总是水亮亮看着西门吹雪的眼睛已然合上,长长的睫毛如垂死的蝴蝶翅膀一般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再也不动了。 脉搏还在的,只是很慢很弱,似乎随时都会停下来。 西门吹雪的剑再一次的指向了乐蓝风:“解药,否则杀了你。” 乐蓝风却说:“杀我?你要想清楚,天下只有我一人可解她的毒。你不要指望七娘,等她来,这死丫头只怕臭都臭了。” 西门吹雪的剑进了一寸,却是再也不能往前。 乐蓝风说道:“听说你也精通药理,这些日子与这死丫头一起,想必更是不一般。我考你个题,你若是答对你,我便给这死丫头一个活命的机会。” 虽然不知道毒是不是已经散了,陆小凤这个时候已经从远处飞了过来,站到西门吹雪的身边,而当他站定,看到西门吹雪的眼睛时,他知道自己是对的。 曾经,西门吹雪的眼神是那么的清澈。因为,在那个曾经,西门吹雪可以那么随意的说:“我从不求人,我的要求并不高。” 如今,西门吹雪的眼神却是那么的痛苦,痛苦得就好象有一个全天下最难的题在等着他,痛苦让陆小凤想一刀杀了他。 西门吹雪说:“好。” 乐蓝风的笑声明明很清脆,听在陆小凤的耳朵里却刺耳的像是有人用一把生锈的锯子在锯木头。她说:“你身上的碧乐珠是为她的血所炼,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没中毒,那死丫头倒是中毒了?” “因为……毒渗进她的血里。” 一个不到两寸的伤口也可以要命。 乐蓝风放肆的笑声让人想掐死她,她说:“所以,害死她的不是我,是你!西门吹雪!” 话一说完,乐蓝风便一跃而起,西门吹雪和陆小凤自然不会让她走,一前一后,挡住了她的去路。 陆小凤道:“他答对了,解药拿来。” 乐蓝风冷笑了一声,道:“我只说给她一个活命的机会,可没有说要给解药。” 西门吹雪问道:“你要如何?” 乐蓝风道:“你方才想杀她不就是担心你死了,她另娶,废了你为夫之名么?看在你昨日见那贱人的时候还算守礼,我成全你。明日那一战你若是胜了,我便救她,若是败了,我便让她下去陪你。” “西门吹雪,我可是善解人意得很?” “西门吹雪,你还未唤我一声阿婆,这会子补上也好。” 乐蓝风最终还是轻松的离开了,因为西门吹雪似乎耗尽了所有的气力。 陆小凤自以为也见过不少恶毒的女人,可如今看来,那些女人简直都善良的像如来佛祖,观音菩萨。 西门吹雪蹲到地上将乐菀抱起,用撕下的一截袖子将她已经不再渗血的脖颈包好,站起来,然后走出了这个已经死掉的院子。他没有骑马,也没有用轻功,就那样背着他的剑,抱着紧闭双眼的乐菀,走了三十里,到了京城,穿过挂着灯笼的集市,回到了别院。 陆小凤一直跟在他们的后面,甚至听见有人说“西门吹雪死了妻子断了袖。”这句话如果换到平时,陆小凤要笑得在地上打滚,可这回,他一点都不觉得好笑- 开门的是吴妈,自然是大惊,道:“这是怎么了?怎么了?早上不是还好好的?” 凌潇和花满楼也是匆匆的从正堂里跑来,显是等了多时,甚至于花盛楼竟然也没有如往日一般的在拨着算珠子,也跟在后面。 西门吹雪问:“严小卿在哪?” 严小卿与乐菀青梅竹马,乐菀对他也鲜有藏私,虽说他非乐家人,有些毒碰不得,且忌讳多多,但若要说最通乐家之毒的,除了乐家的女人以外,恐怕就是严小卿了。 可是…… “小卿被我阿婆掳走了。”- 话说,下午的时候,凌潇和花满楼正准备出门,张英风,严人英,马秀真和石秀雪便抬着孙秀青的棺材闯进了门,吵着让乐菀血债血偿,争吵不休之时,乐蓝风却是刚好别过西门吹雪,在这别院里从天而降,倒是供认不悔的将孙秀青的死给认了,只是顺手的便将张英风,严人英,马秀真和石秀雪四人都送去见了阎王。 同样是以孙秀青与西门吹雪私会开的头,说的是:“潇,你身为老二家的执事者,有人窥她内宅,你竟不知。还须我来动手?” 所谓执事者,便是单管乐家家事的人,过去,通常是长辈为晚辈的执事者,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内宅有事,当家的徇私袒护。可乐七娘本不是爱管事的人,是以,凌潇和乐菀互为其执事者。 孙秀青已死,西门吹雪外出不在,凌潇这边只是一拜在地,道:“凌潇之过,但凭阿婆教诲。” 岂料得乐蓝风道:“我看你脑子也不比那死丫头清楚,今天她出了这桩丑事,明天说不好就轮到你。阿婆我可没工夫天天帮你们看家,索性我把你家的带走,教会了规矩再还你。” 凌潇听了这话自然是跪不得了,起身便说:“不劳阿婆费心了,家里人不懂事,冒犯了阿婆可是不好。” 乐蓝风倒是不废话,这边便动上了手,她轻身功夫好,手法也怪异得很,凌潇与花满楼多少有些顾及,都未下狠手,凌潇只想着莫要让她制住花满楼,一时也奈何不了她,怎想的她反手却是一根银针往严小卿去了。待凌潇和花满楼明了,却是只见着乐蓝风带着严小卿越行越远的一个衣角。 况且乐蓝风道:“若是想这小子死,你们便尽管跟着。” 凌潇确是不敢把这话当是玩笑- 乐菀在床上躺下后,凌潇又试了几次脉搏,以确定她确实还是活着,吴妈留下来照料,西门吹雪还是随众人去了偏厅。 花盛楼道:“你们这外祖母是不是因为被人毁容,所以疯了?” “三哥!”花满楼没让他在说下去。 可是乐蓝风这样一个人,做的这些个事,确实是比疯子还可怕。 静默了许久,凌潇终是开口说道:“阿婆的容貌并非为他人所毁,而是她自己下的毒。” 花盛楼听了更是了然:“看来不是毁容了才疯的,是本来就是个疯子才对。” 西门吹雪本无意听这些个,既然毒不可解,多说也无益,起身便欲走,凌潇见状说道:“她若是说了何话你莫往心里去,她这样对小菀不过是怕你败了,小菀独自伤心。”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才又说:“我阿公去的早,她也是因为这个才毁了容,誓不再娶,但这其中的苦她自是知道。” 花盛楼听到这里多少有些迷茫:“再娶?再嫁才对吧?” 这会子自然不会有人理会这个问题。 凌潇道:“阿婆脾气是怪些,但说话多数时候是算的,你赢了那叶孤城,虽说她惯来不喜我们,应也不会致于死地。” 赢了叶孤城这事真不比到集市上买白菜那样容易,陆小凤道:“你们那姑娘不是金贵么?她怎么跟你们有仇一般?” 凌潇道:“因为阿公去世有三十八年了,我娘今年三十五岁。” 陆小凤的两片小胡子都纠结到一起了:“那你娘的亲生父亲是谁,在哪?” 凌潇道:“不知道是谁,我阿婆又不想娶他,他自然是被我阿婆杀了。” 花盛楼迷茫的还是:“娶?” 陆小凤表示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西门吹雪无语离开。花满楼有些头疼,因为严小卿到底是他带出寨子的。 作者有话要说:额……饿了……睡觉 第五十九章 乐菀躺在床上的样子很安静,就好象她只是睡着了。被子遮住了她脖颈上那朵美丽而致命的花,西门吹雪问凌潇:“这毒疼么?” 凌潇道:“不疼。”因为中了这毒的通常立时便死了,自然不会疼。只是不知道,若是中了这毒又没立时死了,会不会疼。 不疼…… 西门吹雪想的是,若是不疼的话,方才回来后眼角滑落的那滴泪应该是因为严小卿吧。 那是在进寨子的第一天,乐菀说,严小卿和她是青梅竹马,西门吹雪很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知道青梅竹马的意思,毕竟据他所知,乐菀在第一次踏进乐梅山庄的书房前,从来没有见过四书五经,更不要说什么唐诗宋词,识字学的一本叫《乐言》的册子,听说是她家某个老祖宗自己编的。 是以,所谓青梅竹马这四个字应该是凌攸江教的吧,而这凌攸江的学识好象连陆小凤都不如。 事实也就和西门吹雪想的一样,乐菀说:“我爹说,青梅竹马就好象他和鹰眼七叔叔,从小就认识,成天的都在一起,一起欺负人,一起被欺负,一起习武,一起做大侠。” “呀!就好象你和陆小凤,也是青梅竹马。” “不是。”西门吹雪坚决否认。先不说他跟陆小凤十多岁后才认识,单单就说他们两个男的,怎么会是青梅竹马! 西门吹雪只说:“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和严小卿成亲?” “我娘说,和男人成亲的话,就要一起睡觉。可是和小卿一起睡觉……想想就很奇怪。”这问题显然乐菀是曾经很仔细想过的,她说:“小卿是最好最好的朋友,最好最好的朋友,可是,不只是不想和他睡觉,他洗澡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想偷看。” 西门吹雪的嘴角难免有些抽抽:“你看他洗澡!!!” “没有啊,我很老实的蹲在窗户下面,一眼都没有看。不过他洗澡真慢,我等了有半个时辰,腿都麻了。” 西门吹雪还记得乐菀说这话的时候一对秀眉轻皱着,然后忽然眼睛一亮,看着他说:“呀!你是不是在吃严小卿的醋?” “不是。”西门吹雪肯定的说。 可是乐菀并不相信,那一天她很高兴,她觉得如果西门吹雪吃醋的话,说明很喜欢她很喜欢她才是- 西门吹雪第二天清晨天刚亮便出了门,跟着一只蝴蝶,这只蝴蝶是白色的,看起来极其寻常,事实上却是极不寻常,如果西门吹雪没有记错的话,是在严小卿到了别院后,才出现这种蝴蝶的。 蝴蝶飞的并不快,西门吹雪慢慢的跟在后面,就像一个清晨散步的公子,只是身负长剑,面如冰霜。 然后,那只蝴蝶飞进了紫禁城。 乐蓝风带着严小卿进了紫禁城?这也并不是没可能的事。 只是在这座紫禁城里兜兜转转许久后,西门吹雪却没有见到原本他以为会见到的乐蓝风和严小卿,而是见到了一个他绝对没有想到的人。 这个人是叶孤城。 他站在一个似乎已经许久没有人住过的宫殿里,看到西门吹雪的时候,就和西门吹雪看到他的时候一样的惊讶,却也是一样的不动声色。 神情夸张的却是与叶孤城站在一起的一个太监,这个太监名叫王安,是当今皇帝还是太子时的心腹太监,如今皇帝成了皇帝,他自然是有了更大的权势,是以说起话来也更为嚣张一些,他指着 西门吹雪说:“你是何人!竟敢私闯禁宫,该当何罪!”西门吹雪自是不会理会他,太监就是再有权势也只是个奴才罢了,别说他是个太监,他就是太监的主子,西门吹雪若是不想说话,也不会搭理他。 叶孤城却用一句话让王安闭了嘴:“他是西门吹雪。” 王安走了,就好象有人在后面用火烧他的屁股。 叶孤城问:“你如何知道我在这里?” 西门吹雪道:“我并不知道你在这里。” 叶孤城没有问西门吹雪为何在这里,西门吹雪也没有问叶孤城为何在这里,就好象他们是相遇在白云城主的堂厅里,而不是要人命的紫禁城里。或者说,在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心里,本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要人命的,可以要人命的只有他们手里的剑。 深秋的清晨寒如残冬,风卷起地上的枯叶,使得这被废弃的宫殿显得分外萧索。 西门吹雪准备离开了,他在这里本不是因为叶孤城,没必要停留,但是在走之前,他说:“你没有朋友。” 叶孤城道:“只要有剑,又何须朋友。” 西门吹雪道:“我会将你带回白云城。” 叶孤城怔了一怔,道:“你以为败的会是我?” 西门吹雪道:“我们之中有一个人一定会败,而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叶孤城本不是一个喜欢笑的人,但是这会子他笑了。 西门吹雪却不以为意,从昨天开始,他说过的话不超过二十个字,可是这会子,他忽然想说了,他说:“她中了毒,下毒的人说,若是我败了,她要与我一同死。” 叶孤城道:“我以为没有人可以威胁到你。” 西门吹雪道:“没有人可以。” 叶孤城道:“那你一定还有别的理由。” 西门吹雪道:“理由是,无论胜败,她都不会死。” 叶孤城道:“所以你败了,她一定会嫁给别的男人。” 西门吹雪道:“若是我败了,她不会嫁给任何人,也不会和任何男人成亲,因为那个人还带走了天下间唯一一个有可能与她成亲,而不被她杀死的男人,我死的时候,那个男人也会死。” 叶孤城道:“若不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我一定会以为这个人是你找来帮你的。” 西门吹雪却说:“所以,若是我败了,她醒了后会发现自己的丈夫和最好的朋友都死了,而她却不能报仇。” 那一定比她再也没醒过来还要痛苦。 西门吹雪甚至可以忍受自己的妻子死去,也不能忍受自己的妻子有天变成如乐蓝风一样的女人。 所以,他不能败。 叶孤城道:“你在找这个人?” 西门吹雪道:“是。” 叶孤城道:“这个人在紫禁城里?” 西门吹雪已经踏出了宫殿里那高高的门槛:“是,若是我没猜错,她应该是在找杀死公孙兰的那个杀手。” 杀死公孙兰的人怎么会在紫禁城里?难道杀死她的是宫里侍卫?这听起来不大可能,虽然说大内高手皆是顶尖好手,但绝没有一个人可以将公孙兰一击毙命- 西门吹雪离开后,叶孤城依旧站在那个落满枯叶的院子里,天空一碧如洗,回身,他推开身后那扇有些吱呀作响的门,走了进去。 让人惊讶的是,这间从外面看已经被废弃许久的宫殿里面床铺家什等虽然并未有多名贵,但一样都不少,甚至整洁得不逊于任何一位妃子的寝宫。 而此时,一位年轻的紫衣女子正埋头仔细的做着刺绣,她绣的是一朵茶花,纯白而没有一丝的瑕疵。 叶孤城进来的时候,她抬起头,扬起的年轻的脸颊上虽说少了一些天真烂漫,却还是美好如斯。 紫衣女子没有姓氏,单名一个若字,十多年前,偶然的重伤时,为叶孤城所救,因为她有一双染着血,孤寂得像一匹独狼的眼睛。后来叶孤城才知道,她原来便是那极神秘的一伙杀手训练的一只小鬼,还未来得及出任务,便惨遭灭门。 从此,她成了叶孤城的小鬼。 “你先走。”叶孤城道。 若道:“你难道是怕西门吹雪说的那个人把我杀了?”转而又接着说:“我倒想看看谁能知道是我杀了那个公孙兰,她有什么本事能杀了我。” 叶孤城只是将一个早就收拾好的包袱递到那若跟前,道:“你先走,我随后便到。” 若却是将包袱推到一边:“你当我与西门吹雪的那个小丫头一样没用,我说西门吹雪最好求天告地那人不要遇到我,那样的话,只怕那个小丫头的毒没人帮她解,就一定要给他陪葬了。” 一个被天下最凶残的杀手养到八岁,四岁的时候就曾经将刀捅进小伙伴胸口的人本应该是最知道生命有多么的残忍和脆弱,本应该不会如此轻狂。可是,她遇到了叶孤城。于是她理所当然的以为天下无人可以奈何了她。 这时,叶孤城将手上的包袱放到了一边,再没有说一个字,因为说任何话已经都没有了意义,宫殿的门从外面被打开了,打开它的人白衣胜雪。 西门吹雪也未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 若放下了手里的绣花针,她说:“你又回来了,我知道本来就没有那么一个人,你是故意说了诓叶大哥的。” 西门吹雪从来不说假话,因为天下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西门吹雪说假话,因为习剑必诚。叶孤城原本也是这样的人,只是如今他不是了。西门吹雪到这个时候还没有想明白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但他知道这一切总是与叶孤城脱不了干系。他不会问叶孤城,不是因为即使他问了叶孤城也不一定会说,而是没有问的必要。他甚至不会杀了若。因为她的命要留给有绝对理由亲手杀了她的人。 不只是这样,因为对方是叶孤城,西门吹雪说:“明日我会将你们两个都带会白云城。” 西门吹雪说完便走了,如同天边的一片云般的飞走了。 61、番外之叶孤城 叶孤城这样的剑客本不应该欠任何人的人情,因为他和西门吹雪一样,从来不求人。但和西门吹雪不一样的是,他的确是一直欠了南王爷一个很大的人情,所以当南王爷请他去紫禁城把皇帝换成南王世子的时候,他答应了,甚至答应约西门吹雪一战以作为幌子引开大内侍卫的注意。 谁做皇帝,叶孤城不在意。而他也的确一直想与西门吹雪一战,只是这一回……不过是个幌子罢了。 但是,让叶孤城没有想到的是,他刚应下这事便听到了西门吹雪已然定亲,年内将成亲的消息。 叶孤城以为如他和西门吹雪这般的人注定孤独,只因,人亦无情,剑方无情,也只有无情的剑才能傲视天下。 他从万梅山庄回到白云城的时候,若正甩着两条腿坐在城墙上,夕阳下粉色的长裙将她映得格外娇艳。她看见他后便飞了下来,像一抹晚霞。 若已经有半年没有回白云城,她是一个杀手,天生的杀手,即使没有人逼她,她一样会杀人,就好象叶孤城是一个剑客,天生的剑客,即使没有人逼他,他一样会习剑。 “你要去京城和人比剑?” “是。” “那我正好和你一起。” “我并非只是比剑。” “我也并非只是去看你比剑,我刚接了一个活。” “杀谁?” “这回可不是杀人,而是有人请我做保镖。” “保镖?” “是不是很奇怪?有人会请一个杀手做保镖!” “的确是很奇怪。” “我也很奇怪,可是他出的钱够多,我就答应了。” “那个人是谁?” “南王世子。” 南王世子,也就是那个和当今皇上长得一模一样,而想让叶孤城帮他做皇帝的人,这样一个胆大妄为的计划要执行起来自然有风险,他需要杀掉许多许多不小心,或者是有可能破坏他计划的人。 只认钱,不认人,不属于朝堂,甚至说不属于江湖,仅仅只是个杀手的若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而南王世子绝对想不到,或者说天下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这样一个杀手竟然是叶孤城家的。 对于若来说这样的事情显然比单纯的杀掉一个人要有趣的多。 “叶大哥,这样就可以做皇帝?” “如果无何意外,便可。” “那这个活可真是接对了。” “此事一了,我便不会再回白云城。” 因为此事无论成败,叶孤城都将不容于世。 “那我也不回白云城了,你去哪我也去哪。” “随你。” “你说,那个西门吹雪知道你只是骗他的,会不会气得胡子都翘起来。” “……他没有留胡子。” 哪怕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叶孤城与若离开白云城的时候并没有带走太多的东西。可也正因如此,没有人知道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天白云城里繁花似锦,天空碧蓝如洗- 若是收了南王世子的十万两银子,却并没有去见他,而是让小花去见了他。小花是若养的一只小鬼,再有两个月便满八岁,若觉得是时候让他开开红了,至于南王世子对小花是不是满意,就不是若所关心的了。 叶孤城自然更不关心,他冷漠的就好象若跟他做的并不是同一件事,就好象若跟他并不是一起住进了紫禁城的某座看似冷宫的宫殿里,就好象他压根没有注意到老太监王安看见他带着一个女人时的异样的眼光。 可是没有人敢说叶孤城带着一个女人不对,就是南王世子也最多只能用调侃的语气说:“你们这些剑客莫不是都要带个女人,西门吹雪带着一个,你也带着一个。” 南王世子当然不会知道,叶孤城带着的这个女人就是那个让他恨得牙痒痒的杀手若,他只知道他花了十万两银子请了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做事。 可是这孩子把活干得不错,虽然沉默得不像是一个孩子,但是没有一个需要死的人可以在他的手下活下来,南王世子将他安排在离自己最远的一间屋子里,这样的孩子让他觉得有些可怕。他想着一旦事成,这个孩子绝对不能留下来。 当然,在南王世子的心里,不只是这个孩子不能留下来,所有的人都不能留下来,包括叶孤城。 事情就像计划中的一样发展,直到有一天,叶孤城按照计划去春华楼,刺穿了唐天容的琵琶骨,然后遇到了拿着一长一短两把乌金刀的女子,这个女子说她叫凌潇,西门吹雪是她的妹夫。 她问叶孤城,为何会将决战的地点选在紫禁城,决战之事又为何人尽皆知。 叶孤城知道,这个女子就算没有猜到全部,也定是起了疑心。这样年轻的一个女子本不该想到此等究竟,就好象这样年轻的一个女子本不该有如此锋芒,可是这个女子的丈夫是花满楼。 花满楼心细如发,只是他即使有疑心也不会往他处揣测。但,凌潇不是花满楼。 叶孤城本该杀了凌潇,可若是凌潇死了,必然会惊了陆小凤,惊了西门吹雪,惊了花满楼,何况,要杀了凌潇这样一个女子,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欠人的情,不得不还,但叶孤城并不想杀那么多的人,他只是一个欠了人情债的剑客,不是任何人的爪牙,更不是一个杀手。 若是一个杀手,所以她不在乎多杀几个人,于是她杀了公孙兰,仅仅因为欧阳情无意间知道一些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惊天秘密,而公孙兰见过欧阳情。 叶孤城知道,这一回,若杀了不该杀的人。 公孙兰在江湖上行走这样多年,毫发无伤,绝不是因为没有人能够杀得了她,而是没有人敢杀她,知道这各中由头的人不多,但该知道的一个都不少,那就是因为公孙兰有一个杀人如麻,心狠手辣的金兰姐妹毒七娘,虽然这个人多年未在江湖上再出现过,但没有任何人敢肯定她已经死了。 珠光宝气阁的新主人是公孙兰,这在江湖上是公开的秘密,而万梅山庄将来的新夫人和花家堡未来的七少夫人的娘家是珠光宝气阁,这也是人尽皆知的事。以她们的年龄自然不会是公孙兰的女儿,所以她们必然与毒七娘有着干系。 如今,公孙兰死了…… 叶孤城想到那个在万梅山庄前的山坡上捧着花的小姑娘和上午在春华楼里遇到的那个少女刀客,必然不会善罢甘休吧。 也正如叶孤城想的,当天的夜里,凌潇的刀比在了南王世子的脖子上。而小花被南王世子杀了,事情险些功败垂成。 再然后,叶孤城见到了西门吹雪,在紫禁城里。 西门吹雪没有问叶孤城为何这样的时候会在紫禁城里,为何会与一个太监有交,他甚至没有问若为何要杀公孙兰。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彼此眼里,非万梅山庄的主人,也非白云城主,何时不重要,何地也不重要,生也好,死也好,他们都只是彼此唯一的对手而已。 至于若,西门吹雪甚至未多看她一眼,自然不是因为她不该死,而是在西门吹雪的眼里,她已经是个死人。 所以叶孤城知道,若必须要走了,因为有一个可以在西门吹雪面前毒到他妻子的人在找杀死公孙兰的人,他很难相信天下竟然有一个这样的人,但是西门吹雪绝不会说谎。 可是若不会走,她说道:“你在害怕。” 叶孤城道:“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若又说道:“那你是以为我怕了么?” 谁也没有想到这会是若说的最后一句话,仿佛这座死去许久的宫殿里只是极平常的刮起了一丝微风,叶孤城的剑刺进来人胸口的同时,听见极轻的咔嚓一声。 那是一张平常之极的脸,有着平常之极的嗓音,即使是在有血从胸口涌出的时候,说起话的音调也没有丝毫的异样,他对叶孤城说:“我的心若是长在该长的地方,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的离开和来的时候一样快,并没有因为将胸口从叶孤城的剑里拔出来而慢上一星半点。飞起来的同时,他从袖子里拿出一条早就准备好,浸了药水的毛巾捂住胸口,就好象他早就知道叶孤城的剑会刺穿他的胸口。 他说:“总算是杀得一个都不剩了。” 叶孤城没有追上去,不是因为他不够快,而是已经没有必要了。 若倒在了地上,头耷拉在一边,脖子上甚至连青紫色都没有呈现出,可它确实是断了,就好象这些年来死在若手下的那每一个人的脖子一样。 她看起来极平静,没有了那分孤寂,甚至没有丝毫的惊恐,因为她还没来得及惊恐便死了,不是因为公孙兰,只是因为她是若,一只小鬼,一只从老鬼手下偷生的小鬼,一只从老鬼手下偷生却又没有隐藏好自己的小鬼。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这是叶孤城最后对若说的一句话,原本再过几个时辰他们就将一起去塞外,那里可能不像白云城一样有那么多的鲜花,但有着比白云城更加碧蓝的天空。 作者有话要说:额……因为很多亲表示看不懂,所以更个番外解释一下。 第六十章 陆小凤遇到过许多麻烦得不能再麻烦的事,可是从来没有像这一回如此的让他烦躁,一个毒得不能再毒的丫头居然中毒了,而且随时都可能死。西门吹雪不见了,然后没过多久,凌潇也不见了,于是花满楼也不见了。 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花满楼如此的慌张,乐菀还没有醒,凌潇本不应该一声不吭的离开,但她离开了,甚至没有知会花满楼,那她要做的事情一定不小。 于是花满楼也匆匆出门了,他去大开间里找花盛楼,因为花盛楼是最后一个和凌潇说话的人,他对陆小凤说他很快回来。 然后,陆小凤发现,连从寨子里带出来,看起来敦厚得不能再敦厚,实际上却杀人如麻的孙叔也不见。 是以,这个原本都快住不下人的别院里,除了家丁外,竟然只有陆小凤和吴妈两个人,吴妈受伤的胳膊还被吊着在。 陆小凤应该也给自己找点事做,可他哪也不能去,他只能从地窖里取了一些酒,默默的往肚子里灌,可是他喝的一点都不过瘾,因为酒太淡了,对于他来说,就和水差不多。地窖里有不少劲大的酒,他不敢喝,因为他必须是清醒的,至少清醒到明日凌晨,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之后。 他不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寂寞这东西通常和他一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这一点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所以乐菀也知道。 于是即使乐菀本不该醒的,却还是醒了。不仅醒了,她还能说话,只是声音有些嘶哑,她说:“吴妈,我要喝水。” 吴妈急匆匆的去厨房倒热水了,乐菀看着床边上伸着脖子张望的陆小凤笑了,她说:“陆小凤,你眼睛上面的两条眉毛都纠到一块去了,丑死了。” 陆小凤说:“丑死总比毒死好。” 乐菀咯咯笑,她说:“丑死了就没女人喜欢你了。” 她还说:“陆小凤,你不准生西门吹雪气,不然毒死你。” 陆小凤叹了口气,果然是快被毒死的时候还没忘记要毒死他么,他说:“你还是先把自己的毒解了吧。”- 而这个时候,在大开间的屏风前,赶着下注的人比之过去几日只多不少,老实和尚一边念叨着阿弥陀佛,一边递过来的一张又一张单子上工整的写上“老实和尚”四个字。 屏风后面,花盛楼在花满楼的眼睛里第一次看到了愠色,流云飞袖之下,紧握的双拳上青筋突起。 花盛楼却是依旧打着算盘,语气漫不经心,说:“七童,我不懂你们这些江湖人,但在商言商,你那花圃若是费心经营,只怕一个月的进项也比如今一年的要多,可你偏生喜好随性为之,每月送出去的花啊朵的,比卖出去的还多。但你不能让天下做买卖的都与你一般,你三哥我可是奔着富甲天下去的。同样,天下习武之人不少,修身养性,强身健体的也是有,你素来就是这般的,只不过,有听过习剑修心的,但没听过习刀修心的,你是不是知道你要娶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花满楼却只问:“她去了何处?” “若是没迷路的话,应该去了城西。” 虽然已经来了有小半个月,但京城如此之大,对于凌潇来说,不迷路是不可能的。 所以,通常来说,只要凌潇自个儿出的门,就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只不过,平时花满楼可以非常有耐心,甚至觉得很有趣的花上几个时辰去找,这一回,他的耐心好象也跟着迷路了。因为最近有太多太多让人想不明白的事情,好象每一个人随时都会消失一样。 最后,在花满楼跑遍了整个城西以后,遇到了西门吹雪,西门吹雪说:“她在海月楼。”花满楼的多谢还未说出口,西门吹雪又说:“没有迷路,只是不敢见你。” 说完话,西门吹雪便走了- 海月楼是城北最大的一间酒楼,每天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凌潇就在这里,但不是在大厅里,也不是在客房里,而是在屋脊上。因为酒楼不仅高,而且大,所以下面的人即使是抬头也很难看见屋顶上还站着一个人,而且是个美人。 凌潇站在屋脊上自然不是因为她没有钱住客房,事实上,她还真付了一天的房钱,要了一间客房,因为她需要一个地方换下一身的血衣,穿上事先便带着的干净衣裳,然后将换下的血衣洗干净,晾上。 当然,她是在先摸进某间客房里换上干净衣裳,收拾妥当后,才去楼下掌柜那里付的房钱,倒不是说她怕人知道她杀了人,她只是觉得吓到人不太好。 可还是有不少人被吓到了,因为凌潇这次出来没有易容,她总觉得,就算是再坏的坏人也有权利看清楚杀死自己的是什么人。她也没有带斗笠,毕竟那东西对于杀人这个动作来说很是累赘。挂上了面纱,而也只那面纱外露出的一对眸子就够让整间酒楼瞬间安静下来了。伴随着吸气,呼气和各种方言的喃喃自语。 付过房钱,回到客房,将早先洗干净的衣裳晾好后,她便直接从窗口一跃上了屋顶,等到原本酒楼大厅里傻掉的人们缓过神来,用拍烂客房门的力道,最终也的确拍烂了客房门的时候,客房里早就半个人影都没有了,只余一袭蓝衣,在窗外的竹竿上随风轻动。人们多少有些庆幸,这说明美人或许走了,但还是会回来的。 屋顶上的凌潇依旧挂着面纱,秋风吹来的时候,面纱下的水晶坠子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这个声音可以让花满楼很快的找到她,可她这会子又有些怕被他找到,因为她身上的血腥味实在是重了些,哪怕是换了身衣裳,花满楼却不会感觉不到。 所以,最终,她还是揭开了面纱,将它塞进了袖子里。 凌潇本不想杀人,因为花满楼不喜欢。可今天上午花盛楼找到凌潇的时候,凌潇便决定这杀戒非开不可。 这要说到今天天刚亮的时候,别院里来的两个不速之客,一个是魏子云,一个是丁敖。他们都是大内高手,凌潇从来没见过他们,可他们认识陆小凤和花满楼。他们给了陆小凤六条缎带,让陆小凤交给他觉得晚上可以进紫禁城的六个人。 他们走了后,花盛楼高兴的几乎要疯掉了,立时的抢了三条去,塞到怀里便撒开腿便跑了,陆小凤只能说,居然没把六条都抢过去,看来花家三少的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掉。 但是,不得不说,花盛楼也算是帮了陆小凤的忙,毕竟陆小凤那么多的朋友,六条缎带放在他手里真是不够分,但花盛楼总是可以找到一个最公平的办法把它分掉。 可是,不到两个时辰,也就是大家发现西门吹雪不见了后不久,花盛楼又回来了,他没有找花满楼,却径直去找了凌潇。 花盛楼说:“七弟妹,有人挡你三哥的财路啊,这回你一定要帮帮三哥。” 在这会子的京城,敢挡花盛楼财路的人真不多,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在这样的时候,挡了花盛楼的财路,就是挡了天下三户最有钱人家的财路。可这样的人总还是有的,比如方才花盛楼拿了三条缎带去,每条标价五十万两,准备临战前发笔大财,结果半个时辰后,有人告诉他,别家的才卖四十万两。 凌潇当然不会为了这个便去帮花盛楼杀人,做生意有竞争这很正常,可花盛楼说:“七弟妹啊,三哥也不是为了钱,只是方才伙计们打听了一番回来,说那家里这东西可不只是一条半条的,几乎人手一个,而且各个凶神恶煞一般,你说这些人若是晚上进了宫,扰到西门庄主可怎么是好?这些人到底是如何得到的货,这不是蹊跷得很?三哥真是很为西门庄主担心啊。” 若是乐菀这会子好好的会怎么办? 毫无疑问的,毒死。 于是凌潇往着花盛楼说的地方去了,花盛楼还附送了一个伙计给她带路。 去之前,凌潇也没想全部都杀了,只是想着杀个领头的,警告一下那些个人速速散了,夜里就算是到紫禁城观战也不要存了什么心。 怎想的,凌潇刚进了那伙人的院子还未放下肩上背着过会子换洗的衣裳包袱,就被围上了,刚开始倒也没一个动手的,只是一阵猥琐的笑声和一通的污言秽语,凌潇还未来得及说话的时候,一群人便动手了,真正的动手,把兵器丢在地上,伸着爪子就过来了。 自然的,伸过来的爪子都淌了血,凌潇暗自道着别生气,可终究还是恼得很,紧接着也只是随口问了这些人的过往,怎想的没有哪一个身上没有挂上几十条性命的,有的甚至连自己杀过多少人都完全不记得了。 而就和花盛楼说的一样,这些人原本夜里就要进宫搅局的,至于为什么要搅局,他们却不知道。 凌攸江说的,少杀一个恶人,便是多杀了几个,甚至几十上百个好人,所以绝不可姑息。 那个院子里的人,一个活口都没留下,二十三条人命,都送去了地狱。 凌潇立于那屋脊之上,她知道终究花满楼还是会找到她的,似乎他总是有办法找到她,只是让她没想到,这一回花满楼出现后,微侧过脸,似乎很仔细的听着什么,然后说:“潇潇?” 花满楼竟然认不出她了。 第六十一章 “潇潇?” “嗯。” “你……杀人了?” “是。” “害怕么?” 有时候,腹黑这种属性完全不需要培养,凌潇就好象什么都没有想过的,脑子里灵光一现,走过去揽住了花满楼的腰,将脸颊埋进了他的肩窝里,甚至说声音还带着点颤抖。 “怕。” 自然而然,花满楼说:“我们回家。” 乐菀曾经说的,花满楼可以原谅全天下的人,绝不会少了姐姐一个- 凌潇和花满楼回到别院的时候,乐菀正依偎在西门吹雪在怀里坐在园子里晒太阳,两条小细胳膊无力却固执的挂在西门吹雪的脖子上,仰着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然后用依然有些嘶哑的声音笑嘻嘻的说:“我的西门吹雪就像一只白天鹅。” 于是在一边喝着酒的陆小凤不可避免的喷了,同时听见西门吹雪平淡的应了一声:“嗯。” 乐蓝风的武功是好,但她的毒并不比乐菀的要高明,所以理论上来说,乐菀既然醒了,这毒也应是可以解了,事实上却不然。因为要解这毒必须要有乐家人的血做药引子,乐菀既然中了毒,她的血自是不能用了,所以还是非乐蓝风不可。 西门吹雪在杀人前必要沐浴,熏香,换衣,束发,修指甲。可是这一回他什么都没有做,一直到陆小凤特地提醒他。 “无人伺候。”西门吹雪说。 凌潇看看脸色苍白的乐菀,马上道:“我去。” 即使是西门吹雪也不得不斜了凌潇一眼,顺便眼睛飘过嘴角一僵的花满楼,然后说:“不用你。” 赖在西门吹雪怀里大半天的乐菀的脸顿时鼓成了包子,半天后才极不情愿的小声说:“对不起。” 西门吹雪接受的理所当然:“嗯。”就好象乐菀并不是因为他在她的脖子上划了一道口子才中毒的。 陆小凤多少有些忿忿,他觉得这声对不起本不该乐菀说,可是他曾经答应过,绝不会怪西门吹雪。他看向凌潇,他以为凌潇会有所不同,可是他发现一点都没有。哪怕花满楼也皱起了眉,候在边在吴妈也几欲开口。 娘说,女人没有任何懦弱的权利,也没有资格为自己的失败找任何理由,特别是在男人需要你的时候- 夕阳西下的时候,西门吹雪前往紫禁城,陆小凤也去了,花满楼也去了,凌潇也去了。别院里只留下了吴妈,花盛楼及一干家丁。 陆小凤说:“我们至少要留下一个人照顾她。” 不能。 若她没有中毒,可以留下一人陪着她,若是她已然中毒,便一个人都不能留下。即使她是一个孩子,也有孩子的骄傲,被人下毒之于乐菀就好象是西门吹雪被人斩于剑下。这也是为何西门吹雪必须坦然的应了那声对不起。 因为西门吹雪若是败在一人的剑下,他宁愿死。倘若他没有死,那么他宁愿被人指着说一声“你该死。”也不愿听到人说“没事的,败了便败了。” 那是一个曾经骄傲的说着:“想看我中毒,等下辈子吧。”的孩子,那个撅着嘴说:“我保证不会拖累你。”的孩子。 不需要怜悯,只要让她知道什么都没有变就好。 只要在她苍白着小脸露出两颗小虎牙说再见的时候,和往常一样回她一句再见就好- 四人到太和殿之下的时候天已经晚上黑了,天上挂着一轮圆月,卜巨,唐天纵和司空摘星早已等在那里。 卜巨和唐天纵都是花了五十万两银子从花盛楼的手上买的缎带,司空摘星却不是。 司空摘星本不该在这里,他是个小偷,天下谁的剑法最高他一点都不在意,而且他也没有那么多银子可以从花盛楼的手上买的缎带。可是他不能不来,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一定会来。他还知道,陆小凤是个麻烦的人,虽然没有理由,但若是陆小凤来了,那一定会有麻烦。哪怕他很讨厌麻烦,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偷了司马紫衣的缎带溜了进来和陆小凤一起找麻烦。 他化装成了一个老头,因为紫禁城里有太多太多的官兵,作为一个贼,他实在不想让人知道他的真面目。在看到同样易了容的凌潇时,他眨了眨眼睛。 陆小凤说:“你这个猴精竟然也来了。” 花满楼在凌潇的耳边说:“这个人就是司空摘星。” 这边话音刚落,司空摘星的身影便如流星一般的窜了过来,速度快的竟然能听到衣裳忽忽作响,而就在几乎要撞到凌潇的时候,他忽的窜到老高,凌空翻了三个跟斗,再站定后,咧着嘴说:“你就是花满楼的小媳妇?” 凌潇听花满楼说过司空摘星,花满楼说司空摘星是个很好的朋友,所以凌潇对着司空摘星浅浅了的笑了笑,然后说:“是,司空公子的轻功很好。” 司空摘星马上说道:“我轻功是好,但我不是公子,我是个小偷。” 于是凌潇说:“公子说的是。” 这时,边上走出一位持剑,着大内侍卫服的男子,在西门吹雪边上站定,拱手道:“天色善早,西门庄主可随在下前去小间稍候。” 西门吹雪却是看都未看来人一眼,只极冷的说道:“不必。” 一时来人的脸色多少有些不好看,毕竟这个人也是江湖上大有名气的侠客,更不由说如今做了侍卫老爷,大多数江湖人看见他都要叫了一声殷羡殷三爷。可是西门吹雪如是说了,他也只能忍着,他还要退到一边,好好候着,一旦西门吹雪有何事他好照应着,要知道他可是在西门吹雪的身上下了大本钱。 “殷三爷且慢。”也就在殷羡有些下不来台的时候,花满楼却唤住了,递给了他一个包袱,说道:“这些可能是宫里的东西,还是物归原主的好。” 殷羡有些疑惑的打开包袱,借着月光一看,里面竟然整整一个包袱放着十数条缎带,正和陆小凤等人腰上围的一模一样。立时大惊道:“这些又是从何而来。” 这可变色的缎带是大行皇帝时候的贡品,本应只是宫里才有,正因为其特殊,大内侍卫才拿了六条作为分别来人的凭证,未想竟然出现如此多条。 说话的却是西门吹雪:“正是问你们。” 凌潇道:“你等明明与我夫君及陆小凤言明此物仅仅六条,又为何有如此之多落在匪人之手,他们若是凭此进了紫禁城,与我妹夫不利,你们该当何罪?” 话说到这里,殷羡顿时有些无言,而魏子云此时也走了过来,看到殷羡手里的缎带后,面色凝重。只问:“这些都是从何而来,那匪人又何在?” 凌潇还未说话,花满楼应到:“这些个人欲与拙荆不利,不得已……” 西门吹雪道:“杀了。” “这……”魏子云还在想是不是该要问责其怎么不留个活口好追查究竟,便看见陆小凤颇为奇怪的捂脸,然后…… “此为匪人名单,三哥说此等都乃官府首要通缉犯,若是杀了应有赏金。”凌潇将一张写满名字的纸递到魏子云的面前,眼里一片清澈澄明,仿佛这天下没有比这再正常的事了:“三哥说这个本应交由刑部,但此事涉及大内安危,还在知会大内侍卫一声好些。” 花满楼道:“有劳了。” 魏子云的嘴角抽搐再抽搐,最终还是接过名单,道:“此事交给我,赏金发下来了一定亲自送到府上。” 真的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跟陆小凤陆大侠一样没日没夜的铲女干锄恶还不收一个铜板的报酬,何况就和花盛楼说的一样,我家七童生在花家堡,从小没吃过苦,七弟妹以后也不会让他吃苦吧?- 而这个时候,在别院里,乐菀从床上蹭得坐了起来,多少还是有些晕眩的晃了晃。严小卿有些着急的看着她:“你行不行啊?要不我直接找潇潇,她本来就是你的执事人,这事就归她管。” 乐菀顿时严肃了:“你才不行!你才不行!严小卿你变坏了,竟然说女人不行!” 严小卿立时一张脸涨得通红,吞吞吐吐,结结巴巴小声的争辩:“我就是一着急说错话……不是那个意思。” 乐菀站起来的时候又晃了晃,站稳了便往外歪歪扭扭的走,严小卿这边伸出了手,却也不敢拉她,最后还是吴妈拉住了她:“逞什么能啊!毒还没解透,有事让小卿去,实在不行我老妈子跑一趟。” 被拉住的人却是甩开手头也不回,边走边解也是一样的- 严小卿是带着乐蓝风给的解药回来的,他说,叶孤城根本就不是诚心想和西门吹雪决战,不过是找个机会帮南王世子谋朝篡位,而正在跟西门吹雪决战的人不过是假冒的。 这些是乐蓝风告诉严小卿的,她还说,告诉那丫头,尽管别相信。 严小卿说:“我觉得她说的是真的。” 乐菀说:“别理她,我自己瞧去。谁管那个叶孤城想做什么,西门吹雪要跟他比剑,别说帮什么世子当主子,他就是自己想当主子,也等比完剑再说。他不去,毒死他了拖到西门吹雪面前解了毒,他也一样要比。” 第六十二章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加点原著内容……如下 九月十五,深夜,月圆如镜。 年轻的皇帝从梦中醒来时,月光正从窗外照进来,照在床前的碧纱帐上。 碧纱帐在月光中看来,如云如雾,云雾中竟仿佛有个人影。 这里是禁宫重地,皇帝还年轻,晚上从来用不着人伺候,是谁敢三更半夜,鬼鬼祟祟的站在皇帝床前窥探? 皇帝一挺腰就已跃起,不但还能保持镇定,身手显然也很矫捷。 “什么人?” “奴婢王安,伺候皇上用茶。” 皇帝还在东宫时,就已将王安当作他的心腹亲信,今夜他虽然并没有传唤茶水,却也不忍心让这忠心的老人难堪,只挥了挥手,道:“现在这里用不着你伺候,退下去。” 王安道:“是。” 皇帝说出来的每句话,都是不容任何人违抗的命令。皇帝若要一个人退下去,这人就算已被打断了两条腿,爬也得爬出去。 奇怪的是,这次王安居然还没有退下去,事实上他连动都没有动,连一点退下去的意思都没有。 皇帝皱起了眉,道:“你还没有走?” 王安道:“奴婢还有事上禀。” 皇帝道:“说。” 王安道:“奴婢想请皇上去见一个人。” 三更半夜,他居然敢惊起龙驾,强勉当今天子去见一个人,难道他已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这已是大逆不道,可以诛灭九族的罪名? 他七岁净身,九岁入宫,一向巴结谨慎,如今活到五六十岁,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皇帝虽然沉下了脸,却还是很沉得住气,过了很久,才慢慢地问了句:“人在哪里?” “就在这里。” 王安挥手作势,帐外忽然亮起了两盏灯。 灯光下又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很英挺的年轻人,身上穿着黄袍,下幅是左右开分的八宝立水裙。 灯光虽然比月光明亮,人却还是仿佛站在云雾里。 皇帝看不清,拂开纱帐走出去,脸色骤然变了,变得说不出的可怕。 站在他面前的这年轻人,就像是他自己的影子——同样的身材、同样的容貌,身上穿着的,也正是他的衣服。 “袍色明黄,领袖俱石青片金缘,绣文金龙九,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领前后正龙各一,左右及交襟处行龙各一,袖端正龙各一,下幅八宝立水裙左右开。” 这是皇帝的朝服。 皇帝是独一无二的,是天之子,在万物万民之上,绝不容任何人僭越。 这年轻人是谁?怎么会有当今天子同样的身材和容貌?怎么会有这么样大的胆子? 王安看着面前这两个人,脸上却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诡笑,忽然道:“皇上想必不知他是谁?” 年轻的皇帝摇摇头,虽然已气得指尖冰冷,却还是在勉强控制着自己。 他已隐约感觉到,王安的微笑里,一定藏着极可怕的秘密。 王安拍了拍年轻人的肩,道:“这位就是大行皇帝的嫡裔,南王爷的世子,也就是当今天子的嫡亲堂弟。” 皇帝忍不住又打量了这年轻人两眼,沉着脸道:“你是奉诏入京的?” 南王世子垂下头,道:“不是。” 皇帝道:“既未奉诏,就擅离封地,该是什么罪名,你知不知道?” 南王世子头垂得更低。 皇帝道:“皇子犯法,与民同罪,朕纵然有心相护,只怕也……” 南王世子忽然抬起头,道:“只怕也免不了是杀头的罪名。” 皇帝道:“不错。” 南王世子道:“你既然知法,为何还要犯法?” 皇帝怒道:“你……” 南王世子又打断了他的话,厉声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朕纵然有心救你一命,怎奈祖宗的家法尚在……” 皇帝大怒道:“你是什么人?怎敢对朕如此无礼?” 南王世子道:“朕受命于天,奉诏于先帝,乃是当今天子。” 皇帝双拳紧握,全身都已冰冷。 现在他总算已明白这是件多么可怕的阴谋,但他却还是不敢相信。 南王世子道:“王总管。” 王安立刻躬身道:“奴婢在。” 南王世子道:“先把这人押下去,黎明处决。” 王安道:“是。” 南王世子道:“念在同是先帝血脉,不妨赐他个全尸,再将他的尸骨兼程送回南王府。” 王安道:“是。” 他用眼角瞟着皇帝,忽然叹了口气,喃喃道:“我真不懂,放着好好的小王爷不做,却偏偏要上京来送死,这是干什么呢?” 皇帝冷笑。 这阴谋现在他当然已完全明白,他们是想要李代桃僵,利用这年轻人来冒充他,替他做皇帝,再把他杀了灭口。 然后以南王世子的名义,把他的尸骨送回南王府,事后纵然有人能看出破绽,也是死无对证的了。 王安道:“皇子犯法,与民同罪,这道理你既然也知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皇帝道:“只有一句话。” 王安道:“你说,我在听。” 皇帝道:“这种荒谬的事,你们是怎么想得出来的?” 王安眨了眨眼睛,终于忍不住大笑,道:“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是我实在憋不住了。” 皇帝道:“你说。” 王安道:“老实告诉你,自从老王爷上次入京,发现你跟小王爷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这件事就已经开始进行。” 皇帝道:“他收买了你?” 王安道:“我不但喜欢赌钱,而且还喜欢嫖。” 说到“嫖”字,他一张干瘪的老脸,忽然变得容光焕发,得意洋洋,却故意叹了口气,才接着道:“所以我的开销一向不小,总得找个来路才行。” 皇帝道:“你的胆子也不小。” 王安道:“我的胆子倒不大,不是十拿九稳的事,我是绝不会干的。” 皇帝道:“这件事已十拿九稳?” 王安道:“我们本来还担心魏子云那些兔崽子,可是现在我们已想法子把他们引开了。” 皇帝道:“哦?” 王安道:“喜欢下棋的人,假如听见外面有两位大国手在下棋,还能不能呆在屋子里?” 答案当然是不能。 王安道:“学剑的人也一样,若知道当代最负盛名的两位大剑客,就在前面的太和殿上比剑,他们也一样没法子在屋子里呆下去。” 皇帝忽然问道:“你说的莫非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王安显得很吃惊,道:“你也知道?你也知道这两个人?” 皇帝淡淡道:“以此两人的剑术和盛名,也就难怪魏子云他们会动心。” 王安悠然道:“人心总是肉做的。” 皇帝道:“幸好朕身边还有几个不动心的人。” 这句话刚说完,四面木柱里,忽然同时发出“格”的一声响,暗门滑开,闪出四个人来。 这四个人身高不及三尺,身材、容貌、服装、装饰打扮,都完全一模一样。 尤其是他们的脸,小眼睛、大鼻子、凸头瘪嘴,显得说不出的滑稽可笑。 可是他们手里的剑,却一点也不可笑。 一尺七寸长的剑,碧光闪动,寒气逼人,三个人用双剑,一个人用单剑,七柄剑凌空一闪,就像是满天星雨缤纷,亮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可是,就算你张不开眼睛,也应该认得出这四个人——云门山,七星塘,飞鱼堡的鱼家兄弟。 这兄弟四个人,是一胎所生,虽然长得不高,但是兄弟四人,心意相通,四人联手,施展出他们家传飞鱼七星剑,在普天之下的七大剑阵中,虽然不能名列第一,能破他们这一阵的人,也已不多。 他们不但剑法怪异,性情更孤僻,想不到竟被罗置在大内,作了皇帝的贴身护卫。 剑光闪亮了皇帝的脸。 皇帝道:“斩!” 七柄剑光华流窜,星芒闪动,立刻就笼罩了南王世子和王安。 王安居然面色不变。 南王世子已挥手低叱道:“破。” 叱声出口,忽然间,一道剑光斜斜飞来,如惊芒掣电,如长虹经天。 满天剑光交错,忽然发出了“叮,叮,叮,叮”四声响,火星四溅,满天剑光忽然全都不见了。 惟一还有光的,只剩下一柄剑。 一柄形式奇古的长剑。 这柄剑当然不是鱼家兄弟的剑。 鱼家兄弟的剑,都已断了,鱼家兄弟的人,已全都倒了下去。 这柄剑在一个白衣人的手里,雪白的衣服,苍白的脸,冰冷的眼睛,傲气逼人,甚至比剑气还逼人。 这里是皇宫,皇帝就在他面前。可是这个人却好像连皇帝都没有被他看在眼里。 皇帝居然也还是神色不变,淡淡道:“叶孤城?” 白衣人道:“山野草民,想不到竟能上动天听。” 皇帝道:“天外飞仙,一剑破七星,果然是好剑法。” 叶孤城道:“本来就是好剑法。”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 皇帝道:“贼就是贼。” 叶孤城冷笑,平剑当胸,冷冷道:“请。” 接正文 小皇帝也是习过剑的,若非为帝,入了江湖,定也是排得上名号的高手,可是也正因为如此,他越发的清楚叶孤城的剑有多可怕。 可是他看起来依旧很镇定,他也不过堪堪过了十五,但是,他是皇帝,即使是死,他也要维持自己的威仪,而且,也正因为少年登基,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气势有多重要。 自来君王皆孤寂,可是,他从来没有过像今日这般众叛亲离,他的嘴角挂上轻蔑的笑,他说:“朕受命于天,你敢妄动?” 他知道,叶孤城是敢的,若是不敢,叶孤城根本就不会站在这里。 已然退无可退,比起绝望,更多的是不甘。若是他死在这里,还有何颜面去见天上的大行皇帝。 他闻到淡淡的桂花香,裹着杀气。他在等着叶孤城出手,他不会逃,因为逃也逃不过。 而也就在他等待那死亡的寒光闪起之时,却听到了一串清脆的铃铛声,还夹着少女嘻嘻的笑声,那声音天真无邪之极,每一个听到的人都会觉得这天下好象没有任何值得烦恼的事。 小皇帝无可避免的沉醉其中,甚至与没有注意到叶孤城忽然变得苍白的脸色。 叶孤城出剑的速度却是比他的脸色变得更快,甚至说比铃声更快,是以惊醒的小皇帝无可避免的以为自己要死了,死在叶孤城的剑下,死在那让人忘却烦恼的笑声里。 可让他终究还是没有死,不只是没死,还毫发无伤,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叶孤城的剑下全身而退,如果天下一定有一个人可以做到的话,应该是西门吹雪,可小皇帝是小皇帝,他不是西门吹雪。 当小皇帝直直的躺到地上,转着眼珠子看着同样躺在地上一动不能动的叶孤城,南王世子和王安的时候觉得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样的不可思议让他看到乐菀的时候,以为看到了仙女。两条发带被晚秋的风吹得如盛夏的柳枝,袖口绣着彩虹,从窗口飞进来,落地的时候踉跄了一下,立时的撅起了嘴:“这地铺得一点都不平。” 她挂着一把银锁,叮叮当当,正是小皇帝方才听到的声音。 “呀!”她张着嘴,好象看到了什么很有趣的事,声音略高的唤了声:“严小卿,快看,这里有两个人长得一样。” 严小卿这时也从窗口跳了进来,仔细的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小皇帝和南王世子,发现真的是很像,想了想,说:“听说孪生兄弟都长得一样。” “孪生兄弟?”乐菀用手指戳戳小皇帝的脸:“真不是易容的!我以前还从来没有见过孪生兄弟,真有意思。” 于是这是什么情况?小皇帝真想问苍天,问大地,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位小仙女真的没看出来这样明显的谋朝篡位么?如果没看出来的话,他们到底是来做什么?然后又是为什么他不能动了?为什么? 如果能说话,小皇帝一定会把以上的话大声的吼出来,可是他不能动,所以他不由的翻了个白眼。 其实小皇帝很可爱,小皇帝很俊美,小皇帝的气质自是更不用说,如果换到平时,乐菀怎么的也不会忽略一个这样的小子。只是这个时候她真的很赶时间,所以对于孪生兄弟的新奇劲转瞬即逝后,她的绣花鞋快速的绕过了小皇帝,走到了叶孤城的边上。 叶孤城一袭白衣,面色极冷,躺在青石地上,就如同躺在千年的寒冰床上,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对于自己的剑并没有在他手上,而是在地上很是不满。 乐菀很生气,她瞪着叶孤城,说:“你居然敢骗西门吹雪,你想死么?” 叶孤城没有说话,他不能说,也不想说。 乐菀接着说:“想死也要等到比过剑了再死。” 严小卿将小皇帝的床单扯了下来。 乐菀说:“帮别人当皇帝比跟西门吹雪比剑重要么?” 严小卿用短剑将小皇帝的床柱砍下两根,削成细条。 乐菀说:“他为了和你比剑把我们成亲的日子都推迟了。” 严小卿从怀里摸出针和线,开始在床单上缝缝补补。 乐菀说:“结果你是骗他的,他知道了多伤心!?” 严小卿将两根细木头穿进刚缝好的床单边子里,展开后,赫然是个担架。他笑着对乐菀说:“小菀,走吧,别让西门吹雪等急了。” 于是乐菀和严小卿抬着除了眼珠子以外哪里都不能动的叶孤城走了,还没忘了拣起地上那把剑。 小皇帝一直以为在一个谋朝篡位的故事里,他一定是主角,没想到的是,原来他是配角,还是一个被遗忘的,躺在地板上,只穿了件明黄里衣的配角- 乐菀中的毒已经解得差不多了,可还是没什么力气,这也是为什么她会除了叶孤城,将方圆几丈内的人都毒倒了,因为她甚至不敢接近叶孤城,只能用光了身上最好的毒药以保万无一失。要知道在之前,能享受到这个待遇的也只有陆小凤,当时用的量还不及这回的一成。 这让她不得不抱怨道:“叶孤城,你真重。” 严小卿还是有些担心,他说:“要不我背他去吧?” 乐菀鼓着脸说:“不行,姐姐看见了还以为我欺负你。” 他们是在去太和殿的路上遇到西门吹雪一众人的,这个时候,冒充叶孤城拖延侍卫及忽悠西门吹雪的人已经被唐天纵毒死,想明白了的陆小凤和花满楼带着侍卫飞似的准备前去救小皇帝,顺便揭穿叶孤城的阴谋。西门吹雪及凌潇慢慢的跟在后面,然后看见了乐菀和严小卿,以及被抬在担架上的叶孤城。 魏子云大声问道:“来者何人?!”侍卫们立时将三人围了一圈,一把把钢刀在月光下着实晃眼得很,只不过马上就都掉到了地上。 抬了那么久的担架,本来气血就不足的乐菀脚下有些虚,是以扑向西门吹雪的时候也没有往日那么快和准。所幸的是西门吹雪伸手帮了一把,将人捞进了怀里。 “我把他带来跟你比剑。”乐菀觉得再也没有比她更体贴的人了,西门吹雪必须表扬她。 于是所有的人目瞪口呆的看见西门吹雪将人搂在怀里,甚至嘴角有些上扬,说:“乖。” 这是多么难得温馨而感人的场面,可每每这样的场面里总有些不和时宜的人说不和时宜的话。 魏子云指着一地缩成一团,痛苦的呻/吟的侍卫对着乐菀呵斥道:“你们想造反么?” 他显然不知道,对于有些孩子,你越是大声,她越不会告诉你,你若是好声的求她,说不定你想知道什么,她马上都会告诉你。 乐菀将头再往西门吹雪的怀里埋一埋:“好大声,吵得我头晕。” 虽然乐菀从小就被人说像个小子,凌潇还是觉得一个女子当众这般不太好,也轻呵了声:“小菀。” 然后看到抬起的一张小脸上全是哀怨…… 陆小凤问:“皇上可还好?” “好……”这个问题要仔细的想一想:“比你好看,但没有西门吹雪好看。” 陆续的有侍卫从各处靠近,他们每个人的刀都已经出了鞘。刀光剑影的交错中,司空摘星叹了口气:“我就知道有陆小凤在,就有想都想不到的麻烦。” 魏子云最终还是没敢动手,他是大内侍卫首领,在这个紫禁城里他本不应该怕任何一个没有官职的人,可是这一回,他怕了。 他决定还是亲自去南书房看一看,而他唯一希望的是,看到的不是一具尸体。但在他走之前还没有忘记将殷羡和一对侍卫留下来以确保不要让叶孤城跑了。 因为叶孤城这个时候吃过严小卿塞给他的解药已经站了起来,不只是站了起来,还站得很稳,而且拿起了他的剑。 他的剑握得极稳,仿佛方才一动不动躺在担架上那个人并不是他,仿佛这天下间除了剑再无二物。 西门吹雪的剑也已出鞘,剑气与杀气蔓延开的时候,让人几乎喘不上气。只是身后站着的那个孩子依旧笑嘻嘻的,她只希望快点结束,然后牵着西门吹雪回家。 月已西沉,却依旧皎洁明亮。只是再皎洁也及不上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白衣,再明亮也亮不过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眼睛。 可是叶孤城的眼睛却没有看西门吹雪,这极不应该,因为比剑比的不只是剑招,还有剑心,若不看着对方的眼睛,又怎能胜了对方的心。 这本不该是叶孤城这样的高手应该犯的错,所以这原本就不是一个错,叶孤城不是忘了,而是不想。 叶孤城,他依旧在那里,如世人过去所见的一般,一袭白衣,一柄长剑,目光锋锐得更胜手里的剑,可他的心已然是一座孤城,真正的孤城,空无一人,仅余城主叶孤城。 而西门吹雪在他的对面,同样的白衣被某个孩子蹭得起了些褶皱,同样的一柄长剑,目光锋锐却有着连剑光的照不散的柔和。 决战看似一触即发,叶孤城却已不是西门吹雪想要打败的叶孤城,西门吹雪也不再是叶孤城想要打败的西门吹雪。 65、完结章 此时星光已暗,月色已淡,天地间仿佛只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散发着光辉。所有人都在等着它们相碰的一刻,那将是世人无法想象的辉煌,可所有人又都害怕它们相碰的一刻,因为那一刻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之中有一人将陨落,绝世一战将永成历史。 这个时候本不该有人说话,可还是有人说了。 “家妹顽劣,误伤了叶公子,不如今日作罢,来日再战,可好?” 乐菀毒倒叶孤城当然不是误伤,若是一定要说有谁是被误伤的话,可能应该是那因祸得福的小皇帝。 凌潇不忍看叶孤城如此狼狈,天外飞仙的白云城主,即使是踏着云彩从月亮上飞下来也不无奇怪,如何也不应该被担架抬来。乐菀便是成心如此对他,折了他的心,便是折了他的剑。折了的剑有如何能胜得了西门吹雪? 这些凌潇知道,西门吹雪自然也知道,只是西门吹雪本就是一个不退步的人,有些话他绝不会说,而同样的,他也知道,叶孤城也是同样的人,此战叶孤城要么不来,来了便不可不战。 两柄剑同时刺出的时候,乐菀不由的用手蒙住了眼睛,她本不是一个胆小的丫头,就好象她本应该撒着娇不让西门吹雪应下这一战。事实是,她能用手蒙着眼睛,却不能不让西门吹雪应下这一战。 剑势并不快,至少慢过西门吹雪与凌潇那一场,可每一次变化都是致命的,若西门吹雪不是西门吹雪,眨眼间他已不知道死在叶孤城的剑下多少次,若叶孤城不是叶孤城,他的鲜血早已染红了西门吹雪的剑。 在场的所有人无一不捏紧了拳头,手心里冒着冷汗。 呛呛之声不绝于耳,每一下都好象是击在每个人的心里,每一下都让人觉得自己好象又死了一回。 高处不胜寒的寂寞,又岂是每一个人都能懂。 只有一战,才能让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远离寂寞,而一战以后,活下来的人将会更寂寞。当然,也许西门吹雪不会,因为他的身后有一个蒙着眼睛,一直在逞强的小丫头,可叶孤城呢? 叶孤城即使是活下来,也只能是一座孤城。 魏子云从南书房里赶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叶孤城的血从喉间飞出,溅到西门吹雪的剑上。 西门吹雪将血珠子从剑上吹落的时候,陆小凤接住了仰面倒下的叶孤城。 月还在,洁白的曙光从天际渗出,却没有一丝的温暖,相反…… 寒入髓骨。 天亮了,人也该散了。 魏子云却急急上前,道:“乐姑娘留步,皇上口谕,姑娘护驾有功,特赐雪花百合膏一盒。” “呀!他能说话了么?他怎么能说话了?” “皇上龙体安康,自然是会说话的。” “可是……就算他会说话,他又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白糖米糕?” “这……姑娘不如先领了赏。”- 紫禁城的门在众人身后重重的合上时,天已经亮了,朝露清泫,裹着夜霜落到衣裳上,缠绵中带着生气,一切都好象又是新的了。 最新的是一辆雕花马车,赶车的人身上的衣裳虽然不是新的,却干净整洁,跑过来的时候步子不快也不慢,不急也不躁,不轻也不重,全天下可能找不出比他更懂规矩,更象样的车夫。 他停在众人的跟前,不近也不远,先是作了一个揖,然后说…… “老太君着小的特来送凌姑娘回珠光宝气阁,接七少爷回花家堡,说若是九月二十七用早饭的时候,未见到七少爷,那小的也不用回去了。” 仰起头望着花满楼及凌潇的脸上已然泪眼婆娑:“七少爷和凌姑娘不会这样对小的吧?” 于是花满楼和凌潇走了,虽然他们本欲与西门吹雪和乐菀一起去白云城- 身负长剑,白衣似雪,这个人若是行走在白云城,那他应该是叶孤城。 如今,这个人在白云城平整的石板大街上,他冷凛的气质和白云城里每一个人记忆中的城主几无二致,可他不是叶孤城,他是西门吹雪。 就在方才,他将叶孤城的灵柩送到了他的家里,这会子,他准备出城。 巳时的白云城本应该热闹非凡,此时正是巳时,可它却安静得如子时三刻,整条街上仿佛只有叮当的铃声,铃声来自一个很好看的小丫头挂的银锁,这个小丫头的手在西门吹雪的手里。 “呀!有白糖米糕!”小丫头快速的窜到一个放着高高蒸笼的摊位前面,摸出一个铜板递过去:“给我两块白糖米糕。” 一时,整条街的人都看向了卖米糕的老妇,老妇紧抿着干枯的嘴,说:“我这里没有白糖米糕。” 小丫头听了后脸上露出迷茫的神情,指着蒸笼里还冒着热气的米糕问:“那这是什么?” 老妇道:“这是白云糕。” “白云糕?”小丫头听了后呵呵的笑了,她说:“这名字真好听,因为这里是白云城么?”她回头扯着西门吹雪的袖子说:“回去了要让张大婶把她家的米糕也改个名字,就叫万梅糕。” 西门吹雪道:“好。” 小丫头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所以更高兴了,两个酒窝甜甜的,又将铜板递到老妇的手里,说:“那给我两块白云糕,谢谢婶婶。” 老妇终还是收下钱,将两块递了出去,她是卖米糕的,别人给了钱,她就要将米糕包好了递过去,这就和叶孤城是习剑的,既然战败,便只能死一样,天经地义。 西门吹雪接过米糕,隔着油纸托在手里,小丫头迫不及待的拿出银针戳起一块丢进嘴里,然后张着嘴喊着:“烫烫烫!……” 这让西门吹雪的脸上不得不现出一些无奈,他说:“慢点吃……” 小丫头依旧张着嘴,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西门吹雪,含糊的应道:“嗯。” 他们离开了白云城,骑着四脚踏雪的快马,去远方的花家堡,五天后,花家堡那被天嫉妒的七少爷将迎娶那个据说是天下最美的姑娘。 66、番外之京城旧事 那是一个草长莺飞的二月,朱祁换了便装,带着高谦出宫游玩。溜溜达达,正是有些意兴阑珊的时候,一只纸鸢从天而降,正好落在朱祁的脚边上,高谦当时还以为是暗器,一个激灵挡在了朱祁的身前,结果自是被朱祁好生一番调笑。 纸鸢做成燕子的样子,而乐蓝风也就是这个时候像一只燕子一样,飞到朱祁的跟前。 “公子,纸鸢是我的。” 后宫粉黛三千,朱祁生平第一次看一个女人看得失了神,竟然怔在那里半晌都没接上话,乐蓝风倒也不恼,笑着说:“若是公子喜欢,那便送给公子。” 朱祁这才回过神来,将手里的纸鸢递给高谦拿着,而后道:“那便多谢姑娘了,在下徐如风,不知是否得幸能知姑娘芳名。” “徐如风?真巧,我的名字里也有个风字,我姓乐,乐蓝风。你可以叫我蓝风。” 乐蓝风偷偷跑出寨子已经有约莫两个月了,一路上,她知道外面的天下和寨子里的完全不一样,外面的男人和寨子里的也不一样,她不喜欢外面的男人,他们大都素行不良,极不检点,并且要么粗俗不堪,要么酸腐得要命。 她喜欢样貌清秀一些的男人,坦荡而随意,不要太胖,也不能太瘦,家教良好,就象这个刚认识的徐如风,紫色锦衫,闲静英俊。 让她想到新学的一个词,叫命中注定。 乐蓝风和朱祁就像是话本里写的一样,一见钟情,二见倾心,而后每隔三日便会到第一回相遇的地方私会,两人一起去京城各大酒楼里品尝美食,坐在各大戏园子的包间里听戏,不出三个月,京城里的王公贵族们几乎都知道,皇上在外结识了一名样貌极美,来历不明的女子。 只是乐蓝风半点不知,公子徐如风便是紫禁城里的主子。她只不过有些奇怪,这个徐如风虽说是京城人士,对于京城倒不比她这个第一回来的人熟多少,大多时候都是高谦领的路。 但徐如风说,这是因为他平时不怎么出门。这话更是甚得乐蓝风的心,好人家的小子自是不会天天在外面野。 渐渐的,因为朱祁在外呆的时候越来越长,朝上后宫皆有微词,道,不过是个民间女子,若是皇上喜欢,收进宫去便是,如今这般实在是于皇上的安全有碍。 朱祁道:“有高谦在,朕的安全尔等不必挂心,有那闲工夫不如好生想想如何安置北边的灾民,少管些朕的私事。” 后宫三千,何愁安置不了一个乐蓝风,朱祁没有这样做,他只是怕,若是进了宫,便只有乐贵人,乐妃,再也没有那个将鱼肚夹到他的碗里,笑嘻嘻的说,在我家乡,若是一个女人喜欢男人,就给他夹一片鱼肚,意喻往后,你吃肉,我啃骨,一生不离不弃的乐蓝风了。 乐蓝风不只一次的对他说:“跟我回家好不好?” 朱祁道:“提亲么?你家乡何在?岳父大人名讳告与我,我这就着人去办。” 乐蓝风却是笑了,说道:“提亲?你还想娶我不成?在我家,只有我娶男人,怎么可能让男人娶了去!” 朱祁多少有些不明所以,道:“你家只你一个女儿?” 乐蓝风有些得意,道:“只我一个还不够么?” 够,当然够。古有杨玉环,一朝得宠,姊妹弟兄皆列士,若是乐蓝风,且不说她是独女,就算是她有姊妹兄弟,只要不是太过不堪,几个象样的官职,朱祁也是愿意给的。 虽然乐蓝风一直未说明,但朱祁猜她家世定也不会太差,单就谈吐举止,平日用度,非一般小家之气,何况若是一般人家又怎能招女婿入赘。 可即使是再好的人家,将女儿嫁入宫也是天大的福分,朱祁以为,乐蓝风能说出这样的话不过是因为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皇帝,一旦知道了,定是不会再说什么娶男人的鬼话。 但,乐蓝风终究不是朱祁心里想的那样一个女子。 事情终是有大白的一天,朱祁总也不能常年累月的在外面跑,是以,他选了一个好日子接乐蓝风进宫。 进宫前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说:“这个月二十九,我家有场宴席,你也来,我着人来接你,你跟着走便是。” 乐蓝风很高兴,她想着的是,等见到他的家人,便可请辞,带他回寨子了。 那一天是高谦驾着马车来接乐蓝风的,去的时候还带了一套艳丽的宫装与几个宫女,乐蓝风本不甚喜欢,但听说是他特地交代的,也就随了意。 乐蓝风就这样坐着四匹白马拉着的马车进了紫禁城,城门从后面关上的时候,乐蓝风还有些不敢相信,与近随护送的高谦说:“如风家这门倒是气派得很,跟紫禁城似的。” 高谦却是少有的没有答话。 半个时辰后,从马车上下来的乐蓝风见到了数丈之外高居龙位,她心心念念的徐如风,准确些说,是朱祁。在两人中间,隔着的是嫔妃三千嫉妒的目光。 太监高举圣旨,尖声宣道:“奉天承运,天下昭曰,湖州乐氏贤良淑德……” 乐蓝风不知道湖州是个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在那个地方是不是有个姓乐名氏的女子,但是她知道,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她乐蓝风,而她还知道了,徐如风不姓徐,他姓朱,他不只是已然成过亲,还成过许多次亲。 她竟然与别家的夫郎有染长达数月之久…… 乐蓝风被送进了一座宫殿,因为她还未来得及发难,身旁的高谦已然动手。 高谦受到了责罚,因为没有人知道乐蓝风若是不被他打昏的话会如何,在场的人只知道高谦打伤了一位新封的贵人。 朱祁知道,可为了保乐蓝风,他只能罚高谦。他一直守在乐蓝风的床边,直到她醒,他说了很多话,过了许久,乐蓝风说了一句话:“如风,跟我回家,过去的事我既往不咎。” 朱祁觉得她一定是疯了,怎么会想着让一个皇帝撇下江山跟她走,他将她关了起来,她的武功本就不高,而她的毒药早了昏迷的时候都被搜走了。 可朱祁没有想到的是,乐蓝风还是走了,看管她的宫女太监侍卫尸体从宫殿的前面一直排到宫殿的后面,乐蓝风却不知所踪。 没有人可以平白从紫禁城消失,定有内应,而朱祁更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接走乐蓝风的人竟然是高谦,她消失的第二天,正是高谦作为镇威大将军奉旨出征瓦刺的日子,乐蓝风就化作一名亲兵堂而皇之的出了城。 当然,等到朱祁知道这些时,已经是几个月后高谦凯旋的时候。 高谦说可以带乐蓝风走的时候,她原是不怎么相信的,可是他真的做到了,这个与朱祁同时见到乐蓝风,却从来没有主动说过一句话,寡言到几乎让她忽略掉的男人,将她带在身边躲避了一拨又一拨的官兵追查。 行军本是极辛苦,而她喝到的却总是最干净的水,吃着最热乎的食物,睡得最干净的褥子,闲时他会教她些武功,倾囊相授。 她本可以回到寨子里去,一走了之,就当自己从来没有出现过,也许就因为这个,她留下了。 有一天,她对高谦说:“跟我回家,我娶你,今生今世只对你一个人好。” 高谦说:“好,等到打过这一战,我随你走。” 这一战宛如天助一般,决战前一天,瓦刺大军忽发瘟疫,高谦不战而胜。 得胜之时,二人宣结发之盟,只等高谦回京复命后便一起离开。 高谦着乐蓝风等在京城以东十里的一个村子里,约好三日后见,不想却再也未见,乐蓝风等来的只是一个“镇威大将军因忤逆罪在午门被斩首示众”的消息。 再然后,朱祁也死了,死之前,他看到她哭了,她说:“我若不是这样容忍你,你又怎敢杀我夫君?你若不杀我夫君,又怎能逼我杀你。” 朱祁说:“我若不是这样容忍你,你又怎敢对我下毒!我才是你夫君,怎么变成他了……” 话本里的才子佳人总有一个极美的开始,结局却总是不尽凄凉- 二十多年后,乐蓝风又回到了紫禁城,在花园里见到一十岁小童,一身紫色锦衫,眉眼善未长开,与那人竟有五分神似,只是被她那毁得不成样子的脸吓得晕了过去。 小童贵为太子,却因母妃早逝,根基不深,整日惶惶不休,乐蓝风说:“你个小鬼不用担心,就算你当不上皇帝,也死不了,若是你当不上皇帝,我就带你走,我有两个孙女,让她们哪一个娶了你,你的日子不比做皇帝要快活得多。” 最终,小童还是做了皇帝,然后有一天,一个古怪的小仙女救了他,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她的孙女。 他说:“阿婆,你将她嫁给我,我封她做皇后。” 乐蓝风说:“又想做皇帝,又想要乐家的女人,你们朱家的人真以为天下都是你们一个人的?” 他说:“若你让我早些见到她,说不好我就不做皇帝了。 67、番外之严小卿 不论是江湖上,还是商贾之中都知道严小卿是个好少年。 自从接了珠光宝气阁,严小卿五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要说当年确实有人是想看这名少年笑话的,毕竟他的年纪太轻,身板看着也瘦小,也就是仗着有两个嫁得好,又不好惹的表姐妹,可他本人怎么看怎么都不靠谱。 可如今谁都不能不说,珠光宝气阁,比之当年阎铁珊和霍天青在的时候要更好,更大,也更有钱。而且严小卿严东家待人和气,为人仗义,在几个大东家里性子是少有的平易近人。 而如果一定要在严小卿身上找出什么可私下说说的,那就是不近女色,初时也有些女子对他投怀送抱什么的,但没有一个不是被丢出门不说,还被毒得七荤八素的,再后来就没有姑娘敢去了。而且据说,这严小卿内院里都没有一个婢子,全是小厮,而且都是瘦小清秀的那一种。 所以…… 江湖传闻,珠光宝气阁的严东家喜欢男人。 于是…… 开始有人寻思着往严小卿的内院里送小倌。 而不凑巧的是,头一个小倌被送去的时候正好碰上凌潇前去对帐,那小倌站在大堂里,丝毫不怯场的对着严小卿小腰一扭,媚眼一丢,那身子骨就堪堪自个儿站在那里,倒像是正受着万千恩宠一般,看得严小卿差点被一口没咽下去的茶呛得没了气。 凌潇则是墨音一划拉,人未动,却生生将那小倌的脚下的青石板镇裂了条一指宽的缝来。 那小倌自是瞬间脸色苍白,瘫倒在地上,然后尖叫着跳起来,不要命似的跑了。 于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给严小卿送男人了。 据珠光宝气阁的下人们说,那一天那一天花家七少夫人的寒气几乎将新沏的茶都冻上了,用刀指着严东家说:“你喜欢男人?” 严东家的小身板被吓得瑟瑟发抖,连连摇头:“不喜欢!不喜欢!” 严小卿怎么会喜欢男人,在寨子里,男人和男人一起,那可是要被沉河的! 但是这个在严小卿看来最正统的理由却不能跟别人说,以至于天下人都在为严东家的苦命而默哀,都在为花七夫人的霸道感到愤怒。 当然,天下人怎么想,严小卿不在乎,他在乎的是,有一天,乐菀竟然特地跑来和他说:“严小卿,你想喜欢谁就喜欢谁,就算姐姐不准,我也站你这边。” 严小卿内牛满面,真想跳进水阁边上荷塘里洗一洗- 严小卿前思后想,要解释清楚这个如今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的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赶紧的把自己嫁出去。 于是,严小卿愁嫁了。 其实,这个事早该摆上日程了,严小卿都快二十一了,在寨子里,这样大的男人,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而他竟然还是个小子! 要说严小卿真的不挑,随着自己眼瞅着已经是个老小子了,他的标准一直在降低,可是…… 子啊!你的子孙里真的有正常点的女人么?不扭扭腰就走不动路么?笑的时候一定要低头掩着嘴么?要不就是还没说话就开始脸红,要不就是一边说一边往人身上靠,折中一点成不成? 严小卿有种要想嫁出去还是得回寨子的悲催直觉,但他都已经二十一了,回寨子里还不被人笑死!? 不管怎么样,严小卿决定先从自己做起,他发现近些年自己的腰远没有之前纤细了,脾气也比以前暴躁了,有时候说话声音大得好象在跟人吵架似的。 好小子应该是身姿苗条的,好小子应该是和颜悦色的,好小子应该的轻声细语的,严小卿是个好小子,必须是个好小子。 于是,珠光宝气阁的下人们发现,自己的东家饭也吃得少了,笑得时候也没以前自然了,说话的时候气若游丝…… 受众人鼓动,大掌柜前来荐言:“东家,为了家业,请万万保重啊!” 严小卿长叹一口气,家业家业,无家何谈业。 他想,也许他错了,男子本来就应该先成家后立业的。 话说,如果是在寨子里,成了家,他哪里还需要立业…… 果然,外面的男子不好当啊- 严小卿就是在这样惆怅的心情下,带着十块价值连城的玉璧出门的,西边一个叫西兹的小国国王定了这十块玉璧,准备分别送给十位王子公主,这可谓是几年来少有的大生意,且路途遥远,严小卿决定亲自送过去。 为了掩人耳目,他化装成了一个年轻书生,四方头巾束冠,浅色而有些旧的长衫,踩着一双破布鞋,骑着一头小毛驴。 下个月就是秋试,这样的书生走到哪里都可以碰到,严小卿觉得这样万无一失,然而…… 一个男人拿着把镰刀忽的从路边一块石头边窜了出来,大声喊道:“死书生!把钱拿出来!不然把你砍成肉酱!” 严小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已经不知道是第五个还是第六个了,来来往往也不只是他一个人,而且他老早知道石头后面有人已经特地的绕得足够远了,怎么还是要找他?就因为他是个书生? 明天他决定改扮农民。 可是现在…… 他真的不想出手,无论是拿出双剑,还是丢出银针,不出三日,天下人都会知道是他做的。所以他只能委委屈屈的从袖子里掏出一点碎银:“大爷饶命,都给你,都给你。” 那个男人一把抢过银子,又拉过严小卿的袖子翻了翻。 严小卿真的很担心他不小心碰到袖子里的银针被毒到,还得给他解毒。 没有再发现什么,那男人才恶狠狠的说:“算你小子识相。” 严小卿松了一口气。 可就在严小卿低头牵着小毛驴准备走人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娇嗔:“光天化日,你竟然持强凌弱,欺负一个书生,看我今天就替天行道!” 紧接着就是那男人的一声惨叫。 然后,那一点碎银子被一只小手托着又出现在严小卿的眼前。 “小书生,你的银子,拿好了。不用太谢谢,举手之劳。” 严小卿抹了一袖子汗,头也没抬,接过银子,说了声:“多谢姑娘。” 赶紧走人,怎想得却被人拉住了。 “嘿,小书生你急什么,是进京赶考么?你这样瘦弱,一路上土匪遇了不少吧,不如我跟你一起走啊,我也去京城,还可以保护你。” 严小卿使劲的挣脱抓着他袖子的那只小手,只差没用上内力:“不用了,姑娘,小生心领了。” “我说你怎么这样?你是不是担心我保护不了你?我跟你说,别看我年纪小,我可是关东松原山庄南宫世家的,我爹就是庄主,我可厉害了。” 关于关东松原山庄南宫世家,严小卿是听过的,可他就算不看也知道眼前这个什么小姐的武功还抵不上自家一个护院的。 “嘿!我说你别走啊!我叫南宫鸢,你叫什么?喂!小书生!我问你话呢!” 子啊!你的子孙里真的有正常点的女人么?- “喂,我以前从来没骑过驴,把你的驴借我骑骑?” …… “骑骑我就还给你,你一个男的骑着驴,我一个姑娘家在边上走,人家都会笑话你。” …… “喂,我的脚都起泡了!” “……给你骑。” “呵呵,逗你的,我不骑,我习过武,走几步路算什么,我还会轻功,可以飞,哪像你个小书生,走一步还不累死。” …… 其实严小卿也会轻功的,真的,公孙兰的轻功心法,就是陆小凤也自叹不如。 严小卿一生中从来没有这样不想说话过,因为话都被人说完了。 但是有些问题真的不是不说话就能解决,比如…… “喂,我说你走错路了,这不是往京城去的路。” 严小卿真的不是要去京城啊真的不是要去京城。 每一天都在想着,该怎么样和这个什么南宫小姐说清楚,其实他可以一走了之的,但是…… 这样一个自以为是侠女,武功却烂得要死的女人如果独自上路的话真的不会出事吗? 严小卿每天都在盼望着有一天,南宫世家的人忽然从路边窜出来,把他们离家出走的大小姐接回去。 然而,南宫世家的人没来,真正的土匪却来了。 来了八个人,骑着马,蒙着面,声音低沉:“把玉璧交出来,留你性命!” 严小卿还没来得及说话,南宫鸢跳到了小毛驴的前面:“什么玉璧不玉璧的,你们识相点赶紧滚,本小姐饶你们性命。” 来的人听着话倒是真的有点被震到了,毕竟南宫鸢看起来面生的很,而人人都知道与珠光宝气阁有关的女人都非常不好惹。 只有严小卿坐在毛驴上捂脸轻叹,想不明白这南宫小姐的自信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啊从哪里来的。 而也就在严小卿极度纠结的时候,听到那个在他耳朵边上聒噪了小十天的声音低声说:“书生,你骑驴先走。” 其实南宫鸢如果阅历稍微多一点,就可以想到,人家要玉璧,不是找她的,当然就是找另外一个人的。 可这不凑巧她是一只江湖小菜鸟么。 严小卿当然不能走,他如果走了,南宫鸢就活不成了,严小卿是个好小子,这样无耻的事他做不来。 然而在严小卿挥出双剑,甩出银针后,新的问题出现了。 “你!你!你!你是珠光宝气阁的那个……”南宫鸢用颤抖的手指指着严小卿。 严小卿擦着剑上的血,接道:“严小卿。” 南宫鸢瞪大了眼睛半晌没能说出一句话,一直到严小卿的毛驴蹬蹬蹬快跑起来的时候,才冲过去拉住严小卿的袖子。 “你还差我一个冰糖葫芦,不还给我别想跑!” 这会严小卿也瞪眼了:“我什么时候差你一个冰糖葫芦?!” “五年前,在京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战之前,我哥给我买了根冰糖葫芦,结果被你抢去吃了!” 有这样的事?严小卿真不记得了。 小说下载尽在https://www.256zww.com---256中文【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